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对美国参众议员连任加以限制?
美国宪法仅对美国总统的任期有限制,但对参众两院议员却没有。所以理论上只要你支持者足够多的话你可以一直连任到死。这就很容易形成庞大的冗官体制利益体系,像碌碌无为混吃等死接近五十年的拜登,还有布什家族等等都是典型的例子。川普口中天天提的“沼泽”很大程度上也拜这个因素所赐。
实践出真理,虽然参众议员的权力不像总统那么大,但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关系网也是不可小觑的。因此是否也应该对参众议员的连任加以限制?
我这里所说的限制并不一定要像美国总统一样最多只能连任一次。而是你连任几次后就要退下来,等几年再上,也是给新人机会,让一些新鲜的血液进来,稀释“沼泽”。比如说参议员6年任期,那么你连任一次后就12年了,就不能再连任了,要隔一届再参选。众议员2年任期,连续连任5、6次的话,也得退下来,隔届再参选。
对了,我这是观点假设,不是讨论现实生活可操性,不要钻牛角尖或答非所问。
实践出真理,虽然参众议员的权力不像总统那么大,但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关系网也是不可小觑的。因此是否也应该对参众议员的连任加以限制?
我这里所说的限制并不一定要像美国总统一样最多只能连任一次。而是你连任几次后就要退下来,等几年再上,也是给新人机会,让一些新鲜的血液进来,稀释“沼泽”。比如说参议员6年任期,那么你连任一次后就12年了,就不能再连任了,要隔一届再参选。众议员2年任期,连续连任5、6次的话,也得退下来,隔届再参选。
对了,我这是观点假设,不是讨论现实生活可操性,不要钻牛角尖或答非所问。
當然應該,而且政府的僱員都應該隨政權交接。祗是這種任期制在美國的現行體制下恐怕由於既得利益者阻撓,並不能實現。
【民主制度的本質】
啟蒙思想家喜歡把民主制度溯源到古希臘。其實古希臘是多山,有時涉及到城邦的政治事務,需要各村鎮把比較能打的勇士豪傑(多是青壯年男人)聚集起來,靠投票決策。這與後來的民主制度並沒有什麼關係。
民主制度其實起源於中世紀的選舉君主制。羅馬帝國退居東部以後,歐洲各地都形成了少數勇武的騎士、與多數安分的農民之間的保護人與被保護人的關係。騎士靠稅收修建城堡,在危難時為農民提供軍械庫和庇護所,這就是最早的封建制度。由於成為了領主的騎士多是世襲的,幾代以後可能會出現德性衰敗的情況。前幾代是因為有保護農民的責任感,願意犧牲個人的財產和性命。而後幾代則是沉醉於財富和女色,常常,膨脹的個人慾望會超越為領地里農民利益奔走的服侍之心,造成階級矛盾。
現代民主制度中的「絕對多數」(supermajority)概念就來自領主是否能維持他的統治。假如一個領主變得缺乏責任感、不再代表領地里農民們的利益、而反對他的農民有大約六成到七成那麼多,這時又有新土豪揭竿而起,那麼現領主的統治就會被推翻。現領主僅靠黃金收買剩下的三到四成農民,也是打不過的。
而舊領主一旦被推翻,不僅會喪失其城堡和全部財產,而且往往連自己與家人的性命也難保。為了保護自身的領主地位,中世紀的領主常常會向臣民更多、更富有、軍力更強的大領主效忠、爭取聯姻。然而,效忠和聯姻對於對於保護德性衰敗的小領主常常是無效的。對於一個稱王、稱公的大領主,如果當地六成到七成農民都起義造反,而其領袖又深得人心,那麼這個大領主為何要以自己的名望和騎士的性命做賭注,去援助失勢的舊領主呢。大領主為何不轉而支持起義領袖、不用動自己的一槍一炮,直接賜予其天命和頭銜呢。
於是,中世紀的一些領主認識到,他們並不能完全防止身後的繼承人德性衰敗。與其讓事情發展到無可挽回、六成到七成都跳反的地步,還不如建立一條選舉系統,讓民望最高的武裝民團領袖做領主,實現權力的和平交接。這樣的話,就算自己的後代德性衰敗了,還可以體面的退出城堡、交出封地,同時卻保留自己家人的性命和一部分財產。
這才是現代民主制度的真正起源。民主制度的本質,就是用和平、不流血的方式,去解決一個原本是通過暴力和大批人員傷亡來解決的政權交接問題。
