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播電視台記者在今日警方記招上拍攝香港記者大頭像

https://www.facebook.com/710476795704610/videos/621920061549192?metadata=TYrLoD5l7WKwnaKsgk9wKxTMQgdFS7DyOl84g13nlz0yXEIrvx5bALAIh9xwCDOPzuJZNv4dyMONdJ+jvTkGZYuUa/eIzhsB&sfns=mo

原本以爲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和黑警酷刑對待老者這兩件事已是今日憤怒的極點,結果又看到一個廣東廣播電視台的記者在今日警方的記者招待會上拍攝在場香港記者大頭像且用wechat傳出,所以接下來是要威脅恐嚇甚至人身傷害記者了嗎?

立場也出了報導: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AD%A6%E7%99%BC%E4%BD%88%E6%9C%83%E4%B8%8A%E4%B8%8D%E6%96%B7%E6%8B%8D%E6%94%9D%E5%85%B6%E4%BB%96%E8%A8%98%E8%80%85%E9%A0%AD%E5%83%8F-%E8%87%AA%E7%A8%B1%E5%BB%A3%E6%9D%B1%E5%BB%A3%E6%92%AD%E9%9B%BB%E8%A6%96%E5%8F%B0%E8%A8%98%E8%80%85-%E6%8B%92%E5%87%BA%E7%A4%BA%E8%A8%98%E8%80%85%E8%A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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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08-21

18 个评论

其實她的確是廣東廣播電視台的記者,我查出來了
https://i.imgur.com/KeyqYWe.png
是,立場那篇報導有寫。問題在於她在記招期間只是拍攝記者行家的照片且用wechat傳出,這顯然不是記者的身份要做的事。
我覺得佢自己走來記招搞埋曬啲古靈精怪嘅嘢,俾人圍都係抵死,但係呢件事喺大陸肯定又話係“香港黑記者言語欺凌內地弱質女記者”……
如果按照大陆的思考方式,下一步会不会对记者进行清算?按照大陆的几个重大事件的发展,最早报道的记者结果都不好,最惨的直接就是被人买凶杀害了……
這個樣子就又紅又專,怕是又想上演富國好那樣的戲碼吧,惡心
首先,她不需要具备记者证才能采访拍摄新闻,其次,她有权在公共场合采访任何信息,最后,她有权决定是否向任何人出示记者证。关于新闻自由的法律常识:https://www.ln.edu.hk/mcsln/17th_issue/key_concept_01.shtml
首先,香港警方的記者招待會要求必須提供記者證才可以出席;其次,她不是採訪,而是在記招現場偷拍香港記者的大頭像;最後,記者證是記者的有效身份證明,採訪時必須提供。不明白你發郭美玲對新聞自由的簡介跟你的「首先」、「其次」、「最後」有什麼關係,難道傳媒有新聞自由就意味著記者訪問時可以不提供記者證?
已經是這樣了
我驚記者俾黑社會打......
首先,警方已经在现场多次说明了规则(提供说明记者身份的名片就可以参加),而且她说规则也不会立即改变,你不能也无权代表警方作出任何规定。其次,她是不是采访不由你来做权威裁判,你说偷拍怎么没人报警?政府部门的公共场合何来偷拍一说?最后,麻烦你给出法律条款来支撑你对广东那位记者违规或违法的检控,我已经在郭美玲的文章里给出了第三方的专业法律分析和依据:即任何公民(不论是否专业记者),都有权参与采访报道新闻,和是否有记者证,是否出示记者证无关,这是基本法保障的。给你普法一下。
首先, 記者證明就是記者證,不是名片, 日後我用馬經報紙的名片是否可以進入政府機關採訪?
其次, 作為市民,記者, 就有權利質疑警方以至政府處理手法, 這是你沒有體會過的民權
最後, 記者會不是拍攝和採訪講者嘉賓而是拍攝同行發送到wechat, 這是違背記者會原意跟職業操守
你試一下, 看球賽的時候拿出手機, 不拍賽事而是偷拍旁邊的大波妹被發現, 看一下你能否說出公開場合何來偷拍一詞
一看就是个特殊材料,特务。
估计这个女的是给人民日报或者环球日报制作宣传素材对香港记者进行人身攻击。
1. 警察已经说明了他们主办的记者会的规则了,拿名片能否进去按照警察的说法是完全可以的!你凭什么要求只允许持证记者进入记者会,你是否涉嫌妨碍新闻自由?
2. 民权不是只有你有,但无理不合法要求没人需要配合。内地政府有市长热线专门接受投诉和政府办事咨询。有问必答,你体会过吗?
3. 记者会的原意是警方发布信息并与媒体沟通答疑,广东记者说她坐在后排,同时拍了发言人和提问者,这样是否违背职业操守建议你咨询粤港两地相关记者协会,你的说法只能代表你个人的主观意见。在我看来恐怕是偏见。
4. 你都说了是偷拍了观众了,未免过早先下判断了。记者处于新闻采访目的,正常拍摄观众席任何一个观众,何来偷拍一说。但如果你是咸湿佬,把手机伸到旁边美女裙底或者其它意图偷窥女性外衣后面部位的视角,侵犯了人家私人空间,当然是偷拍。当然有少数异常情况,有的情况下可能是人家走光了,你用正常视角拍了(比如之前有香港青年专门近距离从低处拍摄内地游客的小女孩在街上用纸尿布接着解决内急被其家长面斥侵犯未成年人隐私),那种非正常情况就留给法官去裁判吧,建议其他记者怀疑广东记者有非法目的的,可以报警啊!警察有权调查啊!
请问你见过记者会的时候拍记者不拍记者会上的讲话的?即使记者有提问,她拍摄的也不只是那几个提问的记者啊?更何况更实在记者会结束以后拍摄他人近照,这是针对性很明确的行为。即使是在公共场合,未经他人同意,拍摄他人照片并传播,照样是有侵犯隐私权的嫌疑(更准确地说:是被拍者是否愿意公开)。另外,任何人有止损的权利,可以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不然你报警等警察处理损害早就造成了,上法庭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原本不想再無謂浪費時間,但看在你打了這麼多字的份上,簡單解釋爲什麼說她偷拍。若是正常記者,在警方的發佈會現場你會記錄警方的發言,當然記錄提問記者的提問也是正當的,但她只是拍攝在場記者的大頭照然後立即wechat傳出。若是文字記者,你至少要拍攝警方和提問記者雙方的照片同時需記錄記者會內容,若是影像記者,你會錄影。她沒有錄影,沒有記錄記者會內容,沒有拍攝警方照片,就僅拍攝記者照片,而且不僅是提問記者的照片,其他未提問的記者也被她拍大頭照。至於你說的報警,在一個正常社會報警當然是恰當的選擇,但在目前的香港,若警察稍有一點點職業道德和專業精神,很多事情都不會發生了。對了,或許你不知道,這場記者會最主要的內容之一就是警察對已拘捕在病房的長者施行酷刑,長者家人投訴一個多月沒有任何回應,直到當天上午民主黨議員公開警察在病房施刑的CCTV影片警方才開始工作。這樣的警隊誰會期待報警有用?
根据我看到的视频内容,暂时无法判断您说的偷拍情况是否存在,或者你可以提供视频的时间线提示我去回看一下某几个重要片段?我看到的大致是有不少记者记者会后在投诉自己被拍大头照,要求被投诉的广东记者出示记者证并说明拍照目的,被投诉的广东记者就提供了自己的名片、拒绝出示记者证、声明自己的位置和拍摄的内容包括讲话的发言人和提问的记者,目的是用于新闻稿件。我反对的是各位要求出示记者证才能进行新闻采访的说法,这恰恰涉嫌违法,而此无理要求来自于多数报道司法案件的专业媒体行家和不少围观踩一脚的网民,实在令人细思极恐!

