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不喜欢中国人?中国到底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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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厌恶中国是因为-
你中国即使富裕了,依然野蛮地对待自己的人民

这在现代文明国家看来,你中国就是一个野蛮的国家,原始的文明。
而且你又不是非洲国家那种内战,贫穷,没有钱去解决老百姓的问题
比如 -
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规模体,却依然存在贫穷国家才会出现的大规模人口贩卖产业和习俗。
二次分配失灵,最穷得人看不起大病,住不起新房。高级官员看病全报销,还可以在市区好地段分福利房。
你的劳动者天天超时工作,只有很少几乎等于没有的工伤保障。
牺牲绿水青山,造成中国环境不可逆地恶化,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没有保障。高级官员天天吃特供食品,用免费的国外进口药。
计划生育造成老无所养,人口雪崩。穷人死得早,高级官员个个都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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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你自己换位思考一下
你有一个邻居,家里地很大,还有一个大宅子,里面住着几十个人。
里面有话语权的7个老爷,天天让其它人去下地干活,赚了钱自己先留大部分,剩下的一点再给点其它几十个人。这几十个人穷得看不起病,住不了好房间,只能住很偏很冷的小房间,还限制这些人生育,说我们家人太多,你们都要少生。

然后你说,你们这样不好。你这是7个人+一群奴隶

结果这个邻居说,你们就是嫉妒我们家大业大,你看我们家过去几十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你看我们把寨子里的道路都翻新了,这几十个穷人过去没有医保,现在也有点了,它们住的房子过去很破,我们现在给它们重新盖了一个新的偏房。

然后你说,可是你把大部分钱都用于7个大老爷的吃喝,游玩,看病。它们在浪费钱,剩下一点才赏给你们。你们应该有民主,大家赚了钱,一起商量着分。不要大老爷分。

这个邻居说,
我们有自己的家庭情况,你们这是忽悠我们分家!分家就是破坏家庭团结。

我遇到这种这种邻居,只会绕着走,少跟他们来往,绝不会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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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08-23

25 个评论

毕竟内地13亿奴隶流量大,这些艺人是计算清楚得失后做出的决定。真的爱中国,你让他们把戶籍遷到内地看他们愿不愿意?
他們本來就不在港娛樂圈。應該很多人很反感的,不過我個人來說還 ok,畢竟知道他們是被迫的。反而是說唱那班比較噁心
利益說明一切,包括藝人和其背後的團隊,至於還能否在港台生存?你看鐘鎮濤演唱會門票要打折賣就知道了
正因为港台的工作机会少,才会让他们去大陆发展,赚钱。即使完全放弃港台地区,也对其收入的影响也很小。至于担心他们回港或回台遭到言论及暴力威胁更是大可不必,人家可以随意移民到其他国家。

商人们可以把财产和事业转移到海外,而艺人,尤其是没有作品和能力的流量明星们的主要“财产”是他的粉丝们和他们在某个地区的名气,去其他国家发展对他们事业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所以,艺人这个群体的“骨头”相比其他群体更软

大家不妨看看那些“护旗手”明星们的事业重心是不是都放在大陆地区
刘芳芳 . 新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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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长城促进了中国互联网发展吗?假如没有墙,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国产企业还能崛起吗?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304656
相反,极大以制了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首先,破除一个误区是,拥有高技术公司,不一定是 : 拥有大量用户的大公司。
因为大公司都是收购或者强行抄其它小公司的好产品出来的怪物。

真正的技术水平要看整体环境。

其实美国大科技企业也不都是高新技术真正的原创者,它们也是到处收购,玩大鱼吃小鱼资本怪物。
但是,你想吃小鱼,你先得有个足够大的池塘让你有小鱼生长。

这个池塘,就是硅谷千千万万个中小公司,背后是美国发达自由的市场,对人才极度有吸引力的商业环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的法治。而带来的极其强大的创新力。

而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更是跟着美国大企业后面,利用中国工程师红利,模仿抄袭而已。

所以,你说墙给了中国互联网什么,一个封闭的市场,就叫对中国互联网公司有利了吗?

