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和虚拟共和国
假如现在有一位推特博主拥有庞大的粉丝数量,然后围绕这位博主建立一个依托于互联网的共和国。
每一个社区成员都是该共和国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庞大的社区群体数量上,再选举“国会议员”。根据得票数高低,选取前20名.20人名单按照得票率高低排序,暂且称其为“议员名单”。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就作为“执政党”的党魁具有优先组建内阁的权力,从剩余的19名议员里面挑选中意的人组建“执政党”,包括党魁本人在内一共是5名。在剩余的15名“议员”里面,得票率最高的议员自动具备了作为党魁组建“在野党”的权力,就像执政党的党魁一样,他也可以从剩余的议员里面挑选中意的人,人数也是5名。以此类推,在剩下的10名议员里面,得票率最高的议员也自动作为党魁具备了组建第二个在野党的资格,人数也是5人。最终剩下的5人就作为无党派人士。那么,从这20个议员里面,最终产生1个执政党(内阁),2个在野党,五名无党派人士。在党魁邀请其他议员组建政党的过程中,其他议员可以拒绝党魁的邀请。如果人数始终无法凑够5人,那么就相当于党魁组建政党失败,这位组建政党失败的党魁在“议员名单”上的排名就滑到末席位置,也就是在得票率最低的那位议员的后面。然后再按照“议员名单”上的顺序,开始下一轮的政党组建。如果在剩余的议员里面,每一位轮到具备党魁资格的议员,组建政党都发生了失败的情况,比如剩下15位议员中,得票率第一的党魁组建政党失败以后排名降到最后一位,然而,后面的每一任党魁也经历了失败,结果又轮到了最开始那位组建政党失败的议员具备了党魁的资格,那么这个时候,就不必通过党魁挑选议员来组建内阁,而是依照得票率排名,在剩余的议员名单取前5名,自动组建政党。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在野党位置出现空缺。以上这点只是针对剩余议员是15名的情况,也包括最开始的20名议员的情况。但是如果剩余议员是10名,那么就不必再根据得票率排名来组建政党了,这10名议员自动成为无党派议员。所以,在理想情况下,这20名“国会议员”会产生1个执政党,2个在野党,5个无党派人士;或者一个执政党,1个在野党,10个无党派人士。
政党组建完成以后,由执政党党魁提名大法官人选,大法官人数一共3名,国会表决过半(也就是大于或等于10票)即通过。大法官至少需要具备基础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以考试方式遴选),需要在国会之外的社区里面进行选择。大法官任期时间要长于党魁任期,如果党魁任期标记为a,那么首席大法官任期就是3a,第二席大法官任期为4a,第三席大法官任期为5a,大法官任期交错开来,从而避免被单一的党魁操纵。大法官卸任之后,再由执政党党魁提名,进行补充。
当整个政治结构初具规模以后,就可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运转的资金。为了防止出现虚拟货币价值大起大落从而损害货币持有者的利益,就需要组建一个中央银行来持有绝大部分的虚拟货币,成为社区成员的门槛是至少需要拥有一枚虚拟货币。在初始创建阶段,可以通过免费分派的方式,让大多数追随者自动成为社区会员。在草创阶段过去以后,后续的社区以外的人员如果想要成为社区的一员,就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这里的虚拟币就相当于社区成员的标志符,或者类似于一种身份证。社区会员凭借持有的虚拟币来进行投票等其它公民行动。
国会议员如果要提出方案,就必须在国会上进行初始表决,在获得至少是其他2名议员(也有包括执政党的议员)的赞同以后,该方案就自动进入国会讨论议程,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辩论结束以后,进行第二次表决,赞同人数如果过半,该方案就获得通过。反之,该方案就作废。法案通过之后,如果涉及到资金类的。那么就需要估计,为了执行法案需要多少的资金预算。这一类预算也要进行表决,半数赞同即可通过。如果通不过,就修改预算,一直到通过为止。那么实际的资金从何处来呢?这个时候,之前发布的虚拟货币就派上用场了,“中央银行”通过卖出虚拟货币的方式筹措资金,再将筹措到的资金发放给执政党,再有执政党来执行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议员监督执政党的执行情况,在固定的时期举行国会质询,质询周期可以设定为执政党执政时间总长的三分之一。质询可能会涉及到资金使用情况,所以需要执政党做好支付方面的记录。
中央银行的负责人需要组建一个中央储备金委员会,委员会人选有,社区博主,这位博主挑选的两名副手,执政党党魁,在野党党魁,无党派人士中得票率最高的那一位国会议员。因为在野党数目是不固定的,可能是1位也可能是2位,那么委员会总数就会在6位和7位之间浮动。该委员会也需要定期向国会做财务报告,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质询的周期建议设置为执政党周期的二分之一。
虚拟货币的数量不管如何庞大,数量终究是有限的,在“中央银行”的虚拟货币储备即将告罄的时候,经过国会同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由央行委员会发起“回购”虚拟货币操作,社区会员可以以远低于市场价方式或者赠送方式将虚拟货币退还给中央银行,数量比较多的,该名社区成员可以获得类似于“太平绅士”的荣誉头衔。
在国会议员之间进行辩论的时候,辩论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比如油管),或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推特上),辩论需要一个维持现场秩序的主持人,主持人的人选要从国会之外选择。可以邀请让建立整个社区的这位博主来担任,或者让这位博主推荐的其他人来担任。这份主持人的工作主要还是一种荣誉性质,也算是对建立整个社区的博主的一种回报吧。在选举国会议员的阶段,候选人之间的较量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初期竞选人数如果比较多,那么就模仿现实中民主选举的例子,同一个时间开设多个竞选直播频道。选举人以匿名方式竞选似乎也是可行的,只是需要发出声音。
万事开头难,在草创阶段,尤其是选举出正式的国会议员之前,需要有一个临时委员会(以这位社区博主为中心)来操作相关事宜。选举工作结束以后,临时委员会就宣告结算。这个临时委员会只是存在于第一次的国会选举,在之后的换届选举当中,选举时间定在国会议员任期结束之前的一段时间,差不多是整个任期时间的五分之一左右。过渡时期的选举委员会人选是这样安排的,委员会主席由这位社群博主担任,或者由这位社群博主指定,然后这位主席可以邀请两名助手(获得“太平绅士”荣誉头衔的会员具有优先权),再从执政党和在野党以及无党派人士中分别挑选出得票率最低的那个人(参照得票率排列名单)。那么选举委员会总人数就在6个人到7个人之间浮动。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计选票,公布结果。
在这整个政治架构中,似乎这位社区的博主的位置不是处在特别显眼的位置,这才是正常的。如果都是像唐宗宋祖那样自带气吞山河的豪迈气概的,那么估计这个被建立的国度只怕又会是另外一个奴隶国吧。但是在这个虚拟共和国里,这位博主还是能获得不错的物质回报的。像上面提到的,他可以独家拥有国会议员辩论的视频转播权,以油管为例,如果整个社区运转比较活跃,那么光是油管的视频收入就是相当可观的(以连麦邀请嘉宾的方式接入直播间)。视频的独家转播权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列入到整个虚拟共和国的基础宪法条文里面,当选的国会议员有权力质疑这条法律条文,但是推翻这条宪法宪法条文至少需要国会五分之四以上投票赞同才能通过,而且三位大法官中,只要有一位判定结果无效,那么就能推翻这个决议。不过,按照常理来说,应该不会有哪位国会议员会这么不识趣地会发起这一类动议吧。如果真的有那位议员提出这个动议,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是有民意基础的。如果整个规则是公平公开的,那么博主其实也没有必要太过担心。
社区成员如果连续3次不参加投票的,会被取消社区会员资格.不知道能不能对虚拟货币做进一步的标记呢,这个被做了特殊标记的虚拟货币就相当于社区会员身份的证明。这样的话,取消社区会员资格的同时追缴其所拥有的这一枚表示为身份证的虚拟货币就会方便很多。