你说的对公共场合、公共事件进行新闻报道,需要被拍的人同意才能传播,否则涉嫌侵犯隐私,是否有法律条款或判例支撑?你本人是否对所有媒体所有记者都这样要求的?认真想过这种想法的合理性吗?

任何人可以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是否包括阻拦、围堵、大声滋扰、恐吓、实施暴力等限制或侵犯拍摄者人身自由、财产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方法?(我没有单指此次事件,而是近期看到的一些不理性行为,再比如之前有内地游客动手打了某香港青年,因为他专门去拍摄在大街上用纸尿片临时解决内急的小女孩私处,结果内地游客因为动手打人被法官依法判罚)。

记者是否需要配合被拍摄者的要求删除照片甚至停止报道,这个提议请你想清楚再说。

题外话:我来这里留下评论,尽量中立和提供资料依据,只是希望共建一个知识共享的互联网文化,方便大家及时获得尽量全面、有价值的信息。不想和人吵架,尤其是受情绪的控制暂时大于理智的人,说话一大堆缺乏必要理据的主观评判、甚至是充满偏见的猜测、编小说一样的杜撰、甚至离题去谈一些背景细节,以为自己给的讯息很丰富,却不知多既是少(more is less),真正围绕问题的有进一步思考、来自于自己独立判断的观点感觉乏善可陈。
请问桂枝如今是不是在收集抗议者的长相面貌?是不是在对抗议的参与者支持者进行无理迫害?是不是在不断动用国家力量逼迫公司开除反送终的支持者?是不是反送终的支持如果来到大陆可能有各种麻烦?是不是反送终的支持者可能被秋后算账?

目前的情况,并非是你在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家发生的正常的示威抗议,而是在对抗一个数字极权的法西斯政权,有句话叫东施效颦,你最好多体会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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