【美國民主的起源】
在美國革命以前,英屬北美的殖民地是由英國國王委任的總督統治的。當時英國國王為了擴大自己家族的殖民地生意,對法屬北美發動了歷時幾十年、耗資極其巨大、將英屬北美臣民抓去充軍賣命的侵略戰爭。後來,大英帝國取勝了,征服了新法蘭西的魁北克和路易斯安娜等地。然而,英國國王喬治三世決定「殺豬過冬」,靠對英屬北美的臣民徵收重稅來填補戰爭造成的國庫赤字。這使得英屬北美的民憤全面爆發。
英國和法國在北美洲幾十年的軍事爭奪,使得兩國殖民地臣民中的民兵不僅訓練有素、勇敢善戰,而且在平民中的聲望很高。這個收重稅的舉動,讓民兵們覺得,喬治三世是一個殘忍的君主,不僅喜歡抓民兵給他賣命,而且在九死一生的戰場上倖存的民兵回家後還要給他做農奴,每天拼命勞作,把所得都用來滿足國王的私囊。
於是民兵們就在喬治·華盛頓等人的號召下起義了,在法國海軍的支援下,擊敗了十三個殖民地英軍,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戰敗的保皇派軍民向北撤退到了安大略和魁北克,與美國畫湖為界。
按照當時的歐洲傳統,喬治·華盛頓其實是可以自封為國王的。不過,當時的法國正在醞釀法國大革命。當時的啟蒙思想家認為,古羅馬的共和制是最理想的,而後來的封建王權則是殘酷和腐敗的(其實政治制度是民眾德性高低的結果,不是原因)。因此,推崇法國啟蒙思想的美國國父們就模仿共和國時期的羅馬,創建了美國的民主制度。
【任期限制】
今人十分推崇的、有任期限制的美國總統制,是在1980年代以後才開始有現代政治學理論支持的。在中世紀,領主的顧問多是各騎士家族的少爺出身,本身就是武士或者半武士,而這些顧問的後代也主要是繼承其騎士的尚武傳統和保護農民的事業。這些人的「知識分子」身份不是世襲的。
世襲知識分子是天主教會在中世界溫暖時期(黑死病以前的幾個世紀)搞出來的一套很不好的系統,使得當時(由於無勇無友)躲避在修道院的費拉小聰明人士有了一條過上富裕生活的捷徑。這一系統在當時就給天主教會引入了嚴重的德性衰敗,造成黑死病後天主教會威信掃地、東正教與其割席、北歐爆發宗教改革等。而同樣有這一套系統的天主教法國,由於知識分子大多支持啟蒙思想和法國大革命,使得革命後這種官僚制度漸漸成了西方各國的標準配置。
無勇無友的費拉知識分子,與舒適安穩的政府公務員工作,是一對絕配。現代國家中,是由於這類知識分子大量湧入政府、成立工會、使自身的職位終身制,才出現了現代政治學者認為危害民眾利益和民主制度本身的「永久官僚」。而任期限制正是抑制「永久官僚」問題的良藥,因此像美國總統那樣的任期限制,才受到人們推崇。
美國國父在建國時並沒有預見到兩百年後會與蘇聯爆發冷戰、會從歐陸引入社民黨人知識分子掌管美國知識界、並且因此會使得聯邦政府出現「永久官僚」引發的腐敗問題。我們在看歷史時,要避免後見之明偏差(hindsight bias)、把後來表現的很好的制度看成是制度設計者必然的先見之明。
其實,總統較短的任期制在美國建國之初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二戰以前的美國本來就沒有社民黨人類型的世襲知識分子,因此議員和政府僱員的常年任期、甚至終身任期並沒有造成什麼問題。
當然,我們今天(1980年代以後)已經知道,無勇無友的費拉知識分子,天然自私自利,而且崇尚威權主義。他們與民主制度和德性社會是相互不匹配的。為了預防未來的新國家在歷史某些時期受到這些人的腐化和破壞,理想的政府應該銘記中世紀選舉君主制的初衷。這一初衷,就是民主制度下和平的政權交接,就是為了實現人類社會自然權力交接、也就是原本是通過暴力和傷亡的那種政權交接的結果:一個深得人心的、負責任的、有德性的全新政府。因此,在新國家,每次權力交接,所有的政府公務員都應隨舊政黨一齊退出政壇。所有的議員都應有類似於舊美國時期總統的較短任期。這樣的話,「永久官僚」被預防了,才有利於新國家的永葆青春。
