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Karl Marx and the Close of His System》第五章
最近出现了一个为马克思辩护的人,这个人既聪明又热情,他就是维尔纳·桑巴特。1然而,他的辩护词显露了一个独特的特点。为了捍卫马克思的学说,他首先必须对其进行新的诠释。
让我们马上说重点。桑巴特承认(甚至在证明中加入了一些非常微妙的论点)2, 如果声称它与实际经验相协调,那么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就是错的。他说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并不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同样,在年度社会产品的分配中,它也很少成为一个分配因素”,“在年度社会产品的分配中,它也很少构成一个分配因素”,而且“它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得到证明”。“不符合法则的价值” 只剩下“一个避难所了——理论经济学家的想法……如果我们要总结马克思的价值的特征,我们可以说,他的价值不是经验的事实,而是思想的事实”。
桑巴特所说的“存在于思想中”是什么意思,我们将直接看到;但首先我们必须停下来考虑一下,承认马克思的价值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我有点好奇,想知道马克思主义者们是否会认可这种说法。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桑巴特自己引用了马克思主义阵营的一段抗议,这段抗议是C.施密特提出的,并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价值法则不仅仅是我们思想的法则;价值法则是一种非常真实的自然法则:它是人类行为的自然法则。”3我很怀疑马克思本人是否会承认这一点。正是桑巴特自己,又一次以值得注意的坦率,给读者提供了一大堆马克思的段落,使得这种解释变得困难。4正是桑巴特自己再次给了读者一大堆马克思的文章,带着值得注意的坦率,这使得这种解释变得困难。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它与马克思主义教义的文字和精神是完全不可调和的。
让任何人毫无偏见地阅读马克思发展其理论价值的论点。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开始了他的调查,在“资本主义组织的社会,其财富是一个巨大的商品集合,”和商品的分析。为了“走上价值的轨道”,他从商品的交换关系出发。我问,他是从一个实际的交换关系开始的,还是从一个想象的?如果他说的是后者,或者他的意思是后 者,读者就不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这种无聊的猜测了。他确实对现实经济世界的现象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参照——这是不可避免的。他说,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因此1 / 4小麦= 1cwt铁。这个等式证明了什么?两者都有一个同等大小的共同因素,就交换价值而言,双方都必须简化为这个第三方的共同因素。"我们在下一页中知道,这个第三方的共同因素就是同等数量的劳动。
如果你坚持认为,同等的交换物中存在着同等的劳动量,并且这些事物必须简化为同等数量的劳动,那么你就要求这些条件不仅存在于思想中,而且存在于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记住,如果马克思在前面的论述中想要提出一个关于实际交换关系的教条,即在原则上,产品之间进行不平等的劳动交换,那么这个观点是不可能的。如果他承认了这个观点(而我责备他的与事实的矛盾恰恰在于他不承认这一点),他肯定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他将不得不宣布交换是没有真正的所谓的均衡方程,并且不承认的结论“同等幅度的常见因素”是出现在交换的东西,或者他将不得不得出结论,寻求共同因素同等幅度的不是,和不能劳动。无论如何,他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继续讲道理。
马克思在很多场合下都非常坚定地说他的“价值”是交换关系的基础,因此,实际上,同等劳动的产品是“等价物”,作为交换,它们可以互相交换。5在很多地方, 有些是桑巴特自己引用的,6他声称他的价值法则拥有自然法则的特性和效力,“当房子落在你头上时,它就会像万有引力法则一样强行进入你的生活。7即使在第三卷,他也清楚地阐述了实际情况(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激烈的竞争),提出了必须得到“为了使相互交换的商品价格与它们的价值大致相符”,并进一步解释说,这“自然只意味着它们的价值是其价格运行的引力中心”。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提到,马克思也经常引用老一辈作家的观点,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决定的,这一观点无疑与实际的交换关系是一致的。8
此外,桑巴特本人也注意到马克思的一个论点,在这个论点中,他非常明确地宣称他的价值法则是“经验的”和“历史的”真理。
最后,如果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只在思想上有效而不在实物上有效,不管生产价格理论,他试图证明他的价值法则支配着实际的交换关系,因为它一方面调节着价格的运动,另一方面又调节着生产价格本身。我们痛苦地努力写作有什么意义呢?
