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去底特律:uber司机曾经是一名警察,他告诉我,底特律很多街区已经危险到夜晚一个警察不敢单独进入,大家对此怎么看?
三年前( 2017年)在底特律机场( DTW)转机,一波神操作,导致两班航班没衔接好,足足留下了10个小时的停留时间,索性打个uber进城玩了一圈.
uber司机是一个黑人大叔,开着一个ford
150 raptor,身材魁梧,大光头,身材高大,一身硬巴巴的肌肉块,40岁左右的年纪,教科书一样的退伍军人的气场
车上一路开侃,三句话就聊到了一个老生常态话题,底特律的治安,黑人大叔自报家门、他曾经是底特律警察局的警官,但不住在底特律城区,他家安在底特律大都会区的okland county,他做了半辈子警察,警龄二十年,20岁开始从警,两年前才退休,开起了uber、一周出三天车—- Michigan当地的警察,工作满20年就可以退休,能拿到相当于退休前70%工资的退休金. 大叔笑称密歇根的纳税人肯定恨死我了、
大叔有几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 我们警察当然知道哪个街区哪里相对安全,哪个街区相对危险,但我只能这么说、底特律城区没有绝对安全的街区、即使Downtown Detroit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底特律内城的很多街区,我不骗你,入夜之后、即使是我们警察,穿着制服,一个人也不敢独自进入,至少需要三个警察才敢进去巡逻;如果说不害怕,那就是纯粹说谎;
“我从警二十年,没开过一枪,更没杀过人,99%的警察职业生涯没开过一枪的,伙计,你是不是GTA5或者好莱坞电影看多了?”
“谋杀案的破案率肯定有95%以上,但被砸个车,被抢个包,小偷小摸之类的犯罪、上帝啊,你只能自求多福了
我自己的车子三次被砸,丢了iPhone,iPad,贼到现在还没被抓住;对了,有一个倒霉哥们,警车也被毛头小子砸过. ”
不知道各位葱友怎么看?
uber司机是一个黑人大叔,开着一个ford
150 raptor,身材魁梧,大光头,身材高大,一身硬巴巴的肌肉块,40岁左右的年纪,教科书一样的退伍军人的气场
车上一路开侃,三句话就聊到了一个老生常态话题,底特律的治安,黑人大叔自报家门、他曾经是底特律警察局的警官,但不住在底特律城区,他家安在底特律大都会区的okland county,他做了半辈子警察,警龄二十年,20岁开始从警,两年前才退休,开起了uber、一周出三天车—- Michigan当地的警察,工作满20年就可以退休,能拿到相当于退休前70%工资的退休金. 大叔笑称密歇根的纳税人肯定恨死我了、
大叔有几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 我们警察当然知道哪个街区哪里相对安全,哪个街区相对危险,但我只能这么说、底特律城区没有绝对安全的街区、即使Downtown Detroit也不是绝对安全的”
“底特律内城的很多街区,我不骗你,入夜之后、即使是我们警察,穿着制服,一个人也不敢独自进入,至少需要三个警察才敢进去巡逻;如果说不害怕,那就是纯粹说谎;
“我从警二十年,没开过一枪,更没杀过人,99%的警察职业生涯没开过一枪的,伙计,你是不是GTA5或者好莱坞电影看多了?”
“谋杀案的破案率肯定有95%以上,但被砸个车,被抢个包,小偷小摸之类的犯罪、上帝啊,你只能自求多福了
我自己的车子三次被砸,丢了iPhone,iPad,贼到现在还没被抓住;对了,有一个倒霉哥们,警车也被毛头小子砸过. ”
不知道各位葱友怎么看?
