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曾任反送中控方證人港警移澳惹港人圈憂,許智峯:會向移民局舉報

自由亞洲

「反送中運動」期間港府鎮壓示威者的行為引人非議,近日傳出,有曾出庭做控方證人的港警移民澳大利亞,外界質疑其行為或不符合西方民主價值。而近期中國被揭不少「秘密警察」身處各國執行任務,都令港人圈憂慮相似事件發生在澳大利亞。目前居澳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認為,該港警明顯違反簽證中「良好品格」的要求,他將寫投訴信給當局要求取消其申請。

是次事件中的港警潘志豪,是一宗在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發生的「私了」案的控方證人,他並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鎮壓行動,目前他被發現已移民澳大利亞。

港警潘志豪對付抗爭者從不手軟 卻離港移澳

網媒《棱角》周一(20日)引述獨家消息,稱該名港警在去9月26日抵達澳大利亞,其英文名為Poon Chi Ho,警員編號為13705。知情人士透露,潘志豪在「反送中運動」執行職務期間表現極其進取,「對付抗爭者時從不手軟,曾一度以為他博表現升職,但想不到會移民澳大利亞」。

流亡澳大利亞的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向本台確實此事,據他了解,該名港警已抵達昆士蘭。

許智峯:正草擬投訴信給移民當局 要求取消其申請


許智峯希望當局取消或否決該警員的移民申請,他說:「澳大利亞的法例寫明,良好品格包括不能損害這裡的社群或違反其價值利益。所以我必定會寫投訴信給移民當局及內政部等,現正在草擬信的階段。」信中內容包括列出該警員在香港的「惡行」,他亦說不排除寫聯署信,表達港人群體關注及該警察將如何影響當地社群。

移民律師Wade Ho指出,移民局收到舉報後通常會對該人進行調查。如果發現有確鑿的證據,或者他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沒有如實申報職業,移民局可以取消他的簽證。

現時申請澳大利亞簽證 要簽《澳洲價值聲明》

本台翻查資料,年滿18歲的人士在申請澳大利亞臨居簽證、臨時簽證和永居簽證時,均要簽署《澳洲價值聲明》(Australian Values Statement)。這項聲明主要著重於自由、尊重、平等和法治精神。

另外,澳大利亞國會前年12月,曾全票通過「馬格尼茨基制裁議案」。法案訂明,澳大利亞政府可禁止人權侵害者等入境,並凍結他們的資產等制裁。意味若有證據證明潘志豪有侵害人權或不符澳大利亞價值等,理應不符合移民澳大利亞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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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6-21

1 个评论

竟然想潤出去?吃裏扒外!
受共產黨的恩賜,那怕是身無分文,都應當人礦的責任燃燒自己。
明顯是左傾機會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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