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台湾的市长不应该进入市议会接受议员的质询吗?

台湾的地方制度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应提出施政报告;直辖市政府各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一级机关首长、县(市)政府、乡(镇、市)公所各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机关首长,均应就主管业务提出报告。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乡(镇、市)民代表于议会、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有向前项各该首长或单位主管,就其主管业务质询之权;其质询分为施政总质询及业务质询。业务质询时,相关之业务主管应列席备询。



市长是市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不是议会选举产生的。权力只对权力来源负责。既然市议会不能选举或者罢免市长,那么市长也没必要对市议会负责。打个比方,美国总统不是国会选举产生的,所以总统不用去国会接受议员的质询。同理,纽约市长也不是纽约市议会选举的,所以纽约市长也不会去市议会接受议员的质询。

但是,台湾的市长都要去市议会接受质询。我觉得这很奇怪,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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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个评论

议员是民意的代表。因为总统/市长没法直接接受国民/市民的质询,所以由议会代表选民质询行政长官,是合理的。

质询是资产阶级政党欺骗老百姓的幌子。我们中国共产党就很光明磊落,不搞质询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 质询是资产阶级政党欺骗老百姓的幌子。我们中国共产党就很光明磊落,不搞质询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

胡说八道。美国总统什么时候接受过众议员或者参议员的质询?
>> 胡说八道。美国总统什么时候接受过众议员或者参议员的质询?


美国宪法是圣经吗?为什么台湾一定要完全照搬美国的宪法?

因为美国总统要剥削和奴役美国人民,演都不演了。
這是我唯一支持你的說法,因為這是五權憲法在獨裁時期亂寫亂塗鴉遺留的問題,一堆憲政疑難雜症仍要等待爆發的。
>> 质询是资产阶级政党欺骗老百姓的幌子。我们中国共产党就很光明磊落,不搞质询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
因为有事就是秦城/卢比扬卡见(笑)
>> 胡说八道。美国总统什么时候接受过众议员或者参议员的质询?


接受质询但不一定要本人去
比如尼克松的水门事件跟克林顿的性丑闻 虽然国会听证会有要求他们出席 但是他们都不是本人去的
俺寻思宪政体制下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不是常识么

哪怕是你支这种体制 名义上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 而不是政治局
理论上全国人大都有罢免国家主席的权利
当然你支的情况只是理论
>> 俺寻思宪政体制下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不是常识么哪怕是你支这种体制 名义上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

你要搞明白一点: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党是在国家之上的,你在国家上的最高能顶个屁用啊。
全国人大确实是有罢免国家主席的权力(记住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作为品葱的管理员你连这两个概念都分不清吗?),可你全国人大在谁手里?在党手里。党让你罢免,你就有正权力,党不让你罢免,你有个毛线权力啊。
看你这么讲,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怀疑错了:你果真不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吗?这些都不是什么高深的知识,都是常识,你不晓得?还是你故意装作不晓得?
市長有沒有義務接受議員質詢僅取決於一件事:議員有沒有權罷免市長?
議會有質詢權,縣、市長有被質詢義務,但縣、市長不履行義務的時候,除了被輿論譴責、喪失支持度外,「幾乎」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義務必須有因不履行所產生的責任,才有強制性;沒有責任的義務,不具備強制性。

賴清德任台南市長期間,拒絕進議會被質詢共兩百餘日。賴清德挾72.9%的得票率,台南市民譴責的是涉入賄選案的國民黨議長李全教,而不是賴清德。

做好功課再來指點江山。
>> 市長有沒有義務接受議員質詢僅取決於一件事:議員有沒有權罷免市長?


台湾是市议会不可以罢免市长的。
>> 議會有質詢權,縣、市長有被質詢義務,但縣、市長不履行義務的時候,除了被輿論譴責、喪失支持度外,...