這種任期制(以及未來發明出來的防治腐敗的各種新機制)是不能靠研究美國國父的著作和美國的建國歷史來尋求法學支持的。這本來就是冷戰以來的新情況和新主張。在舊美國通過憲法修正案來大幅削弱議員和政府終身僱員的權力是會被阻撓的(如同品蔥志士Meltdown所講,祗爭取到了12個州支持)。要實現這種任期制(以及其他新機制)的成文法化或者憲法化,恐怕祗能靠北美洲(或者世界其他什麼地方)的下一個自由燈塔和山巔之城了。
【民主制度的本質】
啟蒙思想家喜歡把民主制度溯源到古希臘。其實古希臘是多山,有時涉及到城邦的政治事務,需要各村鎮把比較能打的勇士豪傑(多是青壯年男人)聚集起來,靠投票決策。這與後來的民主制度並沒有什麼關係。
民主制度其實起源於中世紀的選舉君主制。羅馬帝國退居東部以後,歐洲各地都形成了少數勇武的騎士、與多數安分的農民之間的保護人與被保護人的關係。騎士靠稅收修建城堡,在危難時為農民提供軍械庫和庇護所,這就是最早的封建制度。由於成為了領主的騎士多是世襲的,幾代以後可能會出現德性衰敗的情況。前幾代是因為有保護農民的責任感,願意犧牲個人的財產和性命。而後幾代則是沉醉於財富和女色,常常,膨脹的個人慾望會超越為領地里農民利益奔走的服侍之心,造成階級矛盾。
現代民主制度中的「絕對多數」(supermajority)概念就來自領主是否能維持他的統治。假如一個領主變得缺乏責任感、不再代表領地里農民們的利益、而反對他的農民有大約六成到七成那麼多,這時又有新土豪揭竿而起,那麼現領主的統治就會被推翻。現領主僅靠黃金收買剩下的三到四成農民,也是打不過的。
而舊領主一旦被推翻,不僅會喪失其城堡和全部財產,而且往往連自己與家人的性命也難保。為了保護自身的領主地位,中世紀的領主常常會向臣民更多、更富有、軍力更強的大領主效忠、爭取聯姻。然而,效忠和聯姻對於對於保護德性衰敗的小領主常常是無效的。對於一個稱王、稱公的大領主,如果當地六成到七成農民都起義造反,而其領袖又深得人心,那麼這個大領主為何要以自己的名望和騎士的性命做賭注,去援助失勢的舊領主呢。大領主為何不轉而支持起義領袖、不用動自己的一槍一炮,直接賜予其天命和頭銜呢。
於是,中世紀的一些領主認識到,他們並不能完全防止身後的繼承人德性衰敗。與其讓事情發展到無可挽回、六成到七成都跳反的地步,還不如建立一條選舉系統,讓民望最高的武裝民團領袖做領主,實現權力的和平交接。這樣的話,就算自己的後代德性衰敗了,還可以體面的退出城堡、交出封地,同時卻保留自己家人的性命和一部分財產。
這才是現代民主制度的真正起源。民主制度的本質,就是用和平、不流血的方式,去解決一個原本是通過暴力和大批人員傷亡來解決的政權交接問題。
【美國民主的起源】
在美國革命以前,英屬北美的殖民地是由英國國王委任的總督統治的。當時英國國王為了擴大自己家族的殖民地生意,對法屬北美發動了歷時幾十年、耗資極其巨大、將英屬北美臣民抓去充軍賣命的侵略戰爭。後來,大英帝國取勝了,征服了新法蘭西的魁北克和路易斯安娜等地。然而,英國國王喬治三世決定「殺豬過冬」,靠對英屬北美的臣民徵收重稅來填補戰爭造成的國庫赤字。這使得英屬北美的民憤全面爆發。
英國和法國在北美洲幾十年的軍事爭奪,使得兩國殖民地臣民中的民兵不僅訓練有素、勇敢善戰,而且在平民中的聲望很高。這個收重稅的舉動,讓民兵們覺得,喬治三世是一個殘忍的君主,不僅喜歡抓民兵給他賣命,而且在九死一生的戰場上倖存的民兵回家後還要給他做農奴,每天拼命勞作,把所得都用來滿足國王的私囊。
於是民兵們就在喬治·華盛頓等人的號召下起義了,在法國海軍的支援下,擊敗了十三個殖民地英軍,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戰敗的保皇派軍民向北撤退到了安大略和魁北克,與美國畫湖為界。
按照當時的歐洲傳統,喬治·華盛頓其實是可以自封為國王的。不過,當時的法國正在醞釀法國大革命。當時的啟蒙思想家認為,古羅馬的共和制是最理想的,而後來的封建王權則是殘酷和腐敗的(其實政治制度是民眾德性高低的結果,不是原因)。因此,推崇法國啟蒙思想的美國國父們就模仿共和國時期的羅馬,創建了美國的民主制度。
【任期限制】
今人十分推崇的、有任期限制的美國總統制,是在1980年代以後才開始有現代政治學理論支持的。在中世紀,領主的顧問多是各騎士家族的少爺出身,本身就是武士或者半武士,而這些顧問的後代也主要是繼承其騎士的尚武傳統和保護農民的事業。這些人的「知識分子」身份不是世襲的。
