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保护言论自由与信仰自由,商家有权拒绝客人的要求吗?

(节录自转角国际)
2012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蛋糕店歧视同性恋案,曾轰动一时。科州「杰作蛋糕店」(Masterpiece Cakeshop)老闆菲力普斯,于2012年时拒绝替同性恋伴侣设计製作结婚蛋糕。菲力普斯向两人表示,「可以出售蛋糕店的其他商品,但他个人不能『製作』结婚蛋糕」,因为这等于让他参与了他所反对的宗教仪式。(当时科州尚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经投诉后,老闆被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指控歧视同性恋、违反科州的反歧视法,进而提起诉讼。
历经将近6年的诉讼,在一审及二审都裁定蛋糕店老闆菲力普斯败诉,但菲力普斯不服,一路上诉到了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在去年6月4日公布判决结果,因宗教信仰而拒绝替同志伴侣製作结婚蛋糕的菲力普斯(Jack Phillips),被指控歧视同性恋,但最高法院裁定老闆胜诉:菲力普斯有权利因宗教信仰而拒绝。
根据裁决结果,最高法院认定科州民权委员会侵犯了菲力普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下的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权利。换句话说,菲力普斯可以因为牴触个人的信仰为由,拒绝替同性恋製作蛋糕。
裁决中指出:「美国法律和宪法可以、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保护同性恋个人与同性恋伴侣行使其民权。但是出于宗教信仰与思想上的不同而反对同性婚姻,同样也是受到保护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是受到保障的表达自由。」
在最高法院的投票中,最为外界瞩目的人是曾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而着名的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实际上他也投下了支持蛋糕店老闆的一票。
大法官甘迺迪表示,在全案中科州民权委员会对于菲力普斯的敌意与偏见十分强烈,特别是针对菲力普斯的基督教信仰,这是侵犯了菲力普斯的宗教信仰自由。甘迺迪表示,「科罗拉多州法律保障同性恋者享有与其他公民一样的权利与服务,但这些必须以宗教中立为准的来施行。」
针对这起诉讼的双方,甘迺迪进一步补充,「这些纠纷都需要以宽容来解决,不得蔑视他人真诚的信仰,也不得让同性恋者在市场上寻求商品和服务时感受到侮辱。」
菲力普斯的胜利,令其支持者喜出望外,不少保守派基督教团体纷纷在社群媒体上表示对判决结果的赞赏。美南浸信会伦理与宗教自由委员会(Southern Baptist Ethics & Religious Liberty Commission)的主席摩尔(Russell Moore)表示:「这不仅仅是支持婚姻家庭观念的基督徒的胜利,也是所有支持良心和言论自由的美国人的胜利!」
但支持同志伴侣的团体则忧心,这个判决结果可能会造成其他店家企业彷效,都以宗教信仰为理由来拒绝同性恋消费者。与此同时,也还有一件花店不愿提供婚礼鲜花给同志伴侣的诉讼案正在审理,其结果不确定是否会受到本案的影响。
对此,最高法院则表示,菲力普斯的这项判决「只限于本案」,而其他类似的案件则需要等待法庭日后进一步的阐述。
(全文见连结)
基于保护言论自由与信仰自由,商家有权拒绝客人的要求吗?
当商家自身的信仰,与消费者的要求互相冲突的时候,是否是一种对客人取向与喜好的歧视?
客人要求理念歧异的商家进行服务时,什麽样的服务内容,才将造成对言论自由的伤害?
你同意美国最高法院对蛋糕案的判决结果吗?
