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阮晓寰(编程随想)案的两级法院法官被正式开盒(附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身份证号、手机号、车牌号)

据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报道

據悉,一審判決後,阮曉寰於判決當日在看守所內提交上訴;貝女士也於2月20日委托北京知名人權律師莫少平和尚寶軍擔任丈夫的上訴律師,但上海高院立案庭承辦法官須梅華以各種理由推托,遲遲不予立案。

3月9日,尚寶軍上海楊浦看守所申請會見阮曉寰遭拒,並被告知上海高院已經為阮曉寰指定了兩位法律援助律師。其中一位即為阮曉寰一審代理律師陸培煜,該名律師早前疑在壓力下妥協,並配合官方演出。

尚寶軍說:3月9號我去了看守所,但是沒有見到阮曉寰,理由是(上海)高院給他指定了兩個法援律師,把辯護人的席位給佔了,這是常用套路吧。他們肯定是不想讓我們介入進去,家屬現在正在跟他們交涉,當然家屬希望有自己信任的人為阮曉寰辯護。

近日,貝女士已向上海高院投訴承辦法官須梅華瀆職,並以欺騙的方式侵犯被告的合法辯護權利,要求其澄清「法援律師」佔位一事。本台反覆撥打須梅華辦公電話,皆無人應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须梅华被正式开盒,身份证扫描件如下:

https://telegra.ph/file/3ed8b4e8c03020c07ed41.jpg

点击此处查看须梅华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以及全家户口簿扫描件


阮晓寰(编程随想)案一审的审判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董玮被正式开盒

https://telegra.ph/file/979d363071e56784350a3.jpg

点击此处查看董玮的身份证号、地址、车牌号、手机号


以上信息来源:https://h.pincong.rocks/2106197


相关链接:

阮晓寰(编程随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完整全文共5页)

阮晓寰(编程随想)的妻子接受美国媒体自由亚洲电台采访,确认其丈夫阮晓寰就是编程随想,并揭露迫害过程
34
分享 2023-03-22

32 个评论

如果把这个法官献忠掉,效果不比杀省部级差了。比起杀低级公务员 派出所警察更有效果,比起杀高官更简单
改天介绍一下前共产党国家这样被开盒的维稳力量晚年的生活境遇

欢迎党员同志们留意
>>如果把这个法官献忠掉,效果不比杀省部级差了。比起杀低级公务员 派出所警察更有效果,比起杀高官更简单


这些狗官被杀不是被献忠,这些狗官才应该坐(按)到被告席上,接受公众审判,
kjkhkkh 🤬不友善用户 回复 斩首习近平

**该用户被封禁,内容已自动替换**

民运搞了那么多年为什么一点起色没有?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446040
所有国家的海外民运都不怎么样。

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冷战期间都有大批海外民运力量,也是天天搞媒体,在美国国会演讲,宣传共产主义极权的危害,要求美国赶快出兵灭了他们祖国的独裁者。

最后他们的愿望都实现了,只是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当苏联崩溃的时候,他们祖国的人民自己站起来推翻了共产党。

中国也一样,中国早晚有一天也会崩溃解体,到时候人民自然会起来搞民主宪政或者资本主义独裁(帝制和共产党都试过了,肯定不会倒退回去的)。

而这些海外民运若是想发挥能力,只能等到时候回国,再看看有没有机会。
不过若是民主制度,他们更没有机会,因为他们长期旅居海外,对当地了解较差,加上有跑路捡便宜的嫌疑,使得几乎不太可能获得民众信任,而在选举中获胜。

反过来,倒是资本主义军事独裁,也就是张献忠化,海外民运人士反而有可能走上人生巅峰。因为他们还有可能因为海外多年,知识和眼界比本地人更强而被独裁者相中,当一个幕僚。

当然这种人大部分会因为无法和独裁者友好相处而被杀,很难获得善终就是了。
哈哈哈 这俩人完蛋了 共产党倒台他俩肯定的被清算 标志性案件 摊上了也算倒霉
>>哈哈哈 这俩人完蛋了 共产党倒台他俩肯定的被清算 标志性案件 摊上了也算倒霉


论获取信息的重要性,

换作是我,如果我在体制内岁月静好,经常翻墙知道编程的大名,肯定推脱「锻炼年轻人」或者让「有能力的人」去办这种案件,(这样其实也不好,跟强国天价卖二手房转移房贷击鼓传花差不多坑刚入社会的年轻人,体制内的打手如能幡然醒悟,一把火把土匪机关办公楼烧了引发「上海之春」这种变革事件当然更好,然不鼓励无脑暴力)