简而言之,如果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理论所依据的逻辑论证组织中有任何理性的意义,我相信他不会传授,也不可能以桑巴特现在努力赋予它的那种更温和的意义传授。至于其他方面,这可能是桑巴特本人与马克思的追随者们解决的问题。对于那些像我一样认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失败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要么马克思在字面意义上维持了他的价值法则,即它与现实相符,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同意桑巴特的观点,即在这个意义上维持价值法则是错误的;或者他没有赋予它任何真正的权威,那么,在我看来,无论从什么意义上,都不能对它进行任何解释,从而使它在科学上显得微不足道。它实际上和理论上都是无效的。
的确,对于桑巴特,人们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我欣然接受这位有能力、有学问的人(他对科学的进步抱有极大的期望,因为他们能从一次热烈而友好的意见交流中得到启发)的邀请,根据他的新解释重新考虑“对马克思的批评”。我也很高兴能和他解决这个问题。我这样做是带着充分的意识,我不再是在处理“对马克思的批评”, 就像桑巴特邀请我修改他的新解释的力量那样,而是纯粹地在处理“对桑巴特的批评”。
那么,根据桑巴特的观点,价值作为“思想的事实”存在意味着什么呢?它的意思是“价值观念是我们思想的一种工具,我们利用它使经济生活的现象变得容易理 解。”更确切地说,价值观念的作用是“使那些被数量定义,质量上不同的商品在我们面前流通。”很明显,我满足这个假设,如果我把奶酪、丝绸和鞋油都想象成是人类抽象劳动的产物,只能通过劳动量把它们在数量上相互联系起来,劳动量的数额是由一个第三方的因素决定,共有的,以时间为单位来衡量。”9
如果我们考虑这两种解释中的第二种,如果“价值”一词对“物化劳动”的应 用,并没有附带有关物化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实质的主张,那么这个问题将是无害的。这只是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抽象概念,与最不实际、不恰当和令人误解的命名法相联系。就好像突然自然哲学家给不同的身体,抽象的形式,颜色,结构,等等,他曾设想仅仅是质量,的名字“活跃的力量,”我们知道已经建立的权利,表示质量和速度的函数, 也就是说,一些非常不同于单纯的质量。在这方面不会有科学上的错误,然而,只是一个(实际上非常危险的)严重不和适的命名法。
但我们的情况显然不同。这与马克思不同,与桑巴特也不同。所以这里,问题的比例更大。我尊敬的对手肯定会承认,我们不能为了符合我们喜欢的科学目的而进行任何抽象。例如,首先把不同的物体想象成“除了质量什么都不是”,这在某些动力学问题中是合理的,但在声学或光学问题中显然是不允许的。即使在动力学中,也不能抽象形状和一致性,例如在阐述楔形定律时。这些例子证明,即使在科学中,“思想”和“逻辑”也不能完全脱离事实。对于科学来说,这句话也说得很对:“最好的方法就是正确的结果。”我想,我可以向你表明,那些“明确的限制”在于此,而不致遭到我尊敬的对手的反驳,即在所有情况下,只有那些与所研究的现象无关的特性才可以被忽视。我还要强调,确实,实际上无关。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把概念留给它的残余物,或者说留给它的骨架,对于具体方面的一切实际相关的东西,我们必须加以进一步的研究。让我们把这个应用到我们自己的情况中。
马克思的教义着重把对商品交换关系的科学考察和批判建立在“商品就是产品” 的概念上。桑巴特赞同这一点,在一些相当不明确的表述中——由于这些表述的不确定性,我就不与他讨论了——他甚至从这种抽象的角度来看待人类整个经济存在的基础。10
在第一种情况下(交换),体现为劳动本身就很重要,甚至在第二种情况下(经济存在),桑巴特自己不敢断言。他满足于断言,有了这个概念,就突出了“经济上和客观上最重要的事实”。11我不反对这一说法,但它肯定不能被理解为,除了劳动之外的所有其他重要事实都是完全从属的,以至于它们的重要性几乎可以被忽略。没有比这更不真实的了。它对人类的经济生存至关重要,例如,人类居住的土地是罗纳河谷,还是撒哈拉沙漠,还是格陵兰岛;人类劳动是否得到以前积累的货物的帮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一因素也不能完全指劳动。对于许多商品来说,劳动在客观上并不是最重要的情况,特别是在交换关系方面。举个例子,我们也许会提到橡树的树干,煤层和一片片的土地;即使承认大部分商品都是如此,还是必须强调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劳动一样都是决定因素,它们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实际的交换关系大大偏离了劳动本身
但是,如果劳动不是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中唯一重要的因素,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即使它是最强大、最重要的因素,既然如此,根据前面所说的,仅仅以劳动作为交换价值的概念是不正确的,是不可接受的;这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就好像一个自然哲学家把“作用力”仅仅建立在物体的质量上,并且通过抽取的方法在他的计算中消除速度。
我真的很惊讶,桑巴特没有看到或感觉到这一点。更重要的是,他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他不小心用了一些不一致的表述,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尽管他有自己的前提,人们会以为他不会不被它击中的。他的出发点是商品的特性,作为社会劳动的产物,代表了商品在经济上和客观上最重要的特征。他说,“在自然条件平等的情况 下”,经济商品对人类的供给主要取决于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以此来证明这一 点。由此,他得出结论,认为这一特征在仅依靠劳动的价值概念中得到了充分的经济表现。他在第576页和第577页用不同的术语重复了两次这个想法,但是“恰当的”这个表达每次都没有改变。
