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全家都共产了!😈 老人巨额遗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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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11-02

10 个评论

这种案子我听说过好几个。基本上就是老人希望在死前得到最好的照顾,所以不写任何遗嘱,只是暗示谁对自己好谁就能得到遗产。然后远房亲戚或者干儿子干女儿忙前忙后,人送走之后发现都他妈得充公。所以别以为是法律黑暗,黑暗的是人心。

对老人来说,这属于囚徒困境下的无奈之举,当然也有可能加上报复社会的心理阴暗。光明正大的做法是写遗嘱给律师,内容保密,不让照顾自己的人知道,问题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中国法律从业人士的素质良莠不齐,为了避免麻烦,不写遗嘱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当然有些傻逼会冲过来骂中国人没信仰,无视即可。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无直系亲属,自己躺在床上,如何秘密准备遗嘱?技术上非常难。
天天黑大清民国 这不比大清民国都NB多了
没有直系亲属的老人去世,遗产一般都是归国家吧?不然应该归谁呢?

前几天刚好在外网看到一个买房的新闻,发生在加拿大,一个房子欠了很多税,被法拍,最后发现也是房主去世,没有继承人,操作也是把拍卖的钱还给拍下的人,然后房子和地都收归国家所有了。
>>没有直系亲属的老人去世,遗产一般都是归国家吧?不然应该归谁呢?前几天刚好在外网看到一个买房的新闻,发...

别。洗地也求别拿加拿大跟粪坑类比。加拿大关于遗产继承这方面法律很全,有专门的继承优先顺序。感兴趣可以看一看。没有继承人会有专门的民政部门尝试找一下亲属,实在没有亲属再充公。这个新闻里老人还有姐妹表亲,完全是合法的继承人。
中共的传统艺能了,毕竟公私合营就是明抢
>>别。洗地也求别拿加拿大跟粪坑类比。加拿大关于遗产继承这方面法律很全,有专门的继承优先顺序。感兴趣可以...


查了一下,确实有点不同

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中国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新闻中的亲属恰好都不符合。
加拿大安省的继承顺序是:配偶 > 孩子 > 孙辈 > 父母 > 兄弟姐妹 > 兄弟姐妹的孩子>旁系亲属 > 安省政府

确实安省的比中国的更合理。

不过从“没有继承人,遗产充公”这一点来说,都一样,就像我说的新闻里那个加拿大房主,也不能说加拿大把他的遗产共产了,确实是依法没有继承人。
>>查了一下,确实有点不同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中国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又要扯到法制和制度的问题了。不止加拿大,欧美大部分国家都是以有血缘的血亲可以作为继承人存在的。这些法条是经过无数次论证通过的。也如你所说,不是为了图财产,此为合理。

中共才不在乎什么法律,先把养老责任划分给子女,又把养老与继承相挂钩。如果说加拿大的重点在于没有亲属的话,中共更多目的在于财产充公,至于这个继承人次序是不是合理,需不需要调整添加。谁会在意呢?毕竟法律都要听党指挥。

所以我说,别拿加拿大跟墙国比较。屎里有饭和饭里有屎完全没有什么可比性。
>>查了一下,确实有点不同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中国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你说的这俩案例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俩概念。

中国的继承法有继承权的人数远远少于加拿大,而中国这个案例,虽然说确实没有按照中国继承法的继承人,但是这三位照顾了,其实按照法律条例照顾的人应该是可以酌情分遗产的,那这几个人分遗产完全合理,政府却完全剥夺这就和明抢没任何区别。因为如果严格来说,只有这个人没有受到任何照顾的情况下遗产才可以充公,或者说他没有受到亲人照顾但是社区帮助养老了那遗产也应该归政府。

加拿大继承法中有继承权的人数远远多于中国,一代表堂兄弟姐妹,甚至二代表堂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而二代表堂兄弟姐妹按照中国的定义都不算三代内近亲之列了。加拿大这个案例所谓的没有继承人,你要说是这个人在继承人范围内的亲人一个没有那我绝对不信。加拿大人很少有独生子女的情况,一个人有什么理由连二代表堂兄弟姐妹这个范围都没人?这只是因为老外和家人走的远,一代表堂亲之间都不怎么走动,所以多半是继承人范围内有人但是也没来往不知道而已。而且因为欠了很多税所以谁继承了那他还要把税补上,兴许本来有权继承的人就算知道也不想麻烦交税索性放弃继承权根本就不出现,才表面上造成一个没有继承人的现象而已。

虽然两个案例都是法律内没有继承人,但是中国这个是政府根本没有照顾老人且有亲人多少照顾过所以应该可以继承部分的情况下强行充公,加拿大的是实在无法找到有一点资格去继承的情况下才充公的。
這個案子在台灣應該也是要充公

沒有法定繼承人,沒辦法開始繼承

不過照顧的三人倒是可以起訴請求照顧費用
亲戚们这是来抢财产了 平时都不一定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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