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本来就是由西方发明、由西方文明霸权背书才能维持的。非西方国家拿国际法反西方霸权就是老鼠上桌
中国自己对南京大屠杀的叙事里,都要强调拼命要引起西方记者的注意。为什么?因为他们心里也明白,国际法、战争法、人道主义,只有西方人才认这些东西。在西方管不着的地方,南京大屠杀那种状态才是常态。日本还算是半西化国家,当然还可以进一步下坠到人吃人的张献忠状态,也就是我们熟悉的两千年优良传统。今天某些人所谓的反帝,用国际法去反对国际法自身的支柱,这不是悖论吗?
国际法本来是用来调节欧洲国家之间关系的,只有西方国家,现在讲是现代文明国家之间互相侵犯了主权才谈得上违反国际法。对于那些现代化失败的洼地,秉持人道主义,反对种族灭绝,已经够仁慈的了。倘若“反帝”成功,西方势力全面退出,你猜中俄朝伊这种国家之间撕毁所谓的国际法需要多久?
结果随着全球化,各路独裁国家囊括进来耍流氓,把国际秩序渗透得面目全非。现在这帮独裁者看见西方老大抓了自己一个兄弟,纷纷搬出国际法进行指责,可笑不可笑,属实有点流浪汉嫌麦当劳不给他床睡了。
美国抓马杜罗中国也可以抓赖清德,川普不做人我也不做人了…呵呵,有没有国际法对中国有影响吗?普京不抓泽连斯基是他不想吗?中国不打台湾是因为心善吗?
国际法本来是用来调节欧洲国家之间关系的,只有西方国家,现在讲是现代文明国家之间互相侵犯了主权才谈得上违反国际法。对于那些现代化失败的洼地,秉持人道主义,反对种族灭绝,已经够仁慈的了。倘若“反帝”成功,西方势力全面退出,你猜中俄朝伊这种国家之间撕毁所谓的国际法需要多久?
结果随着全球化,各路独裁国家囊括进来耍流氓,把国际秩序渗透得面目全非。现在这帮独裁者看见西方老大抓了自己一个兄弟,纷纷搬出国际法进行指责,可笑不可笑,属实有点流浪汉嫌麦当劳不给他床睡了。
美国抓马杜罗中国也可以抓赖清德,川普不做人我也不做人了…呵呵,有没有国际法对中国有影响吗?普京不抓泽连斯基是他不想吗?中国不打台湾是因为心善吗?
15 个评论
那些人是蠢,但你自己對世界本質以及國與國本質的認知智商其實也有待提升。
只有「人與人」和「人與國」這二者才講「法」,「法」這種東西在這兩種關係裡才有用;國與國之間不存在什麼「法」,也不存在某些理想主義者所想像的「世界法治社會」。認為有的,可能是你對這個世界運轉的本質沒看透,國際上的所有「法」都是有名無實的虛文。
全世界所有國與國(包括西方自己之間的國與國)之間,事實層面都不存在「法」,或者說,沒有實際效力的「法」。所以說,「國際法」是近、現代被生造出的偽命題。要不然,請你給我說說執法部門是哪個,那個和國聯一樣形同虛設的聯合國?
國際一直都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即使是精歐、精美奉為無上聖人的歐美,它們相互間的實際關係也是一樣的。精歐、精美不要因為吹歐美就連事實都不講了,你以為你歐跟你美相互之間臺上臺下的各種明爭暗鬥就講了國際法?國際上,無論是西方國家,還是第三世界國家,大家其實都在知法犯法,精歐、精美不要真以為西方就是獨善其身的存在。
你和那些人都欠缺對這個世界最基礎的認知,建議跟他們共同回爐重造。
只有「人與人」和「人與國」這二者才講「法」,「法」這種東西在這兩種關係裡才有用;國與國之間不存在什麼「法」,也不存在某些理想主義者所想像的「世界法治社會」。認為有的,可能是你對這個世界運轉的本質沒看透,國際上的所有「法」都是有名無實的虛文。
全世界所有國與國(包括西方自己之間的國與國)之間,事實層面都不存在「法」,或者說,沒有實際效力的「法」。所以說,「國際法」是近、現代被生造出的偽命題。要不然,請你給我說說執法部門是哪個,那個和國聯一樣形同虛設的聯合國?
