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里达州长签署法律禁止中国人赴美“生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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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古翻译)
德桑蒂斯谈“生育旅游”:中国将人员送来此地产子——佛罗里达州的禁令明日生效
尽管最高法院今天维持了非法移民子女享有出生公民权的裁决,但佛罗里达州已在相关领域采取行动——其应对措施将于7月1日生效。州长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于5月签署了HB 905法案,禁止与“受关注外国”——即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委内瑞拉和叙利亚——的公民签订预先安排的代孕或收养合同。该禁令明日起生效。
德桑蒂斯在签署法案时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将人员送来此地产子。这确实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根据这项新法规,任何涉及上述指定国家公民或居民的预先安排代孕或收养协议均属无效且不可执行。违反法律签订此类合同将面临刑事处罚。这并非一项决议或政策意向,而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规。
这直接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已有记录显示,中国方面组织了“有协调的生育旅游”活动,即中国公民专程前往美国生子,使孩子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些孩子随后返回中国,在中共体制下成长,日后却能以美国公民身份自由入境美国。佛罗里达州的这项法律正是针对那些促成此类活动的合同机制。
德桑蒂斯从宪法原则的高度阐述了这一问题:“如果通过司法手段强制规定外国人有权生下美国公民——而这违背了法律所体现的民意——那就意味着我们不再是自己国家的主人。”这是美国政坛关于“出生地公民权与主权”这一问题最精准的表述之一,而这番话出自一位通过立法采取实际行动的州长之口。
佛罗里达州没有坐等法院采取行动,而是主动出击。在应对生育旅游问题上,一位州长的作为胜过了九位大法官。
(歌古翻译)
德桑蒂斯谈“生育旅游”:中国将人员送来此地产子——佛罗里达州的禁令明日生效
尽管最高法院今天维持了非法移民子女享有出生公民权的裁决,但佛罗里达州已在相关领域采取行动——其应对措施将于7月1日生效。州长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于5月签署了HB 905法案,禁止与“受关注外国”——即中国、俄罗斯、伊朗、朝鲜、古巴、委内瑞拉和叙利亚——的公民签订预先安排的代孕或收养合同。该禁令明日起生效。
德桑蒂斯在签署法案时直言不讳地指出:“中国将人员送来此地产子。这确实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根据这项新法规,任何涉及上述指定国家公民或居民的预先安排代孕或收养协议均属无效且不可执行。违反法律签订此类合同将面临刑事处罚。这并非一项决议或政策意向,而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规。
这直接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已有记录显示,中国方面组织了“有协调的生育旅游”活动,即中国公民专程前往美国生子,使孩子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些孩子随后返回中国,在中共体制下成长,日后却能以美国公民身份自由入境美国。佛罗里达州的这项法律正是针对那些促成此类活动的合同机制。
德桑蒂斯从宪法原则的高度阐述了这一问题:“如果通过司法手段强制规定外国人有权生下美国公民——而这违背了法律所体现的民意——那就意味着我们不再是自己国家的主人。”这是美国政坛关于“出生地公民权与主权”这一问题最精准的表述之一,而这番话出自一位通过立法采取实际行动的州长之口。
佛罗里达州没有坐等法院采取行动,而是主动出击。在应对生育旅游问题上,一位州长的作为胜过了九位大法官。
11 个评论
支持一个 这是州权
卵用没有,纯属骗傻逼选票的行为,月子中心都在加州,那可是我美共纽森书记的地盘,佛州立法累死你也管不到我们洛杉矶二奶村!
入境卡上增加一项「是否怀孕?」如果欺骗,直接和新生儿一道驱逐出境。
还有旅行团,发现欺骗的现象就该取消组织团队赴美旅游的资格,无论在哪欺骗都是不能认可的。
支那猪把为剩不多的脑细胞用在抽象用途上,活该遭到全球越来越多国家政治清醒群体翻白眼。
从法律上来说这完全没有任何用 假设一名非法移民妇女或者生育旅行妇女在其他州进入美国 最后到佛罗里达生育 佛罗里达的这套禁令没有任何用
因为最高法已然判决该新生儿享有美国公民身份 如果对方真的是有组织的旅行 对方完全有能力发动最低级的律师来赢得诉讼 甚至在美国应该会有不少人权组织免费帮助其打官司
当然并不影响行政当局驱逐产妇 但是行政当局无法勒令产妇带走婴儿 亦或是强迫婴儿留在美国
至于行政当局有没有权利在产妇放弃带走子女的情况下剥夺产妇的母亲权 毕竟小孩长到21岁就可以合法的申请其生母为美国公民
至于能不能强制终结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 这个好像也没听到过什么先例 但是好像这个在母亲遗弃子女的情况下依然保有母亲身份并不是宪法权利 虽然不人道 但是我认为政府完全可以这么做
因为政府完全可以有依据的提出是母亲主动选择了遗弃子女 是母亲主动的不带走子女
因为最高法已然判决该新生儿享有美国公民身份 如果对方真的是有组织的旅行 对方完全有能力发动最低级的律师来赢得诉讼 甚至在美国应该会有不少人权组织免费帮助其打官司
当然并不影响行政当局驱逐产妇 但是行政当局无法勒令产妇带走婴儿 亦或是强迫婴儿留在美国
至于行政当局有没有权利在产妇放弃带走子女的情况下剥夺产妇的母亲权 毕竟小孩长到21岁就可以合法的申请其生母为美国公民
至于能不能强制终结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 这个好像也没听到过什么先例 但是好像这个在母亲遗弃子女的情况下依然保有母亲身份并不是宪法权利 虽然不人道 但是我认为政府完全可以这么做
因为政府完全可以有依据的提出是母亲主动选择了遗弃子女 是母亲主动的不带走子女
这也能让二货们高潮……很可笑啊。
代孕和收养本来就不是赴美产子的主流,占比很低。
你在佛州禁止代孕和收养,和主流的赴美产子基本无关。
另外,赴美产子是正大光明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隐瞒,何来的入境欺诈呢?
代孕和收养本来就不是赴美产子的主流,占比很低。
你在佛州禁止代孕和收养,和主流的赴美产子基本无关。
另外,赴美产子是正大光明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隐瞒,何来的入境欺诈呢?
>> 入境卡上增加一项「是否怀孕?」如果欺骗,直接和新生儿一道驱逐出境。
我记得是有的
等等,里面写了代孕,莫非在美国代孕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