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内人为什么对侵权觉得理所应当?

前阵子有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支人统一的站在渝见小面这一边

最近又刷到几个,锦江旅馆被锦江起诉,美如家被如家告。结果 全站在被告的一方。

当然,理由有很多,
一,人家一个月,一年才赚几个钱,还告人家.即:你损失不大。逻辑,偷你两个烧饼,应该的,两个烧饼才几个钱,你要打麻烦,就是你的错。

二,汉字凭啥只有你能用? 这就是不懂商标法。导致混淆,傍名牌,本身就是侵权。。

三,没格局,这是大品牌在捞偏门。这个和第一个理由类似。但是加入了格局,也就是说承认侵权,但是从道德上去指责别人。这个问题在哪? 道德二分论,道德恶劣与道德高尚,没有中间态。不是高德,就是无德。完全没有依法维权这种中性道德存在。

当然以上这些只是借口,但是动机只有一个,就是小商家面对大品牌是弱势群体。弱,就是天然的道理。几千年了,尤其是经过共产主义灾难的中国人,还是把弱者当成天然正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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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6-25

4 个评论

因为这些人不懂事,如果提前打点好我们支那的市监局、税务局、人社局、公安局、消防队、城管、法院,再给各局局长安排几个漂亮妹妹,别的支那猪就没这么多歪理邪说了,在我们支那做买卖,就要懂我们支那的规矩,服我们支那的水土
楼主你听过「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吗?

这就是蛆在粪坑里抢食生存之哲学,学不会的都得死坑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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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明白和理解了上述,你就知道为什么所谓「中国人」和「民族」连一坨屎的关系都没有。
左屄自古以来双标。自己搞道德绑架叫走个面儿。自己搞新型军国主义叫军民两用、军民融合。自己搞特务盗窃知识产权叫弯道超车、遥遥领先。
所以在沦陷区最好不要试图创造任何需要高度社会信用支撑的品牌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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