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同性婚姻平权以及基督教,与Acrosome的讨论

发这篇帖子,缘起于Acrosome和我在另一个帖子中的讨论。由于讨论的内容逐渐偏离原帖主题,而又与宗教有很大关系,因此由我建议,Acrosome同意,在这里整理贴出(内容有所删除),便于我们以及对此话题有兴趣的葱油进一步的讨论。[url=https://pincong.rocks/people/Acrosome][/url]

在开始之前,先简述我们两人的立场。Acrosome是基督徒,似乎偏向“保守主义”(我不确定),且不赞同同性婚姻平权。我是不可知论者,对“进步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都有一定的认同,且赞同同性婚姻平权。而同性婚姻平权问题是讨论的起因。

我希望,如果有兴趣继续阅读,无论大家本身观点为何,都能着重于论证的内容和方式,而非根据立场或“本能反应”对我或Acrosome加以判断。望勿因人废言,亦勿因言废人。

以下内容,用A指代Acrosome,用M指代我。

A: 替同性恋争取权益就像为动物争取权益一样,看起来好像是为了争取平等友爱,其实是不必要而且创造了更多的社会矛盾并且把很多问题复杂化。同性恋就应该被定调为心理疾病,这样处理起来方便多了。

M: 美国精神医学会在1973年就将同性恋去病化了。世界卫生组织也于1990年将同性恋去病化,认为其乃一种性倾向。我不知道您认为同性恋是病的根由何在。我知道有些人的理由是,因为同性恋没有繁衍性质。但是以这个(伪)逻辑,“安全性行为”呢?口交呢?手淫呢?都是病吗?

A: 有一种东西叫 社会与政治压力 现在的西方世界就是类似文革 凡是和支持同性恋有关的都要提倡 凡是质疑的都要打压 美国各种研究机构和学会收到这种压力 也不得不做出妥协 不是说挂个学会的名字就一定尊重科学 他们也要拨款要吃饭

M: 我个人觉得无论恋什么都不是病,只要自己不被其困扰。但同性恋和恋童、恋动物等有个区别,就是当付诸实施时,前者的对象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因而可以假设对等的合理关系;而儿童或动物则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性倾向付诸实行会有权力不对等问题。

A: 个人性倾向如果不影响到别人是没有关系的。可是现在的趋势是同性恋要婚姻平权,这个侵犯到异性婚姻和大众的权益。一个例子就是香港公屋允许同性恋排期。本来就少的社会资源,现在要再负担这些同性恋者。还有一些同性恋者不尊重其他人的人宗教信仰,我办婚礼一定要在教堂,不管你的信仰和感受。如果你不愿意为我的婚礼做蛋糕,你的蛋糕店就要关门。

这里还没讲到变性者。这帮家伙更夸张,不但厕所随便进,而且……有些男的变性完还去参加女子的体育赛事。前段时间美国有些州的高中就爆出女子赛事奖项都被变性人垄断。这种不尊重他人,科学和自然规律的“平权”运动,是我坚决反对的。

M: 我对这些事件的观感比较复杂。我个人认为,社会有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是很正常的,包括基于性倾向的利益群体。作为公共权力的政府,应该维护各个群体基本权利之间的平等,因此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在婚姻关系本身上有相同的权利我是赞同的(例如如果同性婚姻不合法,同性伴侣之间的财产权含混不清,造成很多问题)。具体实施的时候,我认为某些领域有过于强调“政治正确”的成分,例如运动会出于公平考虑我觉得应该以生理性别为基础(除非有证据显示变性后身体参数更接近于所变性别)。有些领域则可以有一些更合理的措施,如卫生间最好有性别中立的部分,让不在乎卫生间性别的人和变性者使用(尤其是考虑到存在假借变性者名义故意进入异性卫生间的状况)。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私人机构,如蛋糕店之类,我觉得应该允许其有自主选择客户的权力,让客户用脚投票;如我不喜欢某蛋糕店歧视同性恋者,我可以批评,可以抵制,但其改变做法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A: 你考虑很多细节,很想照顾到各个社会各个层面各个团体,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朝这个方向付出努力的社会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比如说,需要建立一些仲裁衡量的机制,一些专门的社会机构和社会教育系统要建立,洗手间都要多建几个,这些不需要花钱?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变化,越来越复杂。想想看,光让人们学习使用不同的prefix来称呼各种不同性取向的人都有够叫人头疼。再加上一些少数族群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会制造一些新的社会不公和矛盾。所有这些的林林总总加起来,缓慢累积的社会负担和内部压力总有一天会到一个临界点。因此,你所要创造的未来是美好的,但现实却往往会走向反方向。

社会是建立在多数压迫少数(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的,没有这种压迫的社会是不可能稳定存在的。只是这种压迫的力度或大或小,或难看或优雅,你方唱罢(成为少数)我登场(成为多数)而已。为少数族裔争取权利就是要改造已有的社会结构,把原先的少数派变成多数派进而掌权。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结构一定会受损,而且最终还是走向另一种压迫。为什么一定要走这一遭呢?

M: 感谢您的细致解释。我想了想,感觉或许您和我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社会认识的不同。您认为“社会是建立在多数压迫少数(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的基础上的,没有这种压迫的社会是不可能稳定存在的……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结构一定会受损”。而我认为,社会结构本来就会不断变化,虽然现实中压迫和权力关系始终存在,但从人类的努力方向来看,应该追求压迫的减少和每个人的生存和受尊重的基本权力,无论性别、族裔、性向,无论多数少数。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底线的存在(如不以改变社会结构为名对无辜者使用暴力等等)。

或许我对您的观点有所误解,或许我的观点在您看来过于理想主义(这大概也是持“保守主义”观念和持“进步主义”观念者的分歧?),但我认为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谈就不存在的。对此进行和平辩论、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并不一定是坏事。在这个过程中,会更了解哪些事情目前并没有条件实行,哪些不必要,哪些是公权力范围的事哪些是私人的事等等。

A: 您是对的,社会是在动态变化中的。但是这种变化如果可以促进社会的生产效率,使每个人的能力和积极性都发挥出来,那么这种变化应该会被保存下来。否则的话不久就会被推翻,甚至导致这个社会分崩离析。

就为同性恋争取平权这个运动来看,目前对社会生产率的促进存在争议,对社会资源的消耗却不小,这是使我非常担心的。而且后面还有更多,什么变性平权之类的也会跟进。这里举个例子,前几年川普禁止变性人进军队,为什么?因为变性人进军队后,军队要负担他的变性手术费用和后期的器官功能维护。他一不舒服,连战区都不能送,何谈打仗?纳税人花钱如流水。您认为这样的平权值得吗?慢慢这个国家就垮了啊。当然了,您也说可以小范围试验。可是这个范围和强度恐怕不是说控制就控制的住的。将来恐成隐患。

我觉得,理想的社会不应该歧视人们不可以改变的东西,如种族,年龄,性别等生来随基因的特征。生理性的缺陷和不同也不应该被歧视。但心理上的不同,虽然多多少少牵扯生理,由于其主观性和可塑性应该被限制对待,不能走平权路线。有人争论说同性恋与生俱来,我不同意,很多同性恋通过治疗后也告别了其同性恋倾向,甚至变成反同人士。心理不同的主观性导致其容易被滥用。有个真事发生在一个liberal高中,由于允许学生自由改变自己的prefix, 一个学生要求别人称呼自己Your Majesty.虽然只是搞笑,但是可以看出自由主义不能是没有限度的。搞大了会有各种冲突。有些事情虽小,一旦开头,后面各种夸张的事情会接踵而来的。

M: 您说到的变化要促进社会的生产效率是个很好的视角。我觉得在理想状态下平权是有助于发挥个人的能力和积极性的,如无论性别族裔每个人都能走上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岗位,同性恋亲密关系被法律所认可规定能避免不少浪费法律资源的纠纷,等等。至于平权运动中的具体事件,我认为需要具体分析,有些事情未必完全是平权问题。例如您所说的禁止变性人进军队之事,我个人觉得这与其说是个平权/反平权事件,不如说是个成本问题;也就是说,预期医疗费用高于一定水平的人都不能进军队;这标准应该适用于所有人,仅根据医疗成本而立,而非基于性别或性向等;如具有严重基础疾病的人,需要昂贵手术的人,都因基于同一理由不能进入军队。