國際一直都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即使是精歐、精美奉為無上聖人的歐美,它們相互間的實際關係也是一樣的。精歐、精美不要因為吹歐美就連事實都不講了,你以為你歐跟你美相互之間臺上臺下的各種明爭暗鬥就講了國際法?國際上,無論是西方國家,還是第三世界國家,大家其實都在知法犯法,精歐、精美不要真以為西方就是獨善其身的存在。
你和那些人都欠缺對這個世界最基礎的認知,建議跟他們共同回爐重造。
二战后的80年是人类社会上少有的特殊时期 搞的很多人以为和平是常态 国际法才是各国之间纠纷的评判标准
没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才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形态,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和相对和平反倒是异常。
>> 二战后的80年是人类社会上少有的特殊时期 搞的很多人以为和平是常态 国际法才是各国之间纠纷的评...
二战后国际秩序本来就是美国主导维持的,再有人跟你拿美俄,美中对标,直接骂臭傻逼没问题
支蛛人从上到下现在精神状况是这样:对内搞大汉主义,对周边国家搞沙文主义,对俄罗斯采取支持侵略主义,对美国搞反霸权主义。
国际法又不是自然法,本来起源就是三十年战争死了几百万人,代价太大导致各国不得不坐下来谈判而人造出来的法,之后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又有各种变动,哪有什么永恒不变之说。国际法这个叫法也不准确,没有执法者哪能称之为法,顶多叫约罢了。
再说了,联合国的《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公约》,美国也不是其缔约国,马杜罗的在任总统头衔对美国来说没用。
再说了,联合国的《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公约》,美国也不是其缔约国,马杜罗的在任总统头衔对美国来说没用。
俄罗斯这种战争狂魔还能在联合国安理会里还享有一票否决权,就这么一件事就足以说明联合国就是个屁用没有的恐怖组织。有些黄左平时一副道貌岸然各种小作文花式尬黑川普给俄爹下跪,结果现在真捅了俄罗斯和支那的小弟,甚至还缴了俄罗斯的油轮,马上就跟川剧变脸似的为了黑川普黔驴技穷到能去蹭支那和俄爹的大腿,巴不得让美国在联合国看习近平和普爹的一票否决权行事,如果不是领了习近平和普京的狗粮你们自己心里不拧巴的吗?
你这个说法绝对不是当今世界国际法学的主流看法。
首先你要明白,虽然国际法发源于西方,也是由西方推而广之到全世界的,这个没有异议。但是国际法发展到今天,早就不是所谓只属于西方的国际法。
国际法是与时俱进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法国大革命对于国际法就产生了巨大影响:
两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进入了另一个新阶段”:
而且,中国是二战以来现代国际法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广泛参与了这一时期国际法的制定,参与制定了现代国际法各种原则。如果说有一些国家能不能拿国际法上桌是有争议的,那中国肯定是有资格发言的。
所以可以看到,现代国际法绝对不是仅属于西方的,中国搬出国际法也绝对不是什么“老鼠上桌”,至少也应该是“老猫上桌”。
其次,近代伊始,西方国家在做的一件事,便是将中国纳入国际法支配的条约体系之中去。1840年以前,中国人完全不认国际法,甚至说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前,虽然已经订立了《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虎门条约》,但清政府也并没有认真的对待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是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清朝统治者秉持的看法是“要盟不信”(意思是被迫订立的盟约没必要遵守),所谓签订条约不过是“暂事羁縻”的手段,仍在想方设法地阴违条约。清朝社会各界、官方和民间也都是相同的态度,所以才会有广州反入城斗争等事件。
从这个角度来说,西方人与中国打交道,首先一条就是要中国接受国际法,将“万国公法”扩展到中国去。中国一开始压根不想接受你所谓的劳什子国际法,更不想遵守这套国际法,是西方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中国接受了国际法和它的原则。
你这个说法我们一般称之为“强盗的逻辑”。近代以来,西方对中国的每一次侵略都打着国际法的旗号,所以哪些真的是国际法,哪些是“卢沟桥”“九一八”式的国际法,中国人可是太清楚了。国际法的支柱绝对不是西方人,国际法、战争法、人道主义也绝对不是只有西方人采用。
注1:王铁崖:《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7-18页。
注2:侯中军:《为弱小民族代言——再论中国与联合国的创建》,《清华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
注3:岳谦厚:《顾维钧与抗日外交》,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第319-324页。
注4:李育民:《中国废约史》,北京:中华书局,第47-48页。
首先你要明白,虽然国际法发源于西方,也是由西方推而广之到全世界的,这个没有异议。但是国际法发展到今天,早就不是所谓只属于西方的国际法。
国际法是与时俱进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法国大革命对于国际法就产生了巨大影响:
