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在國外,你們會配戴"我不是中國人"的貼紙,徽章或文宣嗎?

   之前在海外就不多說了

   而現在更有疫情加持之下,一些東西更是從隱性轉為顯性,這幾天有日本人,新加坡人,韓國人相繼被當成中國人,而被不友善的對待與歧視,甚至是拳腳交加;語言的隔閡,人在外地也很難交流.主動表現出自己不是"中國人"這個"身分",可能會少遇一些麻煩.

  像是最近台灣好幾國語言"我不是中國人" "我是台灣人" 等等貼紙徽章更是比以往熱銷,還有旅行社老闆自己主動印的.

  這問題是兩面向的

  一,是 人在海外,為了不因被當成是"中國人"而受到區別對待,你們會配戴"我不是中國人"的貼紙,徽章或文宣嗎?
  
  二, 雖然身為中國人,卻不該為中國政府的所作所為買單,人是自由獨立的個體,國外的歧視是不理性的,但又能理解,在一些場合下為省去不必要的麻煩,而會表明自己不是中國人?
  
  三,
為什麼會有人想主動配戴猶太星徽章?

我能理解不想被誤解的心情,但如果有人真因為國籍身分而不是行為舉止就口出惡言,那他本身就是渾蛋,我不想為了這種人主動給自己配戴個識別證。
lenfer Civic nationalism
我不會貼「我不是中國人」,因為無脈絡的狀況下這其實就是暗指中國人是什麼不好的東西,也會助長歧視。

更何況種族歧視者也不會因為你說你不是中國人就不歧視你,毫無意義。

不過,不建議把所有臺灣的這類商品混為一談。我某個外出背包上長年貼著台灣字樣的貼布,我在各種跟人交流的場合也是照三餐加消夜強調自己是台灣人,跟疫情無關。跟中國長期的打壓、世界的漠視還有某些小粉紅熱愛佔便宜的風氣有關。

我同意可能有些人是利用疫情宣傳增加銷量,但是這類商品其實行之有年。臺灣已經被打壓成這樣了,強調自己的認同還要被指控歧視實在是很悶。
joy427 万宗朝圣刁大大
应该印“我不是共产党”。这样比较好。你们是是不是?
呂500 沒死。
在海外的正常民主國家根本不用貼這種東西,因為就像上面說的,這問題出在攻擊者的身上。

再說了海外很多國家對待歧視很重視,又不像中國。

不過有可能在俄羅斯要貼著保命
对韭当歌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闹呢??

和自己种族或民族切割会招来最最深度的歧视。

生为中国人,就坦荡承担起黄种人的责任,这个时候不逃避,不搞切割。

自信得体;腰板挺直;不卑不亢;有社会公德。

到哪我都先说我出生在中国。然后让他们慢慢了解我这样的中国人是什么样的!

种族歧视者要么低素质,要么狭隘。可以直接说大声说你骂错人了,应该骂CCP! 说不定还能顺便科普一下中共恶行。
sexgun7578 我根本学不会反向加速,我只会说实话。
中国未来数代人,要为今日中共随地拉的屎,进行善后处理。不要怪外人歧视,不要去抗争,只能使误解更深。只要是中国人,只管低头认错好了,不管跟你有没有关系。
这个不妥。 但是应该出个“反贼”T恤或者徽章。  我肯定会买。   
绝对不会,我认为人要有自尊,有尊严的。如果你问我我认不认同共产党,我会说我不认同,但我不会佩戴“我反共”的标签来躲避别人不合理的歧视,更加不会佩戴“我不是中国人”的这种求饶、乞求、背叛自己国家、否定自己个人、贬低自己的标志。

有自尊才能爱人,不要活的扭曲如蛆虫。
歐美人眼中黃種人都一個樣,但可由細節分辨
幫自己貼上標籤其實沒必要,別人分的是水準不是種族(因為他們分不出種族)
不想被歧視最快的就是改善自己的姿勢和舉止

