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擬立法規管港獨媒體及眾筹

        李家超於《大公報》專訪中又被問及媒體問題,他表示「一國兩制」下新聞自由非常重要,《基本法》第 27 條保障香港居民享有新聞、言論及出版自由,他指希望傳媒業界能「自律、專業」,不過將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及懲治方法,不排除立法規管,「絕大部分媒體我覺得係做新聞工作,當然有啲公開宣揚『港獨』嘅媒體,我哋會搜集證據打擊」。
        專訪中,《大公報》與李家超又談到有關「港獨」分子「利用網絡眾籌」,報導引述李家超謂他承認現行法例可能出現漏洞,需要了解眾籌資金來源,是否涉及危害國安的「境外金庫」,他指政策局會作出相關研究,不排除立法以堵截非法資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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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8-01

3 个评论

大公报凤凰卫视这些支国帮凶,坚决不得好死!
可怜香港青年们要迎接自杀潮了。
媒体加速,亲泛民媒体要翻车?
NGO加速,向内地NGO法规看齐?
教育加速,在香港培养天然蓝+红丝?
#倒车时速777km/h#
《李家超:國安委首務清除教育「壞蘋果」 擬打擊宣揚港獨媒體 不排除規管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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