资产阶级革命,特别是1789年法国革命,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影响。法国革命提出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主张国家主权原则,其中包括国家对领土的主权和对公民的管辖权。1793年法国宪法宣布民族自决和不许干涉内政的原则,同时改变外国人的法律制度和赋予‘为了自由事业而被本国驱逐的外国人”以庇护权。法国人民所进行的革命战争还改变了中世纪及以后所实行的陈规旧例,在战争法中贯彻某种人道主义精神:如战斗员和非战斗员的区别、平民的保护、战俘的人道待遇等原则、规则,这些在今天还有现实的意义。资产阶级革命产生的一些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是为资产阶级国家的利益服务的,但是,它们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因而持久地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
两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进入了另一个新阶段”:
战后民族解放独立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国际法的领域名副其实地包括了全世界所有国家。国际法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的传统部分有了新的进展,国际法的编纂工作可以说是全面铺开了,而且国际法还涉及国际关系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如核武器、海底、外层空间、环境保护等等。总而言之,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始形成的现代国际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约四十年中有了很大的发展。(注1)
而且,中国是二战以来现代国际法的主要缔造者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广泛参与了这一时期国际法的制定,参与制定了现代国际法各种原则。如果说有一些国家能不能拿国际法上桌是有争议的,那中国肯定是有资格发言的。
9月29日下午3时,由中美英三国参加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第二阶段会议开幕。会议开始后,针对第一阶段的会议最终文件,顾维钧代表中国了提出了七项补充建议,这七项建议成为第二个阶段会议讨论的主要部分。在此七项问题中,有三项获得会议采纳而形成了具体决议:一是“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必须依据正义与国际法之原则”,此为原提议第一个问题;二是“国际公法之编订”,此为原提议第五个问题;三是“国际教育文化合作之促进”,此为原提议第七个问题。除上述三项业已形成第二阶段会议决议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原则上获得了英美两国的承认:“国际法庭应有强制裁判权”,此为原提议第六个问题。原提议第三个问题系关于侵略的定义问题,英美建议提交联合国大会予以讨论。至于成立国际空军一项,“原建议书中已规定有各国应指定一部分空军以供国际和平机构之调遣”。中国原提议中完全被拒绝的系第二项,即保障各国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在讨论会议程序时,美英代表屡次表示,“希望会议能迅速进行,并盼能于十月九日前结束”,以便于10月9日中午12时在中美英苏三国首都同时对外公布。美英代表建议中方全部接受美英苏三国所提出的建议书,至于中方的七点建议,可以做成补充文件。
扶助弱小民族获得独立是中国所一直坚持的政治理想,也是自筹备战后国际组织以来中国国内舆论一直高度关注的议题。中国代表团自第三次代表会议起,开始研议中国对于托管制度应采取的态度。中国代表团主张,对于托管领土“国际中央代管机构应有权调查并作改良之建议,以期当地人民能达独立自治之目的”。对于国际代管的领土,中方内部讨论认为应该有三类:一是国联代管地,二是敌人占领之领土,但“应交还原主者除外”,三是日本、意大利的殖民地。美国建议对于托管领土分两类,一是“军事上有关者归安全理事会管辖”;二是“军事上无关者归大会管辖”,中方在第六次代表会议上决定“采取折中办法”。并于第八次代表会议上决定“不以正式方案之形式提出,而提一说帖,以供会议参考”。在后续的代表会议上,对于是否在宪章内出现托管地“独立或自治”字句,中国内部讨论后坚持应在宪章中提及,“如不能在‘大政方针’中提及,即可在‘目的’中提及”。经与英美一再洽商,英美表示可以接受,但希望中国不要坚持“在‘大政方针中提及’”,中国代表团讨论后决议接受英美建议,不在“大政方针”中提及,但坚持在托管制度中提及。(注3)(注2)
顾维钧抵达美国的前一周即8月21日,美、苏、英三国会议已开始,由这个会议讨论所有重大问题,尔后举行的美、中、英三国会议实质是让中国在美、苏、英三国协议上签字。国民政府对此极为不满,向三国提出书面备忘录,阐明中国的意见,表明中国的立场。22日,中国又提出了《国际组织宪章基本要点节略》,对有关国际组织的21个重要问题,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的主张和立场。顾维钧抵达纽约后,认为中国所提备忘录过于刻板,他提出自己的8点建议,以使方案具有广泛的弹性,为磋商和谈判留有回旋余地,也博得了代表团其他成员的同意。29日,顾维钧以首席代表(实际上是代表团团长)的名义召开了中国代表团第一次会议,再次讨论了他在纽约提出的8点建议,全体代表再次表示同意以其为基础草拟新的备忘录。期间,中国代表团始终同三国保持接触。