首先纠正一下@LukaSkywalker, 在美国,商家有权拒绝服务任何人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在不歧视“protected class”(包括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是否残疾等)的情况下。当然似乎“性向”在美国并非所有州都纳入“protected class”,但是假如讨论不在的情况下就太没有意思了,所以以下讨论在的情况。
这个问题非常难,我只能说我的一些想法,以供讨论:
首先一些铺垫。
在法律上,反歧视并不在于所有人都必须被一视同仁,不能说一个男人明明喜欢女人,也必须在婚恋上对他的男性追求者一视同仁。而在于无论种族、肤色、性别、是否残疾、性向,他们的权利平等。这个权利包括私权,也包括公权。他人爱不爱你显然不在私权或公权范围内。
信仰自由呢?是不是只要是我的宗教信条,什么都能做,他人都不能干预呢?不是的,是他人不能强迫我信仰什么或不信仰什么,不能强迫我做违背信仰的事情,并认可我做礼拜、宗教仪式是合理的需求,但假如你为了朝圣而长时间离开岗位不工作,丢工作是非常合理的。你也不能要求他人为了你的信仰承担额外的责任。
好,回到这个问题
一个很重要的要点,在于就算剥离歧视或者宗教,商家可否挑选顾客?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三种区别的原因在于受到服务是否是顾客的固有权利,或者说是否已有契约,规定商家应该提供给此顾客服务。
对于题中的情况,属于公开门店,半签约第二种,拒绝给一类人(同性婚姻者)提供服务,本来是算歧视的,譬如假如他拒绝卖任何东西给他们,就妥妥属于歧视。但是问题是,给他们设计制作结婚蛋糕,是带有祝福性质的,而祝福同性婚姻是违背店主宗教信条的事情。
店主能不能以宗教信条为由不卖任何东西呢?不行,因为卖个面包不能算表达出支持同性婚姻,也就不能算违背信条,而公开门店无客观理由拒绝一类人是歧视。但是拒绝制作结婚蛋糕可以,因为这要求店主做出表达祝福的行为,这违反宗教信条,而作为公开门店,也并没有义务对顾客表达祝福。至于何者为祝福何者是纯服务,需要由社会常识来认定。
这个问题非常难,我只能说我的一些想法,以供讨论:
首先一些铺垫。
在法律上,反歧视并不在于所有人都必须被一视同仁,不能说一个男人明明喜欢女人,也必须在婚恋上对他的男性追求者一视同仁。而在于无论种族、肤色、性别、是否残疾、性向,他们的权利平等。这个权利包括私权,也包括公权。他人爱不爱你显然不在私权或公权范围内。
信仰自由呢?是不是只要是我的宗教信条,什么都能做,他人都不能干预呢?不是的,是他人不能强迫我信仰什么或不信仰什么,不能强迫我做违背信仰的事情,并认可我做礼拜、宗教仪式是合理的需求,但假如你为了朝圣而长时间离开岗位不工作,丢工作是非常合理的。你也不能要求他人为了你的信仰承担额外的责任。
好,回到这个问题
一个很重要的要点,在于就算剥离歧视或者宗教,商家可否挑选顾客?有三种不同的情况,
- 第一种我是一家公共福利机构,我能否拒绝给个人或某族裔服务?完全不可以,必须一视同仁。
- 第二种是我有一家公开营业的商店,我能否拒绝给某个人服务?我能否拒绝给所有华人服务?前者可以,后者不可以,见最开头。
- 第三种是是我有一套房子想出租,我能否选择租你不租他?能否选择只租给华人?显然都可以。
三种区别的原因在于受到服务是否是顾客的固有权利,或者说是否已有契约,规定商家应该提供给此顾客服务。
- 第一种是完全签约,作为国家主人,无论任何条件的公民对于国家的所有权都是平等的,因此都有权享受福利。
- 第二种是半签约,因为对公众开放占用公共空间公开营业,就说明公众每个人都都可以在任何此类商店消费包括某个特定商店,但是商店是否提供服务需要双方同意。拒绝服务任意一个个人,合法性在于后者,即具体的交易是否达成。但是假如商家声称不给一类人服务,就必须要充分的客观理由,并事先公开在店门口(譬如盲人不能开赛车),因为这相当于声称这一类人没有前来消费的权利,如果没有客观理由,就属于歧视。
- 第三种属于未签约,因为私人的,并非面向公众的交易本来就只看双方意愿,你可以因为任何理由(包括看不起黑人,看不起同性恋等等)去拒绝任何人
对于题中的情况,属于公开门店,半签约第二种,拒绝给一类人(同性婚姻者)提供服务,本来是算歧视的,譬如假如他拒绝卖任何东西给他们,就妥妥属于歧视。但是问题是,给他们设计制作结婚蛋糕,是带有祝福性质的,而祝福同性婚姻是违背店主宗教信条的事情。