国会议员的任期可以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渡期,先是3个星期,然后1个月,2个月,3个月,半年,1年,最终差不多会稳定在2到3年时间左右。
因为这整个社区的氛围是志愿者形式的,所以,国会议员不能指望在共和国里面获得很多的报酬。选举阶段的视频播放所获得的收入可以给这20位国会议员平分。但是对于国会议员而言,他可以凭借自己的知名度开设油管频道,赚取额外的报酬。
每一个社区成员都是该共和国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庞大的社区群体数量上,再选举“国会议员”。根据得票数高低,选取前20名.20人名单按照得票率高低排序,暂且称其为“议员名单”。得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就作为“执政党”的党魁具有优先组建内阁的权力,从剩余的19名议员里面挑选中意的人组建“执政党”,包括党魁本人在内一共是5名。在剩余的15名“议员”里面,得票率最高的议员自动具备了作为党魁组建“在野党”的权力,就像执政党的党魁一样,他也可以从剩余的议员里面挑选中意的人,人数也是5名。以此类推,在剩下的10名议员里面,得票率最高的议员也自动作为党魁具备了组建第二个在野党的资格,人数也是5人。最终剩下的5人就作为无党派人士。那么,从这20个议员里面,最终产生1个执政党(内阁),2个在野党,五名无党派人士。在党魁邀请其他议员组建政党的过程中,其他议员可以拒绝党魁的邀请。如果人数始终无法凑够5人,那么就相当于党魁组建政党失败,这位组建政党失败的党魁在“议员名单”上的排名就滑到末席位置,也就是在得票率最低的那位议员的后面。然后再按照“议员名单”上的顺序,开始下一轮的政党组建。如果在剩余的议员里面,每一位轮到具备党魁资格的议员,组建政党都发生了失败的情况,比如剩下15位议员中,得票率第一的党魁组建政党失败以后排名降到最后一位,然而,后面的每一任党魁也经历了失败,结果又轮到了最开始那位组建政党失败的议员具备了党魁的资格,那么这个时候,就不必通过党魁挑选议员来组建内阁,而是依照得票率排名,在剩余的议员名单取前5名,自动组建政党。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在野党位置出现空缺。以上这点只是针对剩余议员是15名的情况,也包括最开始的20名议员的情况。但是如果剩余议员是10名,那么就不必再根据得票率排名来组建政党了,这10名议员自动成为无党派议员。所以,在理想情况下,这20名“国会议员”会产生1个执政党,2个在野党,5个无党派人士;或者一个执政党,1个在野党,10个无党派人士。
政党组建完成以后,由执政党党魁提名大法官人选,大法官人数一共3名,国会表决过半(也就是大于或等于10票)即通过。大法官至少需要具备基础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以考试方式遴选),需要在国会之外的社区里面进行选择。大法官任期时间要长于党魁任期,如果党魁任期标记为a,那么首席大法官任期就是3a,第二席大法官任期为4a,第三席大法官任期为5a,大法官任期交错开来,从而避免被单一的党魁操纵。大法官卸任之后,再由执政党党魁提名,进行补充。
当整个政治结构初具规模以后,就可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运转的资金。为了防止出现虚拟货币价值大起大落从而损害货币持有者的利益,就需要组建一个中央银行来持有绝大部分的虚拟货币,成为社区成员的门槛是至少需要拥有一枚虚拟货币。在初始创建阶段,可以通过免费分派的方式,让大多数追随者自动成为社区会员。在草创阶段过去以后,后续的社区以外的人员如果想要成为社区的一员,就必须通过购买的方式。这里的虚拟币就相当于社区成员的标志符,或者类似于一种身份证。社区会员凭借持有的虚拟币来进行投票等其它公民行动。
国会议员如果要提出方案,就必须在国会上进行初始表决,在获得至少是其他2名议员(也有包括执政党的议员)的赞同以后,该方案就自动进入国会讨论议程,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辩论结束以后,进行第二次表决,赞同人数如果过半,该方案就获得通过。反之,该方案就作废。法案通过之后,如果涉及到资金类的。那么就需要估计,为了执行法案需要多少的资金预算。这一类预算也要进行表决,半数赞同即可通过。如果通不过,就修改预算,一直到通过为止。那么实际的资金从何处来呢?这个时候,之前发布的虚拟货币就派上用场了,“中央银行”通过卖出虚拟货币的方式筹措资金,再将筹措到的资金发放给执政党,再有执政党来执行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议员监督执政党的执行情况,在固定的时期举行国会质询,质询周期可以设定为执政党执政时间总长的三分之一。质询可能会涉及到资金使用情况,所以需要执政党做好支付方面的记录。
中央银行的负责人需要组建一个中央储备金委员会,委员会人选有,社区博主,这位博主挑选的两名副手,执政党党魁,在野党党魁,无党派人士中得票率最高的那一位国会议员。因为在野党数目是不固定的,可能是1位也可能是2位,那么委员会总数就会在6位和7位之间浮动。该委员会也需要定期向国会做财务报告,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质询的周期建议设置为执政党周期的二分之一。
虚拟货币的数量不管如何庞大,数量终究是有限的,在“中央银行”的虚拟货币储备即将告罄的时候,经过国会同意(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由央行委员会发起“回购”虚拟货币操作,社区会员可以以远低于市场价方式或者赠送方式将虚拟货币退还给中央银行,数量比较多的,该名社区成员可以获得类似于“太平绅士”的荣誉头衔。
在国会议员之间进行辩论的时候,辩论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比如油管),或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推特上),辩论需要一个维持现场秩序的主持人,主持人的人选要从国会之外选择。可以邀请让建立整个社区的这位博主来担任,或者让这位博主推荐的其他人来担任。这份主持人的工作主要还是一种荣誉性质,也算是对建立整个社区的博主的一种回报吧。在选举国会议员的阶段,候选人之间的较量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初期竞选人数如果比较多,那么就模仿现实中民主选举的例子,同一个时间开设多个竞选直播频道。选举人以匿名方式竞选似乎也是可行的,只是需要发出声音。
万事开头难,在草创阶段,尤其是选举出正式的国会议员之前,需要有一个临时委员会(以这位社区博主为中心)来操作相关事宜。选举工作结束以后,临时委员会就宣告结算。这个临时委员会只是存在于第一次的国会选举,在之后的换届选举当中,选举时间定在国会议员任期结束之前的一段时间,差不多是整个任期时间的五分之一左右。过渡时期的选举委员会人选是这样安排的,委员会主席由这位社群博主担任,或者由这位社群博主指定,然后这位主席可以邀请两名助手(获得“太平绅士”荣誉头衔的会员具有优先权),再从执政党和在野党以及无党派人士中分别挑选出得票率最低的那个人(参照得票率排列名单)。那么选举委员会总人数就在6个人到7个人之间浮动。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计选票,公布结果。
在这整个政治架构中,似乎这位社区的博主的位置不是处在特别显眼的位置,这才是正常的。如果都是像唐宗宋祖那样自带气吞山河的豪迈气概的,那么估计这个被建立的国度只怕又会是另外一个奴隶国吧。但是在这个虚拟共和国里,这位博主还是能获得不错的物质回报的。像上面提到的,他可以独家拥有国会议员辩论的视频转播权,以油管为例,如果整个社区运转比较活跃,那么光是油管的视频收入就是相当可观的(以连麦邀请嘉宾的方式接入直播间)。视频的独家转播权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列入到整个虚拟共和国的基础宪法条文里面,当选的国会议员有权力质疑这条法律条文,但是推翻这条宪法宪法条文至少需要国会五分之四以上投票赞同才能通过,而且三位大法官中,只要有一位判定结果无效,那么就能推翻这个决议。不过,按照常理来说,应该不会有哪位国会议员会这么不识趣地会发起这一类动议吧。如果真的有那位议员提出这个动议,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是有民意基础的。如果整个规则是公平公开的,那么博主其实也没有必要太过担心。
