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关于中国(大陆)初步建设地方民主的一种设想
严格来说,要想让中共国建设西式民主是不可能的。
西式民主有几个重要特征:
分权制衡
司法独立
天赋人权
开放党禁
规则至上
党政分离
理性妥协
言论自由
……
以上这些,中国是不可能全部拥有的,最起码当下,以及未来的很长时间内,皆是如此。
但是,我认为,中国可以实现一定的地方民主,来作为现有政治体系的补丁。
而建设地方民主的指导思想,在根本上则必须是传统的中央集权思想——因为这是秦制入脑的中国人唯一能接受的思想。
幻想中国人能够接受西方的普世价值并且推行地方独立分治,是不期望实际的。
我知道品葱的朋友们普遍是反共,甚至是反华的。然而,即使从单纯的利益角度考虑,你也能够明白,除非有足够大的利益驱动,或者是迫在眉睫的重大危机,否则中共是不可能启动政治改革的。
哪怕他们接受了地方民主,在中共眼中,地方民主的价值也仅仅在于:
“要以退为进!——利用地方民主挑动地方群众斗地方豪强,从而使我党作壁上观,稳坐钓鱼台。”
站在中共的角度来说,地方民主必然会成为他们的集权工具。——隔壁的越南实际上已经这么做了。
在正式回答如何建设地方民主之前,我有必要简单交代一下为什么共产党现在没必要建设地方民主。
因为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威权主义社会。
社会上的一切组织都被掌控在党的领导之下。而党的根本性的权威的来源并非是人民群众,而是实打实的枪杆子。换句话说,现在的中共社会,本质上建立在军政府的底层架构之上,却又通过严密的组织管理超越了传统的军政府的局限。
由于中国并非是民主国家,所以中共永远不可能做到“为人民服务”。更准确地说,中共是寄生在广大中国人民身上的毒瘤。
我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管自己建立的国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
可是,根据社会契约论,既然中国是共和国,那么中国的政府就理应顺从人民的意愿产生。
很显然,残暴、冷血的中共仅仅只是国共内战的胜利者,而非顺应人民意愿的民心所向者。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政府严禁中国人民了解客观的中国近代史——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中华大地上的僭主——天然不具备统治合法性。
他们拼命给中国的老百姓洗脑,假装自己是在为人民服务。仿佛只要戏做的足,李鬼便能够转正成为李魁。
(百姓是僭主的天然盟友。在古希腊时代,僭主为了能够巩固自身的权威,常常将自己包装成为广大平民百姓的利益代言人。但这种行为本质上只是为了弥补自身合法性的不足,从而将自己伪装成为天命所归的代表。)
万幸,事情正在起变化。
威权主义耗费的成本极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大幅增长,为中国的威权主义政治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可是,随着西方国家围堵中共,以及中共内部日益腐败化、弱智化,加之中国内部贫富分化导致的居民消费萎缩,还有在原地苦苦挣扎却死活升不了级的产业窘境,中国社会的威权主义的物质基础将被瓦解。
中共必须考虑如何对待潜在的政治敌人,与此同时,又没有能力挑起内战,那么中共国就会走向中晚唐的藩镇化。
那时候,恰恰是启动政治改革的契机。
以下是我个人关于建立地方民主的设想:
一、党政分离
这一点是被邓小平时代的共产党人所认可的原则。尽管在后邓小平时代,这个规矩——准确来说是一种党内共识,被习近平给破坏了。但我相信,它不会被予以根本性的否定。因为习近平根本就不具备“建设一个新世界”的能力,仅仅是能够利用党中央的权威胡闹撒泼而已。“总理——总书记”式的二元格局仍然长期地将延续下去。
二、利用二元制司法建设形式上的司法独立
“二元制司法”是事实上存在的,只不过仍然处于一种模糊的、动荡的状态。
通常来说,权贵阶层及其走狗,往往能够在司法领域获得常人难以想象的偏袒。
但其实,如果能够将这种结构予以强化,那么中共就可以利用目前的这种格局建立起形式上的司法独立。
这就相当于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响应宙斯的命令,用涂了雪白的牛油的骨头将神与人分开的情节。
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广大的被奴役者,以及地方豪强之间实行司法独立。
而对于真正的权贵,则保留彼此之间存在共识的潜规则。
由此得到一个三级结构:党中央,权贵及其走狗——盘踞在地方的封疆大吏,黑社会与资本家——劳动人民。
如此一来,党中央就可以利用地方议会的舞台,在地方藩镇化的大前提下,合纵捭阖。
三、民主公券
政治献金问题是西式民主的顽疾!所谓政治献金,本质上是一种变相腐败。
如果在不针对政治献金问题做出解答的情况下强行推行西式地方普选,那么政治献金(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变形)都将成为腐败的温床。
这明显违背了民主的初衷。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设立民主公券:
民主公券是一种在选举活动正式启动之前,由选民决定候选人参选资金多寡的特殊选票,遵从匿名原则。一人仅限一张。同时,坚决拒绝任何社会团体私自为候选人提供竞选资金。而每名候选人都必须公开全部财产,以及亲属关系。
每名选民都可以在不记名投票正式开始前的特定时间,免费得到一张公券。每张公券对应固定数额的资金,如一张公券对应一百元人民币。
地方议会的候选人的竞选资金直接源于党中央,但在分配时以地方选民投出的公券数量为准。
例如,张三作为北京海淀区的区议会候选人,在预选中得到了五万张地区选民投给他的民主公券,那么在整场大选中他可以从党中央处接收到的竞选资金就是五万乘以一百,即五百万元。
四、议员拥有一定的豁免权
凡是地方的议员,退休后都不会被追究任期内的政治责任,但仅仅限于任期内的责任。
以上那些设想都建立在基于假设的中共斗而不破的藩镇化背景下,所以只是一种想象。