现在我要问,这难道不是明显正相反吗?仅以劳动为基础的价值观念不足以满足这个前提,劳动只是几个重要事实中最重要的,但远远不止于此。只有在前提肯定劳动是唯一重要的事实时,这才是恰当的。但是这种松巴特并没有说出来。他认为劳动对于交换关系和人类生活的意义是非常大的,比任何其他因素的意义都大,对于这样一种情况,在他们看来只有劳动才是最重要的,马克思的价值是一个不够恰当的表 达,就像写下了 1+1/2+1/4 等于1。
对价值“恰当”概念的断言不仅不恰当,而且在我看来,它的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诡计——这是桑巴特完全没有注意到的。在明确承认马克思主义价值经不起事实检验的同时,桑巴特以理论经济学家的思想要求为“违背法则”的价值提供庇护。然 而,从这个庇护所出发,他出人意料地聪明地进入了具体的世界,当他再次坚持他的价值观念足以适用于客观最相关的事实时,或者用更夸张的话说,“一个客观支配人类社会经济存在的技术事实,在它身上找到了其充分的经济表现”。
我认为人们可以对这样的诉讼提出合理的抗议。这是一件事或另一件事。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主张要么需要与事实真相相协调,在这种情况下,它应该大胆地提出这一主张,而不是试图通过巩固自己的立场来逃避事实的检验,它并不意味着肯定任何实际事实,而只是为“我们的思想构建一个辅助工具”;或者它想在堡垒后面保护自 己,它确实避免了对事实的彻底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不应当通过模糊的间接说法来要求一种具体的意义,而这种具体的意义只有在它明确地避免了的事实来检验它的时候,才能正当地属于它。“裁决事实的充分表达”这句话,仅仅意味着马克思总体上,甚至在经验上是正确的。很好。如果桑巴特或其他任何人想申明这一点,就让他公开声明吧。让他不要再玩弄纯粹的“思想的事实”,而要把问题清楚地交给实际事实来检验。这个测试将显示完整的事实和“对裁决事实的充分表达”之间的区别。然而,到那时我可以满足于断言,就桑巴特的观点而言,我们不能处理允许的无害变化,但这不仅是一种不恰当的抽象概念,而且是一种对现实领域的狂妄入侵,为此, 所有基于证据的理由都被省略了,甚至被回避了。
关于马克思还有另一个不可容忍的自负主张,我认为桑巴特没有受到足够批评就接受了它;只有把商品设想成社会劳动的“产品”,而不是其它任何东西,我们才有可能在它们彼此之间引入数量关系——使它们“可通约”,从而使我们的思想可以理解“经济世界的现象”。12如果桑巴特对这一论断进行了批评,他会认为有可能接受它吗?难道他真的认为,只有通过马克思的价值观念,交换关系才能为科学思想所理解,或者根本就不能?我简直不敢相信。马克思在第一卷第44页所作的著名的辩证论证,可能没有令人信服的说服力。桑巴特和我一样清楚地看到和知道,不仅是劳动产品,而且是纯粹的自然产品,都可以以数量关系来交换,因此实际上它们彼此之间是可公度的,和劳动产品一样。然而,根据他的说法,我们不能想象他们所能较量的除了他们并不拥有的属性、引用,尽管它可以归因于劳动产品质量而言,不能归咎于他们在数量方面,劳动也承认,产品不交换劳动体现在它们的比例。对于那些没有偏见的理论家来说,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信号?尽管有马克思,表明真正的共同点——交换中的真正的共同点——还有待寻找,而且应该在另一个方向去寻找,不是在马克思选择的方向。
这就把我引向了关于桑巴特的最后一点。桑巴特一方面想要追溯马克思主义体系与其它的理论体系之间存在的对立——尤其是所谓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另一方面,关于方法的争论。他说,马克思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客观性。我们代表了一种进入心理学的主观性。马克思并没有探寻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的行为方式的动机,而是寻求独立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即独立于个人知识之外的“经济条件”。他试图发现“通过独立于他的关系的力量,在个人控制之外发生了什么。”相反,我们“试图通过引用经济主体的思想来解释经济生活的过程”,并“将经济生活的规律建立在心理基础上”。他说,马克思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客观性。我们和其他人代表了一种牵涉到心理学的主观性。马克思并没有探寻决定个体作为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的动机而是寻求独立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通常是独立于个人知识之外的“经济条件”。他试图通过“独立于他的关系的力量,去发现在个人的控制之外发生了什么。” 相反,我们“试图通过参照经济主体的思想来解释经济生活的过程”,并“将经济生活的规律建立在心理基础上”。13
这当然是桑巴特作品中许多精细和巧妙的观察之一;但是,尽管它本质上是合理的,但在我看来却不符合要点。它在解释迄今为止对马克思的批评者所持的立场时, 与过去的观点并不一致,因此,它没有达到它的要求。至于未来,实际上,需要一个全新的马克思主义批评时代,而这个时代还尚未开始,对于这个时代,“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14首先必须决定它的方法是什么。15
在我看来,事情的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桑巴特在调查方法中指出的差异确实存在。但是,就我个人看来,对马克思的“旧”批评,攻击的不是他对方法的选择,而是他在使用他所选择的方法时所犯的错误。既然我无权谈论其他马克思的批评者,我就必须谈谈我自己。就我个人而言,在方法的问题上,我的立场是文学的人在故事中采取的文学:他允许任何类型的文学除了“法语体裁”。“我允许任何一种方法,只要它能产生一些好的结果。我对客观方法没有什么可说的。我相信,在那些与人类行为有关的现象中,它可以帮助人们获得真正的知识。某些客观因素可以与典型的人类行为进入系统的联系,而那些在这种联系影响下行动的人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 点,我很愿意承认,我自己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例如,当统计数据证明在某些月份自杀人数特别多时,比如说7月和11月, 或者婚姻的数量随着收成的丰盈而上升或下降,或者反过来,我相信,大多数在7月和11月增加自杀人数的人,从来没有意识到现在是7月和11月;而且那些渴望结婚的人的决定不会直接受到暂时更便宜的生活资料的影响。16同时,这种客观联系的发现无疑具有科学价值。