店主能不能以宗教信条为由不卖任何东西呢?不行,因为卖个面包不能算表达出支持同性婚姻,也就不能算违背信条,而公开门店无客观理由拒绝一类人是歧视。但是拒绝制作结婚蛋糕可以,因为这要求店主做出表达祝福的行为,这违反宗教信条,而作为公开门店,也并没有义务对顾客表达祝福。至于何者为祝福何者是纯服务,需要由社会常识来认定。
楼上一堆谈店主有权不卖的,都是被左左的话术骗了。那个店主并没有禁止同性恋购买他店内任何待售商品,他拒绝的是同性恋顾客让他制作俩男人亲嘴结婚的蛋糕。
那些有胆量反对这个店主的人,先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有没有胆量去清真店里去点梅菜扣肉。
那些有胆量反对这个店主的人,先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有没有胆量去清真店里去点梅菜扣肉。
我在美国读书时常去的一家汉堡店里公然写着“We have the right of refusing to serve anyone”。
市场是自由的也是多元的,这家店拒绝为同性婚礼做蛋糕,换一家店就好;店家这么做也根本谈不上【歧视】。而“(所有)其他店家企业彷效,都以宗教信仰为理由来拒绝同性恋消费者”更是不可能,就像“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去出家当和尚”一样不可能。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所有蛋糕店都拒绝为同性婚礼服务”,在像美国这样市场自由的环境下大可以自己去或组织社团去开专门欢迎同性恋消费者的蛋糕店。
动不动就这也【歧视】那也【歧视】只会天天黑屁的人就是人间之屑。
市场是自由的也是多元的,这家店拒绝为同性婚礼做蛋糕,换一家店就好;店家这么做也根本谈不上【歧视】。而“(所有)其他店家企业彷效,都以宗教信仰为理由来拒绝同性恋消费者”更是不可能,就像“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去出家当和尚”一样不可能。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所有蛋糕店都拒绝为同性婚礼服务”,在像美国这样市场自由的环境下大可以自己去或组织社团去开专门欢迎同性恋消费者的蛋糕店。
动不动就这也【歧视】那也【歧视】只会天天黑屁的人就是人间之屑。
具体到这个案子最高法的判决是绝对必要的。
首先要认定店主是否歧视。至少就报道而言很难成立。店主没有语言侮辱,而且对已陈列商品是允诺的态度。反而从各州一系列连环类似案件来看。这种诉讼是有组织的针对个体经营者的攻击。试图借势造法。而且是团伙打击个人,颇为霸道。
性小众团体的利益保护也必须有界限。如果此法通过,推而广之,他们要求清真寺给他们举办婚礼,否则构成歧视,这恐怕是要酿成一些社会冲突的。
法律无论如何是要考虑风俗习惯的,不能为了价值放任社会分裂。社会建立在各群体彼此体谅的基础之上的。为了一个蛋糕把人家搞得倾家荡产。能干出这种事的人,我不觉得是需要保护的。
首先要认定店主是否歧视。至少就报道而言很难成立。店主没有语言侮辱,而且对已陈列商品是允诺的态度。反而从各州一系列连环类似案件来看。这种诉讼是有组织的针对个体经营者的攻击。试图借势造法。而且是团伙打击个人,颇为霸道。
性小众团体的利益保护也必须有界限。如果此法通过,推而广之,他们要求清真寺给他们举办婚礼,否则构成歧视,这恐怕是要酿成一些社会冲突的。
法律无论如何是要考虑风俗习惯的,不能为了价值放任社会分裂。社会建立在各群体彼此体谅的基础之上的。为了一个蛋糕把人家搞得倾家荡产。能干出这种事的人,我不觉得是需要保护的。
商家拒绝客人只需要基于财产权,这个财产权就是蛋糕店是自己的,想给谁服务就给谁服务,无需基于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本质上还是基于财产权,这个财产权就是身体、脑袋、嘴巴是自己的财产,别人无权侵犯。还是那句:财产权范围内有绝对自由,范围外没有自由。
任何强买强卖都是不合理的这不是常识么。难不成商家有权拒绝lgbt那lgbt就没地方吃饭饿死街头了?
1.法律有没有规定卖方拒绝拒绝为买方提供服务的行为构成对买方的歧视?
