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是否适用于品葱?
新品葱的环境和美国建国之初的情况实在是太像了,是否可以借用三权分立的形式进行立宪?
立法权:设立立法机构,提案、表决品葱的法案。
司法权:设立司法机构,裁判有争议的案件。
行政权:设立行政机构,行使管理权力。
其中我觉得司法权的设立比较有必要,因为大法官的指定不出意外是品葱的元老,可以维持新品葱较为稳定的意识形态。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品葱归属权到底属于谁,或者是哪个群体?对于@admin 先生的定位又该是什么?希望葱油们能够提供一些想法。
立法权:设立立法机构,提案、表决品葱的法案。
司法权:设立司法机构,裁判有争议的案件。
行政权:设立行政机构,行使管理权力。
其中我觉得司法权的设立比较有必要,因为大法官的指定不出意外是品葱的元老,可以维持新品葱较为稳定的意识形态。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品葱归属权到底属于谁,或者是哪个群体?对于@admin 先生的定位又该是什么?希望葱油们能够提供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