我同意您说的,“理想的社会不应该歧视人们不可以改变的东西”。所以看来是我们对性向是否是天生有不同的看法。我有一些同性恋的朋友,包括男性与女性;与他们的谈话过程中我得到的印象是,有少数人认为自己的性向与环境经历有关,而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的性向为天生,没有受过刻意的引导或“创伤”。至于prefix问题,我倒觉得是小事,每个人想怎么被称呼是他们的自由,每个人想怎么称呼别人也是自由,不止于prefix。例如,我认为应该尊重他人,但他人如果用侮辱性称呼我,我可以不理,可以当玩笑,可以侮辱回去怼回去,也可以严肃反对,都没什么问题。

A: 是的,这个平权和反平权是个成本问题。可是,这个不单是经济上的成本问题,也有社会成本的问题。经济上的成本问题,通常可以通过科技进步来解决。比如说,如果医疗非常进步,改变生殖系统就跟配副新眼镜那么简单可靠且便宜,那么变性人进入军队,理论上是不应该有问题的。可是社会成本不是那么简单可以依靠科技进步而削减的。社会成本牵涉到宗教与道德伦理,心理状态,集体意识与认同等等。这些东西太过复杂,以至于研究起来怎么都不能研究得太明白,可确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

西方社会之所以比较民主和自由是建立在西方价值观的基础上的。这个价值观的核心引申自基督教的教义。比如说美国宪法就是在基督教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的。刻有十戒的碑文至今在一些政府部门的大楼前还可以见到。总统上任要向上帝宣誓,议会开会要先祈祷,钱上写着In God We Trust. 在法律上承认同婚,是人对神的直接挑战。

我先来讲,我不是神棍。我不会简单告诉你不要对神不敬。我只希望你想一下,“人人平等”这个概念的基础是什么?是在神的面前,我们都是平等的。把神扔出这个概念,你真的以为依靠丑陋的人性,我们真得会把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做得更好?到时候,平等的定义都会有千千万万种,人类社会又要回到弱肉强食的时代。
我现在头上这顶“观察” 的帽子就是很好的证明。论坛规则是死的,丑陋的人性是活的,不喜欢你的思想,随意解读,扣个帽子不是什么难事。(说句不好听的,总有一天会轮到你,轮到每一个人)。没有对上帝敬畏,人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因为他们不怕天谴,也不怕下地狱。抛却神性去依靠人性,连一个论坛都变得乌烟瘴气,何谈一个国家和社会?

这是为什么我不赞同同性恋的婚姻平权,这是对基督教教义公开且直接的挑战,这后续的蝴蝶效应可能导致太多太多的问题。同性恋行为,并不能说明这个人是坏人,或是不能胜任某些工作。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原罪(人性中抵触教义的部分),都有各种问题。如果说同性恋是天生的,那么人的惰性也是天生的,懒惰就可以不干活了吗?不好好干活也想享受生活,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人性基础。可见不认真压制人性的丑恶,我们的社会就要出很多问题。人必须要不断努力,努力压制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不断以一个高标准改变自己,而不是放荡不羁。这个社会整体才能运行得更高效,更和谐。

M: 谢谢您的解释。我觉得基于您的信念和理论基础,我可以理解您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但我觉得这里有个潜在的问题,即是对于神的理解和对于圣经的解读,每个派别(例如天主教、以及不同的新教派别)甚至每个人都有所不同。例如我有两个牧师朋友(属于新教不同教派),其中一个偏向于您的观点,另一个则认为圣经并不反对忠诚、不滥交的同性关系。您所说的基础认知,例如对神的尊重,或认为人人平等的基础是神的存在,我认为并不能直接得出同性平权不合理的结论;是对经典的具体解读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而由于这种对圣经理解的差异,哪些观点属于神,哪些观点属于人,就变得模糊了。有些人以圣经为据宣扬平等平权,废除奴隶制;有的人则同以圣经为据宣扬重男轻女,种族优越,奴役合理。说到底,人并不是神。

对于您仍然顶着“观察”的帽子,我觉得很遗憾。具体观点不论,只论您与我论辩的言辞举止,我觉得您是一个真诚、讲理、值得尊重的人。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偏向性,品葱也是;正如每个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见解,没有一个人完全“客观”。还是那句话,人并不是神。另,我个人同意您说的要对自己高标准要求,不过他人并不是自己所能控制。

A: 对圣经的解读也是在考验人的智慧。任何事情都要去把握一个度,有些人完全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变得死板刻薄。有些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去解读,喜欢的就大大提倡,不喜欢的就说这是上帝对古人的要求,已经不合时宜,对我们不再适用。这两种解读方式都是极端的。我们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场大考,虽然有圣经这本考试指南,可是题目都是开放式问题,各个刁钻难办。对于同性恋的理解,我的解读是,发生同性关系不管是基于爱还是忠诚,这个行为本身是在圣经里被谴责的。你可以说,根据人们的研究和解读,同性关系并不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我希望你想一下,这个结论本身就是把人放在神的前面,是以维护“人所认同的逻辑”而不是神的权威为基本出发点的。这就在实质上创造了一个推翻神的权威的突破口。这个趋势持续下去,神的权威渐渐被消去,那么这个空白就要人来填补。

人的话,我们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喜好,如果不用神权压制每个人,大家又要来一场大战来争夺这个主导价值观的位置。这种斗争在人类历史上不断重演,在这个论坛里也正在上演着 这种争斗在现实生活中也包括战争和屠杀,此类的悲剧永不停息。也算是我们不敬神的惩罚吧。

更何况,您可能了解社会科学和心理学。这两个学科呢,要证明一些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极为困难的。就说这个允许婚姻平权会不会导致道德滑坡的问题,支持同性恋的人只要坚持说“你们无法证明这两者的因果关系”就可以了。这就好像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只要一个人不被抓到证据,他做什么都没关系,永远推定无罪。有些事物太过于复杂,远超出人类智慧和能力所能推定的限度。这就是为什么有时需要我们简单地去执行神的命令,而不是去质疑他。这个本身也是一种对信仰的考验。还记得小时候大人会告诉我们不要玩火,因为会烧痛我们。但是在没有“烧痛”这个概念之前,几乎每个人还是会出于好奇会去玩火,直到被手指被烧痛为止。

M: 我本人并不是信徒,所以先提前说一句,就是我们的前提信念是有所分歧的。我也并不是圣经专家,对于圣经的理解为何,都是看各家怎么说而已。我个人还是认为,没有人能说自己理解的就是真理,或是神的真实旨意。如果您愿意详细地说一说您的解读(例如为什么神谴责同性行为,哪些是死板刻薄哪些是过于解释,为何您认为某些结论是正确的某些不正确),我洗耳恭听。

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分歧和斗争,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其具体表现(是暴力手段解决还是和平手段解决),则与具体时间地点的科技物质水平以及族群文化,甚至所谓“时代精神”有关。从理想的角度上来说,我希望用和平手段解决冲突,但我不觉得一个理想的世界是一个“统一”和“同质”的世界,因为虽人生而平等(这确实是来自宗教的观念),但人也生而不同(性格、能力、环境等等)。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多元化是好事。关键的问题在于共识为何,这是很多分歧的来源。

因为您提到了社会科学和心理学,我也略说几句浅见。社会科学并不研究“道德”本身,或者“道德”只是某些具体社会现象,而非“定律”或“公理”。例如,如果要研究婚姻平权和道德的关系,首先定义“道德”就是一件争议性极大的事(但可以细化到“对某某事物的观点”“某某行为”,但统称为“道德”是不准确的)。因此,这种大题目社科和心理学领域无法研究。我个人认为信仰和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并不冲突,这两者是不同领域的事。信仰(根据具体派别或个人情况)基于一定的“公理”,而这些核心理念并非科学研究的范围,也往往无法证伪。

A: 你说得太对了,不说信徒和非信徒,就连信徒中也有很多派别。一句圣经能有很多种解读。也许你会问,问什么上帝不给出一个清楚的旨意。我粗浅的理解是,首先,人类的语言是有缺陷的,即使把圣经再详尽个十倍,人类的语言也无法表达上帝准确的旨意,毕竟这个世界太复杂了,圣经不可能详尽所有细节。所以有问题的话,信徒一般会祷告,有时上帝会马上回应,有时候不会立即回应。其次,我认为这个世界是个考验,就和你参加高考一样,答案不会那么容易就弄到手。上帝是出考题的考官,他也是阅卷官,你的答案将决定你的归宿。或许他会给你提示,但是通常不太会给出详尽的旨意,因为那样就等于直接给答案了。我在这里讲这么多,其实也慢慢陷入到一个不应该陷入的逻辑错误。上帝是造物主,他创造了宇宙。我应该是不具备能解读他的智慧的。就好像一只蚂蚁,限于其生理能力,怎么也不可能对一个人做出一个适当的解读的。所以这些话看看就好,一家之言而已。我的以上解释也是在为我自己的无知辩护,因为我真的无法解读上帝谴责同性恋的动机,但是他的态度是很明确的。