2.店主的言论自由受到保护
3.法无禁止即可为
2.店主的言论自由受到保护
3.法无禁止即可为
关于蛋糕店这个案子,其实多数的中文(以及英文)文章都解读错了。
因为法律是复杂的,很多案子看起来的和实际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大部分人觉得蛋糕店老板能赢是因为信仰自由。其实不是,蛋糕店老板赢了是因为州权力受限。
具体来说,法院不是在裁定 蛋糕店老板能不能拒绝为同性恋者制作蛋糕。法院真正裁定的是,【州政府】能不能在【程序不恰当】的情况下来限制信仰自由。
澄清几个事实:这对情侣没有要求蛋糕店老板做一个两个男人在亲亲的蛋糕。他们只是表达需要一个婚礼蛋糕就被拒绝了(没有讨论关于蛋糕形制的问题)。
至于蛋糕店老板到底有没有权力拒绝为同性恋情侣做蛋糕,其实之前的判例已经很清楚了,没有。
因为法律是复杂的,很多案子看起来的和实际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大部分人觉得蛋糕店老板能赢是因为信仰自由。其实不是,蛋糕店老板赢了是因为州权力受限。
具体来说,法院不是在裁定 蛋糕店老板能不能拒绝为同性恋者制作蛋糕。法院真正裁定的是,【州政府】能不能在【程序不恰当】的情况下来限制信仰自由。
澄清几个事实:这对情侣没有要求蛋糕店老板做一个两个男人在亲亲的蛋糕。他们只是表达需要一个婚礼蛋糕就被拒绝了(没有讨论关于蛋糕形制的问题)。
至于蛋糕店老板到底有没有权力拒绝为同性恋情侣做蛋糕,其实之前的判例已经很清楚了,没有。
歧视的定义不是应该是伤害某人的利益了,比如社会福利、就业权、工资水平吗?
不卖你东西你难道还想强买强卖?这种恐怕是反向歧视吧。
不卖你东西你难道还想强买强卖?这种恐怕是反向歧视吧。
美国的左逼真他妈讨厌无耻,这也是我根本不想去美国这个左逼疯子泛滥成灾的鬼地方的原因,跟我不想回中国这个共匪与五毛狗逼泛滥处一样。在澳洲,商家绝对有拒绝某客户的权利,而且可以把警察叫来驱赶客户离开商店——我就这么干过几次,警察来了立马按我要求让捣乱客户离开我商店。至于客户与商家之间的纠纷,警察不做处理不管,因为有专门处理商业纠纷的各种机构管理。你客户是进到我的地盘,我讨厌你让你滚,不卖你我的商品,天经地义,因为我的商店是我的私有财产,即使我是租的商铺。
我覺得是有的,個人自由而已。
自由萬歲!!~
字數布丁字數布丁字數布丁
自由萬歲!!~
字數布丁字數布丁字數布丁
我是同志,我完全不介意商家对我说我们拒绝向同志提供用餐服务,换一家呗,我对你们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不感兴趣也没空关心。
自由是相互的独立的,并不是个体在一个领域合法地自由后却不允许其他个体在另一个领域合法地自由。
我个人也会在工作上筛选客户,不想接的不喜欢的直接拒绝或转给其他同事。
有很多人没有左翼的基础思想,享受着左翼带来的福利,然后再用极权专制的思维去要求别人。
于是变成了各种“正确”。
想要学会在自由世界“健康”地生存,第一步就是学会不要走极端。这需要一定的教育基础和思考。
墙国人最爱走极端,还自以为很聪明。
自由是相互的独立的,并不是个体在一个领域合法地自由后却不允许其他个体在另一个领域合法地自由。
我个人也会在工作上筛选客户,不想接的不喜欢的直接拒绝或转给其他同事。
有很多人没有左翼的基础思想,享受着左翼带来的福利,然后再用极权专制的思维去要求别人。
于是变成了各种“正确”。
想要学会在自由世界“健康”地生存,第一步就是学会不要走极端。这需要一定的教育基础和思考。
墙国人最爱走极端,还自以为很聪明。
这里面是不是混淆了一件事情。
并不是拒绝为同性恋服务。
而是拒绝在蛋糕上展现同性恋文化。从而拒绝了对方服务。
关键在于这个服务里涉及服务者的言论自由,即用蛋糕表达政治观点。如果不涉及的话是不能拒绝的。
所以上面的评论大谈什么可以拒绝同性恋消费,奉劝同性恋搞性取向隔离自己给自己开蛋糕店,我暂且蒙在鼓里。
并不是拒绝为同性恋服务。
而是拒绝在蛋糕上展现同性恋文化。从而拒绝了对方服务。
关键在于这个服务里涉及服务者的言论自由,即用蛋糕表达政治观点。如果不涉及的话是不能拒绝的。
所以上面的评论大谈什么可以拒绝同性恋消费,奉劝同性恋搞性取向隔离自己给自己开蛋糕店,我暂且蒙在鼓里。
从自由意志主义来说,任何理由拒绝都是可行的。可是近几年美国的政治正确导致,出现了“protected class” 这种特殊阶层。我作为言论自由的坚决坚持者是反对以“保护阶层”的名义破坏选择自由和言论自由的。Just learn how to now be butthurt about it.