义务必须附带处罚条款的。比如法律规定公民有交税的义务,如果不交税会被罚款甚至逮捕入狱。

而市议会根本没办法处罚市长(毕竟市议会没有市政府的人事权),竟然如此,那这种义务有什么意义?
楼主,你如果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还是不要去指点自由社会的“不是”。

共产党教育我们,资本主义是腐朽堕落的,是在走下坡路,社会主义是在骑摩托车走上坡路,早晚会超过资本主义。你应该不会再相信这种鬼话了吧。

大概十年前,共产党攻击民主政治的例子就是台湾立法院打架,结果反贼们奚落,台湾政治人物为了理念而打架很好啊,难不成要象人民大会堂那些“人民代表”那样打瞌睡或者做提线木偶/花瓶/投票机器?“有没有不同意见?”“没有!没有!没有!”“通过”!【后来,共产党好像就很少提台湾立法院打架的事了】
>> 义务必须附带处罚条款的。比如法律规定公民有交税的义务,如果不交税会被罚款甚至逮捕入狱。而市议会...

有義務沒責任的法律條文多的是,其中一種就是宣示性條文,多用在組織法。有興趣的話花上2-4年時間系統性地學習大陸法系。
你以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只需要背熟法條就能夠勝任?

還是那句話,做好功課再來指點江山。
>> 你要搞明白一点: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党是在国家之上的,你在国家上的最高能顶个屁用啊。全国人...


哪怕是你支这种体制 名义上最高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 而不是政治局
理论上全国人大都有罢免国家主席的权利
当然你支的情况只是理论


上一个跟我闹得傻逼还是 我原文转载的是丈夫之前开长途卡车月入两万 结果那傻逼说文章内容为送外卖月入两万
然后我这次写的是 你支名义上最高权力归属全国人大 名义上全国人大可以罢免国家主席 让然后你又来这里说我写的是你支实际上得最高权力归属全国人大?
我寻思我表达的意思是 哪怕是你支这种国家也要装作自己是宪政政府 最高权力归于国会的议会制国家
结果你又要来整活是吗?
>> 這是我唯一支持你的說法,因為這是五權憲法在獨裁時期亂寫亂塗鴉遺留的問題,一堆憲政疑難雜症仍要等...

雖然我也認為49遷台後,還把那部先天不良的憲法移植到台灣很白痴,但樓主提的這個主題實際上遠遠扯不上憲法,離憲法位階非常遙遠。
台湾国基隆市張之豪议员的频道 youtube.com/@jihotiun

多看看他在基隆市议会怎么在质询时让谢国梁吃瘪的,
再看看拆梁行动前后谢国梁态度变化.

能选上不是说就不受制约, 民主讲求制衡,
防止产生不受监督、失控的权力(暴政).

行政效率通常是极权、威权攻击民主的点,
十个善政都未必能救回一个恶政造成的损失.

就算议会扯皮也比盲目出台规划不周的政策强得多.
>> 上一个跟我闹得傻逼还是 我原文转载的是丈夫之前开长途卡车月入两万 结果那傻逼说文章内容为送外卖...


你果然是彻头彻尾的支黑,支文支语都说不利落。
>> 你果然是彻头彻尾的支黑,支文支语都说不利落。


习主席的小学水平文化 他的阅读理解能力都比你强的多
我估计要专门开个帖子来挂一下你们这群贵物在阅读理解能力上的造诣了
你認為美國總統剥削和奴役美国人民

那匪國元首是?萬惡之源?

別忘記
最少美國人
可以隨時批判美國總統
一但讓人民不爽時.更可以隨時把他趕下台

對比匪國元首
可謂萬年帝王作風
想幹嘛就幹嘛
要殺你或割你器官.就隨時割來用
确实市长不接受议会质询也不会有什么直接的罚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制度的强制性是比较弱的。但是多数情况下,市长不接受议会质询,那么他大概率下一届就选不上了,为了选票他也不得不接受议会质询。

所以本质上,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通过议会实现的间接民众监督,本质还是对权力来源负责,只不过不是直接形式。

其实台湾不是个例,日本也是这样的,地方议会采用二元代表制。市长和市议会议员分别通过不同选举产生,理论上就是为了形成一种相互制衡关系,因此出现对立本身是制度允许的,甚至可以说是制度预期的一部分。