最严厉的批评存在于Leviticus 20:13 ‘If a man has sexual relations with a man as one does with a woman, both of them have done what is detestable. They are to be put to death; their blood will be on their own heads.” “如果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他们都是可憎的,都应该被处死,他们活该。” 很多人觉得这段文字太残忍,接受不了,便将其解读为因为是旧约,只是对当时犹太人的要求而已。可是新约中也继续在谴责同性性行为,只引用其中一段: 1 Corinthians 6:9-10 “Or do you not know that the unrighteous will not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 Do not be deceived; neither fornicators, nor idolaters, nor adulterers, nor effeminate, nor homosexuals. nor thieves nor the greedy nor drunkards nor slanderers nor swindlers will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 ” “你们不知道这些人不能承继神的国度吗?不要被欺骗了。淫乱的,搞偶像崇拜的,通奸的,做孌童的,同性恋的,偷东西的,贪婪的,酗酒的,嘴巴不干净的,勒索的人都不行的。” 我引用的这些文字,很多挺同的都无法接受,因为这和他们的信仰完全抵触,这个我理解。引用这些文字通常会被曲解为散布仇恨言论,因为按照他们自己的标准和解读,这些都是仇恨的文字。很多引用者也会被禁言或遭受其他的迫害。我不知道这和他们的宗教多元化是否抵触。公正自有评判吧!

你说得太对了,没有共识,多元化的社会会变得矛盾重重。共识从哪里来?我的理解还是从斗争中来。不管是宗教与宗教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一定要有冲突和斗争才能最终决定一个“共识”。多元化思潮本身也是一种信仰和价值观,那么多元化要成为人类的共识,它必须首先打败一元论(或者反对多元化的思想)。所以说,多元化就能避免冲突吗?至少在成为多元化社会的路上,冲突不可避免。进一步来说,多元化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你也说,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多元化是好事。可是这个达成基本共识的过程就是实质上重返一元化的过程。因为任何企图达成“共识”的行为,在本质上都是反对多元化的。达成“共识“的过程是一个确立主导价值观的过程。最后现实中的多元化运动一定也会变成一个“有限多元化”或实质上的“一元化”。多数人把一个“共识”强加在不同意其意见的少数人身上(现实中不可能没有不同意见)。这和一元化的社会有本质的差别吗?我觉得没有,还是走多数压迫少数的老路。

我觉得道德应该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道德和信仰还有价值观几乎是无法分开的。我实在粗鄙,不知道学术上对道德的定义。在我看来,信仰决定价值观,价值观决定了道德准则。信仰在心理学上可以几乎等同于“core belief"(核心信念),每个人都有很多核心信念组成其信仰。由于每个人核心信念的构成不同,就算是信同一个宗教的人,他们的信仰也不尽相同。我赞同信仰和科学并不冲突,因为科学也可以成为一种信仰。你或许听过某某人讲“我相信科学”。我相信他是真心的,认为科学可以帮他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就好像有些基督徒认为上帝帮他们解决一切问题一样(这个我不太同意,我觉得上帝没必要一定要帮你解决问题)。

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心理问题,是不是疾病那是根据人为制定的诊断标准来判断的,在这里不再加以议论。我主要想讲的是,我同意我们每个人都和同性恋一样是罪人,并无罪大罪小之分。因为只有上帝有权衡量,我们说了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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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到这里为止。我一直没有机会回复最后一条,会加在评论里。@Acro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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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3-15

73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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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现在的人前半句都做不到了。。。
对于Acrosome最新回复的回复:

1. 关于圣经新旧约中对于同性恋的反对态度:圣经的性质,我和您理解的或许不同。对我来说,圣经是信仰的记录,出于人之手,反映了人对于神的理解(例如旧约反映了犹太教徒的信仰,而新约反映了基督教徒的信仰)。如科林斯书,出于圣徒保罗之手。科林斯书中的段落,说明保罗认为神反对同性恋,但这并不是神反对同性恋的证明。(或许您早已知道,您和我对于“神”的理解也不同。我对于人格化神的存在,始终是有疑虑的;而如果有人格化的神,我也不知道人是否能正确理解ta。)

2. 关于多元化和共识:我觉得您说得很对,“多元化”本身也是多元化价值观的一种,而每种价值观后都有其逻辑。我之所以认同多元化价值观以及它背后的逻辑,与我自己的偏好密不可分,不过我并不觉得多元化能“避免冲突”。
同时,我认同您所说的,共识是冲突和斗争后达成的结果,而且现实中的多元化运动一定是“有限多元化”。但共识是什么,有多少,违反共识有什么后果,可以千差万别。有的社会有一套极其繁琐的“共识体系”,从思想(至少是表现出来的思想)到行为,每个人必须要遵守。有的社会则只有少数的几条共识(例如,“适者生存,其余不论”;或者是“人的生命最宝贵”;等等),其他自由发挥。因此,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共识理解为一元化。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同质,也不可能完全异质,但同质和异质的比例,会有量变乃至质变的差异。

3. 关于道德:我认为道德至少有社会层面的意义和个人层面的意义。社会层面的道德可以说是一种可以研究的社会现象,牵涉到社群环境,以及群体心理、文化、信仰等等。而个人道德虽和社会有关,却是一个非常私人化的东西,非公共知识。
您对个人信仰的定义,如您所说在心理学上更接近于“信念”。从这种定义来说,科学确实可以是一种信仰,因为它代表了对某一种认识方法的无条件接受和认同(倒并不一定是因为觉得科学可以帮助解决一定问题,虽然有人确实这样相信)。至少对我来说,说“我相信科学”,意思是我相信现代科学研究采用的实证方法,并以此来指导自己认识世界;但“科学”并不是我唯一的“信念”。所以,您说得对,信仰/信念对价值观和道德有很大影响,但由于信念体系的复杂性,凭借一种信念来预测价值观和道德并不一定准确。例如,同样“相信科学”的人,可以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也可以是一个“马基雅维利主义”者。
現代的民主理論抽除了基督教成份沒有任何問題,非信徒根本不在乎各種聖經詮釋如何又如何,即使不符合基督教的道德標準又怎麼樣呢?怎麼不說基督教的存在是對飛天義大利麵教公開直接的挑戰?在這些無法驗證的事情上,我們根本無法客觀的證明誰比誰尊貴。
的确难以用科学验证基督教是真是假,但不是很认同“没有任何问题”的论断。

按照圣经的记载,旧约时代的以色列都是先得到上帝的祝福然后到富足安定的时代,后来承平日久不断堕落,最终被外族入侵,在民不聊生当中重新归向神。这就是“治乱循环”。大难来临前的以色列每个人都认为那时的好生活抽除了基督教成分没有问题,结果马上出现了问题。

当然,这些是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才会引用的。如果你认为圣经是假的,那可以不认同。

但是,现在的基督教国家很明显是在重复圣经里以色列的历史。
如科林斯书,出于圣徒保罗之手。科林斯书中的段落,说明保罗认为神反对同性恋,但这并不是神反对同性恋的证明。

你指的是哥林多书吧。

新约大多数是保罗给每个教会写的书信,每个信的重点不一定一样。哥林多是希腊的教会,那里的信徒非常不虔诚,所以措辞会严厉一些。

圣经确实是人写的,但肯定带有上帝的意志在里面。可能在哥林多前书里面,包括同性恋,做出放荡的行为要下地狱;但在罗马书里面就是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肉体的律和圣灵的律,前者没有办法完全去除(好像是),但跟随圣灵就行,加拉太书也这么说。这看上去自相矛盾,但很有可能是保罗的语气给人的误解。

我倾向于认为哥林多教会的人还没有意识到罪的严重性,只能这么严厉;而罗马和加拉太教会的人认为人需要靠自己的意志和好行为来成圣,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圣灵的作用,所以对他们这么说。因此,一个人如果放纵,觉得上帝会完全宽恕每个罪人,就得多看哥林多前书;如果已经度过了上一个阶段,但陷入了“依靠好行为”的误区,那应该多看罗马书和加拉太书。

所以圣经看上去自相矛盾,但或许是保罗的语文导致的,上帝的意志不会自相矛盾,而圣经里包含上帝的意志,这就是绝对真理,抠字眼上的问题不代表上帝有错误。
作为一个同性恋,我想请教一下基督教徒怎么看待两个千年过去了,末日审判依然没有降临这件事?
可以多些这种讨论,本人不是基督徒,但本人很认同这位Acrosome的言论。
关于lgbt造成的人称复杂化和社会资源浪费,我认为不是问题。文明本身就是把简单的东西变复杂,直白的说,文明是吃饱了没事干创造的东西,他的作用是消费,产生新的欲望,提高人的发展水平,lgbt文化也是有相同的作用的
作为一个同性恋,我想请教一下基督教徒怎么看待两个千年过去了,末日审判依然没有降临这件事?