9月28日,第一阶段会议经过一个多月的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英、美、苏三国签署了《关于建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建议案提议新的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规定了该组织的机构组成、权力等,勾画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
会议期间,以顾维钧为首的中国代表团相当活跃,向会议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对会议取得成功起了一定的作用。顾维钧担任大会区域办法审查委员会报告员,注重各小国意见,对于大国的分歧善于斡旋调解,深得各国代表好评。美国国务卿称他“在各种委员会讨论微妙问题时,善能运用机智,贡献殊多”。中国代表团在讨论各项问题时基本上能坚持独立的立场,体现了大国的尊严。《大公报》就此发表评论,指出:“我国在旧金山会议中的态度,与外国忖测的——中国将盲目地拥护美国——恰恰相反,我国对英美苏的意见,同样采取独立的观点”,“造成了良好的印象。” “许多外国观察家对于一个强大进步的中国,实不可缺乏的安定力量的信念,已愈形加强了。”
旧金山会议几经波折,渡过了一个个险滩。尽快击败日本法西斯仍需各盟国同舟共济,各方都不愿公开决裂,最终完成了大会预定任务。6月25日,旧金山会议第9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法规》,它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及自决权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大会指导委员会以中国抗击法西斯侵略最早,特准为签署《联合国宪章》第一国。26日上午,各国代表云集旧金山战事纪念歌剧院举行签字仪式典礼。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顾维钧在签字前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讲,他指出:人类历史上已两次遭遇了世界上侵略势力所造成的大量流血、大破坏。此次战争,中国是第一个被侵略的国家,我个人深信并深望这世界安全组织一本各国始终不断的合作精神,能使我们的子孙不致重遭战争的苦痛,而得享受和平与幸福。随之,顾维钧与中国代表团其他成员依次用毛笔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当晚,国际关系史上的一次规模巨大的盛会——旧金山联合国创始会议拉上帷幕。(注3)
所以可以看到,现代国际法绝对不是仅属于西方的,中国搬出国际法也绝对不是什么“老鼠上桌”,至少也应该是“老猫上桌”。
其次,近代伊始,西方国家在做的一件事,便是将中国纳入国际法支配的条约体系之中去。1840年以前,中国人完全不认国际法,甚至说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前,虽然已经订立了《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虎门条约》,但清政府也并没有认真的对待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是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清朝统治者秉持的看法是“要盟不信”(意思是被迫订立的盟约没必要遵守),所谓签订条约不过是“暂事羁縻”的手段,仍在想方设法地阴违条约。清朝社会各界、官方和民间也都是相同的态度,所以才会有广州反入城斗争等事件。
在谈判交涉的过程中,清政府的官吏们对条约的严肃性有了深切的认识。订立《天津条约》之初,桂良并不把条约当回事,似乎可以随意废弃。他奏报咸丰时说:“此时英、佛两国和约,万不可作为真凭实据,不过假此数纸,暂且退却海口兵船。将来倘欲背盟弃好,只须将奴才等治以办理不善之罪,即可作为废纸。”②在他看来,订约只是应付目前“决裂之患”的权宜之计,此后可以不认账。此话不完全是为了减轻责任的搪塞之语,实际上体现出天朝官吏守约意识的淡薄,随后咸丰要求消弭《天津条约》的一些条款,正是这种意识的典型反映。这一想法很快在交涉中被列强坚执条约的强硬态度所击毁。(注4)
从这个角度来说,西方人与中国打交道,首先一条就是要中国接受国际法,将“万国公法”扩展到中国去。中国一开始压根不想接受你所谓的劳什子国际法,更不想遵守这套国际法,是西方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中国接受了国际法和它的原则。
你这个说法我们一般称之为“强盗的逻辑”。近代以来,西方对中国的每一次侵略都打着国际法的旗号,所以哪些真的是国际法,哪些是“卢沟桥”“九一八”式的国际法,中国人可是太清楚了。国际法的支柱绝对不是西方人,国际法、战争法、人道主义也绝对不是只有西方人采用。
注1:王铁崖:《国际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7-18页。
注2:侯中军:《为弱小民族代言——再论中国与联合国的创建》,《清华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
注3:岳谦厚:《顾维钧与抗日外交》,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第319-324页。
注4:李育民:《中国废约史》,北京:中华书局,第47-48页。
我看你们这帮人根本不在乎什么民主自由,谁让你们生活过得好你们支持谁
国际法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个法律根本没有被保障执行。
就像普京入侵乌克兰两次,却没有受到任何来自于“国际法”的惩罚。
现在的国际法就好比中共地的法律,如果有人打你了,你还手算斗殴,去报案就是“等通知吧”
就像普京入侵乌克兰两次,却没有受到任何来自于“国际法”的惩罚。
现在的国际法就好比中共地的法律,如果有人打你了,你还手算斗殴,去报案就是“等通知吧”
>> 俄罗斯这种战争狂魔还能在联合国安理会里还享有一票否决权,就这么一件事就足以说明联合国就是个屁用...
