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合法化」--论思维茧房里与现实隔绝的民小

「为什么自杀应该或不应该作为人权得到保障?」这是一篇讨论自杀权的帖子,大多数高赞回答通篇胡说八道,什么天赋不天赋,人权不人权的,还扯上什么义务。去非法自杀不就好了?你死了以后还有什么法律能惩罚你?难道还有一种因为遵守法律就不自杀的情况?如果是这样更不该合法化自杀,让这种弱智活下来也算善法。

要知道,法律并不遵循普世价值,而是二者都遵循现实。二者都不是万物之理,没有绝对普适性,二者都会出现严重违背实用主义的边缘地带。法律不允许自杀,但又保护你的人身自由,使你有自杀的能力。法律惩罚非法行为,但死人又无法惩罚。这里的法律处在无效状态,自杀权根本不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以实用主义视角来看,无效法律是没有意义的,现实也不是按照所谓「天赋人权」展开的。法律要保证有效性、现实性,保证对后果的控制。如同我们不能宣布杀人合法,杀人合法会带来毁灭的后果,自杀合法化也会带来毁灭的后果。

假如自杀合法,警察需要保护你自杀的权利不被别人侵犯,如果有人想拦住你,警察应该把他抓走而不是把你抓走。这已经是笑话了。假如你是被逼自杀的呢,警察算助纣为虐,再假如精神病等其它原因呢?死刑都要讲究缓期执行的。

假如自杀合法,政府需要保护这种合法行为的言论自由。等同于跨性别人士可以合法宣传多元性别,你也可以合法宣传自杀。

假如自杀合法,大家可以把自杀作为合法赌注进行赌博。我也可以合法购买别人的自杀服务。我可以发悬赏,有没有人想自杀,我提供给你10万奖金,法律总不能规定哪种自杀形式合法或非法吧,所以我把虐杀形式的自杀追加为20万奖金。

假如自杀合法,我可以合法聘请别人杀我,让他也实现合法杀人。再滑坡一下,杀人犯杀人时可以伪造遗书作为受聘协助自杀的证据。

民小所追求的是意识形态大于现实,我支持天赋人权,背诵就完了,可以自杀还不够,必须要合法自杀。该帖中高赞/字多的评论大多支持自杀合法化,低赞/字少的评论大多反对自杀合法化。总结一个道理,双方认知水平差不多,字越多的人越傻。洋洋洒洒且说对了,其实有效文字不到百分之一。一旦说的是错话,没读过书的人说句粗糙的傻逼话不会有人放在心上,然而读过书的人会把傻逼理论讲的头头是道。

附几条典中典
在我眼里,安乐死(自杀的权力)应该写入联合国宪章,成为各个国家都要遵守的国际宪法(supposedly)。


自杀是人的基本权利,人拥有自己的生命,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它,也可以选择中断维持。《1984》中说,所谓自由,不过是说1+1=2的自由,这本书意在批判利维坦,人的自由,是自由选择来彰显的


自杀是个人神圣不可剥夺之天赋权利,自杀是个人自由的终极体现,一个个人无法选择自杀的社会,哪有什么自由可言。任何人都无法决定自己是否出生在这个世界,但他可以选择是否离开这个世界,要是连离开这个世界的选择都没有,那一切所谓的自由不过是虚妄罢了,个人不过是他人的傀儡。


一句「天赋人权」四个字,就可以让这么多人活进二次元。民小,该如何拯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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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1-25

18 个评论

雖然你說的挺多都有道理
但是其實很多人在多數情況下討論所謂”合法化”本身這個詞就有點問題
好像法律是什麼命令條文
任何事情都必須裡面規定了你才能做一樣
但事實上是法律多數時候只有規定你不能怎麼做
只有在某些特殊的狀況下才會說你應該怎麼做
而那些情況通常是如果大家不做
會造成問題的行為
比如:
納稅、父母扶養子女的義務、公民義務等等
所以其實真正比較適合的詞
其實是對不同問題使用”除罪化”或”義務化”

而用這兩點討論自殺本身就是個奇怪的事情
畢竟自殺本身就不是什麼應盡的義務
法律根本不該針對這種個人的選擇進行規定、強制其進行
而現代多數真正的法治國家的法律
並沒有把自殺者當成罪犯進行懲罰
所以也不存在除罪化的問題

所以目前真正想討論的話
頂多是討論是否需要讓自殺入罪、或對自殺的實施方式進行規定

我個人是覺得前者是沒啥意義的
而後者應該才是多數人真正想討論的重點
不太明白你想抨擊的是「討論自殺合不合法化」還是「民小」,可以表達得更明確一些。

我想你抨擊的是「自殺」合不合法這件事無效且不合理,佔用社會資源這件事。但現代社會,「自殺」不是「只於自己相關的事」。除非進入原始叢林生活,不然無法保證「自殺」這件事不會被別人影響/被人類社會環境影響。比如教唆他人「自殺」,創立宗教精神引導眾人集體「自殺」,比如「自殺」的同時損害他人財物甚至生命,安眠藥自殺是一回事,當人肉炸彈上飛機也是一回事,這時是否可以說討論「自殺」合不合法沒有意義?當然我同意法律不代表普世價值觀,但絕對會被影響。被影響的程度/好壞,都是值得討論的事。(當然這是我理解的你的表達,如果理解有誤可以提出)

如果你主要想抨擊的「民小」,可以有邏輯有事實的闡述你眼中「民小」的特點和矛盾等等,把觀點和立場混在一起容易造成表達的混亂。
假如自杀合法,警察需要保护你自杀的权利不被别人侵犯,如果有人想拦住你,警察应该把他抓走而不是把你抓走。这已经是笑话了

有什麼笑話的?本來就該如此
假如你是被逼自杀的呢

那不叫自殺
就像被逼著說fuck me也還是強姦一樣
再假如精神病等其它原因呢?