社区成员如果连续3次不参加投票的,会被取消社区会员资格.不知道能不能对虚拟货币做进一步的标记呢,这个被做了特殊标记的虚拟货币就相当于社区会员身份的证明。这样的话,取消社区会员资格的同时追缴其所拥有的这一枚表示为身份证的虚拟货币就会方便很多。
国会议员的任期可以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渡期,先是3个星期,然后1个月,2个月,3个月,半年,1年,最终差不多会稳定在2到3年时间左右。
因为这整个社区的氛围是志愿者形式的,所以,国会议员不能指望在共和国里面获得很多的报酬。选举阶段的视频播放所获得的收入可以给这20位国会议员平分。但是对于国会议员而言,他可以凭借自己的知名度开设油管频道,赚取额外的报酬。
39 个评论
只能对地址和nft做标记,只是币的话没法追踪
虽然挺有意思,不过是瞎扯淡,这个“国会”除了骂战干不了任何事,只会有各种开除左籍和赐予支籍
品葱也可以看作是有纲领的-反共,只是没有财政而已
品葱也可以看作是有纲领的-反共,只是没有财政而已
你这个设想,前段时间国外已经有数字游民大神提出来了,虚拟国家就像虚拟空间一样,未来一定是会实现的。
楼上有人说,虚拟国家是瞎扯淡,那么我就举例虚拟国家的实用性:
1、虚拟国家可以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该国法币,可以开设虚拟国家基金,任何参与该基金的公民每年都能得到分红
2、不同虚拟国家提供不同的公民福利,这种福利是跨现实国家的,一个自然人可以加入多个虚拟国家,履行公民义务就能享受多重福利
3、虚拟国家可以筹集资金,建设国家级项目,例如VR游戏。甚至是现实世界中的项目,例如购买现实世界中的一座小岛、月球或火星上的一块土地,作为领土,建设城市
基本上物理国家能做的事情,虚拟国家都能做,而且它们几乎没有国防上的负担和开支,无需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和警察。
虚拟国家更加去中心化,不利于独裁统治,因为你搞独裁统治,你的公民就会用脚投票,独裁者没法像现实中的独裁国家那样修建万里长城,防止奴隶跑路
楼上有人说,虚拟国家是瞎扯淡,那么我就举例虚拟国家的实用性:
1、虚拟国家可以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该国法币,可以开设虚拟国家基金,任何参与该基金的公民每年都能得到分红
2、不同虚拟国家提供不同的公民福利,这种福利是跨现实国家的,一个自然人可以加入多个虚拟国家,履行公民义务就能享受多重福利
3、虚拟国家可以筹集资金,建设国家级项目,例如VR游戏。甚至是现实世界中的项目,例如购买现实世界中的一座小岛、月球或火星上的一块土地,作为领土,建设城市
基本上物理国家能做的事情,虚拟国家都能做,而且它们几乎没有国防上的负担和开支,无需供养一支庞大的军队和警察。
虚拟国家更加去中心化,不利于独裁统治,因为你搞独裁统治,你的公民就会用脚投票,独裁者没法像现实中的独裁国家那样修建万里长城,防止奴隶跑路
但是国籍是具有保障属性的,例如一个美国人在美国去骂中共不会被中共的海外警察逮捕,但是如果他在新加坡不行。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想去美国而不是想去新加坡(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因素)
这个虚拟共和国又如何保障citizens的安全?如果仅仅是一个身份的话,那么和netclub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这个虚拟共和国又如何保障citizens的安全?如果仅仅是一个身份的话,那么和netclub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有一个根本性问题:非实名制无法确定一个人有多少小号,而实名制直接线下就行了
>> 你这个设想,前段时间国外已经有数字游民大神提出来了,虚拟国家就像虚拟空间一样,未来一定是会实现...
我们来发明一个长着鸡巴的女人,发明到一半发现这不是成了男人吗?你说的这种筹款和投资,不就是入股企业成为股东吗,有什么特征值得称为国家,为什么不干脆点叫基金会或者公司
它得解决民众授权统治并动用国家主义建立国家, 但没有多个公民政党组成政府, 目前来看是毫无成功可能性的.
跟是否虚拟没关系, 每一个国家、民族都是虚拟概念, 没人脸上写着某国人或某个民族, 它们都只是概念.
跟是否虚拟没关系, 每一个国家、民族都是虚拟概念, 没人脸上写着某国人或某个民族, 它们都只是概念.
建立在虚拟货币基础上的虚拟共和国,它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实现一些宏大的国家构想,而是能提供一个在虚拟世界参政议政的机会和环境。如果真的像以上网友提到的,执政党向现实的政府部门靠拢,那么这个行政部门就会无限膨胀,成为一个官僚机器了。五人一组的执政党所能够做的事情有限,那么只要在有限的范围内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足够了。
没有任何意义,没有执法者就没有法律,没有选举法就没有选举程序。你设计一个投票系统,我就说傻逼才投票,然后你说不投票的才是傻逼,最后大家全变成傻逼。
>> 现在大部分的区块链自治组织也就是DAO,都是以治理货币份额的形式确定话语权的,谁是大户谁说了算...
如果是以拥有货币数量的份额来确定话语权,那么这不是和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呢?再者,我在正文里面提到的,但是中央银行本身需要中心化的。在整个虚拟共和国架构里面,虚拟货币只是起到中介的作用,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只是利用了它的匿名性。或者说,让整个游戏规则变得更加好玩和安全。
>> 你这个设想,前段时间国外已经有数字游民大神提出来了,虚拟国家就像虚拟空间一样,未来一定是会实现...
如果虚拟国家(能承担比较宏大的国家职能)真的如同你所描述的那样能够运转良好,那么实现“理想国”就不是空中楼阁了。
虚拟共和国不会实现,因为没有需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政治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虚拟货币会对现实政府造成冲击,将来会有很多数字游民生活在低税国家,靠远程工作赚钱,这个对于高税国家(比如欧洲加拿大)会冲击很大
虚拟货币会对现实政府造成冲击,将来会有很多数字游民生活在低税国家,靠远程工作赚钱,这个对于高税国家(比如欧洲加拿大)会冲击很大
这事不是郭文贵都已经干过了? 郭甚至比你说的更进一步,线下都开始筹备建国了
>> 但是国籍是具有保障属性的,例如一个美国人在美国去骂中共不会被中共的海外警察逮捕,但是如果他在新...
社区会员投票是匿名的,只是参与竞选的候选人可能会冒着个人信息暴露的风险。但是对于候选人而言,竞选成功能获得知名度的提升,回报是可观的。再者,如果这套虚拟共和国体制能够运转良好,那么它的意义就不在于推出几个独占鳌头的领袖人物,而是它能够以稳定的频率推选出公众想要的政治领袖。那么就避免了像是清朝末年那样,大众总是把希望寄托在那几个屈指可数的革命政党领袖,导致的后果往往是,如果革命领袖背叛了革命(或者暴露出了独裁专制的倾向),却没有办法在短时间之内找出合适的替代人物。这就很尴尬了。从长远来看,先有理想的可以运行的优秀政体,要比先推翻落后的政体再建立一个新的政体要更有保障。
>> 有一个根本性问题:非实名制无法确定一个人有多少小号,而实名制直接线下就行了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和唯一性(如果可以做到给虚拟货币增加特殊的不可更改的标记的话),每一个网络账号只能领取一枚被特殊标记了的虚拟货币,那么如果这个人有多个网络账号,然后就拥有了多枚被标记过的虚拟货币,理论上来说,这个人可以进行重复投票。这是技术上的问题。这里给出建议性的方案,表示社区会员身份的虚拟货币,在添加了特殊标记的基础上,每一枚虚拟货币能自动计算出和它临近的那一枚虚拟货币的物理距离(在不暴露物理位置的前提下),距离小于1米的就投票无效。或者,给投票流程增加繁琐的验证,同时缩短投票时间,使得个人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做不到进行多次投票操作。比如,在流程里面增加,在有限的时间之内写出多少字数的文章(书写界面禁止复制粘贴功能),内容是和选举相关的,同时要检查文章的流畅性(防止胡乱打字的现象,当然,如果投票人数过多,逐一检查就不大现实,那么就抽选检查)。等等。
>> 社区会员投票是匿名的,只是参与竞选的候选人可能会冒着个人信息暴露的风险。但是对于候选人而言,竞...