这些狗官当土匪爪牙求锤得锤,好盒不送,
>>哈哈哈 这俩人完蛋了 共产党倒台他俩肯定的被清算 标志性案件 摊上了也算倒霉


看到你让我想起来吴青泽被开盒之后就再没动静了
>>如果把这个法官献忠掉,效果不比杀省部级差了。比起杀低级公务员 派出所警察更有效果,比起杀高官更简单

把這兩個裁判員殺了匪黨就會給阮曉寰加一條教唆謀殺的罪名直接處死你信不信,這種方面上匪黨一定會窮凶極惡百倍報復。
明目张胆耍无赖的共产党,同流合污的法官和警察,深明大义的美国人权组织,孤立无援的家属,见死不救的苍天
好!希望有干掉这两只匪狗的新闻出现,先往这两户投掷些燃烧瓶毒气弹,用无人机跟踪这两孙子的行踪,车辆,家眷,老家祖宅,祖坟,一切相关不动产等等
以后为你共为虎作伥的中低层都给曝光, 在国外法院起诉, 一到国外就被引渡。
只有我觉得就算没了他们审也会有其他人去审吗?我觉得其实罪恶不大。
DanielDaniel 新注册用户 回复 bun
已隐藏
此为正义!!!
此为人间正道!!!
_ _ 給獻忠派出個主意吧 wiki/撲克牌通緝令 原本我是要求必須有公民政黨方針的, 給獻忠派開個口子可以 54+1 張撲克牌去懸賞懲治惡人. 當然我也知道東亞大陸上巨惡多而獻忠派牙縫又大, 可以搞個一二三季吧.

_ _ 或許我也會去懲治惡人, 但沒有公民政黨方針我是不會采用戰場規則的, 我的底綫是根據公議和自身自由的詮釋最多拘禁撲克牌上的巨惡, 阻止繼續行惡就好.

_ _ 這也是對獻忠派的挑戰, 若連想要獻忠的 55 個惡人都提不出來, 就別說要殺盡九千萬黨員、更多的公務員或十億被你們打成壞蛋的人啦, 乾脆承認自己不辨是非倒還坦蕩.

我的要求只有一條, 無罪之人不得上撲克牌.
>>看到你让我想起来吴青泽被开盒之后就再没动静了


我就是吴青则 开盒之后被墙内轮子追杀 目前已流亡海外隐姓埋名😭
>>如果把这个法官献忠掉,效果不比杀省部级差了。比起杀低级公务员 派出所警察更有效果,比起杀高官更简单


关键不在于杀在于杀了之后编程随想可能就会被报复性加刑了,显然那些挖出编程随想的粉红团队是更好的目标
>>关键不在于杀在于杀了之后编程随想可能就会被报复性加刑了,显然那些挖出编程随想的粉红团队是更好的目标

共产党拿捏的就是你这种思维,庄加码,闲弃牌

首先编程是个聪明人,他发的博文好像没有涉及刺杀 屠杀 暴动之类的,煽动杀人这个罪用不到他身上。比如我,我说过很多次杀共产党杀习近平这种言论,要是我被抓了15年都能判,虽然我只是个小网民

其次,博弈论常见的战术就是加码。假设前提是我真的有能力去暗杀,代价是编程被加刑,那我的最优策略是再追加暗杀,不敢加码还拿什么赢。虽然这是个假设,但是是合乎逻辑的,假如我有能力暗杀一个人,和暗杀两个人难度差别不大
>>共产党拿捏的就是你这种思维,庄加码,闲弃牌首先编程是个聪明人,他发的博文好像没有涉及刺杀 屠杀 暴动...


问题是基层官员对于中共来说是耗材,所以你杀了两个,可能结果还是重判,而基层官员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基层官员反而不会主动搞这些案子(除非涉及上级),但是粉红就不同了,粉红会通过举报社会工程等方式积极举报墙内ID,找到反贼进行报复,反而有更大的威胁,所以如果真有能力暗杀的话最好的目标反而是抓了编程随想的那个粉红团体
开盒又咋样,估计毫无影响。。。
真要开盒的话反而是社会工程抓住编程随想的那个粉红团体更合适
>>真要开盒的话反而是社会工程抓住编程随想的那个粉红团体更合适


那个弄了个马姓的,搞了也没用
>>那个弄了个马姓的,搞了也没用


具体到人开盒的话作用很大,因为这种举报的人被曝光之后即使没有人制裁,上司领导公司同事同学都会和他保持距离,基本上就半社死了
网曝没有法理,只有道义,对“有实权者” 和 “公民” 性质不一样,但目的一致,要达成相同的结果,那可未必。

1)性质类似于诽谤美国总统和美国人。两者联系是,

在没有规则干预,按其自然发展的轨迹,网曝对有权者只能寻求合理诉求与合法途径,有权者更有能力规避伤害,最后都会变为嘴炮;对非有权者有更多操作空间,最后都会变为 “合法” 暴力,打压弱势,个人泄愤的工具,可以换成别的词(封杀/cancel culture)。

不同是,

对于诽谤(defamation),美国属于英美法系,不同于大陆法系,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判定诽谤有严格的定义;不同于英国法系,诽谤案对原告不利,对被告使用无 “罪” 推定(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推定被告为无罪,除非有证据证明其有罪;对非有权者(non-public-figure/private person)判定 “真实恶意”,—原告必须证明被告存在真实恶意(actual malice)