错。

防火墙,导致中国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生存发展环境很恶劣,你做一个公司,抄国外的,抄得没大公司快。自己开发新的,要么最后一看国外已经有了,你因为防火墙不知道,要么最后大公司一看,立刻抄一个一样的,把你竞争下去。

比如今天人人用的微信,你可以搜一搜一个叫悠信的软件,看看悠信图标和微信有什么区别。然后你再看看悠信是哪年做出来的,又是哪年倒闭的。而微信是什么时候抄它的。

最后的结果,就是中国互联网企业,都根本不注重创新,而是注重版本的快速更迭。国外新技术的快速应用。所以,中国工程师,几乎很难有美国工程师那样的学习和开发生活。中国企业由于劣币效应,大家最后都在疯狂压榨人力成本,很多技术员的青春都被消耗在不合理的版本更新速度,以满足上级的业绩指标。最后丧失健康和对技术的热爱。

这使得,中国互联网虽然用户很多,工程师很多。但是技术的池塘很小,几乎没有什么小鱼。
就像华为一样,表面风光,背后还是依靠美国的大树。

只不过,软件产品抄袭起来非常容易。国外难以像制裁华为那样去禁止中国使用国外的软件产品。

但是,最近几年防火长墙和民族主义反而在加速脱钩。

一方面号称要自己造操作系统,要自己操一切轮子。一方面又在不停地禁用更多的类库。我期待git彻底被墙的那一天,看看中国互联网技术水平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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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说说阿里,很多人都赞同没有防火墙,阿里也是世界级企业。

阿里的确和防火墙直接关系不大,但是我认为没有防火墙,就意味着中国市场没有对外资的不合理管制。

阿里能起来是因为第三方支付,但是你们要知道第三方支付能崛起的背后,是中国银行业由国企垄断,五大行和中共一切在一个安全的环境内赚钱,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银行,谁也没有动力去推进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说白了,还是因为中共的经济独裁导致的:个人信用分数比互联网出现得还晚。

这个现象说明了中共独裁是多么的不合理,个人征信其实根本不需要互联网技术,可是直到阿里钻了空子中国政府才反应过来。

反过来,假设中国在80年代,就是个民主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外国银行、外国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正常个人业务。那么以当时欧美计算机电算化的发展程度,以及人民对外贸易的诉求,中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只会比互联网更早。

如果2000以前中国人就已经用上支票,信用卡,那么2000之后,阿里本土化做得再好,也不会发展得如今天这么好。
反正五毛小粉红喜欢流量明星,所以那些像王嘉尔、陈伟霆等这类人自然就会挺赵家人,而不像那些比如周旋、胡蝶、阮玲玉之类的民国明星和邓丽君、凤飞飞、费玉清、袁立、柴静、梁宏达、何韵诗、杜汶泽等哪些以前熟悉的明星,遇到暴政敢于发声。
现在的流量明星基本上的受众都是五毛小粉红,只要爱国,不管歌曲唱的怎么不好听,演电影电视剧演技如何的烂,都会有人追捧,甚至有些五毛小粉红还说他们演的唱的很“经典”,真叫人无语……
而民国时候和以前熟悉的那些明星的哪些明星,比如胡蝶、周旋、阮玲玉、邓丽君、费玉清、袁立、何韵诗、杜汶泽、柴静、梁宏达,不仅演技唱歌非常非常的好,而且还有人文关怀。我举几个例子,阮玲玉当时反对当时盛行的包办婚姻,引起人们的强烈共鸣,最终阮玲玉自杀而死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人去哀悼她。还有,袁立敢于在社会问题上发声,虽然被广电总局列为所谓的“劣迹艺人”,但是人们仍然说他敢说真话。还有柴静,现在虽然被大陆封禁了,但是她做的每一个节目,至今都会引发人们的强烈共鸣。还有梁宏达,他做的每一个节目,比如《老梁说天下》、《老梁故事汇》等很多节目都有很多的人文关怀,至今仍是无法超越的经典。
刘芳芳 . 新注册用户 回复 逆流而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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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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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我认为“工作少”这种情况是几个原因造成的。首先港台地区的社会发达及开放程度高,民众普遍教育水平也比较高,对于文艺作品的选择标准也高。从业人员较多而平台较少(相对于大陆而言)。而且对于外来流行文化及作品没有限制,综合这些原因导致竞争激烈,于是对于艺人的自身水平要求也变得非常严格。