这些都很好,但是我觉得这似乎更像是一个互联网俱乐部(例如品葱这样?),而不能成为一个所谓的国家亦或者说政府。它不具有保障属性,除非世界上有几个政府愿意接纳这个俱乐部身份的成员,并提供对等的公民权利,否则作为共和国和政府这点,在我看来是行不通的。
它和bitcoin还不一样,bitcoin只是一个大众认可它有价值就好的商品(就像cs的皮肤一样),但是政府的职责,可不仅仅是货币和经济这么简单。
>> 它得解决民众授权统治并动用国家主义建立国家, 但没有多个公民政党组成政府, 目前来看是毫无成功...
虚拟共和国和现实世界中的国家不是一回事,像上面那位网友提到的,这更像是一个网络社群。所以,国家主义等适用于现实国家的理论云云不适用虚拟共和国。可以看作是一种尝试在虚拟的线上网络世界构造一个更加贴近原生态(罗尔斯提过的“无知之幕”)的部落性质的虚拟共和国。当然,你也可以将其看作是某种虚拟现实的部落类游戏,只是这个游戏不能在steam上发行而已。
>> 虚拟共和国不会实现,因为没有需求。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政治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虚拟货币会对现实...
对于那些民主政治发达的国家来说,他们的公民也许可以没有这方面的很大的需求(毕竟已经拥有了),但是对于那些民主匮乏的国家的人来说,这一点不是无关紧要的。
至于你说的虚拟货币的弊端,对于现实国家而言是这样的,但是我这里提出的虚拟国家里面,虚拟货币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和你提到的避税的问题关系不是很大。虚拟货币被人诟病的地方恰恰是它的优势所在。再者,数字游民和虚拟货币好像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吧。
>> 这事不是郭文贵都已经干过了? 郭甚至比你说的更进一步,线下都开始筹备建国了
郭文贵曾经在线下筹备建国?能提供这方面的具体资料吗?还是他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实践。再者,线下建国面临诸多问题,诸如土地问题,主权问题,看看以色列在中东地区面临的地缘政治上的难题。
虚拟共和国更像是一种部落类型的线上社群游戏,我不认为到目前为止有谁做过这件事情。对于发起者而言,他的风险在于,如果他也参与竞选,那么他有可能会落选(民主原本的样子)。民主游戏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将海外力量在一种相对文明有秩序的规则下面拧成一股绳子,它能运转和传播自己的社区氛围,如果最终运转良好,最终形成属于自己的海外民主运动的轴心,对于提升民主运动的士气是很大的助力。大概意思是,海外华人民主运动不需要总是被动地注视着中共的一举一动,而是能够自己制造议题,产生类似于现实政权的向心力。
>> 这些都很好,但是我觉得这似乎更像是一个互联网俱乐部(例如品葱这样?),而不能成为一个所谓的国家...
虽然命名为虚拟共和国,但是它不是打算向现实的政府或者国家靠拢,介于互联网俱乐部和现实政府之间。所以,它不会也有没有理由和现实的国家或者政府发生冲突。
...
负责“李老师不是你老师”这个账号的团队到目前还是没有公布他们到底从这次发行中当中募集(姑且称之为“募集”,而不是说通过炒作赚了多少美金)到了多少资金,也没有公布这笔资金具体的支出明细,虽然“多伦多方脸”曾经撂下话说,李币在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记录是可以查询的,他的意思是说它的公开性因此而已经得到了最大的保证。但是这是在回避公众主要关切的问题。公众更加关心的是他们是如何使用这笔落到口袋里面的数额不明的资金的。另外,在有些网友为其发币行为做辩护的理由里面有一条,大意是,反共就应该获得巨额的物质回报(如果运用商业理论,高风险就应该高回报,是这样的。所以他们把商业原则运用到反共这项公益事件里面了?),这样才能源源不断的吸引大量的反共义士投入其中。所以,他们通过炒作反共概念股来募集甚至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也是理直气壮的。真的吗?那么倒是想请问这位辩护者,你所说的优渥生活是指什么呢?是开一辆跑车上街游行抗议中共呢,还是能在反共之余住上一栋豪华别墅(留意,不是一般的别墅,是指豪华别墅)享受假期呢?还是说,仅仅是为自己买一件新衣服就满足了呢?你能不能把你所认为的优渥生活的标准讲述清楚呢?靠着合法手段来谋生和获取一个优渥的生活是再正常不过的,没有人会有意见,但是如果是把公益事业当作摇钱树来经营以中饱私囊,那么性质就变了。再者,发行"反共概念股"虽然是剑走偏锋,但是对于公众而言,他们更加关心的整个募集过程的透明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然而在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面他们却总是支支吾吾的,难道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吗?如果要从基金里面支取部分作为团队的工资也没有问题啊,公布出来不就好了吗?可以光明正大地赚钱路子不走,为什么一定要遮遮掩掩呢?当然,他们也可以打出保护个人隐私的理由,如果这点成立,那么所有做公益事业的人都可以将募集来的资金随意挪用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还有,“李老师不是你老师”团队里面成员之一蒋不曾经就专门参加过王志安组织的一次线上视频辩论,在视频的结尾处,几位嘉宾在主持人下线之后又继续讨论了一阵(视频可能找不到了),当时蒋不在回应是否有割韭菜嫌疑时曾经回过一句,大概意思是提前入局的人最后不是可以解套了吗之类。是的,像他这样有内部消息的人当然是气定神闲地从容解套获利的,那么后知后觉的跟进的人是不是就活该被套牢了呢?被套牢的人是不是会产生被欺骗的感觉呢(不排除有些人会将其当作是一次捐款),吃了一记闷棍,就跟中国大陆的散户们A股一样的遭遇呢?
中国共产党是腐败的,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异议人士如果利用他们逐渐成长起来的影响力来作恶,这算不算也是一种腐败呢?鲁迅曾经评价晚清时候的中国人在爱国的帽子下闭上了眼睛,那么同样的,在反共或者民主的帽子下,是不是也有可能会闭上了眼睛呢?尤其像这次李币炒作事件,“李老师不是你老师”团队是不是还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还是说,他们早就已经心安理得的一边忙着数钱一边高喊民主自由顺便转发一下推特了呢?(为什么这会成为一些人口中的“圣人标准”呢,这难道不是非常基本的职业素养吗?)
用商业化手段包装反共主题来赚取收入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是合法的商业行为都值得鼓励,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于反共而言,发行虚拟货币来到底是属于商业行为还是属于募集资金行为?如果是募集资金行为,那么它的整个操作流程要符合公益流程,也就是账目公开,支出明细公开,监管透明。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是商业行为,但是考虑到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它的整个操作也是不那么有迹可循的,发行方以欺骗手段上下其手获得巨额利润,那么灰色行业的灰色手段所牵扯的瑕疵和反共的理想主义目标是不是就相互冲突了呢?那么支撑其流量的感召力不就瞬间归零吗?
顺便参考方舟子在medium上面的一篇质疑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文章,地址:https://fangshimin.medium.com/%E6%9D%8E%E8%80%81%E5%B8%88%E4%B8%8D%E6%98%AF%E4%BD%A0%E8%80%81%E5%B8%88-%E7%A9%B6%E7%AB%9F%E6%98%AF%E8%B0%81-fe9c29d5fe0c
中国共产党是腐败的,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异议人士如果利用他们逐渐成长起来的影响力来作恶,这算不算也是一种腐败呢?鲁迅曾经评价晚清时候的中国人在爱国的帽子下闭上了眼睛,那么同样的,在反共或者民主的帽子下,是不是也有可能会闭上了眼睛呢?尤其像这次李币炒作事件,“李老师不是你老师”团队是不是还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还是说,他们早就已经心安理得的一边忙着数钱一边高喊民主自由顺便转发一下推特了呢?(为什么这会成为一些人口中的“圣人标准”呢,这难道不是非常基本的职业素养吗?)