然而,在此关头,我必须提出几项保留意见——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保留意 见。首先,在我看来,如果不了解有助于形成因果关系的主观联系,那么对这种客观联系的了解绝不是最高程度的了解,但是,只有通过了解这条链条的内部和外部联 系,才能获得全面的理解。所以在我看来,对于桑巴特的问题(“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运动是独有的,还是仅仅是补充的?“17),最明显的答案就是,客观运动被证明只能是补充的。其次, 我认为,但由于这是一个观点问题,我不希望向反对者强调这一点,这仅仅是在经济学领域,在这个领域里,我们必须大量处理有意识的、经过计算的人类行为,两种知识来源中的第一种,客观的来源,充其量只能在可获得的全部知识中占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如果单独存在的话,还远远不够。
第三,这尤其涉及到对马克思的批评,我必须明确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要使用客观方法,那么它必须正确地使用。如果外在的客观联系是存在的,就像命运一样,无论行为人是否有知识,无论行为人是否有意愿,都控制着行动,那么就让这些联系正确地存在吧。马克思没有这样做。他既没有客观地从外部的、有形的、客观的事实世界(相反,这一命题是与之对立的),也没有主观地从交换双方的动机出发,证明他的基本主张,即劳动单独支配着交换关系;但是,他以一种失败的辩证法的形 式,把它呈现给世人,这种辩证法比我们的科学史上所知道的任何时候都更武断,更不符合事实。
还有一件事。马克思没有紧紧抓住“客观”的苍白无力。他不禁提到,在他的系统中有一种积极的力量,那就是操作者的动机。他通过呼吁“竞争”而出色地做到了这一点。如果要求他在他的系统中引入主观的插入,它们应该是正确的、有充分根据的和不矛盾的,这是不是太过分了?而这一合理的要求,马克思却不断地违背。我再说一遍,正是由于这些与方法的选择无关而又为任何方法的法则所禁止的过错,我才把马克思的理论作为一种错误的理论来反对并且确实反对。在我看来,它代表着一种被禁止的类型——这一类型,错误的理论。
长期以来,我正站在桑巴特试图引导未来对马克思的批判的立场上,他认为马克思的批判还有待发起。他认为,“对马克思主义体系进行和谐的研究和批判,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运动是被证明是独有的还是补充的?”如果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那么就可能进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用价值观念作为思想的辅助,对经济事实进行定量度量的马克思主义方法是否需要?如果是,作为价值观念的主体,选择劳动是否合适?…如果是的话,马克思主义的推理,建立在它上面的体系,他的结论等等,会有争议吗?”
很久以前,在我的脑海中,我回答了第一个关于方法的问题,支持将客观方法证明为“互补”。用桑巴特的话来说,我过去和现在都同样确信,“价值观念作为一种思想的辅助,提供了对经济事实的定量度量。”"然而,对于第三个问题,即选择劳动作为这种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否正确的问题,我早就给出了一个断然否定的答案;至于进一步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推理、结论等是否有争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在我自己的脑海中,我很久以前回答了第一个方法问题,支持将客观方法证明是“补充的”。
用桑巴特的话来说,我过去和现在都同样想信,“价值观念作为一种思想的工 具,提供了对经济事实的定量度量。” 然而,对于第三个问题,即选择劳动作为这种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否正确的问题,我早已果断地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至于下一步的问题,马克思的推理、结论等等是否有争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世界的最终审判将是什么?对此我毫不怀疑。马克思的体系有过去和现在,但没有不变的未来。在所有的科学系统中,那些像马克思的体系那样,建立在空洞的辩证法基础上的体系是注定要失败的。一个巧妙的辩证法在人的头脑中可能留下暂时的印象,但不能产生持久的印象。从长远来看,事实和因果之间的牢固联系获胜。在自然 科学领域,像马克思这样的著作甚至到现在也不可能出现。在非常年轻的社会科学 中,它能够获得影响力,巨大的影响力,它可能会慢慢失去它,因为它最强大的支持不是来自信徒们深信的智慧,而是来自他们的内心,他们的愿望和欲望。它还可以依靠它从许多人身上获得的巨大的权威资本长期生存下去。本文在前言的言论我说马克思已经很幸运作为一个作者,而在我看来,情况了不是一点这好运的结论是,系统已经出现在他死后十年,而且几乎三十年后他的第一卷的外观。如果第三卷的教学和定义与第一卷同时呈现在世人面前,我想,几乎没有不带偏见的读者不会觉得第一卷的逻辑有些可疑。现在,对一个根植了三十年之久的权威的信仰,形成了一道抵御批判性知识入侵的堡垒——这座堡垒肯定会慢慢地被摧毁。
但是,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了,社会主义也肯定不会随着马克思主义体系而被推 翻,无论是实践社会主义还是理论社会主义。正如在马克思之前有社会主义,在他之后也会有社会主义。尽管存在种种夸张的说法,社会主义是有生命力的,不仅由于理论社会主义者的出现,不可否认经济理论获得了新的活力,而且由于“社会油滴”的著名作用,如今,务实的政治才能的衡量标准到处都因为它变得润滑了起来,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对他们是有利的。那么,社会主义的生命力是什么呢?我要说的是,社会主义领导人中比较聪明的头脑,在尝试与一个更有可能生存下去的科学体系建立联系的时候,是不会失败的。他们将设法更换已经腐烂的支柱。未来将会显示,这种联系会对正在发酵的思想产生什么样的净化。也许我们可以希望,事情不要总是在同一个圈子里转呀转呀,有些错误可以永远摆脱掉,有些知识可以永久地加入到积极的成就中去,即使是党派的激情也不再有争议了。
