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敬推文论婚姻及生育率
穆斯林的婚姻家庭制度比天主教和新教灵活得多,经常吸纳各种相去甚远的习惯法,例如现代北欧国家为无嫁妆青年男女准备的临时同居婚姻,在伊斯兰法早就存在了。天主教和新教通常把婚姻视为圣事,皈依者的习惯法婚姻通常不能像伊斯兰皈依者那样轻松过关的,例如士大夫的姨太太就过不了关,日耳曼酋长或立陶宛酋长的三妻四妾直截了当被贬为姘妇,跟很多费拉右派的想法相反,即使在现代世俗国家离婚和变通都比穆斯林困难得多。这样的好处和坏处姑且不论,但总之穆斯林并没有统一的婚姻家庭模式,当然更没有统一的生育率,同样跟费拉右派的想像相反,穆斯林在现代西方社会遇见的几种主流家庭生育模式,其实在伊斯兰家庭法都有类似物,教法学家允许穆斯林在现代社会婚姻变通的灵活性,至少是超过六十年代的天主教徒。欧洲、阿富汗、伊朗、埃及、马格里布、印尼、马来、印度、尼日利亚、加沙的穆斯林生育率都下降得很快,所以伊斯兰具备抗现代性子宫炸弹属性的神话并不比黄祸和意大利子宫炸弹神话更可靠。义和团时代的清国生育率显然是条约体系和平繁荣的特殊效果,在二十四史的其他王朝并不存在,汉魏像罗马帝国一样苦于人口衰减。穆斯林人口增长显然是现代医疗卫生普及的结果,曲线跟东欧南欧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曲线形状相同,都在普及期结束以后迅速下滑,十九世纪十八世纪的中东穆斯林人口明显是不如欧洲蕃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