以下是我覺得一看就知道是中國人的特徵
衣著-中國人身上名牌很多,穿搭讓人不解,大媽穿破萬的行頭+外八走路+素顏、老頭穿不合身的西裝駝背三七步站路邊->肯定中國人
舉止-中國年輕美女很多,會穿著飄飄的網美長裙出現在國家公園的登山步道...無止盡的各種網美照+濾鏡全開
旅遊方式-中國人隻身背包客不多
以上只是個人所見,並非全部中國人都是這樣
我在旅遊時遇見的大部分自由行的中國人水準都很高,舉止談吐優雅,讓我尊敬
米路庫 人沒有反抗思想就不能算活著,必須捍衛自由意志。自由和人權不是當權者賜予的,是你自己本來應得的。
真正的貼紙在你的臉上撕不掉的,口說不歧視,但看到亞洲人臉也會讓人聯想到是那麼一回事呢。
miule236236 黑名单 台灣人不是華人,沒有義務救中國。民主與大一統互斥,支那民主的前提是解構中國。
我很樂於在國外表達我不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但不一定會用貼紙這種方式。
zrabbit zrabbit
我是中国人而且我爱中国,就是不喜欢共产党而已 :)
至于那些一味排挤责怪亚洲面孔的这些外国人,我认为要是没有疫情而是别的事情他们也一样会这样,只不过这次疫情给了他们一个公开排外的“正当”理由而已
Kongepingvin Mit Fædreland, min Kærlighed
欧洲不了解,但是像美国这种本来就是天南地北跑来的移民组成的国家,人们一般尊重甚至鼓励你展示自己的国族/信仰认同,如果你刻意切割的话反而会显得非常奇怪。当然你披着黑旗展示自己的伊斯兰国认同就另当别论会有穆斯林过来告诉你别太心急再等等

罗姆人(Romani)坑蒙拐骗名声不好,很多欧洲人甚至美国人都对他们抱有偏见。但是我不止一次在美国看见穿着罗姆人主题的T恤/卫衣招摇过市。
rebecca ? 武器:pincong.rocks/article/14517 说明书:pincong.rocks/article/14649
me no ching chong
me taiwan merica friend friend
me freedom like you
me president can vote they ching chong no vote
如果被不友善对待和歧视,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身边老外都这么low
四邑漁農牧工商總會 观察 已永久退蔥,後會無期,莫聯繫,莫回覆,莫邀答
隨便搞起來:


我是馬來人Malay,不是中國人

我是菲律賓人Filipino,不是中國人

我是印尼人Indonesian,不是中國人

我是泰國人Thai,不是中國人

我是老撾寮國人Lao,不是中國人

我是新加坡人Singaporian,不是中國人

我是香港人Hongkie,不是中國人


我是台灣人Taiwanese,不是中國人


我是福建人Hokkiens / Hok Lo / Ho Lok,不是中國人


我是四邑人Taishanese / Hoisanese / Four Counties People / Hli Yip Yin,不是中國人


我是廣東人Cantonese,不是中國人

我是越南人Viet,不是中國人


我是韓國人Korean,不是中國人


我是日本人Jappy,不是中國人


我是蒙古人Mongol,不是中國人


我是西藏人Tibetan,不是中國人


我是維吾爾人Uyghur / Turkish,不是中國人
umbrellandmask 永遠站在弱者這一邊
会,特定时期歧视影响,但主要是我自己心中的负罪感和耻辱感,看到有人覺得不喜歡中國人身分是有現實功利考量,我就覺得還是說自己是「薛定諤的中國人」好了。
冯雪娟大夺夺 ? 走向共和
按照台湾的宪法,我们大陆人都还是中华民国沦陷区的老百姓。你说你是台湾人本质上没错。
longstring 經典長字符串
現在海外華人這麼多,隨時打你的隨時就成了這些在海外的五毛小粉紅官二三代
FreedomZx 已退出品葱
我不想贴,因为有错的是种族歧视的人。这就好比叫女性不要穿得太暴露一样,明明有错的是强奸犯。我在海外遇到过对我不尊重人,我会直接回怼对方是恶心的种族歧视者,我要报警,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惯着对方。
按照我曾经老师的说法  九成九澳洲人都受过教育  不会歧视至少不会说出来  那些因为你外貌或者族裔有歧视行为的人都需要被法律教育  原话
我见过背五星红旗的,但是上品葱的人,应该不会做这种事。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沒必要,就堂堂正正的好了
請各位在中國的人們想像一下,你在中國街頭看到一個身穿『我不是非洲人』T恤的黑人,作何感想?
好一點的可能覺得『好的,你不是非洲人關我什麼事,我又沒問』
可能有的人還會覺得這種急著和長得和自己很像的人切割的做法很討厭吧?
考慮到品蔥出沒的多是想要和中國(或者至少中共)切割的反賊,那請各位模擬一下粉紅的思維或者問一下身邊的粉紅們作何感想
一般越是愛國的人越是會看這些人不爽
你穿『我不是中國人』也是一樣的,他們看東亞人的臉差不多,就和你看黑人差不多一樣,他們以為長這樣的都是中國人就和你以為黑色的都是非洲人一樣
急著切割可能反而會讓人反感
不如堂堂正正的,你自己做好做得有禮貌有教養,人家也不會因為你是中國人就怎麼你(如果你真的不是中國人,那被誤解了有點不悅也很正常,誤解的人會自知不對的)
但是如果做得有禮貌有教養以後被誤認成日本人,說實在還是蠻讓人傷心的
adblocker 黑名单
🦇只准战螂💀播毒 🧟‍♀️🧟‍♂️🧟洋人不准恐惧 什么道理🐎)
2222000二十转为
台灣人和香港人才是繼承美好中國文化的中國人

