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极端派启蒙狂管理electron8964的要求。复核对BE4,chickfun两人的封禁
封禁法庭改组讨论中,@electron8964 发表了如下看法
所以窝佬满足他佬的要求。代为发布站务贴。
BE4事件:https://pincong.rocks/article/6653
这是窝佬的态度。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6784
BE4做了这样的事情,还可以不封?
如果认为BE4没做,而是admin8964以及窝佬的诬陷,那小二,BE4都在2049,干嘛不去2049呢?
chickfun系列窝佬的态度
另外提醒新用户:
从新品葱建站开始,大救星(rocky)系列,支字头系列,黄牧师系列(axyll),九头鸡系列,凡是小号缠诉的最终都封了。将其成文化完全有充足的判例支撑。
小二的自述不也是四五月份因为黄牧师无法收场而自己短期出走了吗?
1. BE4 是我封禁的, 原因是既然退出品葱,先封禁为好, 以防他把账号给别人造成严重破坏。 他的言论有争议, 大部分人并不认可他的观点, 但是这不是封禁的原因。 不认可观点 和封禁是两码事。
2. chickfun事件后续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13, 我只看admin把帖子转水, 没看到说要封禁, 怎么又成了只有我反对了?
3. “即使列入習慣法,但往後仍建議盡可能個案處理。 ”, 我先想请教超管@@一只鹿兒 我该怎么理解这句话?
你既然这么喜欢投票, 不妨把前两次的争议投票也帮我列一下?
所以窝佬满足他佬的要求。代为发布站务贴。
BE4事件:https://pincong.rocks/article/6653
这是窝佬的态度。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6784
BE4做了这样的事情,还可以不封?
- FreedomAsia和巴巴罗萨的开发者身份。完全诬陷
- 巴巴罗萨的滥权达到了封禁标准,没有任何证据,最终没有任何管理员继续承认
- 刘仲敬蓝金黄了本站
- 突厥人指控上的死缠烂打。
如果认为BE4没做,而是admin8964以及窝佬的诬陷,那小二,BE4都在2049,干嘛不去2049呢?
chickfun系列窝佬的态度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10092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10129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321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13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600
这就是chickfun-替香港发声-香港之音系列账号。窝佬截取了一部分发言。而且无论别人和他说什么。永远复读:
1.新品葱都是香港人/日本人,所以才仇恨大陆。
2.香港人立刻放弃黄之峰,黄之峰肯定是违反了基本法,否则怎么会DQ呢?快快和黄之峰切割,他嘴上不说港独,心里肯定港独
3.中央不给普选是怕港独,普选必然导致港独。
4.尽管运动中没提出,但是CIA已经介入,所以千万不能普选。
5.反对我的都是精日分子。
这么说吧,到现在楼主还坚持chickfun的其他人判断是错的,窝佬并不觉得这样的管理员非常称职。我并不想说什么落井下石的话。以上发言是基于你佬不断强调有争议之类的
习惯法7.【禁复读机令】到处重复发表同一观点,并且没有进行任何深度或广度扩展的用户,可被封禁。包括中文世界中反复出现的观点。
在窝佬拟定的管理员操作指南中也有
『6.新品葱严厉打击的是网军,也就是具有网军特征的行为,但是尽量不封禁活人用户。所以,“不真诚的拥共发言,也就是高度规整化,类似复读机,大量复读外交部讲话和新闻联播。”可以封禁,“真诚地拥共发言”,不被封禁。
这一条在实践中是用于指出管理员什么样的封禁是合适的,后半部分的真诚拥护共产党尚未出现实例。
对于“帝吧出征”,“饭圈女孩”,新品葱将其划做网军类别,不作为活人用户,其不具有任何权利。
完全不打算交流而只想解救新品葱用户的翻墙爱国者都不具有权利。』
这里给出第一版,获得了楼主认可的链接
另外提醒新用户:
从新品葱建站开始,大救星(rocky)系列,支字头系列,黄牧师系列(axyll),九头鸡系列,凡是小号缠诉的最终都封了。将其成文化完全有充足的判例支撑。
小二的自述不也是四五月份因为黄牧师无法收场而自己短期出走了吗?
