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员〝自杀〞成风 远超文革,后果是什么?

据港媒报导,中共〝18大〞至今,中共官员〝自杀〞人数已超过文革时期。离奇自杀突然成风,其中内幕颇引人深思。有分析指,〝被自杀〞或他杀后掩盖成自杀的可能性很大。

据位于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报导,中共〝18大〞至今,官员自杀人数激增。仅2016年,就有多达1700名副科级以上官员自杀身亡,比文革更为严重。

据悉,文革自杀高峰期的1967年也只有约1300名官员自杀。

该中心引述多个消息来源的调查表示,2015年,副科级以上官员自杀身亡的人数为1500人;2016年增加到1700人;而2017年的情况仍在恶化。

外界观察发现,自从习近平、王歧山反腐〝打虎〞以来,中共官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开始不断增加,〝擦玻璃死〞、〝出差死〞、〝狱中猝死〞、落水死、坠楼死等,各种死法扑朔迷离。

6月12日,广东省两名官员〝自杀〞。广东省委副秘书长、湛江市委原书记刘小华在住处上吊自杀。刘和原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关系密切,朱落马后,官场一直盛传刘小华将被调查。

同一天,广东深圳市盐田区保密局局长肖碧波跳桥自杀,肖碧波家属称其身患抑郁症。

据2013年在网路流传的一份中纪委内部统计资料显示,当时中国大陆各级别官员失踪、外逃、自杀死亡者就多达16,000多人,其中6,500多人失踪,8,300多人外逃,1,200多人非正常死亡。

其中两个死亡案例尤其引人关注,一个是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文荪与自己的秘书孙德强,在柳州市柳江边散步时落入江中,但秘书没有落水,还在上班。

另一个是吉林省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郝壮,在公安局六楼办公室因〝擦玻璃摔死〞。此消息一时成为网民笑谈,认为当今的公安被老百姓形容为土匪,很难想像一个公安局长会去擦玻璃以致摔死。

对于中共官员突然自杀成风,时事评论家横河分析说,〝被自杀〞或他杀后掩盖成自杀的可能性很大。

横河分析,如果说是自杀,一个原因是政治压力大,比如被调查;再一个原因可能是代人受过。如果是后者,很可能是被人以家人的生命或者子女的前途相威胁,而不得不自杀。

另外,横河认为,这些突然死亡的官员分得很散,不可能是当局系统的惩罚,那么是同一个犯罪集团灭口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针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激增,中共官场甚至流传着一句话,〝宁见阎王,莫见老王〞,这里的老王指的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由此可见,中共贪官非常害怕中纪委的调查。

习近平自十八大上台后,习王联手掀起反腐浪潮,落马的官员如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等人,都是随江泽民闷声发大财的江派人马。

有观点认为,被纪委盯上的贪官如果自杀成功,对他们的调查就会停止,不再往深处广处追究,这不但有利于消除罪证、保护同僚,而且能够保护家属的既得利益。
chobe ? 已停用 b
所以说早就是文革2.0了,还有人在问什么时候来,真是看不清时代。
现在的政治审查、批斗是借着网络的形式,无处不在,网上说错一句话一群人围攻然后被政治打击的不要太多
历史书上写的文革都是挑的最夸张的例子,但是那些在现在都变成了常态

倒车倒车,把历史倒过来看就是未来
驱逐低端人口就是逆城市化,外汇管制就是逆改革开放
现在进入了文革阶段的高潮,自媒体和官办媒体大面积封杀,人工智能言论审查,刚好为接下来的大跃进铺好路子
大跃进就是中国制造2025,跃完之后,甚至等不到那时候,就会发现经济崩盘
然后就是死几千万人,当然现在估计不会饿死,瓶颈在房子上,会表现为千万人无家可归
同时三反五反,土改抢地,公私合营,都会来的,然后一切回到最初的起点
jueduilingdu 80后药丸党
忘记在哪里看过一个评论,共产党内部是没有退出机制的,不像民主政治那样通过选举手段把失败的一方选下台,虽然失去政治生命但是也不妨碍正常生活。共产党人一旦失败就死、进监狱、软禁、出逃,没有善终的路。所以每次路线斗争都必须伴随着杀一批关一批,选择进入这个体制就是进了一个无法退出的斗兽场,一直斗到死才算完。
我们吃瓜群众可以通过死人的密度观察政治斗争的激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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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繼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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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12日,据澎湃新闻网,黑龙江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耀东被发现在其办公室自缢身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取证,排除他杀。 公开资料显示,李耀东黑龙江哈尔滨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医科大学医疗专业大学毕业,曾任黑龙江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
 
苞皇 90后肥宅
千古艰难惟一死,死且不避,何不反戈一击,来个鱼死网破?杀生成仁,舍身取义,再造共和,留名青史…
jueduilingdu 80后药丸党
这才哪到哪阿,一个反右就干趴下5%,文革就更不用说了。按现在党政军+科教文卫体制内怎么也有几千万,没死个五百万真不叫政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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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9日讯】中共军方将领自杀传闻不断,自杀名单越拉越长。28日,官方证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自杀身亡。称其因涉嫌卷入郭伯雄、徐才厚等案被调查,而〝畏罪自杀〞。观察发现自十八大以来,军中高官落马、自杀者,背景均指向江泽民心腹郭、徐二人,因此有评论称,落马高官〝因他而升,也因他而死〞。
11月28日,大陆官方发布消息证实,中共军委原委员、中共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于23日在监视居住期间上吊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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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港澳中共澳门书记跳楼
中共在澳门的实际掌门人坠楼死亡。北京宣布,澳门中联办主任郑晓松在其澳门寓所因抑郁症坠楼死亡。这是近年来在澳门因同样病因死亡的第二位澳门高官。三年前,澳门海关关长赖敏华也被发现自杀身亡,当时据报也有抑郁症。有关郑晓松死亡原因众说纷纭。
 