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1964),美最高法院在此案确立了要求官员或公众人物在指控媒体报道涉嫌诽谤或侵害名誉时必须遵循的真实恶意原则。

邓白氏公司诉格林莫斯征信公司案(Dun & Bradstreet, Inc. v. Greenmoss Builders, Inc. 1985),法官判定,“真实恶意原则” 并不适用于私人毁谤案件,如果言论 “并非具有宪法价值的公共言论或者并非针对公共事务,那么该言论并不受宪法保护”,—也就并不需要遵循 “真实恶意原则”,法官默认 “public-figure 在其职位下就已自愿加入公共事务接受公众指责(individuals who voluntarily thrust themselves upon a matter of public concern)”。

好色客杂志诉法威尔案(Hustler Magazine v. Falwell,1988),美最高法院延伸了 “真实恶意” 原则的定义,—对他人造成情绪困扰的 “恶搞” 。

米尔科维奇诉文采杂志公司案(Milkovich v. Lorain Journal Co. 1990),美最高法院就 “意见表达” 和 “毁谤” 的界限做出了定义,如果一个人的言论超出 “意见表达” 而成为 “事实指控”,并且该言论可被证伪的话,那么就属于毁谤而不受宪法保护。

2)对权利的制衡,确定 
(1)诽谤总统未必 “不成功”,
(2)网曝法官未必 “成功”。
(3)网曝屁民 “成功” 和 “特别成功”。

在英美法系,诽谤属于民事范畴。
在墙国,诽谤属于刑事范畴。
在美国,诽谤屁民,通常有事;诽谤总统,通常没事,—名曰遏制公职人员的权力。
在墙国,网曝屁民,通常没事,用同样姿势网曝总书记,只有死路一条。

3)诽谤指控,属于法律范畴,网曝属于道德范畴。

在有法律条令下,可以 "有法可依” 或 “有法不依”,在只有道德支配或道德与法律的灰色地带,结果只会背离最初的目的,而进入心理学范畴,—根据你所在政权政策的狗血程度,只有结果 “不可控” 与 “更加不可控”,而有人希望其 “完全不可控”。
>>如果把这个法官献忠掉,效果不比杀省部级差了。比起杀低级公务员 派出所警察更有效果,比起杀高官更简单

无能懦夫的表现而已
>>问题是基层官员对于中共来说是耗材,所以你杀了两个,可能结果还是重判,而基层官员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


有能力的话都该杀,先杀已经被开盒的,然后粉红团体实锤了再杀。

当然我根本就不相信反贼有这个能力,尤其是嘴炮品葱。但是万一有呢,也不应该泼冷水。
>>我就是吴青则 开盒之后被墙内轮子追杀 目前已流亡海外隐姓埋名😭

😆
有能力的话都该杀,先杀已经被开盒的,然后粉红团体实锤了再杀。

当然我根本就不相信反贼有这个能力,尤其是嘴炮品葱。但是万一有呢,也不应该泼冷水。
=================

但是编程已经被捕了,生命掌握在中共手里,至少在他放出来之前应该要考虑到他被祭旗的因素,杀粉红这种就不会招来中共报复,而粉红的威胁反而更大,因此至少这件事来看杀粉红是最优选择
@华国锋
如果反贼等于只会动嘴,那大街小巷的摄像头是干嘛的,难不成是抓小偷的。不管火车还是高速,哪个不要身份证。到处都要实名是为了啥,反诈中心难道是为了防网络诈骗

透漏一点个人隐私,我16岁之前就亲手杀鸡,非因为父母需要我来干,是因为害怕杀生我就没有资格吃肉,责任必须亲自承担。我的原则是,我吃什么就要亲手杀什么,看过对我有价值的文化产品,即使是免费的我也要找到方式付钱,反共也是一样,只要有捐助渠道我就会付钱

杀人对我也不算什么,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你看到街头的摄像头可能无感,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了,那不是防你这种人的。如果我党对我用铁拳,我做的不会比杨佳差,正义绝对要得到伸张
[quote]>>_ _ 給獻忠派出個主意吧 wiki/撲克牌通緝令 原本我是要求必須有公民政黨方針的, 給獻忠派開個...[/quo

一直有这个想法 一副扑克牌不够 全国各地 没有个五十幅 搞不定

全国性两幅

各省 各市
>>[quote]_ _ 給獻忠派出個主意吧 wiki/撲克牌通緝令 原本我是要求必須有公民政黨方針的,...


_ _ 唉, 實在惡人太多可以搞麻將牌吧, 其實我是希望這類項目能凝聚人而不是太多讓人分散. 不是爲了讓獻忠派去殺人, 更多的是震懾和公佈罪行. 即便是武裝抗爭注定要流血, 少殺慎殺應是原則, 我真的不認爲誰能大殺特殺之終成公民, 歷史上人越殺越成極權分子多的是.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