余英时:儒家的法家化
全文(余英时: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论儒、道、法三家政治思想的分野与汇流)
https://m.aisixiang.com/data/75255-7.html
……然而个别的儒家要真想当权,首先就得法家化,就得行“尊君卑臣”之事。他不但有义务帮朝廷镇压一切反对的言论,而且连自己的“谏诤”之责也要打一个七折八扣。理由很简单,“忠臣不显谏”,“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皇帝是不能公开骂的。这样的儒家在政治上最后也只能成为“反智论者”。所以“尊君卑臣”的格局不变,知识分子的政治命运也不会变。但是中国政治史始终陷于“尊君卑臣”的格局之中。《朱子语类》载:
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卷一三四。按:《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载陆宣公答唐德宗语曰:“古之人君称号,或称皇,称帝,或称王,但一字而已,至暴秦,乃兼皇帝二字,后代因之,及昏僻之君,乃有圣刘、天元之号。”朱子议论当即本于陆宣公此节奏语也)
朱子能议论及此,才真不愧是旷代臣儒。现代人都说中国君主专制的传统在精神上是靠儒家支持的。这话不知道算是恭维儒家还是侮辱儒家,至少韩非的“孤愤”之魂一定会委屈得痛哭的。现代人之所以读错了历史,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叔孙通之流“缘饰”的成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历代帝王中很少有人像汉宣帝、明太祖那样坦率可爱,肯公然地说:“决不施仁政”!
朱子答陈亮云:
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借,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谓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间,正坐为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陈同甫”,四部丛刊初编缩本,579页)
从朱子到今天,又过了八百年,因此我们只好接着说:
二千三百年之间,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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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个别的儒家要真想当权,首先就得法家化,就得行“尊君卑臣”之事。他不但有义务帮朝廷镇压一切反对的言论,而且连自己的“谏诤”之责也要打一个七折八扣。理由很简单,“忠臣不显谏”,“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皇帝是不能公开骂的。这样的儒家在政治上最后也只能成为“反智论者”。所以“尊君卑臣”的格局不变,知识分子的政治命运也不会变。但是中国政治史始终陷于“尊君卑臣”的格局之中。《朱子语类》载:
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且如三皇称皇,五帝称帝,三王称王,秦则兼皇帝之号。只此一事,后世如何肯变?(卷一三四。按:《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载陆宣公答唐德宗语曰:“古之人君称号,或称皇,称帝,或称王,但一字而已,至暴秦,乃兼皇帝二字,后代因之,及昏僻之君,乃有圣刘、天元之号。”朱子议论当即本于陆宣公此节奏语也)
朱子能议论及此,才真不愧是旷代臣儒。现代人都说中国君主专制的传统在精神上是靠儒家支持的。这话不知道算是恭维儒家还是侮辱儒家,至少韩非的“孤愤”之魂一定会委屈得痛哭的。现代人之所以读错了历史,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叔孙通之流“缘饰”的成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历代帝王中很少有人像汉宣帝、明太祖那样坦率可爱,肯公然地说:“决不施仁政”!
朱子答陈亮云:
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已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借,是以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其功耳。若以其能建立国家,传世久远,便谓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败论是非,但取其获禽之多而不羞其诡遇之不出于正也。千五百年之间,正坐为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陈同甫”,四部丛刊初编缩本,579页)
从朱子到今天,又过了八百年,因此我们只好接着说:
二千三百年之间,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
6 个评论
中华大地自从汉武帝之后,都是儒表法里,取其糟粕去其精华,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君欲臣死臣不得不死能再儒家经典里看到?
全文?
忠国本质上就是暴力社会,意识形态只是幌子,到了关键时刻都是枪杆子指挥一切,否则根本没法维持专制大一统帝国。因此其不仅外儒内法,还外道内法、外佛内法、外共内法。
以下出自余英时同一篇文章:
先秦儒家并无此类说法。董仲舒事实上是穷取了法家的“尊君卑臣”之论。前面所引韩非《主道》篇“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之语,便是董仲舒“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的思想之来源,不过董氏托其说于“春秋”而已。这也是儒学法家化的一个显型。董氏的《春秋繁露》中,“尊君卑臣”的议论甚多,如《竹林》篇亦云:
春秋之义,臣有恶,君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唯我君之德。(按:此《尚书·君陈》篇语)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这正是“善皆归于君”的具体说明。叔孙通“人君无过举”,公孙弘“不肯面折庭争”、“有不可,不庭辩之”,在这里都获得了经典上的根据。《礼记·坊记》说:
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礼记》中纵有先秦材料,但其书至少曾经汉初儒者整理。魏张揖甚至说它是叔孙通所撰。无论如何,像“善则称君,过则称己”的话,大概可以断定是出于法家化了的汉儒之口。
董仲舒把“尊君卑臣”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社会关系方面,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三纲”之说,《春秋繁露》的《基义》篇说:
