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支聯會屬「顏色革命組織」 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原文:https://www.881903.com/news/china/236647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商報》撰文,形容香港支聯會屬於「政治顛覆性組織」,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田飛龍指,支聯會是以「愛國民主」為名義展開的、以香港為基地、勾結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組織」,批評支聯會並未能謹守法律邊界,而是一再突破法律,將顛覆性綱領和意圖,轉變為具體抗爭行動,一步步走向與「一國兩制」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利益相對抗的境地,形容支聯會相關行為具「雙重違法性」,既違反本地多部法律,亦違反港區國安法。
田飛龍表示,對支聯會作法律規制的合理思路,應當是先行檢討支聯會行為在本地法律上的違法性,啟動並窮盡本地法律資源加以檢控和懲治,在本地法律無法有效懲治的條件下,可以啟動國安法程序,但他表示,國安法的追懲限定於法例生效之後,對先前行為無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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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派:太好了,「支那會」倒下,民主與中國不能並存已經名正言順,可以建立民主香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在《商報》撰文,形容香港支聯會屬於「政治顛覆性組織」,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田飛龍指,支聯會是以「愛國民主」為名義展開的、以香港為基地、勾結外部勢力的「顏色革命組織」,批評支聯會並未能謹守法律邊界,而是一再突破法律,將顛覆性綱領和意圖,轉變為具體抗爭行動,一步步走向與「一國兩制」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利益相對抗的境地,形容支聯會相關行為具「雙重違法性」,既違反本地多部法律,亦違反港區國安法。
田飛龍表示,對支聯會作法律規制的合理思路,應當是先行檢討支聯會行為在本地法律上的違法性,啟動並窮盡本地法律資源加以檢控和懲治,在本地法律無法有效懲治的條件下,可以啟動國安法程序,但他表示,國安法的追懲限定於法例生效之後,對先前行為無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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