圣经里有说具体是哪一天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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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非常简单。
男女夫妻承担了为社会生育后代的责任,因此享有社会赋予的婚姻权利。同性“婚姻”乃沐猴而冠,可以在民政局新开个同性伴侣登记,但一定不能冒“婚姻”之名。

1、从应然角度来讲
男女生育后代对社会存续有益,因此社会付出一定的司法成本来保障男女夫妻关系,这就是婚姻权利,是一种权责对等的关系。
不承担责任,却想要求权利,这跟躺在大街上要饭没有本质区别。但就算是给乞丐一些施舍,也顶多是增加一点成本,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从实然角度来讲
任何一个社会想要存续发展,它的秩序规矩,就一定要鼓励对社会有益的事,不能给对社会无益甚至有害的事以正反馈。
就像是劳动、经营和积累对社会有利,因此我们要保障私有财产权,鼓励劳动经营和积累。如果你反过来鼓励抢劫,鼓励打土豪分田地,那就免不了出现大饥荒。

但保障同性“婚姻”这件事,不能算特别强烈的反向鼓励。毕竟,更改性取向不像将赚钱的方式从劳动改为抢劫那么容易。这个只能说是中等严重。

3、谈谈宗教
这一点是最为严重的。
传统宗教的戒律,就是一套经过时间检验的,现成的社会秩序。就像是计算机领域一套成熟的软件架构,它不是完美的,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成熟而没有太明显漏洞的。

修改婚姻的定义,就是为了一小部分人并不关键的利益,去将整个社会置于风险之中。就像在计算机领域,为了添加一个锦上添花的功能,去修改一段历史悠久用途广泛的函数的定义,这显然很有可能造成恶性BUG,得不偿失。

与其这样,还不如新加一个函数,它只是增加了一点硬件开销,造成BUG的几率还要小些。

(另:
用宗教中的末日,天劫之类的预言来讽刺批判宗教的价值,无异于用一把刀上的图案花纹来评判这把     刀的锋利程度。
信教却只是成天焚香念经,而不真正按照戒律生活,无异于买椟还珠。
按照宗教法则生活的共同体,一定是人丁兴旺,繁荣健康的。)
作为一名自由派基督徒+LGBT,我认为楼主可以从两方面辩驳.
一个是客观方面:
1.参考同志团契讨论的内容,对圣经关于同性恋的释义研究.圣经固然是从神来,但是它是由人记载的,里面不乏历史典故,当年的律法内容,并不都是神的本意,就如新约里提到过"女性不许出声"的一段话,那只是当时的情景里圣徒说的话,却被拿来压迫女性,导致女性在很长一段年代不能在礼拜的时候出声.
2.只从圣经寻求真实是很狭隘的,建议参考"灵界记闻","看见真相的男孩"等更接地气儿的超现实纪实文字,这些人的亲历和很多的记载都明确说明了西方宗教对灵魂以及轮回认识的缺乏,和对神认知的片面,这也是为什么佛教在西方如此流行.我个人认为佛教与基督教并不冲突,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我信基督教,但是我同样认可佛教的观念.

第二个是主观方面:
1.同性恋要和性暴力区分开.在国外参加团契,查经到"所多玛,蛾摩拉"的相关章节时,我们讨论过这2座所谓"同性恋"城究竟是为什么而被灭亡,是同性恋吗?不,圣经里进一步揭示的是外来的访客(天使)要被城内的人以性暴力招待.这2座城并不是里面的人由于彼此相爱而被灭亡,反而是充斥了混乱的肉体关系以及性暴力,这是哪怕在法律层面上也被禁止的事情.
2.同性恋的定义是什么?重要的是"恋",是一种爱,圣经里有谴责过爱吗?难道耶稣不是要求人彼此相爱吗?为什么爱一个人就要被禁止呢?禁止爱难道是神所赞许的吗??我希望那些原教旨主义的基督徒扪心自问一下,有时候良心比冰冷冷的文字更接近真实!!
我的看法非常简单。男女夫妻承担了为社会生育后代的责任,因此享有社会赋予的婚姻权利。同性“婚姻”乃沐猴...

有不少同志会想领养小孩的,或者其中一个人带孩子,即使是这样也不算承担责任吗....?即使没有小孩就不算承担责任吗...? 用乞丐去形容同志也真是想象力够丰富.
作为一个同性恋,我想请教一下基督教徒怎么看待两个千年过去了,末日审判依然没有降临这件事?

耶稣说过,审判的日子连他也不知道,但是他形容过第二次降临:人子如同贼一样降临.大义就是突如其来,每个人意想不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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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会有人提领养,所以我特地措辞严谨了一些。
“男女夫妻的生育有助于社会存续”,同性领养也能让一个社会存续吗
就知道会有人提领养,所以我特地措辞严谨了一些。“男女夫妻的生育有助于社会存续”,同性领养也能让一个社...

可是本来不就是异性恋是绝大多数吗?搞不懂社会存续的危机感哪来的。那要按你的生育价值来评判……不孕不育的和不想生孩子的丁克家庭也没必要领正儿八经的结婚证了?另外我搞不懂生育价值又和承担责任怎么就挂上钩了?两个人一起过要承担的责任多了,生育又不是社会存续的全部责任。所以我一直没搞懂您是想用生育价值来理论该不该领结婚证还是用承担责任来论证?
1、我认为性取向属于私域,个人应拥有完全的自由。出于对自由的拥护,我完全支持同性恋的存在。

2、我认为婚姻关系首先是一项财产关系,是界定婚姻双方财产权的契约。出于对私有财产的拥护,我完全支持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
从宗教角度来说,不为生育的性行为都是负面的,我觉得这没什么好争的,沉迷色情就是不好的(因为会使人远离神),不会因为使你沉迷色情的对象是同性就变好。伊教而言,夫妻之间适度的性行为是好的,同性性行为属于非婚性行为,是不好的。我留学期间曾经和一位逊尼派中较保守学派的法学研究者谈过,同性性行为不可接受,但爱慕他人人格并无问题,我想这应该也是今天一神教中比较流行的看法。
关于变性人的观点,A君可能受媒体影响太深。媒体当然倾向于报道外形猎奇的人,而不是一般人。所以人们就产生了仿佛变性人都大胡子还要自称女人,这是很荒谬的。当然也没什么人会随便和不熟的人说自己变性过,所以确实有难以调查之处。我不清楚是否有这样的人,即认为当一个络腮胡女人是一种很好的状态,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我在知乎相似问题看到,也有人指出大部分变性人变性后外形非常平凡,难道要强制他们去和外表相反的卫生间吗?
我有变性人朋友,透过其人了解过一些这个社群,实在是没有妖魔化的必要,难道有谁会觉得好玩去变一个?我信奉的教派的观点是出于娱乐目的的变装不好,但这种情况也没办法,况且这样能够帮助他们走入婚姻,避免堕落的生活。
参军实际问题并不大,以色列这样体量并不大资源宝贵的国家都允许变性者参军,说明没有造成显著的财政负担。目前体育赛事似乎是通过检测性激素含量来决定一个人有无资格参加女子比赛的,而服用激素者普遍力量下降严重,我对这一新闻真实性存疑。
关于公屋,不知香港如何定义,若必须有孩子才可申请公屋,确实不妥。但如果不是这样,我认为既然也属于家庭,并且也作为公民上税,申请公屋没什么不可以的。
除了A君说的教堂和蛋糕店这种例子之外,LGBT确实没有影响到别人的自由。而这个例子,只是说明缺乏保护教徒的权利的法令,而不是不应该给LGBT他们的生活方式的自由。
我本人是穆斯林,朋友有泡吧蹦迪的,也有queer,或者私人生活比较自由百人斩的,虽然我不会认为这种行为是好的,但这说到底都是他们的事情,我不能用我的信条去要求别人做什么。
口交和手淫是不好的,但如果是为了避免自己犯下强奸或通奸,手淫在尽力避免不了的情况下可以。大概这样。个人认为同性恋应该尽量去组成正常的婚姻,然后像密友一样来往,但如果他们实在对异性没有情欲,保持独身更好。
我不会很介意邻居是同性恋,或者说我生活在一个很liberal的社区,或者络腮胡女让我用女士的人称。虽然这可能会让我很困惑,但毕竟没对我造成什么损失。事实上我每天也会见到很多穿着不检点的男女,然而毕竟和我又没什么关系......
再说一句,节制是人的美德,可以发现同性的情欲/性行为因为难以受到节制,也容易滋生矛盾,险恶,嫉妒等事端。另外,即使不是同性恋,也不代表更容易接近神,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都要诚心地时时想起敬神,切勿自我放纵。
可是本来不就是异性恋是绝大多数吗?搞不懂社会存续的危机感哪来的。那要按你的生育价值来评判……不孕不育...