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这就是后世儒家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教条。现代人攻击儒家,尤其集矢于“三纲”说。但事实上,“三纲”说也是法家的东西。韩非《忠孝》篇说: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
儒家“三纲”之说渊源在此。(周辅成已指出此点。前引书,15页。)由此可见,董仲舒所要建立的尊卑顺逆的绝对秩序根本上是儒学法家化的结果。
韩非在《忠孝》篇中主张“定位一教之道”。他最反对孔子把君臣父子的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以致鼓励了犯上作乱的行为。如舜之放父(瞽瞍),汤、武之弑君(桀、纣),都是万万不可以为训的。他说:
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
总之,他和黄老派一样,是坚决主张“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的。韩非在君臣、父子之外又将夫妇关系纳入尊卑的系统之中,这是和他一向轻视妇女的思想分不开的。他在《亡徵》篇中一则曰:“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再则曰:“女子用国……可亡也。”他在《六反》篇中提及当时杀女婴的恶习,不但毫无同情的表示,而且还解释为当然。他说: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三纲”说之由韩非发其端,决不是偶然的。(按:韩非在《五蠹》篇中曾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又说:“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他因此认为公私相背,事君事父难以并存。这一点在表面似与《忠孝》篇兼言忠孝有矛盾。有人因此怀疑《忠孝》篇不出韩非子之手。但《忠孝》篇旨在驳孔子“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与《五蠹》篇并无真正的冲突。这种辨伪是无根据的。《忠孝》篇所言是一般正常的情况,所以要普遍地维持尊卑上下之分。《五蠹》篇所言是非常的情况,事君(公)事父(私)不能兼顾。在这种情况下,韩非当然主张“破私立公”。儒家也早就遭遇到这个“公私不能兼顾”的难题。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孟子认为舜为天子,而瞽叟杀人,则舜当弃天下,“窃负而逃”。这种办法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但显然表示原始儒家不愿意轻易牺牲“孝”来成全“忠”。后来儒家在忠孝不能两全时提出了“移孝作忠”甚至“大义灭亲”的主张,那正是接受了韩非《五蠹》篇的原则,也是儒家法家化的一种结果。)
先秦儒家并无此类说法。董仲舒事实上是穷取了法家的“尊君卑臣”之论。前面所引韩非《主道》篇“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之语,便是董仲舒“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的思想之来源,不过董氏托其说于“春秋”而已。这也是儒学法家化的一个显型。董氏的《春秋繁露》中,“尊君卑臣”的议论甚多,如《竹林》篇亦云:
春秋之义,臣有恶,君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唯我君之德。(按:此《尚书·君陈》篇语)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这正是“善皆归于君”的具体说明。叔孙通“人君无过举”,公孙弘“不肯面折庭争”、“有不可,不庭辩之”,在这里都获得了经典上的根据。《礼记·坊记》说:
子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礼记》中纵有先秦材料,但其书至少曾经汉初儒者整理。魏张揖甚至说它是叔孙通所撰。无论如何,像“善则称君,过则称己”的话,大概可以断定是出于法家化了的汉儒之口。
董仲舒把“尊君卑臣”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社会关系方面,于是就产生了著名的“三纲”之说,《春秋繁露》的《基义》篇说:
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这就是后世儒家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教条。现代人攻击儒家,尤其集矢于“三纲”说。但事实上,“三纲”说也是法家的东西。韩非《忠孝》篇说: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
儒家“三纲”之说渊源在此。(周辅成已指出此点。前引书,15页。)由此可见,董仲舒所要建立的尊卑顺逆的绝对秩序根本上是儒学法家化的结果。
韩非在《忠孝》篇中主张“定位一教之道”。他最反对孔子把君臣父子的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以致鼓励了犯上作乱的行为。如舜之放父(瞽瞍),汤、武之弑君(桀、纣),都是万万不可以为训的。他说:
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
总之,他和黄老派一样,是坚决主张“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的。韩非在君臣、父子之外又将夫妇关系纳入尊卑的系统之中,这是和他一向轻视妇女的思想分不开的。他在《亡徵》篇中一则曰:“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再则曰:“女子用国……可亡也。”他在《六反》篇中提及当时杀女婴的恶习,不但毫无同情的表示,而且还解释为当然。他说: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三纲”说之由韩非发其端,决不是偶然的。(按:韩非在《五蠹》篇中曾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又说:“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他因此认为公私相背,事君事父难以并存。这一点在表面似与《忠孝》篇兼言忠孝有矛盾。有人因此怀疑《忠孝》篇不出韩非子之手。但《忠孝》篇旨在驳孔子“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与《五蠹》篇并无真正的冲突。这种辨伪是无根据的。《忠孝》篇所言是一般正常的情况,所以要普遍地维持尊卑上下之分。《五蠹》篇所言是非常的情况,事君(公)事父(私)不能兼顾。在这种情况下,韩非当然主张“破私立公”。儒家也早就遭遇到这个“公私不能兼顾”的难题。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孟子认为舜为天子,而瞽叟杀人,则舜当弃天下,“窃负而逃”。这种办法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但显然表示原始儒家不愿意轻易牺牲“孝”来成全“忠”。后来儒家在忠孝不能两全时提出了“移孝作忠”甚至“大义灭亲”的主张,那正是接受了韩非《五蠹》篇的原则,也是儒家法家化的一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