先声明,我的文章不是给民众启蒙的,因为民众不需要启蒙,只会跟风。我更希望有一定理性分析能力的人看,并且可以理性提出逻辑性的反驳或推演。
意识形态这种东西,我是最讨厌的,比如民主最好,美国什么都好。中国特色比美国民主更好。
你要说哪个好,你要有证据以及逻辑推演。然后我们再来讨论。
====================================
我认为:中美展现出治安分布的不同,可能更多是因为财富分布的不同。
无论中美,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富裕地区治安更好。
底特律无疑是经济很差的地区,虽然它是城市,但是它也不能去和中国的城市比。因为中美城市化有一个根本性区别,美国城市,是财富自然累积的结果;中国城市,是人为集中资源的结果。
这个区别在于中国有户籍管理制度。而且在城市化率速度最快的年代,户籍制度比今天要更严格。
所以,美国城市一旦财富自然流失,那它就会衰落,从而导致城市治安严重下降到无法无天的地步。这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缺点:财富和治安权有高度关联。
所以有时候,我不太同意反共华人的极端保守主义,因为过度宽泛的自由,会导致自由相抵触的情况出现,反而削弱的自由本身。财富和治安有关联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因为财富下降,人民高风险的行为增加,此时如果只本着自由主义原则,说我给你自由,你可以降低犯罪成本以提高收入,这显然是无法达成社会发展的这个最终目标。
另一方面,中国的贫穷地区是农村,而中国城市由于是人为控制的结果,它的财富积聚效应不会随着经济波动而受影响。比如:河北63闹饥荒饿死人,北京市区内市民生活几乎不会收太大影响,口粮相对充足。
比如,我们可以看这篇参考消息刊登的文章,参考消息的官方权威性无需我去证明。
《美媒关注中国农村治安状况:1名警察保护6000人》——参考消息
http://www.cankaoxiaoxi.com/china/20150909/932495.shtml
可以看到,在距离北京不远的河北地区,大家对于治安水平的描述,比如:”夜晚不敢出门“,几乎和底特律相同。那么更偏远的农村地区,比如西藏,青海等,治安水平恐怕不会比河北更加好。
官方急切的态度,似乎也表明了,中国也没有做到贫穷地区和富裕地区的治安差距比美国更小。
意识形态这种东西,我是最讨厌的,比如民主最好,美国什么都好。中国特色比美国民主更好。
你要说哪个好,你要有证据以及逻辑推演。然后我们再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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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中美展现出治安分布的不同,可能更多是因为财富分布的不同。
无论中美,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富裕地区治安更好。
底特律无疑是经济很差的地区,虽然它是城市,但是它也不能去和中国的城市比。因为中美城市化有一个根本性区别,美国城市,是财富自然累积的结果;中国城市,是人为集中资源的结果。
这个区别在于中国有户籍管理制度。而且在城市化率速度最快的年代,户籍制度比今天要更严格。
所以,美国城市一旦财富自然流失,那它就会衰落,从而导致城市治安严重下降到无法无天的地步。这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缺点:财富和治安权有高度关联。
所以有时候,我不太同意反共华人的极端保守主义,因为过度宽泛的自由,会导致自由相抵触的情况出现,反而削弱的自由本身。财富和治安有关联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因为财富下降,人民高风险的行为增加,此时如果只本着自由主义原则,说我给你自由,你可以降低犯罪成本以提高收入,这显然是无法达成社会发展的这个最终目标。
另一方面,中国的贫穷地区是农村,而中国城市由于是人为控制的结果,它的财富积聚效应不会随着经济波动而受影响。比如:河北63闹饥荒饿死人,北京市区内市民生活几乎不会收太大影响,口粮相对充足。
比如,我们可以看这篇参考消息刊登的文章,参考消息的官方权威性无需我去证明。
《美媒关注中国农村治安状况:1名警察保护6000人》——参考消息
http://www.cankaoxiaoxi.com/china/20150909/932495.shtml
在河北农村地区进行的一次调查发现,73.6%的受访者感觉安全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在湖北东部,只有7%的受访者认为农村治安工作“令人满意”。在四川农村地区所做的调查得出的结果大体相同,只有13.7%的受访者对现有治安状况感到“非常满意”,超过七成的女性受访者表示,她们很少甚至根本不敢晚上出门,因为害怕不安全。
可以看到,在距离北京不远的河北地区,大家对于治安水平的描述,比如:”夜晚不敢出门“,几乎和底特律相同。那么更偏远的农村地区,比如西藏,青海等,治安水平恐怕不会比河北更加好。
官方急切的态度,似乎也表明了,中国也没有做到贫穷地区和富裕地区的治安差距比美国更小。
美国是民主国家,但更是自由国家,是个民族种族的大杂烩。政府没有权力强制教化民众,更不控枪,这样的局面是很正常的。没人说美国治安做的好,他们只是直接放弃了黑人区和贫民窟而已,只要保证中产阶级和富人的安全就够了。
不能因为美国治安不好就说是民主的问题,日韩民主吧,犯罪率世界倒数,欧洲民主吧,除了外来的恐怖袭击还是非常安全的。
但是话说回来,社会主义独裁国家就没有好的,没有诞生过发达国家。社会主义独裁国家还没有证明自己的制度比资本主义民主模式要好。
我觉得丘吉尔的话很有道理“资本主义是除了资本主义以外最差的制度。”
不是说他有多好,而是别的实在太烂。资本主义优缺点,社会主义有优点,也不能说这俩就一样了。考99分的学霸有错题,考30分的学渣也有对的,他俩能一样吗?