不管怎样,马克思将在社会科学史上永垂不朽,和他的原型黑格尔一样,因为同样的原因都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他们两个都是哲学天才。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内,对整个时代的思想和情感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对时代精神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每个人的具体理论工作都是一个构思极为巧妙的建筑,由不可思议的联合力量构建而成,无数的思想层层叠加,被一个传奇的头脑固定在一起,但这是一所用纸牌搭成的房子。
让我们马上说重点。桑巴特承认(甚至在证明中加入了一些非常微妙的论点)2, 如果声称它与实际经验相协调,那么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就是错的。他说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并不表现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同样,在年度社会产品的分配中,它也很少成为一个分配因素”,“在年度社会产品的分配中,它也很少构成一个分配因素”,而且“它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得到证明”。“不符合法则的价值” 只剩下“一个避难所了——理论经济学家的想法……如果我们要总结马克思的价值的特征,我们可以说,他的价值不是经验的事实,而是思想的事实”。
桑巴特所说的“存在于思想中”是什么意思,我们将直接看到;但首先我们必须停下来考虑一下,承认马克思的价值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我有点好奇,想知道马克思主义者们是否会认可这种说法。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桑巴特自己引用了马克思主义阵营的一段抗议,这段抗议是C.施密特提出的,并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价值法则不仅仅是我们思想的法则;价值法则是一种非常真实的自然法则:它是人类行为的自然法则。”3我很怀疑马克思本人是否会承认这一点。正是桑巴特自己,又一次以值得注意的坦率,给读者提供了一大堆马克思的段落,使得这种解释变得困难。4正是桑巴特自己再次给了读者一大堆马克思的文章,带着值得注意的坦率,这使得这种解释变得困难。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它与马克思主义教义的文字和精神是完全不可调和的。
让任何人毫无偏见地阅读马克思发展其理论价值的论点。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开始了他的调查,在“资本主义组织的社会,其财富是一个巨大的商品集合,”和商品的分析。为了“走上价值的轨道”,他从商品的交换关系出发。我问,他是从一个实际的交换关系开始的,还是从一个想象的?如果他说的是后者,或者他的意思是后 者,读者就不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这种无聊的猜测了。他确实对现实经济世界的现象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参照——这是不可避免的。他说,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因此1 / 4小麦= 1cwt铁。这个等式证明了什么?两者都有一个同等大小的共同因素,就交换价值而言,双方都必须简化为这个第三方的共同因素。"我们在下一页中知道,这个第三方的共同因素就是同等数量的劳动。
如果你坚持认为,同等的交换物中存在着同等的劳动量,并且这些事物必须简化为同等数量的劳动,那么你就要求这些条件不仅存在于思想中,而且存在于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记住,如果马克思在前面的论述中想要提出一个关于实际交换关系的教条,即在原则上,产品之间进行不平等的劳动交换,那么这个观点是不可能的。如果他承认了这个观点(而我责备他的与事实的矛盾恰恰在于他不承认这一点),他肯定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他将不得不宣布交换是没有真正的所谓的均衡方程,并且不承认的结论“同等幅度的常见因素”是出现在交换的东西,或者他将不得不得出结论,寻求共同因素同等幅度的不是,和不能劳动。无论如何,他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继续讲道理。
马克思在很多场合下都非常坚定地说他的“价值”是交换关系的基础,因此,实际上,同等劳动的产品是“等价物”,作为交换,它们可以互相交换。5在很多地方, 有些是桑巴特自己引用的,6他声称他的价值法则拥有自然法则的特性和效力,“当房子落在你头上时,它就会像万有引力法则一样强行进入你的生活。7即使在第三卷,他也清楚地阐述了实际情况(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场激烈的竞争),提出了必须得到“为了使相互交换的商品价格与它们的价值大致相符”,并进一步解释说,这“自然只意味着它们的价值是其价格运行的引力中心”。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提到,马克思也经常引用老一辈作家的观点,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决定的,这一观点无疑与实际的交换关系是一致的。8
此外,桑巴特本人也注意到马克思的一个论点,在这个论点中,他非常明确地宣称他的价值法则是“经验的”和“历史的”真理。
最后,如果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只在思想上有效而不在实物上有效,不管生产价格理论,他试图证明他的价值法则支配着实际的交换关系,因为它一方面调节着价格的运动,另一方面又调节着生产价格本身。我们痛苦地努力写作有什么意义呢?