中国放毒 俄罗斯开战 5常里面两个大国已经掀翻了桌子不玩现行的秩序了 至今都还没有按照“国际法”有相应的惩处和赔偿 这个前提下 美国为什么还要遵守和维护没人在乎的秩序和“国际法”?今天中俄被揍的满头包才又想起来他们早就踩的粉碎的国际法了?晚了
开了这种先例,后面再有这种情况就不奇怪了,即使很多国家都去谴责川普,但是也仅仅就是嘴上说说了
条约体系才是真正的国际法
没有条约就不存在国际法。
没有条约就不存在国际法。
提問:當初大清帝國跟他眼中的蕞爾小國訂立條約是不是曾經發生不守條約然後又被打才乖乖守約的?
回答: 有,而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第二次鴉片戰爭前後。
1858 年英法聯軍打到天津後,清廷被迫簽了《天津條約》。但簽完之後,清廷對很多條款其實並不想真正履行,尤其是不願讓外國公使正式進北京,也不願痛快完成批准程序。1859 年英法使節準備北上換約時,又被清軍在大沽口阻擋,英法艦隊還一度被擊退。結果英法隔年捲土重來,1860 年一路打到北京,最後清廷只好簽《北京條約》,正式承認並履行《天津條約》的內容。也就是說,這確實是「先不甘心守約,接著又被打,才被迫守約」的案例。
若再往前看,1842 年《南京條約》之後也有類似情況。像廣州城是否應准英人進入,雙方就有爭議;英方認為條約既然開放廣州,就應能入城,但清方面對地方反外情緒,長期拖延、反覆推託,結果使衝突持續累積,成為後來箭號戰爭的重要背景之一。這算不上像 1860 年那樣明確的「簽了又拒絕批准」,但確實有拖著不完全照辦的性質。
回答: 有,而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第二次鴉片戰爭前後。
1858 年英法聯軍打到天津後,清廷被迫簽了《天津條約》。但簽完之後,清廷對很多條款其實並不想真正履行,尤其是不願讓外國公使正式進北京,也不願痛快完成批准程序。1859 年英法使節準備北上換約時,又被清軍在大沽口阻擋,英法艦隊還一度被擊退。結果英法隔年捲土重來,1860 年一路打到北京,最後清廷只好簽《北京條約》,正式承認並履行《天津條約》的內容。也就是說,這確實是「先不甘心守約,接著又被打,才被迫守約」的案例。
若再往前看,1842 年《南京條約》之後也有類似情況。像廣州城是否應准英人進入,雙方就有爭議;英方認為條約既然開放廣州,就應能入城,但清方面對地方反外情緒,長期拖延、反覆推託,結果使衝突持續累積,成為後來箭號戰爭的重要背景之一。這算不上像 1860 年那樣明確的「簽了又拒絕批准」,但確實有拖著不完全照辦的性質。
国际法和人道主义是秩序生产者为了维持秩序而承担的「赔本生意」,不是道德原则的产物,而是霸权维持成本的一部分
非西方国家援引这套规则反对西方,就像秩序消费者拿着秩序提供者制定的规则去反对秩序提供者本身,而他们自己从来不是、也没有能力成为这套规则的生产者
非西方国家援引这套规则反对西方,就像秩序消费者拿着秩序提供者制定的规则去反对秩序提供者本身,而他们自己从来不是、也没有能力成为这套规则的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