跳楼高官知多少
BBC周末报道提到了今年来坠楼的官员:有黑龙江佳木斯副市长梅振学、大庆副市长冯忠宏、江西上饶副区长、公安局长郑金车、江苏建湖县组织部副部长成万东、安徽淮北粮食局调研员李强、河北张家口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忠孝、吉林榆树市副市长常健等。

但这些都是司局级、处科级官员。从这些年来自杀高官来看,部或司局级级干部就包括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北京副市长王宝森,浙江发改委主任史久武、湖南副省长郑茂清、黑龙江检察长徐发(跳楼)、吉林副市长王伟。军队干部跳楼的包括,上将张阳、陆军少将陈杰。跳楼自杀的包括海军大校李辅文、海军副政委中将马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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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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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这去世如你所愿
KuajaNowapen Nipen ja cu.
【2011年】凤凰网:纪委书记谢业新死亡真相为啥被掩盖?

作者:柏海冰

8月27日下午,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纪检委干部谢业新被发现在办公室身亡。29日晚间,湖北省公安县委宣传部发布通稿称,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8月27日晚6时40分许,死于办公室的公安县纪委官员谢业新系自杀身亡。但家属质疑“自杀说”,称死者身上共有11处严重刀伤。(《新京报》8月29日)

人呐,固有一死。有安乐死、有幸福死、有痛苦死等等等,这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早一步和晚一步的问题。但是,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明白,最痛苦的莫过于死的不明不白。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委宣传部29日晚间发布的通稿中称:“经过荆州公安机关缜密调查询问、现场勘查、法医尸检,认定死者系由于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死亡性质为自杀。”但是,这一结果受到了家属的质疑,身中11刀是自杀?

关于死者系自杀死亡的这个结论湖北荆州市公安部是不是判定过早?这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大的弥天谎言?假设,死者系自杀?为何死者尸体的11处刀伤多为致命伤?而且死者的颈部、手腕、胸部等多处都曾受伤,其中还有不少复合型创伤,难道死者患有自虐性的精神病?一个人,究竟要多么仇恨自己,才能对自己下此毒手?倘若真的系自虐性自杀,死者能坐到湖北荆州市公安县纪检委干部一职,真的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因为,公安部在招警察类职位时,都有体检这一过程。这个“自杀”的结论谎言难免欲盖弥彰,能Hold住?死者这超乎人体生理承受极限的自虐性自杀,似乎让真相看着扑朔迷离却又真相大白。

死者谢业新的家属说:“他为人性格开朗,根本不存在心理问题,他以前有机会升公安县监察局副局长结果没有选上,只是一点小事。”既然,死者的家属证明谢业新并不存在心里有问题,那假设自虐性自杀恐也无根无据,那就只有剩下他杀的可能了。接着,死者家属还介绍:“前段时间,公安县纪委选拔常委,谢业新曾报名参加,但最后落选。公安县官方有消息称,谢业新自杀或与此有关。”死者谢业新自杀或者他杀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公众不知的秘密,难道是介入了权力争夺而引起不为人知的买凶杀人?还有个比较鲜明的问题,死者死亡时的时间为8月27日晚6时许,地点为纪检委办公室。这个时间应该为下班时间,那么死者为何这个时间还未下班?在下班至死者身亡被发现的这个时间段又有哪些人曾进过死者的办公室?这些都是公安部并未表明的。就算这些不对公众表明,可是死者作案动机、作案手段的种种迹象表明死者系“自杀”的结论令人目瞪囗呆,瞠目结舌。

谎言在弥漫,真相被掩盖。谢业新死后最大得益者是谁?以及谢业新离奇死亡最后是怎样的结局?湖北省公安县委宣传部又将怎样来弥盖这个“自杀说”?看来,这些问题只有让吉尼斯记录来解答了,谁叫这些问题太有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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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人民日報》旗下的雜誌《新聞戰線》的總編輯胡欣,昨天傳出在報社跳樓自殺,

胡欣死訊在昨天下午傳去,微博有人轉發其去世的消息,但很快遭刪除。不過現時進入微博,已可看到多則有關胡欣自殺身亡的消息,大部份都是在昨晚 11 時後開始出現。包括內地《縱相新聞》的Apps轉載消息。

自殺進行時
abcdef passwd:abcdef
毫无逻辑,不讲道理 。可以乱套:
首先,大脑能控制整个人,人死大脑死亡是一起的,所以大脑和人是一个东西。
第二,人类一直以人自居,大脑也自认为是人。
第三,在有思想的人都普遍认识中,大脑的思想等于这个人,也就是大脑等于人。
第四,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有大脑。
第五,一小部分人认为大脑不是人,不信我把你鸡鸡切了,我看你还是不是人。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最清醒的认识,没有大脑控制身体防止他们切你鸡儿,你将不再是人。切鸡巴是大脑最畏惧的,就是大脑要害所在。
综上所述,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大脑和人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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