简而言之,如果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理论所依据的逻辑论证组织中有任何理性的意义,我相信他不会传授,也不可能以桑巴特现在努力赋予它的那种更温和的意义传授。至于其他方面,这可能是桑巴特本人与马克思的追随者们解决的问题。对于那些像我一样认为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失败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要么马克思在字面意义上维持了他的价值法则,即它与现实相符,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同意桑巴特的观点,即在这个意义上维持价值法则是错误的;或者他没有赋予它任何真正的权威,那么,在我看来,无论从什么意义上,都不能对它进行任何解释,从而使它在科学上显得微不足道。它实际上和理论上都是无效的。
的确,对于桑巴特,人们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我欣然接受这位有能力、有学问的人(他对科学的进步抱有极大的期望,因为他们能从一次热烈而友好的意见交流中得到启发)的邀请,根据他的新解释重新考虑“对马克思的批评”。我也很高兴能和他解决这个问题。我这样做是带着充分的意识,我不再是在处理“对马克思的批评”, 就像桑巴特邀请我修改他的新解释的力量那样,而是纯粹地在处理“对桑巴特的批评”。
那么,根据桑巴特的观点,价值作为“思想的事实”存在意味着什么呢?它的意思是“价值观念是我们思想的一种工具,我们利用它使经济生活的现象变得容易理 解。”更确切地说,价值观念的作用是“使那些被数量定义,质量上不同的商品在我们面前流通。”很明显,我满足这个假设,如果我把奶酪、丝绸和鞋油都想象成是人类抽象劳动的产物,只能通过劳动量把它们在数量上相互联系起来,劳动量的数额是由一个第三方的因素决定,共有的,以时间为单位来衡量。”9
如果我们考虑这两种解释中的第二种,如果“价值”一词对“物化劳动”的应 用,并没有附带有关物化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实质的主张,那么这个问题将是无害的。这只是一个完全可以接受的抽象概念,与最不实际、不恰当和令人误解的命名法相联系。就好像突然自然哲学家给不同的身体,抽象的形式,颜色,结构,等等,他曾设想仅仅是质量,的名字“活跃的力量,”我们知道已经建立的权利,表示质量和速度的函数, 也就是说,一些非常不同于单纯的质量。在这方面不会有科学上的错误,然而,只是一个(实际上非常危险的)严重不和适的命名法。
但我们的情况显然不同。这与马克思不同,与桑巴特也不同。所以这里,问题的比例更大。我尊敬的对手肯定会承认,我们不能为了符合我们喜欢的科学目的而进行任何抽象。例如,首先把不同的物体想象成“除了质量什么都不是”,这在某些动力学问题中是合理的,但在声学或光学问题中显然是不允许的。即使在动力学中,也不能抽象形状和一致性,例如在阐述楔形定律时。这些例子证明,即使在科学中,“思想”和“逻辑”也不能完全脱离事实。对于科学来说,这句话也说得很对:“最好的方法就是正确的结果。”我想,我可以向你表明,那些“明确的限制”在于此,而不致遭到我尊敬的对手的反驳,即在所有情况下,只有那些与所研究的现象无关的特性才可以被忽视。我还要强调,确实,实际上无关。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把概念留给它的残余物,或者说留给它的骨架,对于具体方面的一切实际相关的东西,我们必须加以进一步的研究。让我们把这个应用到我们自己的情况中。
马克思的教义着重把对商品交换关系的科学考察和批判建立在“商品就是产品” 的概念上。桑巴特赞同这一点,在一些相当不明确的表述中——由于这些表述的不确定性,我就不与他讨论了——他甚至从这种抽象的角度来看待人类整个经济存在的基础。10
在第一种情况下(交换),体现为劳动本身就很重要,甚至在第二种情况下(经济存在),桑巴特自己不敢断言。他满足于断言,有了这个概念,就突出了“经济上和客观上最重要的事实”。11我不反对这一说法,但它肯定不能被理解为,除了劳动之外的所有其他重要事实都是完全从属的,以至于它们的重要性几乎可以被忽略。没有比这更不真实的了。它对人类的经济生存至关重要,例如,人类居住的土地是罗纳河谷,还是撒哈拉沙漠,还是格陵兰岛;人类劳动是否得到以前积累的货物的帮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一因素也不能完全指劳动。对于许多商品来说,劳动在客观上并不是最重要的情况,特别是在交换关系方面。举个例子,我们也许会提到橡树的树干,煤层和一片片的土地;即使承认大部分商品都是如此,还是必须强调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劳动一样都是决定因素,它们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实际的交换关系大大偏离了劳动本身
但是,如果劳动不是交换关系和交换价值中唯一重要的因素,而只是其中的一个,即使它是最强大、最重要的因素,既然如此,根据前面所说的,仅仅以劳动作为交换价值的概念是不正确的,是不可接受的;这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就好像一个自然哲学家把“作用力”仅仅建立在物体的质量上,并且通过抽取的方法在他的计算中消除速度。
我真的很惊讶,桑巴特没有看到或感觉到这一点。更重要的是,他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他不小心用了一些不一致的表述,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尽管他有自己的前提,人们会以为他不会不被它击中的。他的出发点是商品的特性,作为社会劳动的产物,代表了商品在经济上和客观上最重要的特征。他说,“在自然条件平等的情况 下”,经济商品对人类的供给主要取决于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以此来证明这一 点。由此,他得出结论,认为这一特征在仅依靠劳动的价值概念中得到了充分的经济表现。他在第576页和第577页用不同的术语重复了两次这个想法,但是“恰当的”这个表达每次都没有改变。
现在我要问,这难道不是明显正相反吗?仅以劳动为基础的价值观念不足以满足这个前提,劳动只是几个重要事实中最重要的,但远远不止于此。只有在前提肯定劳动是唯一重要的事实时,这才是恰当的。但是这种松巴特并没有说出来。他认为劳动对于交换关系和人类生活的意义是非常大的,比任何其他因素的意义都大,对于这样一种情况,在他们看来只有劳动才是最重要的,马克思的价值是一个不够恰当的表 达,就像写下了 1+1/2+1/4 等于1。
