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不能私有,財產不能公有,否則人類就進入災難之門

「權力不能私有,財產不能公有,否則人類將走向災難。」 這句出自約翰·洛克《政府論》的名言,接下來以在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來舉例,和作為批評對象。
權力不能私有,這句話的核心意思是,國家的公權力是屬於全體人民的,是人民授權給政府去行使的。統治者只是經理人,不是老闆。
權力私有的意思就是統治者把國家當成自己的「私產」,像是古代的皇帝家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權力是牠家的,想怎樣就怎樣,不受任何監督或制衡。

災難是什麼?是暴政。當權力是私有的,統治者服務的對象就不是人民,而是自己的慾望、利益和家族。人民沒有權利,只有服從的義務。法律只是牠們用來統治的「工具」,而不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準繩」。

財產不能公有,這句話是洛克思想的基石,私有財產權是個人自由的根本。
財產公有的意思表面上是說「一切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但實際上,因為「國家」是個抽象概念,真正控制這些「公有財產」的,還是那些掌握「私有權力」的統治者。

災難是什麼? 是奴役和貧窮。經濟上,當財產是公有的(例如人民公社、吃大鍋飯),沒有人有誘因去努力創新或認真工作,因為做得再多也不是自己的。結果必然是效率低下、經濟停滯,最後大家一起窮。

政治上,這是最可怕的。如果政府掌握了所有人的財產和生產資料,牠就控制了你活下去的手段。你必須完全依賴國家(黨)才能有飯吃、有地方住。這時,個人的尊嚴和自由就徹底消失了,你不再是「公民」,只是國家的「附屬品」或「螺絲釘」,因為你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本錢。

例如共匪治下的「中國」
共匪的體制,恰恰是這句話的「反面教材」,牠實現了「權力私有」,並在根本上堅持「財產公有」。
權力私有:登峰造極的「黨天下」。洛克說權力不能私有,而共匪的體制是「黨領導一切」。國家的權力不是公有,而是黨有。本質上,這就是最極致的「權力私有」。國家的權力被一個政黨(共匪)所壟斷,然後再集中到中央政治局,最後甚至集中到一個人(皇帝)手上。

運作上,人民沒有真正的選舉權去選擇國家領導人,司法、軍隊、媒體全部姓「黨」。所謂的「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個橡皮圖章,是黨的「投票工具」,不是「民意機關」。這種私有的權力,導致了中國發生的一切人禍。從反右、大躍進,到文革,再到六四屠殺,以及後來對新疆維吾爾族進行的種族滅絕、對香港自由的毀滅、對異議人士的殘酷鎮壓。

總之,這不是「人民政府」,這是「黨的政府」。權力在中南海那幾個家族和派系手裡私相授受,這就是洛克警告的「暴政」。洛克說財產不能公有,而「共產主義」的起點,就是要消滅私有制,實公有制。

毛臘肉時代就是最直接的災難。共匪透過「土改」搶劫地主,「公私合營」搶劫資本家,然後搞「人民公社」把所有農民的土地和生產工具全部「公有化」。結果一場大規模的「財產公有」實驗,直接導致了人類歷史上最慘重的「三年大饑荒」(共匪謊稱「三年自然災害」),餓死了數千萬人。這就是「財產公有」帶來的經濟崩潰和人道煉獄。

鄧小平時代至今,共匪發現搞不下去了,才搞改革開放,表面上允許人民私有,更準確地說,是只有「使用權」。但本質沒變!中國的土地仍然是「黨有」或「集體所有」。你買房子只有70年使用權,黨隨時可以用「公共利益」的名義把你的土地收走。

你以為馬雲、馬化騰那些人很有錢?他們的財富是「黨的恩准」才能有的。如果黨覺得你不聽話(像馬雲批評監管),或者黨缺錢了(像現在搞共同富裕),黨隨時可以收回你的財產。

近年來搞國進民退,共匪不斷強調做大做強國有企業,並強迫私營企業設立黨支部。這說明共匪從未放棄「財產公有」的根本邏輯,只是從直接搶,變成了允許你先幫我賺錢,我再慢慢收割你割韭菜。
   
共匪高層用私有的權力,去控制名義上公有的財產,最終實現了對所有沒有權力和沒有財產的人民的全面奴役。在這種制度下,權力是私有的,所以你不能批評牠,牠不用對你負責,牠可以任意宰割你。財產是公有的(就連器官都不是你的),所以你的身家性命都握在牠手裡,牠讓你生就生、讓你死就死、讓你閉嘴你就得閉嘴。

這就是為什麼現代文明國家都必須建立在洛克說的「權力不能私有,財產不能公有」的基礎上:用「權力公有」(民主法治、三權分立)來制衡統治者。用「財產私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尊嚴。

而共匪的模式,正是這兩大原則的徹底顛倒,這扇災難之門,牠們不僅進去了,還把門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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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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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私有,財產公有  =  一切財產被權力者掌握 =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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