同意美国最高法院对蛋糕案的判决结果。
但是,在这一系列的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越来越有哲人王的色彩了,介入庸庸碌碌普罗大众日常的道德,取代底层大众个体的价值判断。我觉得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一系列案件中的做法是不光彩的,整个事件应该和之前一样,下放到州权处理。
但是,在这一系列的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越来越有哲人王的色彩了,介入庸庸碌碌普罗大众日常的道德,取代底层大众个体的价值判断。我觉得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一系列案件中的做法是不光彩的,整个事件应该和之前一样,下放到州权处理。
這算是一種基本的思想與行為自由吧
“我認同同性戀,但我尊重你不喜歡同性戀的想法”
什麼時候連想做甚麼和思考什麼都可以被冠上歧視了?
這個店主他沒有攻擊同性戀,也沒有歧視的意味,純粹是“不認同”,就像很多蔥油不認同共產黨和小粉紅一樣
而老闆本來就有賣不賣的權利,買賣乃一契約,當然要雙方合意才成立,若強迫對方一定要賣,豈不成了搶匪
這個官司感覺是以“不可以歧視同性戀”的政治正確來要脅店主,但“不喜歡”也是他的權利阿!(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
就像這對同性戀能夠成婚也是一種權利
既然店主沒有阻止他們結婚的權力,那他們也沒有強迫店主賣蛋糕的權力
“我認同同性戀,但我尊重你不喜歡同性戀的想法”
什麼時候連想做甚麼和思考什麼都可以被冠上歧視了?
這個店主他沒有攻擊同性戀,也沒有歧視的意味,純粹是“不認同”,就像很多蔥油不認同共產黨和小粉紅一樣
而老闆本來就有賣不賣的權利,買賣乃一契約,當然要雙方合意才成立,若強迫對方一定要賣,豈不成了搶匪
這個官司感覺是以“不可以歧視同性戀”的政治正確來要脅店主,但“不喜歡”也是他的權利阿!(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
就像這對同性戀能夠成婚也是一種權利
既然店主沒有阻止他們結婚的權力,那他們也沒有強迫店主賣蛋糕的權力
在这件事上引入歧视/被歧视,本来就是在一开始就把问题带入了岔路
这事本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两人能不能达成一致,进行交易”的问题,如果你把想要购买蛋糕的人换成其他人,你会不会说他们受到了歧视?本质上只是一个玻璃心,觉得“不能无条件同意我任何事情的都是歧视我”的神经病而已
这种事上引入歧视与被歧视,问题就会陷入无限循环中——比如,有人要求打折店主不同意,是不是店主歧视穷人?如果说这不算歧视,那为什么拒绝同性恋就算歧视?你是不是歧视穷人,觉得穷人不配被保护?如果店主被迫同意打折,你是不是歧视店主,凭什么单单剥夺店主拒绝的权力?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左派的原因——以各种貌似伟光正的理由剥夺他人的正当权力。
这事本来就只是一个单纯的“两人能不能达成一致,进行交易”的问题,如果你把想要购买蛋糕的人换成其他人,你会不会说他们受到了歧视?本质上只是一个玻璃心,觉得“不能无条件同意我任何事情的都是歧视我”的神经病而已
这种事上引入歧视与被歧视,问题就会陷入无限循环中——比如,有人要求打折店主不同意,是不是店主歧视穷人?如果说这不算歧视,那为什么拒绝同性恋就算歧视?你是不是歧视穷人,觉得穷人不配被保护?如果店主被迫同意打折,你是不是歧视店主,凭什么单单剥夺店主拒绝的权力?
这就是我为什么讨厌左派的原因——以各种貌似伟光正的理由剥夺他人的正当权力。
即使在中国,不讨论交易双方的物品是服务还是实体商品,也不考虑商家与消费者的身份,拿到法庭上来判决也不允许强买强卖,交易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才是合法的。
我怎么记得旧品葱有类似问题?
有权。但是店家有责任让类似这样的客人考虑是否进店之时就打消念头,以免客人浪费时间。
有权。但是店家有责任让类似这样的客人考虑是否进店之时就打消念头,以免客人浪费时间。
商家作为虚拟的法人没权,蛋糕制作者作为现实的公民有权。
品葱是否有权封 五毛 八毛的号?