不过我觉得民主公券还是有前景的——因为美国个别地区有设置类似的机制来分配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先例
西式民主有几个重要特征:
分权制衡
司法独立
天赋人权
开放党禁
规则至上
党政分离
理性妥协
言论自由
……
以上这些,中国是不可能全部拥有的,最起码当下,以及未来的很长时间内,皆是如此。
但是,我认为,中国可以实现一定的地方民主,来作为现有政治体系的补丁。
而建设地方民主的指导思想,在根本上则必须是传统的中央集权思想——因为这是秦制入脑的中国人唯一能接受的思想。
幻想中国人能够接受西方的普世价值并且推行地方独立分治,是不期望实际的。
我知道品葱的朋友们普遍是反共,甚至是反华的。然而,即使从单纯的利益角度考虑,你也能够明白,除非有足够大的利益驱动,或者是迫在眉睫的重大危机,否则中共是不可能启动政治改革的。
哪怕他们接受了地方民主,在中共眼中,地方民主的价值也仅仅在于:
“要以退为进!——利用地方民主挑动地方群众斗地方豪强,从而使我党作壁上观,稳坐钓鱼台。”
站在中共的角度来说,地方民主必然会成为他们的集权工具。——隔壁的越南实际上已经这么做了。
在正式回答如何建设地方民主之前,我有必要简单交代一下为什么共产党现在没必要建设地方民主。
因为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威权主义社会。
社会上的一切组织都被掌控在党的领导之下。而党的根本性的权威的来源并非是人民群众,而是实打实的枪杆子。换句话说,现在的中共社会,本质上建立在军政府的底层架构之上,却又通过严密的组织管理超越了传统的军政府的局限。
由于中国并非是民主国家,所以中共永远不可能做到“为人民服务”。更准确地说,中共是寄生在广大中国人民身上的毒瘤。
我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管自己建立的国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
可是,根据社会契约论,既然中国是共和国,那么中国的政府就理应顺从人民的意愿产生。
很显然,残暴、冷血的中共仅仅只是国共内战的胜利者,而非顺应人民意愿的民心所向者。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政府严禁中国人民了解客观的中国近代史——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中华大地上的僭主——天然不具备统治合法性。
他们拼命给中国的老百姓洗脑,假装自己是在为人民服务。仿佛只要戏做的足,李鬼便能够转正成为李魁。
(百姓是僭主的天然盟友。在古希腊时代,僭主为了能够巩固自身的权威,常常将自己包装成为广大平民百姓的利益代言人。但这种行为本质上只是为了弥补自身合法性的不足,从而将自己伪装成为天命所归的代表。)
万幸,事情正在起变化。
威权主义耗费的成本极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大幅增长,为中国的威权主义政治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可是,随着西方国家围堵中共,以及中共内部日益腐败化、弱智化,加之中国内部贫富分化导致的居民消费萎缩,还有在原地苦苦挣扎却死活升不了级的产业窘境,中国社会的威权主义的物质基础将被瓦解。
中共必须考虑如何对待潜在的政治敌人,与此同时,又没有能力挑起内战,那么中共国就会走向中晚唐的藩镇化。
那时候,恰恰是启动政治改革的契机。
以下是我个人关于建立地方民主的设想:
一、党政分离
这一点是被邓小平时代的共产党人所认可的原则。尽管在后邓小平时代,这个规矩——准确来说是一种党内共识,被习近平给破坏了。但我相信,它不会被予以根本性的否定。因为习近平根本就不具备“建设一个新世界”的能力,仅仅是能够利用党中央的权威胡闹撒泼而已。“总理——总书记”式的二元格局仍然长期地将延续下去。
二、利用二元制司法建设形式上的司法独立
“二元制司法”是事实上存在的,只不过仍然处于一种模糊的、动荡的状态。
通常来说,权贵阶层及其走狗,往往能够在司法领域获得常人难以想象的偏袒。
但其实,如果能够将这种结构予以强化,那么中共就可以利用目前的这种格局建立起形式上的司法独立。
这就相当于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响应宙斯的命令,用涂了雪白的牛油的骨头将神与人分开的情节。
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广大的被奴役者,以及地方豪强之间实行司法独立。
而对于真正的权贵,则保留彼此之间存在共识的潜规则。
由此得到一个三级结构:党中央,权贵及其走狗——盘踞在地方的封疆大吏,黑社会与资本家——劳动人民。
如此一来,党中央就可以利用地方议会的舞台,在地方藩镇化的大前提下,合纵捭阖。
三、民主公券
政治献金问题是西式民主的顽疾!所谓政治献金,本质上是一种变相腐败。
如果在不针对政治献金问题做出解答的情况下强行推行西式地方普选,那么政治献金(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变形)都将成为腐败的温床。
这明显违背了民主的初衷。
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设立民主公券:
民主公券是一种在选举活动正式启动之前,由选民决定候选人参选资金多寡的特殊选票,遵从匿名原则。一人仅限一张。同时,坚决拒绝任何社会团体私自为候选人提供竞选资金。而每名候选人都必须公开全部财产,以及亲属关系。
每名选民都可以在不记名投票正式开始前的特定时间,免费得到一张公券。每张公券对应固定数额的资金,如一张公券对应一百元人民币。
地方议会的候选人的竞选资金直接源于党中央,但在分配时以地方选民投出的公券数量为准。
例如,张三作为北京海淀区的区议会候选人,在预选中得到了五万张地区选民投给他的民主公券,那么在整场大选中他可以从党中央处接收到的竞选资金就是五万乘以一百,即五百万元。
四、议员拥有一定的豁免权
凡是地方的议员,退休后都不会被追究任期内的政治责任,但仅仅限于任期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