用商业化手段包装反共主题来赚取收入没有什么问题,只要是合法的商业行为都值得鼓励,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于反共而言,发行虚拟货币来到底是属于商业行为还是属于募集资金行为?如果是募集资金行为,那么它的整个操作流程要符合公益流程,也就是账目公开,支出明细公开,监管透明。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是商业行为,但是考虑到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它的整个操作也是不那么有迹可循的,发行方以欺骗手段上下其手获得巨额利润,那么灰色行业的灰色手段所牵扯的瑕疵和反共的理想主义目标是不是就相互冲突了呢?那么支撑其流量的感召力不就瞬间归零吗?
顺便参考方舟子在medium上面的一篇质疑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文章,地址:https://fangshimin.medium.com/%E6%9D%8E%E8%80%81%E5%B8%88%E4%B8%8D%E6%98%AF%E4%BD%A0%E8%80%81%E5%B8%88-%E7%A9%B6%E7%AB%9F%E6%98%AF%E8%B0%81-fe9c29d5fe0c
你可以向李幣社區提建議
>> 你这个设想,前段时间国外已经有数字游民大神提出来了,虚拟国家就像虚拟空间一样,未来一定是会实现...
我就要說虛擬國家是瞎扯淡
因為現實國家大多數時候在做的事不是在發福利,而是在追義務
在一個現實國家裡,所有人(包括國民和外國人)都得遵守該國法律,而法律的判定區是按照地理所在地所定的。跨現實國家的虛擬國家顯然無法通過自己的法律去限制『外國人』,也就是說,虛擬國家根本無法保護自己的虛擬國民
這不是國家。你們一群人一起用自己的錢給自己發福利,這只不過是一種互助組織而已
如果你『國』決定購買現實世界中一座小島,並以這個小島為領土宣布立國,那這個虛擬國家就會成為一個傳統的現實國家。很多現實國家如美國,現在就有全球徵稅了,也有一定程度的全球福利(比方說,如果你是美國人,那美國政府和軍隊在天災人禍時會來救你)
>> 我就要說虛擬國家是瞎扯淡因為現實國家大多數時候在做的事不是在發福利,而是在追義務在一個現實國家...
记得有谁说过,国家(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漂浮在互联网上面的虚拟共和国不是挺契合基于民主想象的共同体吗?而且也是比较纯粹的一种形式(剥离了各种现实政体创建过程中的是是非非)。
补充意见
李老师从发行比特币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八个月时间,犹记得在发币当天就在海外中文舆论圈中激起了巨大争议。如果单单从募集资金角度来说,发行加密货币还是比较有创意的行为,它最大的好处是其匿名性,让支持者以比较安全的方式打赏心仪的“人权斗士”。如果李老师操作得当,也能为海外的其他人提供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榜样。即使做得不是很好,也倒是可以作为一种失败的经验,以供后来者借鉴。
并不是否定李老师的辛勤工作,持续不断地接收从中国境内流传出来的负面新闻对于接收者本人的心理而言也是一项巨大的考验,更不必说,当其在海外打出反共旗帜,成就了一定规模以后,还要遭受中共网军的持续心理施压(应当属于是超限战一类)。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属于难能可贵。而且他的家人还滞留在国内,他也已经回不了国,和国内亲属从此天各一方。虽然海外的自由主义阵营会大力夸奖他的英勇行为,但是,荣誉是暂时的,风头正盛总是会有翻过去的那一页,留下的总是无尽的代价。
虚拟货币虽然是经过加密的数字货币,但是发行数字货币这种行为本身不应该被“加密”,甚至应当是大张旗鼓的公开。李老师发行虚拟货币的败笔首先就在于这点。以李老师李颖的网络号召力,如果缺钱用了,就应当直接向网友说明情况,然后以筹集资金的名义向公众筹款。质疑其动机的网友不外乎是因为他在其推特首页推出虚拟币之前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并且说明意图,突然之间一种新的货币就横空出世了,网友们在惊愕之余纷纷质疑其发行虚拟币的动机。有可能是李颖本人对发行虚拟币缺乏信心,预感到会招惹来非议,所以也不事先多方咨询付诸公议,干脆就先推出来以解决燃眉之急(假设他的说法是真实的,就是他遇到了财务上的困难)。或者他的账号所附带的巨大的粉丝数量使得他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过分地自信,认为粉丝群体会对他的点子照单全收。不管怎么样,这都显示出李颖在公关运营方面的能力欠佳,虽然这种能力是可以在日后逐渐学习和补齐的,毕竟他还很年轻。
参考维基百科词条“李颖”的页面,李颖承认自己发行虚拟币是自己的个人决策,没有其他人的怂恿,虽然他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论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李颖忽略了一点,从他作为中文推特上拥有巨大追随者的博主以后,他已经缔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海外异见网络政治生态圈。他在推文里面所下的很多判断语句,融合了自身的对理想中的正义社会的一些看法。只是,作为大陆人的李颖,毕竟是从一个被严重洗脑的极权社会出来的人,身上多少还残留着一些中国社会的印记。比如中国人的好面子的传统,既然是缺钱用,那么就大大方方地讲出来,就对公众说,不好意思,我最近缺钱用,想募集一些资金让自己的午饭吃得好一点。大伙儿平时对我给出的捐款链接好像不是特别积极,既然大家心存顾虑,那么我这里打算推出一款加密货币,希望大家踊跃购买,有钱的出点钱,以支持我持续地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光发热。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但是他可能是不大好意思说出口,于是就编排了一堆高大上的理由,什么自己在各地旅行,看到很多反共人士过得并不好,感到很惭愧,于是就萌生了发行虚拟币的想法。可能是中国社会流行的造神运动让李颖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为了论证自己行为的合理合法性,他在发行虚拟货币的过程中许诺了太多,为了兑现这种承诺,就相当于让自己背上了一种无形的枷锁。亲自发币,亲自承诺,难道最后也要亲自烂尾吗?
不知道李颖有没有设想过,如何将民主程序引入到他的决策里面。作为概念的民主虽然起源于西方,但是从决策流程上而言,寻求公众意见在宋明等汉人朝代的高层决策中是很常见的。以明朝为例,不仅有“廷议”,而且还会全文公布监察大臣的措辞严厉的奏疏。只是到了崇祯时期,由于朱由检自认为能力出众(即位不久就成功端掉了前朝的权臣,而且看起来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责任心又比较强,导致他在决策中往往乾纲独断,绕过了士大夫群体的公共意见,几个关键的决策失误(像增加税收以支持东北日益增加的国防开支),酿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李颖既然打算要和盘踞大陆的中共政权竞争政治影响力,那么最好做法就是要表现得比中共更加民主。郑成功在攻略江南的军事行动中,南京的周边城市望风披靡,满清朝廷事后也没有对这些城市的居民施加惩罚,比如其惯用的屠城手段,就是因为郑成功在行军途中广施德政,给了满清政权很大的政治竞争的压力,迫使其也不得不收敛其一直以来的那套非常直接的野蛮做法(虽然其想要大开杀戒的本性还是藏不住的,只是后来采取了更加软性的隐蔽的策略)。以前孙中山的那套地下党形式的革命早就已经不适用新时代了,而且从其结果上看,这种方式只会产生出一个更加独裁专制的政权。
李老师从发行比特币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八个月时间,犹记得在发币当天就在海外中文舆论圈中激起了巨大争议。如果单单从募集资金角度来说,发行加密货币还是比较有创意的行为,它最大的好处是其匿名性,让支持者以比较安全的方式打赏心仪的“人权斗士”。如果李老师操作得当,也能为海外的其他人提供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榜样。即使做得不是很好,也倒是可以作为一种失败的经验,以供后来者借鉴。
并不是否定李老师的辛勤工作,持续不断地接收从中国境内流传出来的负面新闻对于接收者本人的心理而言也是一项巨大的考验,更不必说,当其在海外打出反共旗帜,成就了一定规模以后,还要遭受中共网军的持续心理施压(应当属于是超限战一类)。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属于难能可贵。而且他的家人还滞留在国内,他也已经回不了国,和国内亲属从此天各一方。虽然海外的自由主义阵营会大力夸奖他的英勇行为,但是,荣誉是暂时的,风头正盛总是会有翻过去的那一页,留下的总是无尽的代价。
虚拟货币虽然是经过加密的数字货币,但是发行数字货币这种行为本身不应该被“加密”,甚至应当是大张旗鼓的公开。李老师发行虚拟货币的败笔首先就在于这点。以李老师李颖的网络号召力,如果缺钱用了,就应当直接向网友说明情况,然后以筹集资金的名义向公众筹款。质疑其动机的网友不外乎是因为他在其推特首页推出虚拟币之前没有给出任何的解释并且说明意图,突然之间一种新的货币就横空出世了,网友们在惊愕之余纷纷质疑其发行虚拟币的动机。有可能是李颖本人对发行虚拟币缺乏信心,预感到会招惹来非议,所以也不事先多方咨询付诸公议,干脆就先推出来以解决燃眉之急(假设他的说法是真实的,就是他遇到了财务上的困难)。或者他的账号所附带的巨大的粉丝数量使得他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过分地自信,认为粉丝群体会对他的点子照单全收。不管怎么样,这都显示出李颖在公关运营方面的能力欠佳,虽然这种能力是可以在日后逐渐学习和补齐的,毕竟他还很年轻。
参考维基百科词条“李颖”的页面,李颖承认自己发行虚拟币是自己的个人决策,没有其他人的怂恿,虽然他这样说的目的是为了论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李颖忽略了一点,从他作为中文推特上拥有巨大追随者的博主以后,他已经缔造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海外异见网络政治生态圈。他在推文里面所下的很多判断语句,融合了自身的对理想中的正义社会的一些看法。只是,作为大陆人的李颖,毕竟是从一个被严重洗脑的极权社会出来的人,身上多少还残留着一些中国社会的印记。比如中国人的好面子的传统,既然是缺钱用,那么就大大方方地讲出来,就对公众说,不好意思,我最近缺钱用,想募集一些资金让自己的午饭吃得好一点。大伙儿平时对我给出的捐款链接好像不是特别积极,既然大家心存顾虑,那么我这里打算推出一款加密货币,希望大家踊跃购买,有钱的出点钱,以支持我持续地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光发热。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但是他可能是不大好意思说出口,于是就编排了一堆高大上的理由,什么自己在各地旅行,看到很多反共人士过得并不好,感到很惭愧,于是就萌生了发行虚拟币的想法。可能是中国社会流行的造神运动让李颖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为了论证自己行为的合理合法性,他在发行虚拟货币的过程中许诺了太多,为了兑现这种承诺,就相当于让自己背上了一种无形的枷锁。亲自发币,亲自承诺,难道最后也要亲自烂尾吗?