如果品葱有权封八毛的号,那么腾讯是否也同样有权封反贼们的号呢?
烦请高人为我解惑
如果品葱有权封八毛的号,那么腾讯是否也同样有权封反贼们的号呢?
烦请高人为我解惑
我感觉有权拒绝服务。就像网站封禁用户一样,只要网站的所有者想,他可以不用给出任何理由,直接封禁任意一名用户,因为网站是其所有者开的,不是公有领域。只不过这么随便封禁很伤用户体验罢了。
这明显是一起针对异性恋和基督教传统家庭的歧视和霸凌案件。楼主这个帖子就好像在问女性受到性侵是否有权拒绝黑人强行插入一样。
覺得這裡的爭議,如果雙方有進一步協商的話,其實不必要上法庭的:
一個,商家是一個很容易引申廣泛的概念,以私人身份而回到這裡看,店家首先是一位麵包師傅(bakery),也就是說在判斷拒絕服務時,有個優先是師傅自己一開始是覺得親自為這對伴侶搞一個生日蛋糕,是對其信仰的違背,因而拒絕。如果回看是以製作人本人拒絕出發的話,不是必然延伸到商家層面,複數的利益交換關係當作沒有形成,會覺得這種時候,雙方是可以不以商業交易為唯一溝通點。
而另一個,當時製作人個人還有表示,會提供其他的麵點替代,包括(現成)的生日蛋糕!這裡的話其實麵包師傅(bakery)是才有說到銷售品(goods)的,這時可視為正式進入商品交易的範疇,而如果這對伴侶可以不限於唯一的蛋糕訂單要求,而在1)不同的銷售品2)現成蛋糕3)迴避商品交易契約,返回製作契約談判,在這三個位置再繼續為達成交換而做協定,這樣可能釐清得到:
是製作人信仰自由的違背,還是商業人信仰自由的違背,如果這個位置中在最初時雙方有更一步的談判,或許就很快有不一樣的發展,因為主體出發層面不同,就有分別各自展開的商議路線。
同樣以消費者這裡,除了捆綁於商業契約中的顧客要求,跳出交易的框架,也會有譬如伴侶的共同要求,(有偏差時)其中一個人主力的要求。這時的商議路線,就可能充分迴避交易紛爭上的問題(化為私人行為)。不是交易行為的話,如交易訂單產生記錄,商業顧客間的宣傳(私下討論),公共生活的性質定論等等,就相對全數可脫離開去,對於整個交換的背負負擔也可能有一定的緩解。
在到進入法律判定中,最後麵包師傅勝訴,還再看下可能優先的位置,
看所頒判詞中,法官應該還主要依據了聯邦憲法,還有科羅拉多洲反歧視法,而師傅(bakery)(可能是代表律師論述的)在法庭當中辯解用到的措辭,法庭中麵包師傅變成了藝術家(artist)的身份參與,而憲法中保護思想創作的義理,與這個身份非常吻合。
所以整個法官的解讀,到結論上,優先項都成了保護傳統藝術家的個人創作自由的問題,而對商業和私人等關係利益的處理,看結論下來法官也沒有觸及,應該法官也是還有給雙方跳出藝術創作的意思吧,因為整個概念轉變的話,協商空間可以說還有很多地方的。
以此個人理解法官判定中正式傳達的,只是說法律會保護藝術家創作層面的言論自由,還混雜了創作後選擇銷售(傳遞)對象的自由,但研讀起來,整個爭端其實法律以外,還是有很多空間處理的,雙方都有誠意的話,還是可以再協商的。
一個,商家是一個很容易引申廣泛的概念,以私人身份而回到這裡看,店家首先是一位麵包師傅(bakery),也就是說在判斷拒絕服務時,有個優先是師傅自己一開始是覺得親自為這對伴侶搞一個生日蛋糕,是對其信仰的違背,因而拒絕。如果回看是以製作人本人拒絕出發的話,不是必然延伸到商家層面,複數的利益交換關係當作沒有形成,會覺得這種時候,雙方是可以不以商業交易為唯一溝通點。
而另一個,當時製作人個人還有表示,會提供其他的麵點替代,包括(現成)的生日蛋糕!這裡的話其實麵包師傅(bakery)是才有說到銷售品(goods)的,這時可視為正式進入商品交易的範疇,而如果這對伴侶可以不限於唯一的蛋糕訂單要求,而在1)不同的銷售品2)現成蛋糕3)迴避商品交易契約,返回製作契約談判,在這三個位置再繼續為達成交換而做協定,這樣可能釐清得到:
是製作人信仰自由的違背,還是商業人信仰自由的違背,如果這個位置中在最初時雙方有更一步的談判,或許就很快有不一樣的發展,因為主體出發層面不同,就有分別各自展開的商議路線。
同樣以消費者這裡,除了捆綁於商業契約中的顧客要求,跳出交易的框架,也會有譬如伴侶的共同要求,(有偏差時)其中一個人主力的要求。這時的商議路線,就可能充分迴避交易紛爭上的問題(化為私人行為)。不是交易行為的話,如交易訂單產生記錄,商業顧客間的宣傳(私下討論),公共生活的性質定論等等,就相對全數可脫離開去,對於整個交換的背負負擔也可能有一定的緩解。