世襲知識分子是天主教會在中世界溫暖時期(黑死病以前的幾個世紀)搞出來的一套很不好的系統,使得當時(由於無勇無友)躲避在修道院的費拉小聰明人士有了一條過上富裕生活的捷徑。這一系統在當時就給天主教會引入了嚴重的德性衰敗,造成黑死病後天主教會威信掃地、東正教與其割席、北歐爆發宗教改革等。而同樣有這一套系統的天主教法國,由於知識分子大多支持啟蒙思想和法國大革命,使得革命後這種官僚制度漸漸成了西方各國的標準配置。
無勇無友的費拉知識分子,與舒適安穩的政府公務員工作,是一對絕配。現代國家中,是由於這類知識分子大量湧入政府、成立工會、使自身的職位終身制,才出現了現代政治學者認為危害民眾利益和民主制度本身的「永久官僚」。而任期限制正是抑制「永久官僚」問題的良藥,因此像美國總統那樣的任期限制,才受到人們推崇。
美國國父在建國時並沒有預見到兩百年後會與蘇聯爆發冷戰、會從歐陸引入社民黨人知識分子掌管美國知識界、並且因此會使得聯邦政府出現「永久官僚」引發的腐敗問題。我們在看歷史時,要避免後見之明偏差(hindsight bias)、把後來表現的很好的制度看成是制度設計者必然的先見之明。
其實,總統較短的任期制在美國建國之初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二戰以前的美國本來就沒有社民黨人類型的世襲知識分子,因此議員和政府僱員的常年任期、甚至終身任期並沒有造成什麼問題。
當然,我們今天(1980年代以後)已經知道,無勇無友的費拉知識分子,天然自私自利,而且崇尚威權主義。他們與民主制度和德性社會是相互不匹配的。為了預防未來的新國家在歷史某些時期受到這些人的腐化和破壞,理想的政府應該銘記中世紀選舉君主制的初衷。這一初衷,就是民主制度下和平的政權交接,就是為了實現人類社會自然權力交接、也就是原本是通過暴力和傷亡的那種政權交接的結果:一個深得人心的、負責任的、有德性的全新政府。因此,在新國家,每次權力交接,所有的政府公務員都應隨舊政黨一齊退出政壇。所有的議員都應有類似於舊美國時期總統的較短任期。這樣的話,「永久官僚」被預防了,才有利於新國家的永葆青春。
這種任期制(以及未來發明出來的防治腐敗的各種新機制)是不能靠研究美國國父的著作和美國的建國歷史來尋求法學支持的。這本來就是冷戰以來的新情況和新主張。在舊美國通過憲法修正案來大幅削弱議員和政府終身僱員的權力是會被阻撓的(如同品蔥志士Meltdown所講,祗爭取到了12個州支持)。要實現這種任期制(以及其他新機制)的成文法化或者憲法化,恐怕祗能靠北美洲(或者世界其他什麼地方)的下一個自由燈塔和山巔之城了。
想法很好,不过指望国会里既得利益的老爷们会提出这种宪法修正案,那母猪都能上树了。剩下的唯一途径就是由三分之二的州发起制宪会议,不过制宪会议这玩意儿可是个潘多拉魔盒,一旦召开各种妖魔鬼怪都可能冒出来,估计现在的美国政客也没有这个勇气。
更新一下:美国民间确实有发起制宪会议的行动,最有名的两个是Balanced Budget Amendment Task Force (BBATF) 和 Convention of States (COS)。前一个的目标是要求联邦政府平衡预算的宪法修正案,后一个的目标是限制联邦政府权力、限制联邦政府开支和限制国会议员以及联邦政府官员任期的宪法修正案。召开制宪会议需要34个州批准,前一个目前已争取到了28个州,后一个争取到了12个州。
美国宪法学者的意见是制宪会议的危险性太大了,一旦召开可能会动摇美国的宪政根基。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制宪会议的具体流程,不论是州、国会还是最高法院对其都没有约束力;一旦召开,制宪会议不一定会按照事先决定的方向走,最极端的情况下现行宪法甚至都可能被废除。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制宪会议是在1787年,制定了现行宪法。 此次制宪会议召开是依据1781年的邦联宪法,召开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制定邦联宪法的修正案,但是最后结果却是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际上废除了邦联宪法)。有此先例在,现在如果开制宪会议,导致不可预期的后果的可能性非常大。