不知道李颖有没有设想过,如何将民主程序引入到他的决策里面。作为概念的民主虽然起源于西方,但是从决策流程上而言,寻求公众意见在宋明等汉人朝代的高层决策中是很常见的。以明朝为例,不仅有“廷议”,而且还会全文公布监察大臣的措辞严厉的奏疏。只是到了崇祯时期,由于朱由检自认为能力出众(即位不久就成功端掉了前朝的权臣,而且看起来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责任心又比较强,导致他在决策中往往乾纲独断,绕过了士大夫群体的公共意见,几个关键的决策失误(像增加税收以支持东北日益增加的国防开支),酿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李颖既然打算要和盘踞大陆的中共政权竞争政治影响力,那么最好做法就是要表现得比中共更加民主。郑成功在攻略江南的军事行动中,南京的周边城市望风披靡,满清朝廷事后也没有对这些城市的居民施加惩罚,比如其惯用的屠城手段,就是因为郑成功在行军途中广施德政,给了满清政权很大的政治竞争的压力,迫使其也不得不收敛其一直以来的那套非常直接的野蛮做法(虽然其想要大开杀戒的本性还是藏不住的,只是后来采取了更加软性的隐蔽的策略)。以前孙中山的那套地下党形式的革命早就已经不适用新时代了,而且从其结果上看,这种方式只会产生出一个更加独裁专制的政权。
再次补充
李老师团队发行虚拟货币这件事情虽然过去比较长的时间了,但是要找出这件事情的糟点还是很比较容易的,我之前也批评过不少。可是后来我又想了一下,觉得在海外做这种异见网络社区还是有很多现实的风险的和困难的,如果事事都合规合法,都讲求留下切实的证据,这似乎要求太高了。比如,给出具体的资金支出的信息越多,会不会产生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真的每一笔帐目都要记录清楚,那么势必要成立一个公司,再聘请一位会计,现实的操作上有诸多的困难。既然李颖团队愿意投身做这种关注中国人权的事情,那么至少他们还是有一种理想主义精神的。到底募集了多少,有多少资金入账,怎么花掉这笔钱,这应当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是这听起来好像和一般的公益原则不大一样。通常,像慈善基金,正规合法的操作都是要对每一笔资金都明确记录其来龙去脉。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一开始李颖在发行虚拟货币的时候打出的旗号就是要公众捐款给他,那么这种募集行为的得来的资金是不是应当按照一些非营利基金的方式来运作呢?虽然李颖自己也成立了一个雪花基金会,似乎是想要按照正规的基金会操作流程的。但是,由于其从事事业的特殊性,以及募集资金手法的特殊性(加密货币),以一个基金会的标准来运营是否会太高?在意大利成立一个基金会是不是需要牌照?或者他所成立的一个所谓基金会只是一个单纯的账户名称?而且根据李颖的描述,这个雪花基金会只是持有李币而已,并不是真金白银的欧元之类的,而李币的价值有起伏,如果李币不值钱了,那么该基金会不就成为了一个没有金币的空荡荡的仓库了吗?
所以,我觉得未来如果要利用加密货币的特性来为中国人权事业助力,顺着李颖发行李币的思路,应当可以尝试一下其它的做法的。海外的反共群体或者批评中共的媒体人,是不是可以由几位德高望重的人士牵头,专门成立一个网站,该网站也模仿一些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网友可以购买。然后各个人权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在上面开设一个帐号,专门用来接收网友捐助的数字货币,并且提供和所在国的货币自由兑换功能。网站还可以做一些统计方面的工作,比如每一个账号收到的款项的数量,再将这些数量以图表的形式发布出来,这样他们在网友中的受欢迎程度就一目了然了。这其实也相当于是一种竞争。通常上来讲,如果是单独一个捐款链接,比如油管上某位自媒体人,他在视频底下贴了一个捐款(打赏)链接,如果不是某些网友特别钟爱的,一般情况下,捐款热情不会很高,更不用说,大陆网友如果要捐款也有一些支付方面的门槛限制。但是如果将这些人都放在一个平台上竞技的话,倒是可以激发网友捐款的热情,就像爱豆们追星一样。而且它的范围更广,只要是某位自媒体人有很大的影响力,不管他是在哪个平台成名的,都可以将影响力变现为实际的收入。这样的话,就避免了大伙儿都扎堆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厮杀了。如果这个计划可以顺利运行的话,到时候还可以加入更多类型的账号,即使是做的比较好的网站,也可以在上面开设一个受捐助的账号。
中国大陆每天都在发生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而中国的司法是腐败透顶的。对于遭受不公的人而言,与其把钱送给法官或者是贿赂某位官员,还不如选择把钱捐给海外的人权团队,让他们来帮助他伸张正义。人权团队口碑起来了,那么它能从网站获得的收入自然也水涨船高(这里假设求助的人是知恩图报的)。所以该加密货币捐助网站也相当于是为遭受不公的人提供了一个支付感谢费的渠道。
由于这种捐助相当于是打赏,所以就不受公益基金那一套程序的约束了,受捐助者就摆脱了法律和道德上的一些风险。
李老师团队发行虚拟货币这件事情虽然过去比较长的时间了,但是要找出这件事情的糟点还是很比较容易的,我之前也批评过不少。可是后来我又想了一下,觉得在海外做这种异见网络社区还是有很多现实的风险的和困难的,如果事事都合规合法,都讲求留下切实的证据,这似乎要求太高了。比如,给出具体的资金支出的信息越多,会不会产生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真的每一笔帐目都要记录清楚,那么势必要成立一个公司,再聘请一位会计,现实的操作上有诸多的困难。既然李颖团队愿意投身做这种关注中国人权的事情,那么至少他们还是有一种理想主义精神的。到底募集了多少,有多少资金入账,怎么花掉这笔钱,这应当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是这听起来好像和一般的公益原则不大一样。通常,像慈善基金,正规合法的操作都是要对每一笔资金都明确记录其来龙去脉。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一开始李颖在发行虚拟货币的时候打出的旗号就是要公众捐款给他,那么这种募集行为的得来的资金是不是应当按照一些非营利基金的方式来运作呢?虽然李颖自己也成立了一个雪花基金会,似乎是想要按照正规的基金会操作流程的。但是,由于其从事事业的特殊性,以及募集资金手法的特殊性(加密货币),以一个基金会的标准来运营是否会太高?在意大利成立一个基金会是不是需要牌照?或者他所成立的一个所谓基金会只是一个单纯的账户名称?而且根据李颖的描述,这个雪花基金会只是持有李币而已,并不是真金白银的欧元之类的,而李币的价值有起伏,如果李币不值钱了,那么该基金会不就成为了一个没有金币的空荡荡的仓库了吗?