19 个评论
为了不给各位添太多麻烦。窝佬做了预统计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20
chickfun的封禁,赞同-反对的64+威望管理员有
赞同:窝佬,中巡国查网执警法,killreddragon ,Arthur_Fleck。令狐冲。
反对:electron8964
不知可否(未表态,并非中立):大法官ikuyui,说我想说的
5:1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20
chickfun的封禁,赞同-反对的64+威望管理员有
赞同:窝佬,中巡国查网执警法,killreddragon ,Arthur_Fleck。令狐冲。
反对:electron8964
不知可否(未表态,并非中立):大法官ikuyui,说我想说的
5:1
1. 我支持封禁BE4,原因是他宣布退出品葱。 争议的言论我不支持,但是是否可以封禁存疑。
但是我觉得反对由此提出的习惯法
【禁碰瓷规则】通过造谣和虚构事实的手法抹黑、攻击、引战其他用户和品葱网站可被直接封禁。例如虚构突厥人指控、虚构品葱管理层全是姨粉,虚构新品葱不能攻击姨学等。
我觉得这类碰瓷规则打击面太大,应该个案处理。 封禁BE4 和 这个习惯法不能对应
2. 我个人反对封禁chickfun的原始账号,我自己第一次看到的是chickfun3
https://pincong.rocks/people/chickfun3
后面他的系列账号被封, 这个我不做评论。
我更反对【禁连续小号碰瓷】已经被封禁的账号明确使用小号进行被封禁前的活动,可以封禁。
我觉得应该个案处理, 而且当第一封禁时就有争议的话,在应用此习惯法,必然造成封禁死循环。 另外的问题是 判定小号和类似言论有实际的操作困难。 比如在帖子 “ @虚无 被封,理由是cinndy小号,但我根本不知道cinddy是谁”, 有管理员就坚定认为 这是某人小号,但是大多都不同意。
品葱习惯法应该是品葱共识,有争议内容不应该进入习惯法,至少应该通过RFC的形式进行详细讨论, 个人意志不能超越集体, 否则就容易犯下BE4曾经的独断专权的错误。
=======
另外,标题是 “应启蒙狂electron8964 。。。” , 我何德何能, 能接得起这个帽子??? 这算什么行为?
update: 现在标题去除了 “启蒙狂”, 我想知道这算知错就改还是消灭证据? 我刚刚还在考虑根据【禁碰瓷规则】, 让大家讨论下我是不是启蒙狂,如果不是这算不算碰瓷? 如果是知错就改,貌似从轻处罚,消灭证据,根据一般的法治原则,则是应该从重处罚。
但是我觉得反对由此提出的习惯法
【禁碰瓷规则】通过造谣和虚构事实的手法抹黑、攻击、引战其他用户和品葱网站可被直接封禁。例如虚构突厥人指控、虚构品葱管理层全是姨粉,虚构新品葱不能攻击姨学等。
我觉得这类碰瓷规则打击面太大,应该个案处理。 封禁BE4 和 这个习惯法不能对应
2. 我个人反对封禁chickfun的原始账号,我自己第一次看到的是chickfun3
https://pincong.rocks/people/chickfun3
后面他的系列账号被封, 这个我不做评论。
我更反对【禁连续小号碰瓷】已经被封禁的账号明确使用小号进行被封禁前的活动,可以封禁。
我觉得应该个案处理, 而且当第一封禁时就有争议的话,在应用此习惯法,必然造成封禁死循环。 另外的问题是 判定小号和类似言论有实际的操作困难。 比如在帖子 “ @虚无 被封,理由是cinndy小号,但我根本不知道cinddy是谁”, 有管理员就坚定认为 这是某人小号,但是大多都不同意。
品葱习惯法应该是品葱共识,有争议内容不应该进入习惯法,至少应该通过RFC的形式进行详细讨论, 个人意志不能超越集体, 否则就容易犯下BE4曾经的独断专权的错误。
=======
另外,标题是 “应启蒙狂electron8964 。。。” , 我何德何能, 能接得起这个帽子??? 这算什么行为?