对价值“恰当”概念的断言不仅不恰当,而且在我看来,它的背后似乎隐藏着一些诡计——这是桑巴特完全没有注意到的。在明确承认马克思主义价值经不起事实检验的同时,桑巴特以理论经济学家的思想要求为“违背法则”的价值提供庇护。然 而,从这个庇护所出发,他出人意料地聪明地进入了具体的世界,当他再次坚持他的价值观念足以适用于客观最相关的事实时,或者用更夸张的话说,“一个客观支配人类社会经济存在的技术事实,在它身上找到了其充分的经济表现”。
我认为人们可以对这样的诉讼提出合理的抗议。这是一件事或另一件事。马克思主义的价值主张要么需要与事实真相相协调,在这种情况下,它应该大胆地提出这一主张,而不是试图通过巩固自己的立场来逃避事实的检验,它并不意味着肯定任何实际事实,而只是为“我们的思想构建一个辅助工具”;或者它想在堡垒后面保护自 己,它确实避免了对事实的彻底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不应当通过模糊的间接说法来要求一种具体的意义,而这种具体的意义只有在它明确地避免了的事实来检验它的时候,才能正当地属于它。“裁决事实的充分表达”这句话,仅仅意味着马克思总体上,甚至在经验上是正确的。很好。如果桑巴特或其他任何人想申明这一点,就让他公开声明吧。让他不要再玩弄纯粹的“思想的事实”,而要把问题清楚地交给实际事实来检验。这个测试将显示完整的事实和“对裁决事实的充分表达”之间的区别。然而,到那时我可以满足于断言,就桑巴特的观点而言,我们不能处理允许的无害变化,但这不仅是一种不恰当的抽象概念,而且是一种对现实领域的狂妄入侵,为此, 所有基于证据的理由都被省略了,甚至被回避了。
关于马克思还有另一个不可容忍的自负主张,我认为桑巴特没有受到足够批评就接受了它;只有把商品设想成社会劳动的“产品”,而不是其它任何东西,我们才有可能在它们彼此之间引入数量关系——使它们“可通约”,从而使我们的思想可以理解“经济世界的现象”。12如果桑巴特对这一论断进行了批评,他会认为有可能接受它吗?难道他真的认为,只有通过马克思的价值观念,交换关系才能为科学思想所理解,或者根本就不能?我简直不敢相信。马克思在第一卷第44页所作的著名的辩证论证,可能没有令人信服的说服力。桑巴特和我一样清楚地看到和知道,不仅是劳动产品,而且是纯粹的自然产品,都可以以数量关系来交换,因此实际上它们彼此之间是可公度的,和劳动产品一样。然而,根据他的说法,我们不能想象他们所能较量的除了他们并不拥有的属性、引用,尽管它可以归因于劳动产品质量而言,不能归咎于他们在数量方面,劳动也承认,产品不交换劳动体现在它们的比例。对于那些没有偏见的理论家来说,这难道不应该是一个信号?尽管有马克思,表明真正的共同点——交换中的真正的共同点——还有待寻找,而且应该在另一个方向去寻找,不是在马克思选择的方向。
这就把我引向了关于桑巴特的最后一点。桑巴特一方面想要追溯马克思主义体系与其它的理论体系之间存在的对立——尤其是所谓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另一方面,关于方法的争论。他说,马克思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客观性。我们代表了一种进入心理学的主观性。马克思并没有探寻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体的行为方式的动机,而是寻求独立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即独立于个人知识之外的“经济条件”。他试图发现“通过独立于他的关系的力量,在个人控制之外发生了什么。”相反,我们“试图通过引用经济主体的思想来解释经济生活的过程”,并“将经济生活的规律建立在心理基础上”。他说,马克思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客观性。我们和其他人代表了一种牵涉到心理学的主观性。马克思并没有探寻决定个体作为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的动机而是寻求独立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通常是独立于个人知识之外的“经济条件”。他试图通过“独立于他的关系的力量,去发现在个人的控制之外发生了什么。” 相反,我们“试图通过参照经济主体的思想来解释经济生活的过程”,并“将经济生活的规律建立在心理基础上”。13
这当然是桑巴特作品中许多精细和巧妙的观察之一;但是,尽管它本质上是合理的,但在我看来却不符合要点。它在解释迄今为止对马克思的批评者所持的立场时, 与过去的观点并不一致,因此,它没有达到它的要求。至于未来,实际上,需要一个全新的马克思主义批评时代,而这个时代还尚未开始,对于这个时代,“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14首先必须决定它的方法是什么。15
在我看来,事情的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桑巴特在调查方法中指出的差异确实存在。但是,就我个人看来,对马克思的“旧”批评,攻击的不是他对方法的选择,而是他在使用他所选择的方法时所犯的错误。既然我无权谈论其他马克思的批评者,我就必须谈谈我自己。就我个人而言,在方法的问题上,我的立场是文学的人在故事中采取的文学:他允许任何类型的文学除了“法语体裁”。“我允许任何一种方法,只要它能产生一些好的结果。我对客观方法没有什么可说的。我相信,在那些与人类行为有关的现象中,它可以帮助人们获得真正的知识。某些客观因素可以与典型的人类行为进入系统的联系,而那些在这种联系影响下行动的人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 点,我很愿意承认,我自己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例如,当统计数据证明在某些月份自杀人数特别多时,比如说7月和11月, 或者婚姻的数量随着收成的丰盈而上升或下降,或者反过来,我相信,大多数在7月和11月增加自杀人数的人,从来没有意识到现在是7月和11月;而且那些渴望结婚的人的决定不会直接受到暂时更便宜的生活资料的影响。16同时,这种客观联系的发现无疑具有科学价值。
