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票选领导”不是现代民主政府的内核
今天看到一个观点:“分权”是现代民主政府的内核,“票选领导”只是配套措施,不是内核。
我反对该观点。理由如下:
“票选领导”是民主的直接体现,分权是为了保障“票选领导”可持续性的配套措施。我认为一个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的权益,既然要保障人民的权益,那必然要让人民手中有权力(比如票选领导),这是首当其冲的,分权反而是防止票选领导人上台“变色”的民主政府配套措施,不是内核。
“票选领导”是民主的直接体现,假如把“分权”置于“票选领导”之上,那你“分权”是为了谁呢?你要是说“分权”是为了“民主”,那你怎么能说“分权”是在“票选领导”之上且是比“票选领导”更内核的存在呢?
我反对该观点。理由如下:
“票选领导”是民主的直接体现,分权是为了保障“票选领导”可持续性的配套措施。我认为一个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的权益,既然要保障人民的权益,那必然要让人民手中有权力(比如票选领导),这是首当其冲的,分权反而是防止票选领导人上台“变色”的民主政府配套措施,不是内核。
“票选领导”是民主的直接体现,假如把“分权”置于“票选领导”之上,那你“分权”是为了谁呢?你要是说“分权”是为了“民主”,那你怎么能说“分权”是在“票选领导”之上且是比“票选领导”更内核的存在呢?
4 个评论
内核是 相信人性本恶,因为只有相信这个前提,才有分权的必要。民主是目前能找到的最稳定的保持分权的方法。不然很容易就像平子一样收敛到集权了。
而不管是支子的 盼青天大老爷,还是左子的 盼慈爱大圣母,都是只有 相信人性本善 才能推出的二逼结论。
而不管是支子的 盼青天大老爷,还是左子的 盼慈爱大圣母,都是只有 相信人性本善 才能推出的二逼结论。
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说你,你的思维方式挺僵硬的。
民主制度把领导任免权分给老百姓,这不就是分权吗?
再把立法权分给议会、司法权分给法院。政府只保留行政权。
而集权政府则是把上面所有权力全部集合在某人或某一组织一己手上。
因此我说现代民主内核是分权有什么问题?
我在你那贴里已经解释过了~如按你的想法,可以投票选出领导就是现代民主的话。
那么中国在尧舜,不,在原始部落时代就已经实现了现代民主。
民主制度把领导任免权分给老百姓,这不就是分权吗?
再把立法权分给议会、司法权分给法院。政府只保留行政权。
而集权政府则是把上面所有权力全部集合在某人或某一组织一己手上。
因此我说现代民主内核是分权有什么问题?
我在你那贴里已经解释过了~如按你的想法,可以投票选出领导就是现代民主的话。
那么中国在尧舜,不,在原始部落时代就已经实现了现代民主。
在你那贴里我也解释了~~不知道问题是出在我的语言组织能力差,还是你理解能力上。
假如没有分权这个基石,你老百姓选出来一个大魔王怎么办?
所以,分权大于、先于票选。
现实历史上的民主进程也是如此演化而来的。
如果现代民主的萌芽从13世纪英国大宪章算起,第一步是先限制君主的权力。
到17世纪光荣革命时形成议会分权。
而英国人有选举权,要等到19世纪。
而真正意义的英国老百姓可以普选,也就是跟今天差不多的普选。要等到20世纪。
假如没有分权这个基石,你老百姓选出来一个大魔王怎么办?
所以,分权大于、先于票选。
现实历史上的民主进程也是如此演化而来的。
如果现代民主的萌芽从13世纪英国大宪章算起,第一步是先限制君主的权力。
到17世纪光荣革命时形成议会分权。
而英国人有选举权,要等到19世纪。
而真正意义的英国老百姓可以普选,也就是跟今天差不多的普选。要等到20世纪。
我觉得你有时间在这里特意开一贴来反驳我。
还不如你去真正学习一下民主的发展史。
这样就可以验证我在你那贴里说的对不对了。
这些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一查便知。
如果你查过资料了,然后对比下来说我说错了。
那么我认。
而不应该是在这里只因我说的与你想像的不一样,你就说我错了。
还不如你去真正学习一下民主的发展史。
这样就可以验证我在你那贴里说的对不对了。
这些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一查便知。
如果你查过资料了,然后对比下来说我说错了。
那么我认。
而不应该是在这里只因我说的与你想像的不一样,你就说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