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中国目前的法律体系除了口袋罪政治罪的几项,算得上是基于习惯法衍生的法律体系吗?

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些很明显是为了维持共产党统治的法律内容。
重视编撰各种体系化的法典,这是欧陆法系的典型特征,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来海洋法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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