共產黨把中國文化都扔光了,中國政府才不配叫自己中國人
能理解楼主。中国在共党领导下加速倒车,输出革命和病毒,美国以及其他主流国家都在加快与之脱钩,海外华人也应当警醒,尽快与中国脱购。脑门上贴条太可笑,也不管用,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展示出你接纳新的文化和价值观。自己给自己定位Chinese-American,  Chinese-Canadian, Chinese-Aussie 而不是中国人。
就算移民完后,我也不会这样贴标签。即便我厌恶作为中国人的身份。我不会因为对方拿了中国国籍而去歧视敌视他。因为,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身。
范松忠 黑名单 吾爱人类公敌!宁做伊朗犬,不做中国人!中国、中共、中文,都别想奴役我!习来曼尼和王培尔,来找我啊!有种加我实名制微信抖音啊!我死后,能求得一面美国国旗披上烧掉,或把我烧掉撒入大海,死无葬身之地,也不进中共方舱。誓死反送中,绝不落叶归中!
怕被特务发现后偷拍给庆丰,但我最近减少去华裔聚集区,因为即便是台湾人,与大陆来往的也比一般其他国家的人多,所以也怕二次传染。

至于别人问你从哪里来,我每次都说自己是难民,多年前就如此,拒绝承认是中共的韭菜。实在说到国籍,没办法,没能如愿摆脱,但还是可以坚称自己是难民的。嗯,我是难民。
咯咯兔 黑名单 非中共国人
我认为你贴了反而证明了你是老共人😂。主要是你会因此看不起你自己,极度自卑。老外只对事不对人, 况且文明度很高的欧美各国有反歧视外国人法。🇨🇳是很糟,尤其眼下的各种表现。但跟你个人没关系,那不是你搞出来的政治事件和违劣口罩。普通人堂堂正正做人,没人会看不起的。
中國人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中共(政治正確xd)
所以寫I hate CCP比較好吧
公铲主义街办人 佛祖对魔王波旬说:“末法时,我将率弟子脱掉袈纱走出寺庙,一世修成。”
不戴,戴了反而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真遇到什么事情,我就说自己是taiwanese哈哈
品姜品蒜 已移民,目前在美国和欧盟两地生活。
不会,因为不想让来自美国本地和世界各国的同事觉得我脑子有问题。在公司,大家都是只聊工作和生活,从不聊政治,这也是一种彼此的尊重。你可以想象一下,我们有的项目是由阿拉伯同事和犹太同事合作完成的。在这种氛围下,我戴上你说的这种标签去上班,我是不是有病?
挂个小熊维尼的图案表面政治立场 是否比较隐晦 不那么敏感呢?
好讓人疑惑不解的是,疫情之下遇到中國人,應是拔腿狂奔吧,而不是去近距離揍人吧。。。

打到人噴口水的話,感染風險很高的。
防疫不夠警剔讓人憂慮。
Deatholder 黑名单 人在大陆,巴不得明天共匪就死
我觉得这恐怕与古代在脸上刺字一样会被歧视,不妥
称帝为人民服务 ? 钥匙可以有。那么 接下来请务必拿出逃离肖申克的决心。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不行的 你可以想象粉红们会像恶狗一样攻击你。
即使你真的不是中国人 而是新加坡人 ,那也不可以。他们会因为你着急划清界限而咬你
如果你是港台人,那就更不得了了,你可以想象他们给你扣得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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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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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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