另外港台地区的观众人数有限,关注本土文艺作品的人则更少。以电影为例,2018年台湾的电影总票房是25.96亿新台币,折算美元约为8270万。其中22部国片(台湾本土电影)总票房为2.56亿新台币,折算美元约为816万。而2018年大陆地区的电影总票房约为600亿人民币,折算美元约为84.6亿。其中393部华语片总票房约为378亿人民币,折算美元约为53.3亿。

综上所述,大陆的文娱市场体量大,且通过审核限制等行政手段限制外来文艺作品流通。而民众在信息封锁,选择受限,教育落后等环境因素影响下对文艺作品的选择标准比较低。另外政府部门也会用强行让港台艺人表态的方式淘汰掉不愿在意识形态方面配合的艺人。所以剩余的这些港台艺人们(尤其是个人能力较差的艺人)在大陆这个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体量大,且标准低的市场下更容易生存。
参考黃安,他们最后还是要回港台求生。
这些人太恶心了
Ada666 新注册用户
港星在大陆赚的多,资源多,支持的粉丝也多。港星朱茵、任达华、佘诗曼、陈小春等香港明星都相继发声,其实都是作为香港人的一种情怀,爱国的情怀。
星期一的叄gg 新注册用户
香港确实太小了,去国外又没人捧场内地这么大,这选择不管是因为钱还是前途都还算明智的
感覺大家越來越不關心華語影視圈,他們沒在經營台灣市場,台灣的年輕人也往歐美日韓看去,去年最紅的大概是米津玄師吧,朋友間互相推薦的也是歐美日韓劇,不過這也僅限於20多歲的人是這樣,其他年齡層我就不清楚了
🤢恶心
看是什么样的情况,
比如已经占据本地市场份额的罗志祥就只受到些微影响,骑墙派的吴宗宪也没什么事,年轻的流量明星的潜在观众是年轻人,独派倾向较强,比如赖冠霖在台湾的名声完全臭掉,PTT都是一片骂声,他在台湾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活动(反正他的主要市场也不在这里。我比较在意的是欧阳娜娜,因为她老爹是国民党发言人,结果她被逼表态之后,欧阳龙竟然怪罪民进党,可见国民党已经无可救药到什么地步,希望明年大选完后立刻解体
他們都住朝陽區。
我台灣人說說自己的觀察
其實不管是藝人還是企業
會不會被公開抵制的關鍵因素還是你舔中的姿勢

被強迫表態的通常可以安全下庄
大家普遍可以理解有時候這不是你藝人或企業領導者一個人要有骨氣不舔的問題
你背後可能還有一個團隊跟許多家庭的生計
當然有骨氣堅決不舔的人比如說館長 大家還是很敬佩的

就算撇除上述因素不談
人民幣其實還是很香的
台灣PTT的鄉民常常會有月經文發問
給你多少錢會願意舔共
雖然大家明白只是在打嘴砲
會回答堅決不舔的人其實很少

常見的回答ex
什麼2000萬? 給我100萬我就舔了好嗎?

100萬 只收美金 不收人民幣 拿到後馬上移民逃出鬼島

1000萬 不收人民幣噢 不然你錢匯不出來也是沒用

諸如此類的

沒被點名就主動跳出來舔 比如像黃安 女F4那種 照三餐舔的通常都是被唾棄、公開抵制

大概是這樣
在台灣人的眼中歐陽娜娜屬於主動舔還舔的很開心那種 沒有被逼表態的感覺
看這個人公關做得如何吧
台灣娛樂圈很小,也不太健康
有很多黑歷史的藝人,現在也都混得很好
一句話就能收錢,換我我也這麼說,畢竟又不是大陸公民。
新疆的艺人呢?
只要相关的惩罚措施不付诸落实,类似的情形只会越来越多,有恃无恐。当局者应当不止站在道德层面,更站在中华民国的国家安全,台湾未来如何生存的高度,审视台湾艺人在大陆发表不当言论,同时使用中华民国社会福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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