update: 现在标题去除了 “启蒙狂”, 我想知道这算知错就改还是消灭证据? 我刚刚还在考虑根据【禁碰瓷规则】, 让大家讨论下我是不是启蒙狂,如果不是这算不算碰瓷? 如果是知错就改,貌似从轻处罚,消灭证据,根据一般的法治原则,则是应该从重处罚。
@一只鹿兒 @electron8964 @FreedomAsia
@红冬里的青鱼 @guibuhai @tony231
@苏维埃督战队 @令狐冲 @Inspector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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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杰克 @不存在 @若名用户 @中巡国查网执警法 @民主信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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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匮名用户 @Tashk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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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匮名用户 @Tashkent
那窝佬澄清,BE4的言论是否构成了封禁条件?窝佬赞同构成封禁条件。
也就是凡是虚无-姨葱-品姨等突厥论者,以及chickfun等日本人破坏论者,都可以封禁。
窝佬赞同这样的法案。既然他们敢提没有任何现实依据的指控,那就可以封。
也就是凡是虚无-姨葱-品姨等突厥论者,以及chickfun等日本人破坏论者,都可以封禁。
窝佬赞同这样的法案。既然他们敢提没有任何现实依据的指控,那就可以封。
另外。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39,这项超管发起的RFC中有讨论BE4离开后的新法是否应该被承认。
如果新法仍然获得承认,自然可以处理姨葱-品姨-虚无系列账号。
如果新法仍然获得承认,自然可以处理姨葱-品姨-虚无系列账号。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10087
chickfun3都发了这样的文章了都还要反对封禁,某些人到底着了什么魔愣了??
哪怕按品葱习惯法“威望10以下的用户如果随意辱骂、违规可直接封禁”都可以封了,除非你看不见那斗大的日本狗人身攻击。
chickfun3都发了这样的文章了都还要反对封禁,某些人到底着了什么魔愣了??
哪怕按品葱习惯法“威望10以下的用户如果随意辱骂、违规可直接封禁”都可以封了,除非你看不见那斗大的日本狗人身攻击。
罗织罪名淆现场教学,提出众多的封禁理由效果恐怕并不好,不如抓住一点狠打。所以即使chickfun3这么做了,你佬的要求恐怕又会被用”你们不也骂人费拉皇汉,不要太双标“。
所以对你佬的建议是狠打”复读-碰瓷-拒绝交流“这条线,声明chickfun3是在通过编造对方身份(罔顾窝们是精美的事实,说窝们是日本人,渗透入网站反华)来恶意扭曲语言体系~
所以对你佬的建议是狠打”复读-碰瓷-拒绝交流“这条线,声明chickfun3是在通过编造对方身份(罔顾窝们是精美的事实,说窝们是日本人,渗透入网站反华)来恶意扭曲语言体系~
然而他说的是日本狗,而我们说的是蝗汉而不是蝗汉猪,费拉而不是费拉豚。而且本站就定位而言,对于粉蛆五毛常用攻击词汇采取区别对待本就是合理的。
使用不确切的,不够政治正确的(比如,窝们这样被打成姨粉的用户,投诉人身攻击恐怕效果不好,尽管不可以人身攻击本身在新品葱是政治正确)的理由只会让你佬的意见被更政治正确的用户,比如温和派狠打。
窝佬给你的提示是与正义无关的。只和技巧有关。既然你佬这个身份不大政治正确,那就用可以政治正确说的理由。正如窝佬从不以对姨粉的人身攻击为理由要求封禁。(比如用咦粉,姨支一类的词)
蝗汉而不是蝗汉猪
你佬这话没几个人会赞同。所以建议至少在站务中就不要缠着不放了。
本来说支那猪就是窝佬在新品葱的权利。也是你佬的权利。
蝗汉把皇汉比作蝗虫。与蝗汉猪把皇汉比作猪,有什么区别吗?