任何的社会规则都不是严丝合缝的,总会有漏网之鱼。你不能因为有几条鱼漏网了,就说这个口子是合理的,甚至要把它撕得更大。

我再从另一个角度表达一下:任何不生育后代的婚姻关系,如果能享受司法的保障,那么这种司法保障只能是说是一种福利,而不是必要和理所应当的。

我不评论同性情侣,也不反对把同性关系以除“婚姻”之外的其他名号加以固定和给予司法保障。但在争取支持的时候不要忘了,你们争取的是福利,而不是基本权利。
从宗教角度来说,不为生育的性行为都是负面的,我觉得这没什么好争的,沉迷色情就是不好的(因为会使人远离...

节制是一种美德,这句话是精髓啊
任何的社会规则都不是严丝合缝的,总会有漏网之鱼。你不能因为有几条鱼漏网了,就说这个口子是合理的,甚至...

普通的婚姻关系得到了什么政府赐予的福利吗?是减免税了?还是生一个孩子就得到了政府奖励了?另外我搞不懂享受司法保障有什么不对?难道不是法律层面涉及的越细对社会越好吗?日本单单是民法都比中国全部的法律加起来都要厚。
不孕不育和丁克家庭是漏网之鱼……?实在搞不懂您的比喻逻辑,要是按您的逻辑,感觉就是一刀切造成了强行的不平等,同是不生育,只有同性恋被您如此待遇。
另外我说个延伸的,造成您所说的社会存续危机的生育问题,从来就不是同性恋带来的,现在中国人都不愿意生育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中国单身人口数量年年升高?您自己也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从宗教角度来说,不为生育的性行为都是负面的,我觉得这没什么好争的,沉迷色情就是不好的(因为会使人远离...

其实真正的宗教反倒倡导不结婚不生育,看看圣经里也提到过:那些不生育的人有福了!2333
我搞不懂为什么所有人自动对这句话选择性视而不见呢?字面意思就是鼓励不生育嘛!XD
对于Acrosome最新回复的回复:1. 关于圣经新旧约中对于同性恋的反对态度:圣经的性质,我和您理...

《罗马书》中关于同性恋的叙述来自柏拉图哲学,用了柏拉图主义的特有词汇“自然”,这个自然与大自然无关,其实就是柏拉图的“理式”(idea)。
宗教不应该介入公共讨论,毫无公共性,更违法了政教分离原则。
换言之,不论你是否支持同性恋或者同性婚姻,请不要使用宗教作为依据。
宗教不应该介入公共讨论,毫无公共性,更违法了政教分离原则。

政教不分离指的是神职人员干政,而不是政策受到宗教的影响。
政教不分离指的是神职人员干政,而不是政策受到宗教的影响。

政策不收到宗教影响,当然是政教分离的重要内容。
准确说是宗教不得进入任何公共领域,否则法国为什么要争论在公共领域(比如公立学校)是否允许带头巾。这跟政策制定毫无关系。
我希望楼主能回答我的问题,这样问题好讨论

第一,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益,我至今不知道要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益,婚姻合法性?婚姻合法性按照道理来自于婚姻双方的承诺,有个公证人就行了,当然你就别指着神父了。

第二,难道是反对歧视?不好意思,我这个人是赞成任何歧视的,这一点是我和白左最本质的区别。我赞成歧视的同时,却反对侵害被歧视者的个人自由,这是本质区别。我平常很歧视笨蛋,经常把笨蛋怼的狗血淋头,但如果有人主张杀掉笨蛋,那我会极力反对。如果有人歧视同性恋,看同性恋不爽,完全没问题,只要别侵害他们个人权利,随便歧视,我不在乎。甚至某些商店在门口写着同性恋不得入内,我完全赞成,因为那是人家的商店,爱卖给谁随便,你不得强迫。如果大家都认为这家商店做的不对,大家会选择不去光顾,那它自己就经营不下去。你可以呼吁这种歧视是不合理的,没必要的,但是你不可以禁止别人歧视你。

还有什么所谓的权益,我想不出来了,能否请你指出来。
我希望楼主能回答我的问题,这样问题好讨论第一,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益,我至今不知道要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

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基於一樣目的所訂定的婚姻契約,沒有道理只有一部份人受到政府特別的維護與保障。
如果你仔细看了我的发言,你就会发现,政治与宗教是无法分开的。什么是宗教?宗教本质上来说是一些理念。当一个理念的集合被一个群体认同的时候,这就形成了狭义上的宗教。什么样的理念集合算是宗教?认同这个理念的群体需要多少人?一亿人,一千人还是一个人?其实没有客观界定。如果让你现在来掌权,你想要推行你的政策,哪怕你是个独裁者,也需要支持者来帮你实现对社会的管理。这个时候,你就需要和你的同事有一些共识,这个共识必须建立在相同或相似的理念之上。在达成共识的过程,就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广义的宗教团体(如果你不承认这是和狭义的宗教没有多大区别的话)。
讲一个不是玩笑的玩笑,那就是:认同政教分离的人其实也是一个教派,叫“政教分离教”,因为政教分离是你们共同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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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自由派基督徒+LGBT,我认为楼主可以从两方面辩驳.一个是客观方面:1.参考同志团契讨论的内...


圣经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内容,这是为什么作为基督徒也要不断学习,讨论和思辩。但是我必须指出一个误区,那就是很多人根据自己的喜好或者价值观,无法理解一些内容,便就此忽略甚至加以唾弃。我认为作为一个基督徒,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不起,受本人能力限制,无法完全理解,但是这些经文都是上帝出于爱对我们的劝导。上帝的爱,并不是顺你之意,任你开心就好。
你所指的“良心”,更加接近于人类根据自己喜好而指定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人类的喜好有很多,每个人的喜好各不同,基于人的价值观的社会是不稳定的,这个我在发言中也提到过。
最后,同性恋的问题并不在于恋,而在于性。我就问过同性恋一个问题:如果你们真的喜欢对方,可以做正常的同性朋友啊,住在一起没问题,过上一辈子也没问题,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性交?我直到现在都还没得到答案。
zinc 回复 Acrosome 黑名单
圣经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内容,这是为什么作为基督徒也要不断学习,讨论和思辩。但是我必须指出一个误区,那...

性自主權是一種自由權利,這種荒謬的提問是希望得到什麼答案呢?
是不是逍遥阿 新注册用户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宗教不应该介入公共讨论,毫无公共性,更违法了政教分离原则。

是政教分立,而不是政教分离,政教分立与三权分立一样,只不过权力分开,而不是宗教不干涉政治,相反,政治是离不开宗教的。
生還是要生的不然老祖宗都白活了
你指的是哥林多书吧。新约大多数是保罗给每个教会写的书信,每个信的重点不一定一样。哥林多是希腊的教会,...