更新一下:美国民间确实有发起制宪会议的行动,最有名的两个是Balanced Budget Amendment Task Force (BBATF) 和 Convention of States (COS)。前一个的目标是要求联邦政府平衡预算的宪法修正案,后一个的目标是限制联邦政府权力、限制联邦政府开支和限制国会议员以及联邦政府官员任期的宪法修正案。召开制宪会议需要34个州批准,前一个目前已争取到了28个州,后一个争取到了12个州。
美国宪法学者的意见是制宪会议的危险性太大了,一旦召开可能会动摇美国的宪政根基。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制宪会议的具体流程,不论是州、国会还是最高法院对其都没有约束力;一旦召开,制宪会议不一定会按照事先决定的方向走,最极端的情况下现行宪法甚至都可能被废除。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制宪会议是在1787年,制定了现行宪法。 此次制宪会议召开是依据1781年的邦联宪法,召开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制定邦联宪法的修正案,但是最后结果却是通过了一部新宪法(实际上废除了邦联宪法)。有此先例在,现在如果开制宪会议,导致不可预期的后果的可能性非常大。
這讓我想起一件事,以前有個立法院議案內容是:要不要提高立法委員的薪資
我估计那帮议员们是不会自己把自己弄下去的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没有没有”机率都比出这个限制条例高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没有没有”机率都比出这个限制条例高
政治是利益的争夺,议员们并不是在乎任期,而是他们是利益既得者,总统是利益既得者的捍卫者。
无限的任期可以保障他们永远有说话的权力。
议员通常都是有钱人,有威望的人。他们是美国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怎么会同意任期有限呢?
无限的任期可以保障他们永远有说话的权力。
议员通常都是有钱人,有威望的人。他们是美国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怎么会同意任期有限呢?
參院加一個限制很好,因為任期實在是長。
眾院沒必要,因為換屆滿太頻繁了,2年一次選舉,加上任期限制人事變動會更頻繁。
不過現在國會甚至連禁止議員進行市場交易的法案都無法進入辯論,在憲法層面上加上任期就更不用想了。
眾院沒必要,因為換屆滿太頻繁了,2年一次選舉,加上任期限制人事變動會更頻繁。
不過現在國會甚至連禁止議員進行市場交易的法案都無法進入辯論,在憲法層面上加上任期就更不用想了。
謝邀
是個好想法,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畢竟只有他們腦抽風才有可能這樣做
是個好想法,但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畢竟只有他們腦抽風才有可能這樣做
不应该,美国总统权力太大了,可以直接提名的官员就一千多位,对比英国首相只能决定内阁去留连公务员头头都钦定不了,简直跟土皇帝差不多。再削弱两院的权力,行政权基本天马行空了,像今年Trump这样肆意破坏共和的情况再出现谁扛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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