所以,我觉得未来如果要利用加密货币的特性来为中国人权事业助力,顺着李颖发行李币的思路,应当可以尝试一下其它的做法的。海外的反共群体或者批评中共的媒体人,是不是可以由几位德高望重的人士牵头,专门成立一个网站,该网站也模仿一些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网友可以购买。然后各个人权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在上面开设一个帐号,专门用来接收网友捐助的数字货币,并且提供和所在国的货币自由兑换功能。网站还可以做一些统计方面的工作,比如每一个账号收到的款项的数量,再将这些数量以图表的形式发布出来,这样他们在网友中的受欢迎程度就一目了然了。这其实也相当于是一种竞争。通常上来讲,如果是单独一个捐款链接,比如油管上某位自媒体人,他在视频底下贴了一个捐款(打赏)链接,如果不是某些网友特别钟爱的,一般情况下,捐款热情不会很高,更不用说,大陆网友如果要捐款也有一些支付方面的门槛限制。但是如果将这些人都放在一个平台上竞技的话,倒是可以激发网友捐款的热情,就像爱豆们追星一样。而且它的范围更广,只要是某位自媒体人有很大的影响力,不管他是在哪个平台成名的,都可以将影响力变现为实际的收入。这样的话,就避免了大伙儿都扎堆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厮杀了。如果这个计划可以顺利运行的话,到时候还可以加入更多类型的账号,即使是做的比较好的网站,也可以在上面开设一个受捐助的账号。
中国大陆每天都在发生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而中国的司法是腐败透顶的。对于遭受不公的人而言,与其把钱送给法官或者是贿赂某位官员,还不如选择把钱捐给海外的人权团队,让他们来帮助他伸张正义。人权团队口碑起来了,那么它能从网站获得的收入自然也水涨船高(这里假设求助的人是知恩图报的)。所以该加密货币捐助网站也相当于是为遭受不公的人提供了一个支付感谢费的渠道。
由于这种捐助相当于是打赏,所以就不受公益基金那一套程序的约束了,受捐助者就摆脱了法律和道德上的一些风险。
补充1:中国的革命者是否可以开创法治传统
李老师团队到现在为止还依然坚持为中国境内的不公正的事件发声,这多少也证明了他们一开始的时候所承诺的助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诚意。虽然缔造流量神话的时刻总是会过去,以后能走多远还是要靠持续的运营能力。现在李老师的推特新增了一个“赛博信访局”的入口,虽然有一些恶搞的成份,不过我觉得倒是可以借题发挥,顺势增加一个新的入口,名字叫“赛博法院”,或者“赛博法庭”。虽然是戏称,但是如果真的打算以专业的法律人的精神来做的,我觉得有不少的好处,甚至是法治意义上的。
从古至今,中国最不缺的是英明狡猾的权力竞争者(权谋家),最缺的是法治。中国的法治所遭遇的破坏是多方面,除了权势人物操纵法律为自己谋利,或者干脆就制定明显偏向于自己的专门法律,像商鞅在秦国炮制的那些损人利己的严苛的刑罚。不仅如此,历史周期律支配下的王朝更替也使得法律的效力大打折扣。就是新生的王朝对前朝的法律是可以一概不承认的,最典型的,比如对土地产权的侵犯,像满清入侵中国本土以后在华北地区推行的圈地运动。西方尤其西欧国家最大的优势是他们源远流长的法治传统,据刘仲敬以前介绍过的,欧洲一所看上去很普通的修道院可能就收藏和维护了几个世纪以来的各类法律案件的卷宗。而在现在的中共国,各类无法无天的事件层出不穷,破坏法治伴随着摧残人权,是不是也可以尝试以法律人的角色将中共国的不公平事情以法律卷宗的形式保留在数据库里,每一分卷宗都有判决书,包含通行意义上的内容,比如被告,原告,事件的前因后果,涉事人,以及尝试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给出参考性的判决结果。当然,这种判决是不会在中国大陆生效和执行的,但是这至少是开启了一条新的路子,尝试以法治精神来反共。如果像如此之多的判决文件也能像中世纪的欧洲那样保留那么长的时期,那么如果将来中国有幸迈入宪政体制,那么这些积累下来的卷宗就能在正式法庭上重新进行审理和执行,为过往的冤屈者讨回一个公道。如果中共国不能在十年之内进入宪政,那么一百年呢?五百年呢?那么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假如中国人特别倒霉,在五百年以后才跌跌撞撞进入宪政,那么,从现在开始所积累的不公正的案件在那个时间点是否还可以继续审理呢?我觉得,只要案件情节清楚,虽然物是人非,但是如果是涉及到产权的问题,土地总还会是存在的,那么只要对土地的合法性进行溯源,给予五百年以前的权益受害者的后代(如果能找到的话)以各种形式的补偿,还有对加害者后代(如果能找到话)一方给予惩罚,如果加害者后代已经将产权转移给别人了,那么有理由向其追缴不法所得。
像这样的海外互联网法庭的主要意义还是在于保留案件卷宗,其中有一个难点是,作奸犯科的人会选择将不法所得转移到海外,那么如果以未来某个时间点的宪政中国而言,是否有实力在全球追索不法份子的海外财产呢?比如那些权贵家族到底有多少财富转移到了海外,虽然这些财富应当都经过特殊渠道洗白了,但是只要人还找得到,再请求当地的司法机关配合,将他们拘捕,应该不难调查清楚他们的所有身家。紧要的点在于,权贵阶层藏匿财富的海外国家,如果是美国的话,到时候请求美国方面配合大概是要花很多的力气的。所以,宪政以后的中国还是要实力足够强大,从而可以许诺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以换取美国方面愿意提供司法和金融帮助。同时还有必要打造一支远洋海军,兵临那些藏污纳垢的太平洋岛国,让他们把离岸避税的秘密资金信息全部交出来。按图索骥,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海外法庭互联网档案显然是充分利用了信息化时代的红利,像中国以前兵连祸结的时期,很多珍贵的建筑和书籍都毁于战火,一些比较幸运则是流传到朝鲜和日本从而得到保留。有了全球互联网以后,中国大陆的资讯可以很方便地在海外得到保留,不必再担心历史上一再发生的覆辙。更进一步地,以法治的精神来应对中国特有的历史周期律的话,那么体现法治精神的各类案件也是应当一并被保留在海外的服务器上,在未来宪政体制下要一件一件被审理和执行。迟到的正义也还是正义,这对于革命者本人以及他的追随者而言也是很好的法治实践教育。尝试从实践层面的法治来摆脱历史周期律(革命者又成为了新生的专制政体的独裁者),算是走出了和清末的革命者不同的道路。法治不一定需要在革命成功以后才急匆匆落地,而是在革命成功以前就在持续地打下基础。有着法治信念的革命者所缔造的革命政体,大概率也会是尊重法律的宪政体制。宪政体制既然不会是从平地里突然产生的,那么就尝试创造一种法治路径,只要能够持续的坚持下来,使其成为一项传统。
a.这里的法律文书档案在某种程度也能完全覆盖中国古代历史所秉承的褒贬惩戒的意义。像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各种人道主义灾难,最典型的文化大革命,大跃进,遗憾的是,由于制造这些事件的政党还在中国大陆执政,导致涉及到这两项事情的有关人员在身后还是没有被彻底清算,还在千方百计地得到遮掩和保护,使得民心大失所望。那么流亡海外的华人就可以尝试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起诉,然后作成卷宗保留在海外法庭档案馆。这样就不必等到或者仰仗中国大陆方面的执政党来做,以全体民心为名所作出的司法判决显然更具有合法性,也可以认为,这是海外的革命党通过法律的形式和中国大陆的执政党争夺合法性。所有这些案卷都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节点,在宪政体制下的中国进行法律审判以再确认。