就是哥林多书(Corinthians)。我习惯地用了翻译成希腊城市常用的译名。
您说的哥林多教会和其他教会的区别很有意思;书信中不同的语气或许有保罗“因材施教”的意思。我并不觉得不同的保罗书信间有明显的自相矛盾,只是我对于圣经的认识和您不一样。
我的看法非常简单。男女夫妻承担了为社会生育后代的责任,因此享有社会赋予的婚姻权利。同性“婚姻”乃沐猴...

关于婚姻制度,我认为起初确实是与生育后代有关,但其产生与其说是“承担责任”,不如说是顺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或者说,婚姻制度的产生与人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演进有很大关系。在母系社会,人类依然不断繁衍,生育后代,却并没有婚姻制度,所以人类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是母亲诞育子女);而在父系社会,婚姻所承载的稳定配偶结构,既保证父系血统的代代传承,同时亦是对女性在新的劳动力市场下的“专业化”(婚姻与生育成了女性的“职业”)。“婚姻”的意义与宗教挂钩,出现在此之后。所以,婚姻的意义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不断演进的,从社会的、宗教的,到经济的等等(请问,母系社会、早期家庭、一夫一妻婚姻、基督教,哪个出现在先哪个出现在后?即使在没有基督教传统的古代中国其实也大多是一夫一妻制)。而在今天,婚姻已经成为了一种配偶双方对于财产、人身等权利义务的契约,而并非一定与生育挂钩。社会是不断变化的,您又为什么认为婚姻的意义是一成不变的呢?
从社会成本角度来讲,对同性之间稳定的关系给与法律上的保障,确定契约的内容,我认为总体上是有益的。因为无论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同性之间关系依然存在,但当没有法律保障时,反而会更可能出现“形婚”、“骗婚”、“滥交”、“恋人财产纷争”及其导致的各种社会争议和法律问题,其实会提高社会成本。
1、我认为性取向属于私域,个人应拥有完全的自由。出于对自由的拥护,我完全支持同性恋的存在。2、我认为...

我的观点和您相同。不过从世俗角度出发和从信仰角度出发的人达到不同结论是很正常的。
我希望楼主能回答我的问题,这样问题好讨论第一,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益,我至今不知道要为同性恋争取什么权...

或许是我在与A的讨论中表述得不清楚,不过您提出的问题我都有涉及。针对您的问题我回答如下:
1. 婚姻合法权。同时我认为神父/牧师等神职人员有权利拒绝或接受主持/祝福同性婚礼,这是神父/牧师的事。
2. 看您怎么定义歧视。我反对基于性别、族裔、性向等特性的制度性的歧视,例如同性婚姻不被认可而异性婚姻被认可,或者某些族裔量刑比其他族裔更严,或者某些族裔入学入职门槛比其他族裔更高,等等,这和我本身是什么性别、族裔、性向无关。至于个人观点、言语上的歧视,我觉得是个人自由,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私人企业的歧视同理。例如在讨论中我说:“作为私人机构,如蛋糕店之类,我觉得应该允许其有自主选择客户的权力,让客户用脚投票;如我不喜欢某蛋糕店歧视同性恋者,我可以批评,可以抵制,但令其改变做法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仔细看了我的发言,你就会发现,政治与宗教是无法分开的。什么是宗教?宗教本质上来说是一些理念。当...

我同意您说的政治和宗教是无法分开的。所谓“政教分离”,是具有“政治世俗化”这一共识的群体(其中包括信仰各种教派的人和不信者)占优后成为目前社会准则的。但政治和宗教就其本质来说,并没有分或不分的属性。
另,我在一条评论里回复了您对我最新的回复。
虫文门 回复 Acrosome 黑名单
圣经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内容,这是为什么作为基督徒也要不断学习,讨论和思辨

为什么不提到祷告呢?

【歌罗西书 1:9-10】 因此,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也就为你们不住地祷告祈求,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渐渐地多知道神,

只有上帝能绝对正确地解释圣经,所以要祷告上帝给我们智慧,而不是单靠自己的智慧去解释,不然就会是:

【箴言 3:5-7】 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不要自以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

【哥林多前书 1:21】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

假如两个人有矛盾的观点,就应该不断祷告,看上帝是怎么回应的。
如果你仔细看了我的发言,你就会发现,政治与宗教是无法分开的。什么是宗教?宗教本质上来说是一些理念。当...

宗教是一种无法辩论的、无法理性探讨的理念,最终诉诸于非理性的决断。
同样是理念,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则有着坚实的可辩论性和逻辑理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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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内容,这是为什么作为基督徒也要不断学习,讨论和思辩。但是我必须指出一个误区,那...

良心是喜好?如果一个人就喜欢通过杀人曲报复,但是复仇之后又后悔,这份“后悔”是不是他的喜好?另外,哪怕根据自己的喜好指定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就一定错误吗?只要不侵犯其他人的利益,为什么需要横加干涉?难道以你以为的同性恋只有恋没有性就是对的?这不是你的喜好指定的准则吗?
上帝的爱是包容,不是纵容,这点我是非常认同的,爱也包括了对非己观点和做法的尊重和自由选择权。就我个人看来,我不认为您的言论和不解是出于包容以及爱的角度考虑的。
我较真的杠一下你的问题,你说的问题在于性不在于爱,那为什么异性恋就可以有性?世界上多的是婚前性行为,不以繁衍为目的的异性性行为,这和同性恋的性有什么区别?有什么不同?我烦请您给我解释解释其中的区别?
另外,谈恋爱是谈恋爱,不是跟你耍普通死党,您还真以为同性恋就是好朋友呢?您不理解,没有同理心,也请不要把爱情和友情混为一谈好不好?
普通的婚姻关系得到了什么政府赐予的福利吗?是减免税了?还是生一个孩子就得到了政府奖励了?另外我搞不懂...

首先,福利不是政府赐予的,而是全体纳税人赐予的。
登记婚姻,分割共同财产,婚姻调解,不需要成本吗?成本从哪来?钱从哪来?
今天现代化的社会,把人类带到同性恋、吸毒合法化,许多很不公义的社会就要被民主所取胜,我告诉你,绝对化民主的结果:可能廿一世纪时,你的孩子吸毒却没有人可以告他,这样的民主下去,再过一两百年,很可能男与男结婚、女与女结婚,世界乱七八糟,爱滋病滋行全世界。民主如果没有用神的道来支持,是很危险的。
犯法不一定等于犯罪,照样犯罪也不一定犯法。今天许多国家准许同性恋,有些国家准许堕胎,但是这些虽然不犯国家的法律,却仍是犯罪。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让那超人法律的法律,超人国度的国度,超人政治的政治,就是神的道,神的义,神的国,神的话,放在我们心中并遵行。
首先,福利不是政府赐予的,而是全体纳税人赐予的。登记婚姻,分割共同财产,婚姻调解,不需要成本吗?成本...

但是纳税和婚姻福利有什么冲突吗……政府就是负责分配纳税人的钱的。中国赋税那么重,也没见看它投入多少实事在平民中,结婚和生育的福利和优惠都少得可怜。这个其实不是问题的根源暂不讨论。
分割共同财产和调解这类成本,在我看来和国外社工性别多元化的分类是一样的,国外的婚姻义工和咨询调解包括了LGBT和跨性别者,家庭暴力的解决也包括这些人群。你认为的成本在我看来都是必要的,就和解决社会矛盾从家庭等最细微的方面做起一样。中国有着全世界最大的LGBT群体,管理人群不是一项成本?这就是管理人群的一部分,是解决社会矛盾的积极办法,而不是像你说得那样没有生育没有对社会的存续作出所谓贡献就可以抛弃不管的。
中国人口多,才更需要细致和人性化的管理。另外LGBT群体也是人,也是纳税人,同是纳税人,可以不管他们,他们纳的税就该都给有孩子的家庭??其实我更搞不懂你的思维,你是想给政府尽量节省行政费用呢还是真想把纳税人的钱用到刀刃上?
换个诙谐的方式来说,中国多出3000多万的男性,其中不乏结婚年龄段的。要是不搞基,你还能指望他们都娶到国外老婆?这么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让gay多一点,或者去打仗,你觉得哪个和平一点呢2333?当然你说让他们996过劳死也可以。
我的看法非常简单。男女夫妻承担了为社会生育后代的责任,因此享有社会赋予的婚姻权利。同性“婚姻”乃沐猴...

权责对等,给您续一秒 +1
但是纳税和婚姻福利有什么冲突吗……政府就是负责分配纳税人的钱的。中国赋税那么重,也没见看它投入多少实...