然而,在此关头,我必须提出几项保留意见——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保留意 见。首先,在我看来,如果不了解有助于形成因果关系的主观联系,那么对这种客观联系的了解绝不是最高程度的了解,但是,只有通过了解这条链条的内部和外部联 系,才能获得全面的理解。所以在我看来,对于桑巴特的问题(“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运动是独有的,还是仅仅是补充的?“17),最明显的答案就是,客观运动被证明只能是补充的。其次, 我认为,但由于这是一个观点问题,我不希望向反对者强调这一点,这仅仅是在经济学领域,在这个领域里,我们必须大量处理有意识的、经过计算的人类行为,两种知识来源中的第一种,客观的来源,充其量只能在可获得的全部知识中占非常有限的一部分,如果单独存在的话,还远远不够。
第三,这尤其涉及到对马克思的批评,我必须明确地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要使用客观方法,那么它必须正确地使用。如果外在的客观联系是存在的,就像命运一样,无论行为人是否有知识,无论行为人是否有意愿,都控制着行动,那么就让这些联系正确地存在吧。马克思没有这样做。他既没有客观地从外部的、有形的、客观的事实世界(相反,这一命题是与之对立的),也没有主观地从交换双方的动机出发,证明他的基本主张,即劳动单独支配着交换关系;但是,他以一种失败的辩证法的形 式,把它呈现给世人,这种辩证法比我们的科学史上所知道的任何时候都更武断,更不符合事实。
还有一件事。马克思没有紧紧抓住“客观”的苍白无力。他不禁提到,在他的系统中有一种积极的力量,那就是操作者的动机。他通过呼吁“竞争”而出色地做到了这一点。如果要求他在他的系统中引入主观的插入,它们应该是正确的、有充分根据的和不矛盾的,这是不是太过分了?而这一合理的要求,马克思却不断地违背。我再说一遍,正是由于这些与方法的选择无关而又为任何方法的法则所禁止的过错,我才把马克思的理论作为一种错误的理论来反对并且确实反对。在我看来,它代表着一种被禁止的类型——这一类型,错误的理论。
长期以来,我正站在桑巴特试图引导未来对马克思的批判的立场上,他认为马克思的批判还有待发起。他认为,“对马克思主义体系进行和谐的研究和批判,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运动是被证明是独有的还是补充的?”如果给出了肯定的答案,那么就可能进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用价值观念作为思想的辅助,对经济事实进行定量度量的马克思主义方法是否需要?如果是,作为价值观念的主体,选择劳动是否合适?…如果是的话,马克思主义的推理,建立在它上面的体系,他的结论等等,会有争议吗?”
很久以前,在我的脑海中,我回答了第一个关于方法的问题,支持将客观方法证明为“互补”。用桑巴特的话来说,我过去和现在都同样确信,“价值观念作为一种思想的辅助,提供了对经济事实的定量度量。”"然而,对于第三个问题,即选择劳动作为这种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否正确的问题,我早就给出了一个断然否定的答案;至于进一步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推理、结论等是否有争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在我自己的脑海中,我很久以前回答了第一个方法问题,支持将客观方法证明是“补充的”。
用桑巴特的话来说,我过去和现在都同样想信,“价值观念作为一种思想的工 具,提供了对经济事实的定量度量。” 然而,对于第三个问题,即选择劳动作为这种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否正确的问题,我早已果断地给出了一个否定的答案;至于下一步的问题,马克思的推理、结论等等是否有争议,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世界的最终审判将是什么?对此我毫不怀疑。马克思的体系有过去和现在,但没有不变的未来。在所有的科学系统中,那些像马克思的体系那样,建立在空洞的辩证法基础上的体系是注定要失败的。一个巧妙的辩证法在人的头脑中可能留下暂时的印象,但不能产生持久的印象。从长远来看,事实和因果之间的牢固联系获胜。在自然 科学领域,像马克思这样的著作甚至到现在也不可能出现。在非常年轻的社会科学 中,它能够获得影响力,巨大的影响力,它可能会慢慢失去它,因为它最强大的支持不是来自信徒们深信的智慧,而是来自他们的内心,他们的愿望和欲望。它还可以依靠它从许多人身上获得的巨大的权威资本长期生存下去。本文在前言的言论我说马克思已经很幸运作为一个作者,而在我看来,情况了不是一点这好运的结论是,系统已经出现在他死后十年,而且几乎三十年后他的第一卷的外观。如果第三卷的教学和定义与第一卷同时呈现在世人面前,我想,几乎没有不带偏见的读者不会觉得第一卷的逻辑有些可疑。现在,对一个根植了三十年之久的权威的信仰,形成了一道抵御批判性知识入侵的堡垒——这座堡垒肯定会慢慢地被摧毁。
但是,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了,社会主义也肯定不会随着马克思主义体系而被推 翻,无论是实践社会主义还是理论社会主义。正如在马克思之前有社会主义,在他之后也会有社会主义。尽管存在种种夸张的说法,社会主义是有生命力的,不仅由于理论社会主义者的出现,不可否认经济理论获得了新的活力,而且由于“社会油滴”的著名作用,如今,务实的政治才能的衡量标准到处都因为它变得润滑了起来,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对他们是有利的。那么,社会主义的生命力是什么呢?我要说的是,社会主义领导人中比较聪明的头脑,在尝试与一个更有可能生存下去的科学体系建立联系的时候,是不会失败的。他们将设法更换已经腐烂的支柱。未来将会显示,这种联系会对正在发酵的思想产生什么样的净化。也许我们可以希望,事情不要总是在同一个圈子里转呀转呀,有些错误可以永远摆脱掉,有些知识可以永久地加入到积极的成就中去,即使是党派的激情也不再有争议了。
不管怎样,马克思将在社会科学史上永垂不朽,和他的原型黑格尔一样,因为同样的原因都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他们两个都是哲学天才。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内,对整个时代的思想和情感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对时代精神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每个人的具体理论工作都是一个构思极为巧妙的建筑,由不可思议的联合力量构建而成,无数的思想层层叠加,被一个传奇的头脑固定在一起,但这是一所用纸牌搭成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