在到進入法律判定中,最後麵包師傅勝訴,還再看下可能優先的位置,
看所頒判詞中,法官應該還主要依據了聯邦憲法,還有科羅拉多洲反歧視法,而師傅(bakery)(可能是代表律師論述的)在法庭當中辯解用到的措辭,法庭中麵包師傅變成了藝術家(artist)的身份參與,而憲法中保護思想創作的義理,與這個身份非常吻合。
所以整個法官的解讀,到結論上,優先項都成了保護傳統藝術家的個人創作自由的問題,而對商業和私人等關係利益的處理,看結論下來法官也沒有觸及,應該法官也是還有給雙方跳出藝術創作的意思吧,因為整個概念轉變的話,協商空間可以說還有很多地方的。
以此個人理解法官判定中正式傳達的,只是說法律會保護藝術家創作層面的言論自由,還混雜了創作後選擇銷售(傳遞)對象的自由,但研讀起來,整個爭端其實法律以外,還是有很多空間處理的,雙方都有誠意的話,還是可以再協商的。
事實上是有的
我有權拒絕賣你東西,客戶有權要不要買,都是個人選擇。
至於從法律上來說歧視這點要單獨拉出來談。
也就是說如果客戶被歧視拒絕服務,他該告的法條不是人身跟言論自由,而是種族歧視。
我有權拒絕賣你東西,客戶有權要不要買,都是個人選擇。
至於從法律上來說歧視這點要單獨拉出來談。
也就是說如果客戶被歧視拒絕服務,他該告的法條不是人身跟言論自由,而是種族歧視。

就算法律规定商家不能歧视同性恋也没用。商家随便找个借口就可以把顾客pass掉,所以所谓的反歧视法,在商业领域完全就是摆设
这个案件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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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言论和宗教自由的法律涵义是什么:
这种自由是指的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范下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保护任何言论。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美国国会和政府机构不能够通过立法和其它手段来限制民众对美国政府的批评,所以:
首先,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公民言论内容必须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言论,即使是对美国政府的无端攻击也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并不保护公民对各人或普通群体的发表的言论。对各人或普通群体的言论并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言论不属实并造成言论对象实质性的损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其次,第一修正案限制的对象,或者说管制的对象是美国政府,并不是普通民众或私人商业机构。事实上任何一个非政府网站都可以随意删帖,因为这并不违反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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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看一下为什么法律上会有protected class:
首先引出的是种族歧视,首先种族歧视是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理由很明显:种族歧视不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而是针对一个族群的。其次种族歧视给少数族群带来了可计算的伤害,所以必须受到处罚。基于这些原因,美国各州可以制定法律限制种族歧视。种族也成为了商业活动中受保护不得歧视的 class.