不能因为美国治安不好就说是民主的问题,日韩民主吧,犯罪率世界倒数,欧洲民主吧,除了外来的恐怖袭击还是非常安全的。
但是话说回来,社会主义独裁国家就没有好的,没有诞生过发达国家。社会主义独裁国家还没有证明自己的制度比资本主义民主模式要好。
我觉得丘吉尔的话很有道理“资本主义是除了资本主义以外最差的制度。”
不是说他有多好,而是别的实在太烂。资本主义优缺点,社会主义有优点,也不能说这俩就一样了。考99分的学霸有错题,考30分的学渣也有对的,他俩能一样吗?
“底特律内城的很多街区,我不骗你,入夜之后、即使是我们警察,穿着制服,一个人也不敢独自进入,至少需要三个警察才敢进去巡逻;如果说不害怕,那就是纯粹说谎;
“我从警二十年,没开过一枪,更没杀过人,99%的警察职业生涯没开过一枪的,伙计,你是不是GTA5或者好莱坞电影看多了?”
兩段話是不是有矛盾?
“我从警二十年,没开过一枪,更没杀过人,99%的警察职业生涯没开过一枪的,伙计,你是不是GTA5或者好莱坞电影看多了?”
兩段話是不是有矛盾?
香港现在也是一样,警察都不敢单人行动,还都是蒙面,也算是世界奇迹了。
谋杀案的破案率肯定有95%以上,但被砸个车,被抢个包,小偷小摸之类的犯罪、上帝啊,你只能自求多福了
这点在匪国好多了,大家都谋杀案破案率都差不多,但如果你认识辖区警察那小案也能破,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匪一家亲的优越性
底特律破产城市而已 资本主义世界一个城市破产很正常 常年入不敷出 为什么不让他破产呢?
不同的街區,治安環境不一樣,有好有差吧。GTA5的情節(公路追逐之類的)其實的確存在的,不過不是所有人都能遇上。
美国黑人向来有夸大其辞和吹牛的毛病,特别是受教育程度低的黑人,我见过太多。这个黑人的话当北京出租车司机侃大山就好了,别当真,即使他自称在警局工作20多年云云(实际可能没出过几年警或者干脆就是扯谎)。就说一个,fbi官方公布的谋杀破案率在70%左右,他却说95%,你自己判断下吧。
ps 中共宣称的命案必破也是假的,可以查查中国每年有多少无名尸体,破案率有6成不错了。
ps 中共宣称的命案必破也是假的,可以查查中国每年有多少无名尸体,破案率有6成不错了。
去年自驾去底特律,说实话,真心是慌啊,朋友提醒我就到美术馆附近转转行了,我全程不敢下车。朋友前年开车去的,不小心路过了个街区,几个流浪汉围上来要钱,差点没跑成,前挡玻璃都被石头砸裂了,警察根本管不了。
资本主义是残酷的,那种破产的烂地方就不要去了,美国有好的地方,也有阴暗的不讲人情味的地方,天底下的穷人贫民日子都不好过,人往高处走。
资本主义是残酷的,那种破产的烂地方就不要去了,美国有好的地方,也有阴暗的不讲人情味的地方,天底下的穷人贫民日子都不好过,人往高处走。
我想不通,他们又没有户籍,为什么不去别的城市找工作努力过日子而是一定要加入黑帮乞讨抢劫呢?
@leo_george:借点钱买辆车去别的城市,开uber/ubereats也能养活自己啊,再上个社区大学或者学点技术,怎么着也是不用乞讨或者抢劫的。。。。。我觉得跟他们不求上进也有关系。。。。其实在西方国家除非是得了大病无法劳动要一直吃药续命,否则沦落到流浪是一件很难的事,毕竟非法移民都能找到方法养活自己。
游戏币不够不能回答别人。。。这是什么神仙规则啊
@leo_george:借点钱买辆车去别的城市,开uber/ubereats也能养活自己啊,再上个社区大学或者学点技术,怎么着也是不用乞讨或者抢劫的。。。。。我觉得跟他们不求上进也有关系。。。。其实在西方国家除非是得了大病无法劳动要一直吃药续命,否则沦落到流浪是一件很难的事,毕竟非法移民都能找到方法养活自己。
游戏币不够不能回答别人。。。这是什么神仙规则啊
这应该是实情。而且类似这样的城市还不少。有时隔一条街差别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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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子大到推F150了還怕什麼?遇到壞人,推給他看,炫耀自己的強壯讓壞人難以接近,就和羚羊跳高給獵豹看一個道理
好吧,認真點說
全世界沒有地方是『絕對安全』的,底特律如此,梵蒂岡也如此
就算是在王宮的面前都可能會有人堂堂正正的來犯罪
所以這位警察只是在廢話而已不過你指望開F150的說得出什麼真理
好吧,認真點說
全世界沒有地方是『絕對安全』的,底特律如此,梵蒂岡也如此
就算是在王宮的面前都可能會有人堂堂正正的來犯罪
所以這位警察只是在廢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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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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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