正因为税金是全体纳税人上交的,所以税金的使用要对全社会,全体纳税人负责,超过必要范围的都是福利性质。

异性婚姻对于社会存在是必要的,所有的同性恋也都是异性之间生出来的,一个异性婚姻极其不稳定的社会是迟早要人口崩溃的。
而同性恋更多是一种个人偏好,同性“婚姻”对于社会存续是没有必要的。

把税金用在保障一小部分人的特殊偏好,不是福利还是什么。

如果我爱好扛200斤麦子走十里山路,是不是要政府必须要给我发放二百斤麦子,规划好十里山路?因为我也纳税了,所以税金就必须用来满足我的偏好?满足了然后还不能说这是福利?
正因为税金是全体纳税人上交的,所以税金的使用要对全社会,全体纳税人负责,超过必要范围的都是福利性质。...

越看您这段话越有希特勒对犹太人看法内味儿了,还有除了异性恋以外其他人无用论,简单,粗暴,一刀切。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婚姻,只要不稳定了都会危害社会和下一代好吧?
这话兜一圈又回来了,您多次强调同性恋对社会存续没有帮助,给出的理由是无法生育,然后我已经辩论过了,我没必要再重复一遍吧?再追问下去还是那些话题,那些理由,那些解释。
按你的说法,假如同性恋是个人偏好,那异性恋也是一种个人偏好!想不想要孩子也是一种偏好,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这份权利不应该由你个人的看法而被强行不平等。
把税金用在保障一小部分人的特殊癖好?国内LGBT的群体相当于欧洲一国的人口总数,这是一小部分人?那他们自己纳的税呢?非要用在你所谓的大部分上面?强行牺牲一小部分纳税钱?你问过LGBT群体了吗他们同意了吗?另外你为什么总想象一大部分税金用在一小部分上?有什么根据吗?
同性恋被你看成爱好本来就是一种偏见!你把不能接受异性的人,不能喜欢异性的人统统归为所谓的“偏好”本来就是一种歧视,他们不是不喜欢人类,也不喜欢孤独终老,他们是只能选择同性!然后你的200斤理由根本就没必要去争辩了。
今天现代化的社会,把人类带到同性恋、吸毒合法化,许多很不公义的社会就要被民主所取胜,我告诉你,绝对化...

不看到后面我还以为您是个粉红……信教信迷怔了吧?到底是不是犯罪,不是你能评判的,请信仰的谦虚一点。
生還是要生的不然老祖宗都白活了

想生的人自己去生啊……不想生的人也算不多啊?你不能逼着人家做不想做的事情吧。另外这话你应该和CCP说去,好多人想生多胎还会被罚款呢。
越看您这段话越有希特勒对犹太人看法内味儿了,还有除了异性恋以外其他人无用论,简单,粗暴,一刀切。不管...

没有在这上面花钱的必要,就是说它无用?然后就希特勒了?说是爱好也歧视了?谁拦着你们选择同性了?
你要是非得抱着受害者心态,非觉得我要歧视你迫害你,那就真没啥好说的了。

不停的逻辑滑坡曲解我的观点没意思的,我的用词已经尽量谨慎了。你用自己的屁股决定了 你即便理解了我的看法也无法表示接受。

不回复了
没有在这上面花钱的必要,就是说它无用?然后就希特勒了?说是爱好也歧视了?谁拦着你们选择同性了?你要是...

我认为这根本不是爱好的问题。就像你选择喜欢异性,这也是爱好?你的嗜好可以是性癖,可以是喜欢某种类型的人,但爱好的主体都不是人本身。你选择喜欢异性还是同性……这能是爱好?
我的根本观点是平等,你说的对社会存续没有帮助,换个词就是对社会存续无用,无用这个词作为近义词不恰当吗?然后你以对社会存续没有帮助的理由进而得出在婚姻方面没有花钱的必要,造成不平等,这个不是有点内味儿?希特勒信奉进化论,要帮助“进化论”铲除他认为处于人类进化链底端的犹太种族,就我看来还是有点像的,虽然程度没那么极端。
正因为税金是全体纳税人上交的,所以税金的使用要对全社会,全体纳税人负责,超过必要范围的都是福利性质。...

如果是指「生育」作為社會的必要,那其實也無關異性或同性婚姻,只給有生育的人口福利保障就行了。而法律上目前對婚姻契約的維護保障,並不是以促進生育作為目的,那基於平等權,同性戀者不應得到政府的差別待遇。
越看您这段话越有希特勒对犹太人看法内味儿了,还有除了异性恋以外其他人无用论,简单,粗暴,一刀切。不管...

其實還有雙性戀的存在,甚至即使是經由自主選擇和同性伴侶結合,也都不影響基於平等權出發的論述有效合理性。
圣经里有说具体是哪一天来吗

那么为什么天主教会会在基督降生一千年的时候带领所有基督徒等待末日呢?
你们告诉自己说,圣经是不会变的,只是解读的问题。
你解读的就是正确的吗?你比教皇,或者那些经院哲学家更能理解圣经吗?
为什么你理解的圣经,就一定比别人理解的正确?如果你认为你未必正确,你谈论圣经的意义有什么作用呢?
带领别人错误的去理解你的神吗?
我们无神论者讨论问题,因为我们没有一个神需要去理解,也没有一个超验的道德观需要去验证。
像你们基督教徒这种。不停地给出对圣经的“错误”解读,然后不停修正,每次都要公之于众。不正是在表现你们对于你们的神的傲慢吗?
我真是对你们的傲慢难以理解。毕竟你们宣称你们对你们的神的虔诚。
其實還有雙性戀的存在,甚至即使是經由自主選擇和同性伴侶結合,也都不影響基於平等權出發的論述有效合理性...

其实大部分人都是潜在双性恋,我记得有心理学研究的结论。
所以我个人猜测,他是基于“sex的爱好可以是同性”的看法,得出同性恋是爱好的结论……如果不对欢迎他本人来打消我的个人臆想……
没有在这上面花钱的必要,就是说它无用?然后就希特勒了?说是爱好也歧视了?谁拦着你们选择同性了?你要是...

转自其他看了您的观点的朋友:
这个论断至少要论证 1. 婚姻的目的等同于社会存续,2. 同婚一定不利于社会存续,3. 同性恋属于且只属于个人爱好,4. 社会福利要保障的范畴是什么,有什么理由排除某一部分人,5. 同婚为什么一定会增加社会成本,而不是相反的如果同婚不合法需要更高的社会成本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9%9A%E5%A7%BB

看了上面的文和这个百科解释后,我觉得同性婚姻的是否合法在于一个国家对于婚姻的认知。

伊斯兰教认可一夫多妻制度,也是合法的,同样也是婚姻制度
同样的婚姻制度在不同的条件下会认可或者不认可。

我觉得早期一夫多妻制度来源于男性由于从事战争造成男性的缺乏,以及类似动物的种群社会,优秀男性对于族群的占有。当社会稳定后,如果一夫多妻则会造成社会不公,因此现代社会改为一夫一妻。

而同性婚姻,在历史上不被认可,因为同性婚姻会造成种群无法繁衍,而人口是历史上是最重要东西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同性婚姻不被认可是正常的,而宗教为了服务于统治,同样要从宗教角度来解释。

那么在现在社会中是否同性社会要合法呢?婚姻是将两人从法理上成为家人,达成经济的纽带。如果有两个人愿意一辈子在一起,那么的确应该用同性婚姻的合法来让其在一起。

从这个角度来看同性婚姻应该合法。

但是我的观点依旧是同性不应该过渡的宣传。特别是不赞同在未成年人中宣传同性恋。同样的我也觉得不应该在未成年人进行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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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喜好?如果一个人就喜欢通过杀人曲报复,但是复仇之后又后悔,这份“后悔”是不是他的喜好?另外,哪...

