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中,公众如何监督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如CCTV等)不被滥用?
民主社会里,如何监督CCTV等系统不被滥用成为打击言论自由、示威集会游行自由的凶器?
答案是少装。
美国不少州都反对过大规模增加CCTV了,政府当然想部署更多摄像头,但是民众不愿意,就执行不下去。
美国不少州都反对过大规模增加CCTV了,政府当然想部署更多摄像头,但是民众不愿意,就执行不下去。
以臺灣來講的話,
所謂集會遊行要事先申請,
只要通過就能成行,
以下節錄臺北市政府資料:
申請期限與方式分為下列兩種:
(1) 一般:
在舉行之6日前向當地警察分局申請,其跨越二個分局轄區時向警察局申請。
(2) 緊急:
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若集會遊行之內容有觸法或觸法的疑慮,
例如某甲辱罵某乙,
被某乙發現而某乙要蒐證告某甲,
那剛好有錄影到該行為的公共區域監視器可能會被拿來當作呈堂證供。
基本上監視器都是某人有事發生,
導致有需要去查看才會有用途,
不然一般在外的言語、行為剛好被錄影到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的,
例外可能是警察剛好看到你在影片裡隨地吐痰這類的,
那你可能會收到罰單。
所以也不存在一般大眾會去監督公共監視器這種事。
所謂集會遊行要事先申請,
只要通過就能成行,
以下節錄臺北市政府資料:
申請期限與方式分為下列兩種:
(1) 一般:
在舉行之6日前向當地警察分局申請,其跨越二個分局轄區時向警察局申請。
(2) 緊急:
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6日前申請之限制。
若集會遊行之內容有觸法或觸法的疑慮,
例如某甲辱罵某乙,
被某乙發現而某乙要蒐證告某甲,
那剛好有錄影到該行為的公共區域監視器可能會被拿來當作呈堂證供。
基本上監視器都是某人有事發生,
導致有需要去查看才會有用途,
不然一般在外的言語、行為剛好被錄影到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的,
例外可能是警察剛好看到你在影片裡隨地吐痰這類的,
那你可能會收到罰單。
所以也不存在一般大眾會去監督公共監視器這種事。
游行就是要欢迎无数记者跟拍宣传,要没一个人知道还游个什么行……
大陆可通过的游行都给你指到荒郊野外,也就卫星能看见了……
大陆可通过的游行都给你指到荒郊野外,也就卫星能看见了……
游行示威就是公开的啊,游行的时候无数记者跟着拍,还需要监控系统干什么?
你自愿来到公共场所做事情,你的隐私就要受到限制。如果你不想暴露隐私,你可以不来公共场所。没有人逼着你出门。
你自愿来到公共场所做事情,你的隐私就要受到限制。如果你不想暴露隐私,你可以不来公共场所。没有人逼着你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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