那就政治正确的角度来说,不管支那费拉还是蝗汉,后面跟一个狗或者豚或者猪,肯定和单独使用不同。
窝佬放弃对你佬的新品葱式政治正确教学了。窝还是等@Tashkent 当新品葱分裂派头目吧。愿意参与站务的还是他佬比较靠谱而且比较政治正确。
而且按着electron8964的意思,不就是因为我们商定允许了支那费拉蝗汉的词语使用,所以我们就应该允许一切人身攻击辱骂了,他的话总结下不就是这么个意思么??这逻辑压根狗屁不通吧。
而且我认为electron8964已经有胡搅蛮缠趋势了,无论日本人指控突厥人指控等等,都是比较客观的不存在的事实,而他所谓的启蒙狂之类,完全是个主观问题,某种意义上,他就是想碰瓷碰瓷来胡搅蛮缠逼迫别人取消这条规则罢了。
而且我认为electron8964已经有胡搅蛮缠趋势了,无论日本人指控突厥人指控等等,都是比较客观的不存在的事实,而他所谓的启蒙狂之类,完全是个主观问题,某种意义上,他就是想碰瓷碰瓷来胡搅蛮缠逼迫别人取消这条规则罢了。
狗屁不通那是他的事。所以窝佬不再试图说服他佬。
蓄意栽赃窝佬当然有权要求封禁,而且只要票数足够,electron8964的反对并不会阻止禁令的生效。
所以窝佬反复劝你佬不要缠诉。你佬在政治正确的敏感性上不高。不然也不会多次被驳回封禁了。electron8964若不是这次的要求实在过于扯淡,你佬在政治正确,以及新品葱人群中的评价完全比不过他佬。
一个个理由缠诉只是让你佬自己吃亏。
蓄意栽赃窝佬当然有权要求封禁,而且只要票数足够,electron8964的反对并不会阻止禁令的生效。
所以窝佬反复劝你佬不要缠诉。你佬在政治正确的敏感性上不高。不然也不会多次被驳回封禁了。electron8964若不是这次的要求实在过于扯淡,你佬在政治正确,以及新品葱人群中的评价完全比不过他佬。
一个个理由缠诉只是让你佬自己吃亏。
【update: 现在标题去除了 “启蒙狂”, 我想知道这算知错就改还是消灭证据? 我刚刚还在考虑根据【禁碰瓷规则】, 让大家讨论下我是不是启蒙狂,如果不是这算不算碰瓷? 如果是知错就改,貌似从轻处罚,消灭证据,根据一般的法治原则,则是应该从重处罚。】
窝佬认为你就是极端派启蒙狂。出于对你佬的尊重我改掉了标题。现在改回来。
窝佬认为你就是极端派启蒙狂。出于对你佬的尊重我改掉了标题。现在改回来。
update: 现在标题去除了 “启蒙狂”, 我想知道这算知错就改还是消灭证据? 我刚刚还在考虑根据【禁碰瓷规则】, 让大家讨论下我是不是启蒙狂,如果不是这算不算碰瓷? 如果是知错就改,貌似从轻处罚,消灭证据,根据一般的法治原则,则是应该从重处罚。
这段话在窝这里被识别为碰瓷。保留以后投诉的权利。要投诉窝碰瓷就自己去投诉。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10815?notification_id=557819&rf=false&answer_ids=75143#!answer_75143
我在其他回答中对你们的判断并没有什么问题。窝并未采取什么销毁证据的手段。出于对你佬尊重更改的标题,得寸进尺就没意思了。
不要认为窝佬的礼貌是认错,不要在窝佬面前扮演鲁迅。
我在其他回答中对你们的判断并没有什么问题。窝并未采取什么销毁证据的手段。出于对你佬尊重更改的标题,得寸进尺就没意思了。
不要认为窝佬的礼貌是认错,不要在窝佬面前扮演鲁迅。
已转移水区。理由:针对用户的大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