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我主张法轮功民运团体为蒙古人、维吾尔人、藏人的共同合法代表,分裂分子与共产党都一样无代表权?
我呼吁中华儿女们坚持这一立场,称呼分裂分子为“蒙独”、“维独”、“藏独”,千万别误称他们为“蒙古人”、“维吾尔人”、“藏人”,这些词都是指法轮功民运团体的中华儿女而非分裂分子,面对蒙古人、维吾尔人、藏人人权议题应该努力发声支援他们的自由民主法治普世人权,同时谴责“官方语言体系”这种退步主义伪概念,方言保护是言论自由的一部分,而非教育、公共广播体系,中华儿女的自由中国里面,蒙古人、维吾尔人、藏人都有权与汉人同胞接受相同的华语教育,没有“第二代双语教育”这种共匪种族灭绝政策了,原本双语教育、广播的相关花费可以拿去改善同胞们的经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