李老师团队到现在为止还依然坚持为中国境内的不公正的事件发声,这多少也证明了他们一开始的时候所承诺的助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诚意。虽然缔造流量神话的时刻总是会过去,以后能走多远还是要靠持续的运营能力。现在李老师的推特新增了一个“赛博信访局”的入口,虽然有一些恶搞的成份,不过我觉得倒是可以借题发挥,顺势增加一个新的入口,名字叫“赛博法院”,或者“赛博法庭”。虽然是戏称,但是如果真的打算以专业的法律人的精神来做的,我觉得有不少的好处,甚至是法治意义上的。
从古至今,中国最不缺的是英明狡猾的权力竞争者(权谋家),最缺的是法治。中国的法治所遭遇的破坏是多方面,除了权势人物操纵法律为自己谋利,或者干脆就制定明显偏向于自己的专门法律,像商鞅在秦国炮制的那些损人利己的严苛的刑罚。不仅如此,历史周期律支配下的王朝更替也使得法律的效力大打折扣。就是新生的王朝对前朝的法律是可以一概不承认的,最典型的,比如对土地产权的侵犯,像满清入侵中国本土以后在华北地区推行的圈地运动。西方尤其西欧国家最大的优势是他们源远流长的法治传统,据刘仲敬以前介绍过的,欧洲一所看上去很普通的修道院可能就收藏和维护了几个世纪以来的各类法律案件的卷宗。而在现在的中共国,各类无法无天的事件层出不穷,破坏法治伴随着摧残人权,是不是也可以尝试以法律人的角色将中共国的不公平事情以法律卷宗的形式保留在数据库里,每一分卷宗都有判决书,包含通行意义上的内容,比如被告,原告,事件的前因后果,涉事人,以及尝试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给出参考性的判决结果。当然,这种判决是不会在中国大陆生效和执行的,但是这至少是开启了一条新的路子,尝试以法治精神来反共。如果像如此之多的判决文件也能像中世纪的欧洲那样保留那么长的时期,那么如果将来中国有幸迈入宪政体制,那么这些积累下来的卷宗就能在正式法庭上重新进行审理和执行,为过往的冤屈者讨回一个公道。如果中共国不能在十年之内进入宪政,那么一百年呢?五百年呢?那么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假如中国人特别倒霉,在五百年以后才跌跌撞撞进入宪政,那么,从现在开始所积累的不公正的案件在那个时间点是否还可以继续审理呢?我觉得,只要案件情节清楚,虽然物是人非,但是如果是涉及到产权的问题,土地总还会是存在的,那么只要对土地的合法性进行溯源,给予五百年以前的权益受害者的后代(如果能找到的话)以各种形式的补偿,还有对加害者后代(如果能找到话)一方给予惩罚,如果加害者后代已经将产权转移给别人了,那么有理由向其追缴不法所得。
像这样的海外互联网法庭的主要意义还是在于保留案件卷宗,其中有一个难点是,作奸犯科的人会选择将不法所得转移到海外,那么如果以未来某个时间点的宪政中国而言,是否有实力在全球追索不法份子的海外财产呢?比如那些权贵家族到底有多少财富转移到了海外,虽然这些财富应当都经过特殊渠道洗白了,但是只要人还找得到,再请求当地的司法机关配合,将他们拘捕,应该不难调查清楚他们的所有身家。紧要的点在于,权贵阶层藏匿财富的海外国家,如果是美国的话,到时候请求美国方面配合大概是要花很多的力气的。所以,宪政以后的中国还是要实力足够强大,从而可以许诺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以换取美国方面愿意提供司法和金融帮助。同时还有必要打造一支远洋海军,兵临那些藏污纳垢的太平洋岛国,让他们把离岸避税的秘密资金信息全部交出来。按图索骥,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海外法庭互联网档案显然是充分利用了信息化时代的红利,像中国以前兵连祸结的时期,很多珍贵的建筑和书籍都毁于战火,一些比较幸运则是流传到朝鲜和日本从而得到保留。有了全球互联网以后,中国大陆的资讯可以很方便地在海外得到保留,不必再担心历史上一再发生的覆辙。更进一步地,以法治的精神来应对中国特有的历史周期律的话,那么体现法治精神的各类案件也是应当一并被保留在海外的服务器上,在未来宪政体制下要一件一件被审理和执行。迟到的正义也还是正义,这对于革命者本人以及他的追随者而言也是很好的法治实践教育。尝试从实践层面的法治来摆脱历史周期律(革命者又成为了新生的专制政体的独裁者),算是走出了和清末的革命者不同的道路。法治不一定需要在革命成功以后才急匆匆落地,而是在革命成功以前就在持续地打下基础。有着法治信念的革命者所缔造的革命政体,大概率也会是尊重法律的宪政体制。宪政体制既然不会是从平地里突然产生的,那么就尝试创造一种法治路径,只要能够持续的坚持下来,使其成为一项传统。
a.这里的法律文书档案在某种程度也能完全覆盖中国古代历史所秉承的褒贬惩戒的意义。像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各种人道主义灾难,最典型的文化大革命,大跃进,遗憾的是,由于制造这些事件的政党还在中国大陆执政,导致涉及到这两项事情的有关人员在身后还是没有被彻底清算,还在千方百计地得到遮掩和保护,使得民心大失所望。那么流亡海外的华人就可以尝试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起诉,然后作成卷宗保留在海外法庭档案馆。这样就不必等到或者仰仗中国大陆方面的执政党来做,以全体民心为名所作出的司法判决显然更具有合法性,也可以认为,这是海外的革命党通过法律的形式和中国大陆的执政党争夺合法性。所有这些案卷都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节点,在宪政体制下的中国进行法律审判以再确认。
>> 补充:中国的革命者是否可以开创法治传统李老师团队到现在为止还依然坚持为中国境内的不公正的事件发...
“在未来宪政体制下要一件一件被审理和执行。迟到的正义也还是正义,”
法律体系下普遍有追诉期的限制,越重大的案子追诉期越长
所以只会有少量老案会被翻出来审理。
那主权如何行使呢?即便是虚拟共和国,也需要行使主权吧。
>> 那主权如何行使呢?即便是虚拟共和国,也需要行使主权吧。
国家主权是需要土地的,都处于流亡状态,何来土地呢?可以参考藏人的流亡状态。据“华语青年挺藏会”网站介绍,海外流亡藏人现在也有比较完善的选举制度和政府架构,流亡藏人现在也没有土地了,主权当然也没有了,但是只要人心还在,即使处于流亡的漂泊状态,还是能够让整个社群以政权的方式保留下来,这其实就形成了和中共国的较劲,比一比谁能坚持到最后(中共国还有受到历史周期律的制约)。这种形式的反抗倒是比中国晚清末年的革命党还要靠谱一些,不指望毕其功于一役,长远上来讲,反而更加有利于维持一种负责任的革命意识,也就是对于革命而言,不是推翻旧政体就完事了。革命者在革命以前,就已经搭建了一套完整的可运行的优良宪政制度。这里可能会有人提出顾虑,这样的一个海外政体一定会受到中共国千方百计的打压和渗透瓦解的,其实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能够在这种持续的打击下存活下来,不是反而证明了宪政政体的优越性了吗?既然宪政体制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它也需要经年累月的维护和完善才会趋于稳定,那么中共国方面的打击倒不失为一项考验。
结合上面提到的,虚拟共和国倒是很适合维护一套互联网法律档案馆。
补充1新增a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