以后陆陆续续追加了年龄和性别的 protected class。这些都基本上基于和种族类似的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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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复杂度在于,如果顾客只是进店买蛋糕,而商家因为他们是同性恋拒绝服务,那显然是违反了 protected class,但是顾客要求商家搞两个男的亲嘴,这是商家自己的宗教信仰不能接受的。然后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作为政府部门开始干预,处罚商家,这就违反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政府不能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也就是等同于商家是用法律保护的行为去违反法律,第一修正案说了:反正政府不能掺乎进去。其实如果顾客只是联合当地同性恋团体抵制商家,就没有问题,
最后最高法院等于是把作为政府部门的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给踢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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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言论和宗教自由的法律涵义是什么:
这种自由是指的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范下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保护任何言论。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美国国会和政府机构不能够通过立法和其它手段来限制民众对美国政府的批评,所以:
首先,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公民言论内容必须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言论,即使是对美国政府的无端攻击也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并不保护公民对各人或普通群体的发表的言论。对各人或普通群体的言论并不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言论不属实并造成言论对象实质性的损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其次,第一修正案限制的对象,或者说管制的对象是美国政府,并不是普通民众或私人商业机构。事实上任何一个非政府网站都可以随意删帖,因为这并不违反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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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看一下为什么法律上会有protected class:
首先引出的是种族歧视,首先种族歧视是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理由很明显:种族歧视不是针对美国政府的,而是针对一个族群的。其次种族歧视给少数族群带来了可计算的伤害,所以必须受到处罚。基于这些原因,美国各州可以制定法律限制种族歧视。种族也成为了商业活动中受保护不得歧视的 class.
以后陆陆续续追加了年龄和性别的 protected class。这些都基本上基于和种族类似的法律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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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的复杂度在于,如果顾客只是进店买蛋糕,而商家因为他们是同性恋拒绝服务,那显然是违反了 protected class,但是顾客要求商家搞两个男的亲嘴,这是商家自己的宗教信仰不能接受的。然后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作为政府部门开始干预,处罚商家,这就违反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政府不能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也就是等同于商家是用法律保护的行为去违反法律,第一修正案说了:反正政府不能掺乎进去。其实如果顾客只是联合当地同性恋团体抵制商家,就没有问题,
最后最高法院等于是把作为政府部门的 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 给踢了出去。

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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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可以的,如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可以胜出的话
举个有趣的例子,一个穆斯林美食评论员,你可以要求他来你店里品尝你的红烧肉吗?一个穆斯林屠夫,你能要求给你杀只猪吗?一个同性恋雕刻师,你可以要求他给你做一个反同的雕像吗?
其实,消费者和提供服务的人都应该是自由的。所谓的反歧视应该只针对大公司,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
其实,消费者和提供服务的人都应该是自由的。所谓的反歧视应该只针对大公司,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

已隐藏
有,不过当然也要承担流失顾客,在点评网站被打差评等后果,如果认为可以承担,那尽管拒绝。
这种问题就是无神论者的人权观了,我不在乎你的权利,但是我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干涉,大陆的女权运动,狗权运动都是这样的,其实品葱上面的小朋友也是这样
买卖的前提就是双方自愿,只要违背其中一方的意愿,买卖就根本不成立,哪里有什么言论自由的问题,难道你给不起钱,我还要因为不能歧视穷人,一定要卖给你吗?难道你去穆斯林开的拉面店买猪肉炖粉条,穆斯林不卖,你还告他歧视猪吗?
所以说,没有上帝的地方就是没有人权,不是只有共产党才会破坏人权,不过我知道大陆的小朋友听不懂,还以为无神论是好东西,没办法,毕竟都是共产党训练出来的,台湾人也救不了
买卖的前提就是双方自愿,只要违背其中一方的意愿,买卖就根本不成立,哪里有什么言论自由的问题,难道你给不起钱,我还要因为不能歧视穷人,一定要卖给你吗?难道你去穆斯林开的拉面店买猪肉炖粉条,穆斯林不卖,你还告他歧视猪吗?
所以说,没有上帝的地方就是没有人权,不是只有共产党才会破坏人权,不过我知道大陆的小朋友听不懂,还以为无神论是好东西,没办法,毕竟都是共产党训练出来的,台湾人也救不了

但支持同志伴侣的团体则忧心,这个判决结果可能会造成其他店家企业彷效,都以宗教信仰为理由来拒绝同性恋消费者。与此同时,也还有一件花店不愿提供婚礼鲜花给同志伴侣的诉讼案正在审理,其结果不确定是否会受到本案的影响。
什么狗屁逻辑?有几个大公司敢拒绝同性恋的服务要求?
血战钢锯岭这种妥妥的选择性执行律法的复临会异端倒是赢得了左翼芝士粉子的尊重和喝彩,结果很正常的基督徒拒绝给同性恋提供结婚蛋糕倒成了错误,也太以己度人了吧?以为还真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进步主义?
来看看使徒保罗是怎么说的
罗马书 1
24 所以 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25 他们将 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26 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 神、 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30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32 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立场:我对同性恋群体没有特别的敌意,而且品葱群众应该对我之前姨学观察家时期有印象,阿姨本人据观测应该是gay无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