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下无贼”被驱逐,也就意味着习惯法失去了价值。
为什么在台湾有明显舔共行为的人没有受到处罚?因为没这有这条法律,没人规定不能这样做。
如果要清除五毛粉红那就明确写出来,并且要注明如何界定,比如明确支持中共之类的。
另外每个人对一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你看不惯他,直接拉黑不就好了?
中文圈总是这样,反对什么支黑听床之类的,不喜欢你不去看他不就行了?拉黑不会吗?不然你论坛就规定不让说,结果搞的像神经病一样,不喜欢却非要去看。
如果要清除五毛粉红那就明确写出来,并且要注明如何界定,比如明确支持中共之类的。
另外每个人对一件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你看不惯他,直接拉黑不就好了?
中文圈总是这样,反对什么支黑听床之类的,不喜欢你不去看他不就行了?拉黑不会吗?不然你论坛就规定不让说,结果搞的像神经病一样,不喜欢却非要去看。
9 个评论
这贴本来是只属于站务区的
由于不止一次出现过封天下无贼的提议 且前段时间有用户提出部分站务可以放到首页
毕竟除了狗管理外也没啥人点进站务区
然后我给出的方案就是部分站务可以放到首页3天再转回去
于是我认为此次有关于天下无贼的禁封可以放到首页
目前声望128以下的属于只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毕竟我认为看看大多数人对他的态度有助于拿不准的狗管理对本次封禁的态度
至于某些吃了永久灰单/观察/白单的是否应该也有表决权 至少我是反对的
最后 跟着那个禁封的法庭回帖就行了 不需要单独出来开一贴
就目前狗管理们的投票来说 他这次也不会被封
由于不止一次出现过封天下无贼的提议 且前段时间有用户提出部分站务可以放到首页
毕竟除了狗管理外也没啥人点进站务区
然后我给出的方案就是部分站务可以放到首页3天再转回去
于是我认为此次有关于天下无贼的禁封可以放到首页
目前声望128以下的属于只有发言权而没有表决权
毕竟我认为看看大多数人对他的态度有助于拿不准的狗管理对本次封禁的态度
至于某些吃了永久灰单/观察/白单的是否应该也有表决权 至少我是反对的
最后 跟着那个禁封的法庭回帖就行了 不需要单独出来开一贴
就目前狗管理们的投票来说 他这次也不会被封
墙外抓黑皮,墙内抓汉奸,交相辉映,异曲同工
这位葱油,你可能没明白,为什么法庭要被召开呢?因为即使按照习惯法达到了应当封禁的标准,管理员用户是不能被直接封禁的,必须经过法庭的程序。
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28遍“恨国党早该图图了”、“反贼公知整天在这意淫什么”,你也是不能封禁ta的,必须上法庭。
在法庭期间,你可以根据习惯法,也可以不根据习惯法投票。所以,无论天下无贼被不被驱逐,都有可能但不必然说明习惯法没有扮演“应有的”角色在这个用户去留的决策中。然而,一旦解释为“必须强制用习惯法来进行投票”,可以说法庭这个制度确实没有让习惯法扮演这种角色。
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28遍“恨国党早该图图了”、“反贼公知整天在这意淫什么”,你也是不能封禁ta的,必须上法庭。
在法庭期间,你可以根据习惯法,也可以不根据习惯法投票。所以,无论天下无贼被不被驱逐,都有可能但不必然说明习惯法没有扮演“应有的”角色在这个用户去留的决策中。然而,一旦解释为“必须强制用习惯法来进行投票”,可以说法庭这个制度确实没有让习惯法扮演这种角色。
>>这位葱油,你可能没明白,为什么法庭要被召开呢?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管理员用户在主页天天刷版字面意义上1...
開設法庭的前提是,該用戶達到封禁的標準。根本不可能毫無理由地連罪犯哪一條都說不清楚就投票判死刑。還是說,隨便挑一個人都能夠開法庭投票放逐?現在已經跳過了法律「天下無賊該不該被封禁」這點,直接進入投票判決階段。
“天下无贼” 是品葱历史悠久的反对派,之前多少还有些借鉴意义,近期可能因为个人某种原因,完全转变为反对而反对,几乎所有回帖都无价值的地步(大家看下他的回帖记录就知,这里不一一列出)。他严重毒害品葱讨论环境,驱逐有心认真讨论或学习的用户,各种无营养千篇一律的回帖也毫无存在意义。客观上已经是比网警还要恶劣的存在。
原帖的理由如上。這能夠成為封禁的理由嗎?如果法庭本身是違法的,那麼法庭本身也會以無效處理。
現在的情況更像是,開了一個帖「我認為天下無賊該封禁」,你們看著辦。這本身就是對法庭的褻瀆。哪有這樣開庭的?
法庭正常的開設。起碼是把罪狀列出來。例如某個用戶騷擾其他用戶,違反了哪一條。然後由管理員投票決定是否成立。這是有法可依的,只是如何釋法的問題。
舉個例子。或許可以實際地進行。
請問,這是否能夠成立?
舉個例子。或許可以實際地進行。
品葱法庭 - 驱逐“幸XXXX”,永封其账号的提议
「幸X的XX」所做的事有目共睹。ta所做的事就是封禁ta的理由。現在特開此法庭。个人接受任何民主讨论,客观决策后的处理结果。
請問,這是否能夠成立?
>>開設法庭的前提是,該用戶達到封禁的標準。根本不可能毫無理由地連罪犯哪一條都說不清楚就投票判死刑。還是...
法庭的开庭条件是一位管理员投票,所以法庭确实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技术上讲,确实只要不停有人告状,而总有些管理员投下第一票,就能不断地开庭;但是所有管理员的精力和心情是有饱和,所以现实中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而我觉得,这位楼主确实没想好如何控告天下无贼,就写了这个帖子,他的开庭理由我觉得是不充分的,当然他怎么想对于开不开庭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