你上来就偷换了概念,我说的良心并不是指喜好,而是指我回复的那个人他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的,你可以选择你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并把他们称作"良心”,同时把不认同的称作“狼心狗肺”,“没有同理心”之类的东西。你要知道,爱狗有时还会咬主人呢,一个人做了有悖于他的道德观的事情,当然会被自己选的“良心”谴责。比如说,我们都有原罪嘛! 你如果认为淫乱是错的,可是也有可能有经不住诱惑的时候,一发来完突然“良心”发现,和你举得杀人例子并无冲突,一样的嘛。
你不横加指责别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不让别人说你的,怎么沟通,怎么辩论,怎么达成共识?民主社会就你干你的那一套,我搞我的火箭炮?那还得了?价值观主导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不同,生活在一起总有冲突的时候,价值观冲突是不可能避免的。
异性恋可以有性,也可以没有性。没有性生活的夫妇就没有真爱了吗?本来性和爱就是两码事,搅在一起无非是在为自己泄个火找个美丽的理由。同样的道理(这里我可是很有同理心的哟),同性恋有爱就行了,性交就没必要了。
敢问爱情和友情的区别在哪里?说来听听?
zinc 回复 Acrosome 黑名单
你上来就偷换了概念,我说的良心并不是指喜好,而是指我回复的那个人他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的,你...

中國政府還說言論自由權和参政權是沒必要的呢。如果我們談論的前提是民主制度,那性交有沒有必要當然不是你說了算,你能說了算的只有你自己的身體。只要不涉及傷害,個人有能夠依照自己的需求去選擇是否要實踐的自由權利。
转自其他看了您的观点的朋友:这个论断至少要论证 1. 婚姻的目的等同于社会存续,2. 同婚一定不利于...


那个戈培尔同志实在不理解他的逻辑,简直有点反人类,可惜我的声望还不能让我点踩,马克一下时常来品品(抱歉借用宝地,我好像在品葱回复不了怎么回事)
那个戈培尔同志实在不理解他的逻辑,简直有点反人类,可惜我的声望还不能让我点踩,马克一下时常来品品(抱...

我觉得不算反人类,算是在社会问题上持保守主义观念吧。大家观点不同是正常的。:)
您可以回复啊。不过声望0好像不能在问题里回复“楼中楼”。
我觉得不算反人类,算是在社会问题上持保守主义观念吧。大家观点不同是正常的。:)您可以回复啊。不过声望...

我尊重他表达自己不喜欢同性恋,不给同性恋成立婚姻法的想法。

但是我看见他居然说出没有对人类生育延续做出贡献的不值得被司法保护。想起我自己也没有结婚甚至以后可能还是单身,那我是不是也是应该被司法抛弃的一部分。而且司法不止包括婚姻法吧,没有给人类延续做出贡献,是不是代表我的人身权利也毫无被保护的价值?他这种论调让我想起一种极端的思想:既然你那么穷,生孩子干嘛,最好死掉让优秀的人继承基因就好了🙄(同样是穷人没有给人类延续做出贡献的想法)D区
我尊重他表达自己不喜欢同性恋,不给同性恋成立婚姻法的想法。但是我看见他居然说出没有对人类生育延续做出...

我也不同意他的观点,不过我觉得他说的司法保护只限于婚姻法,或者说他认为受保护的婚姻是应该为人类延续做出贡献的婚姻,是一种需要付出“义务”的“福利”;倒并不一定有您说“单身者人身权利不受保护”的引申意义。
我个人认为我们与戈培尔同志的分歧在于对婚姻的定义(当然我不能代表您,只是猜猜)。我们并不觉得婚姻的义务是延续人类,而只是一种社会契约关系。
我说过我的解读不一定是正确的,每个人的解读都不一定是。那些宣称自己的解释一定正确的人我也是不认同的,...

所以我说你傲慢。一个不读书的人也可以成为上帝的使者,而先知也会因为错误解读上帝的意旨而受惩罚。你们基督教徒最好的获救方式就是跪下来祈祷,全心全意按照新约和旧约所述的方式来生活。圣经没有写的,就不接受。你们因为为人的懒惰,告诉自己上帝不会责怪你们采取了上帝没有许可过的生活方式。而你们又因为为人的傲慢,告诉自己,擅自解读经书是兼听则明。
你们真的很不虔诚。我这个无神论者都看不下去。
Acrosome 黑名单 回复 林南遠
从宗教角度来说,不为生育的性行为都是负面的,我觉得这没什么好争的,沉迷色情就是不好的(因为会使人远离...

有些时候,做个“好人”很容易,因为只需要讲一些好话例如我希望世界和平,大家相爱不要打架之类的。那是因为你没有被卷入其中。当你的利益有一天被侵害到的时候,你的态度如果还是这样,我才会对你肃然起敬(才不会对你有任何敬仰之情)。知道佛教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沦为乱七八糟的类似车友会的东西吗?就是因为佛教徒在几百年前开始有了和你一样的态度,所以很快就被边缘化了。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基督徒,所以我也觉得你不是一个合格的穆斯林,除非你的神并不谴责同性恋和变性。如果你的神也谴责,那么你要怪你的神干涉别人的生活,妨碍别人的自由吗?你的神难到没有告诉你要去拯救更多人,把他们变成穆斯林吗?如果你没有做到,不是很合格吧?同性恋变性人就不拯救了吗?你放任身边的人去与罪同舞,不管不问,这样好吗?切勿把自己的懦弱当美德。妖魔化这个词用的很滥。凡是你不喜欢的宣传就是妖魔化,你喜欢的宣传就是真实的贴近生活的报道?
林南遠 回复 Acrosome 黑名单
有些时候,做个“好人”很容易,因为只需要讲一些好话例如我希望世界和平,大家相爱不要打架之类的。那是因...

我并不是一出生就是穆斯林,留学期间入信的,所以我相信有机会的话,人们就会走进信仰。而现在他们知道我认为这些东西是不好的,也知道我的宗教身分,我的神谴责的东西很多,如果我特意抓着一些人念不要去蹦迪,那我也应当念别人不要代写论文,不要喝酒不要抽烟,不要和异性整天混在一起,不要口出恶言......我毕竟是个凡人,“管”不了谁,只有让别人知道我的观点,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也同意了这些是一些恶习。你说我懦弱我承认,这也不是美德,但我不是什么都不说隐藏信仰的人。如果别人一定要我承认约炮是进步行为,我会很不满(我觉得现在这气氛也有点这感觉了........)。
另外妖魔化这个问题,一则报导本身当然不是,但多则报导中的偏向是,比如最近而言,全世界开始抨击中国人吃蝙蝠,但其实病毒不一定因为吃蝙蝠,中国人也大多数并不吃蝙蝠,可以相似理解。
教派问题上我已经陈述过,不到肉体关系上是没问题的,不过一般说同性恋肯定是会做爱的那种了(不知道没有肉体关系的话和关系很好的朋友有什么区别⋯⋯),变性上不能是因为娱乐猎奇之类乱七八糟的原因(我这么说或许都能猜出哪个支派了),当地教友谈过说救世主再临时候会让他们“真正地”变成那个性别,不过我当时没太在意当个有趣的传闻就没深究,不太清楚是哪的传承。
最后,现世的生活就是信仰上的完成之路,虽然我们的教门可能不太一样,但信仰的都是阿丹(亚当)和易卜拉欣(亚伯拉罕)的神,共勉。
bleeding 回复 Acrosome 黑名单
你上来就偷换了概念,我说的良心并不是指喜好,而是指我回复的那个人他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是的,你...

但是我前文说的是良心,偷换概念的是你吧?
如果你亲眼看见一名同性恋仅仅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被处刑,被歧视,你会怎么想?
不过你说的也对,每个人价值观道德观不同,良心的底线也不一样。
同理心是换位思考,建议道德观G点过高的人分析一下同性恋怎么有悖于道德观……?现在的道德观还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人不能结婚呢,那圣经为何那么多近亲结婚的故事?是否你所谓的价值观过于强行凌驾于其他人之上?是否与圣经不同?
柏拉图和有性行为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的权利,我想问问您凭什么把您自己对性爱的观念强加于别人之上?
爱情和友情没有区别?爱一个人你会受得了ta和其他人暧昧甚至也有亲密关系比如勾勾搭搭的?你朋友和其他人也是朋友你会觉得自己被戴绿帽吗?你爱一个人不会想对ta负责和ta牵手一生哪怕ta受了点伤都心疼的不行?你想对你朋友的人生负责吗想和ta一起生活ta的一举一动你都关心怕ta受伤?
爱情和友情您都分不清我觉得还是别讨论了,您去补一下两者的区别吧或者问问其他葱油集思广益看看其他人和我说的是否一致?
>> 作为一名自由派基督徒+LGBT,我认为楼主可以从两方面辩驳.一个是客观方面:1.参考同志团契讨...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利二十6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二十13
你作为基督徒,却犯下这两条,审判会怎样的重呢?悔改吧,否则只有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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