你说的这个其实并不是二元代表制真正的问题。
问题在于,二元代表制在现实中往往不会完全按照“首长 vs 议会”的理想模型运作。实际情况是,首长在掌握行政权的同时,往往也能够在议会中形成一定的支持力量,甚至出现“首长 + 议会多数”的结构。这样一来,原本用于制衡的议会,在功能上就会被削弱。

这一点在日本的一些具体案例中也有所体现。例如石丸伸二在地方政治中的一些主张,就明确强调地方议会的核心应当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而不是像国政那样以政党为单位提出整体性政见。他甚至尝试弱化“政党化”的运作方式,强调议员应当针对个别议案作出判断。

从他的逻辑出发,其实正好反映了一个问题:当地方议会逐渐出现类似“执政方”和“反对方”的结构时,二元代表制原本设想的制衡关系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在的二元代表制在某种程度上会出现一种类似议院内阁制的效果:议会内部出现类似“执政方”和“反对方”的分化。但与真正的议院内阁制不同的是,首长并不对议会负责,也不会因为失去多数而下台,因此这种结构在制度上其实是错位的。

也正因为如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二元代表制下,地方议会的本质职能应当是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审查,而不是像国政那样围绕政党提出整体性的执政纲领。也就是说,议员更应该针对个别议案进行判断,而不是以政党为单位形成类似“执政党”的结构。

不过从现实来看,政治运作很难完全按照这种理想来进行。议员仍然会基于政党、立场和利益形成稳定阵营,这使得二元代表制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类似执政党”的现象,也就进一步削弱了其原本设计中的制衡功能。
>> 确实市长不接受议会质询也不会有什么直接的罚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制度的强制性是比较弱的。但是多...

既然日本的中央政府是议会制的,那么为什么市政府不是议会制的?让市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当市长?
质询这个制度挺好的,市长就是选上台,日常政务也要受监督,不至于一选上台就只受上级制约,变成民选总督。

权力就是要经常用才能体现出权力,如果民意只能四年表达一次,民选制度很容易就变成民选皇帝了。
我覺得作者說的有道理。
>> 习主席的小学水平文化 他的阅读理解能力都比你强的多我估计要专门开个帖子来挂一下你们这群贵物在阅...


哟,又来暴露你的共产党身份啊?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共产党啊?
這是中共新的什麼招?
以一些名詞望文生義的在評價指點民主政治,不是零就是一?
而不是根據民主政治制度施政及監督的兼顧及取捨去討論
非常可疑,呵呵呵,典型中共的認知作戰三部曲嘛:
一、用理論的完美來批評現行制度(共慘主義當初騙人亦如是)
二、那現行制度好中有壞、壞中有好(大家都差不多啊)
三、中國共慘也是有好有壞(來個假意自宮)
4
所以,給中共管沒什麼不好!
就這麼粗俗野蠻的簡單邏輯,中共從1912年用到現在
>> 既然日本的中央政府是议会制的,那么为什么市政府不是议会制的?让市议会多数党的领袖当市长?


首先,日本中央政府之所以采用议会制,是因为国家层面需要形成一个稳定的执政多数,由议会产生内阁,这样可以保证立法和行政的一体运作。

但在地方层面,情况不太一样。日本的地方制度刻意没有采用议会制,而是采用所谓的二元代表制的出发点有两个:

一个是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如果让市议会多数党直接产生市长,那么地方政治就会变成“议会多数=行政权”,一旦某一派系长期控制议会,就等于同时控制行政,制衡会明显变弱。

另一个是提高行政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如果是议会制,市长可能会因为议会多数变化而频繁更换,地方行政容易变得不稳定。而现在这种制度下,市长任期是固定的,不会因为议会内部博弈随便下台。

但问题在于,现实运作中,如果市长本身在议会中拥有稳定支持派,其实也会出现类似“执政多数”的结构,这在效果上会接近议会制,但又没有议会制那种“多数失去就下台”的责任机制。

所以不是说不能设计成议会制,而是现在这种二元代表制,本来是想做“分权制衡”,但在现实中有时候会出现“权力重新合流”的情况,这才是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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