那叫發病。就現在不合法化自殺也會發病
假如自杀合法,政府需要保护这种合法行为的言论自由。等同于跨性别人士可以合法宣传多元性别,你也可以合法宣传自杀。

當然可以。就像我宣傳多元性別你也可以堅持以直男身份活下去一樣,我宣傳自殺你也可以繼續活下去
不然,難道你看每一個廣告都買嗎?
法律总不能规定哪种自杀形式合法或非法吧

法律規定了什麼形式的工作合法、什麼形式的婚姻合法、什麼形式的育兒和寵物合法……怎麼不能規定什麼形式的自殺合法非法?
杀人犯杀人时可以伪造遗书作为受聘协助自杀的证据。

可以造假和法律不該允許本來就沒關係。禁止協助自殺也能偽造自殺啊
我支持天赋人权,背诵就完了,可以自杀还不够,必须要合法自杀

當然要。你沒權利禁止的事,就不配禁。就這樣
>> 不太明白你想抨擊的是「討論自殺合不合法化」還是「民小」,可以表達得更明確一些。我想你抨擊的是「...

叫你自殺你可以拒絕啊
你選擇聽,那是你自己的事
如果別人叫你幹嘛你就幹嘛,那你早就不算活著了
我也不认为法律该保障自杀的权利
自杀合法化诉求的核心其实是能合法地获得一种相对体面而且痛苦极少的自杀方法
目前的法律能阻止自杀很大程度上也是靠管制这样的方法,据我所知普通人能较容易施行的自杀方法都是很痛苦的
通常讨论的自杀权是一个子集,就是安乐死,或者说“临床上辅助末期疾病患者自杀”。

具体说,还要分积极安乐死(打药)和消极安乐死(拔管)。基本上消极安乐死是合法的或者实质上合法(你不给医院交钱,医院自然拔管)。
其实自杀这个应该归结为技术性的问题

即应该由正规医学院毕业的医生去执行自杀的问题
法律可以许可 但是必须由医生负责相关的事务 而不是法院负责

至于天赋人权
主张这玩意的世俗主义者又他妈不信上帝 上帝都没有 哪里来的天赋
而信上帝的又不会主张无限度的自由意志
>> 不太明白你想抨擊的是「討論自殺合不合法化」還是「民小」,可以表達得更明確一些。我想你抨擊的是「...

我认为法律是为现实服务的,民小喜欢用价值观强奸法律(和一切),最后得到的是一部脱离现实的法律。我这篇帖子是针对另一篇帖子写的,我将脱离现实的人统称为「二次元」,他们具体说了哪些二次元理论,有的我搬过来了,没搬过来的你自己去看看原贴就行了
>> 通常讨论的自杀权是一个子集,就是安乐死,或者说“临床上辅助末期疾病患者自杀”。具体说,还要分积...

原贴体现出,搞意识形态的人没有兴趣去讨论安乐死(重症病人),安乐死是一种实用主义解决方式,无法体现神圣的自由意志

断背山的故事发生在过去,被处以石刑的杰克是一个子集。但是今天不仅没有落后的石刑,也没有人再去关心落后的杰克,有的是各种跨性别网红。我相信进步的速度,自杀合法会在一百年甚至更快,一二十年内实现。然后我说的那些东西就会成为现实

最后补充一下什么是兴趣。
比如美国人要来中国对账,我只和比我富但同意我的人交流,不和比我穷但反对我的人交流。我对最贫穷的中国人没有丝毫兴趣,这种人不该活在我的世界,他们活着就是世界的错误,因为我的价值观是不可能错的。同理的,我在支持li币的时候,也不会对li币赔钱的接盘侠有兴趣,理论上,我可以接受所有人都支持但没有一个人买的世界
>> 不太明白你想抨擊的是「討論自殺合不合法化」還是「民小」,可以表達得更明確一些。我想你抨擊的是「...

说白了,我不仅反对自杀合法化,我也反对自杀,自杀是愚蠢的表现。我支持自由意志,但是愚蠢的自由意志不属于自由意志。我支持生命的自然终结,只有诚实的人自杀属于自然终结。人有自由意志,前提人是诚实的,但是人是狡猾的生物,人只会以不诚实的方式看待自由意志,然后像泥鳅一样钻满每个道德和法律的空子
一般输出暴论的人脑子都比较差
你满嘴法律是现实问题,我就乐了,安乐死更是一种现实问题啊!你居然想在现实问题上战胜安乐死?我想自杀,你不让我安乐死,那等于只能有痛自杀,因为安乐死需要很多设备和技术才能确保“安乐”的,个人根本办不到。那好,我现在只能有痛自杀,既然都是抹脖子拿枪崩自己,我死之前拉几个垫背的没问题吧?我不得好死,你也别想活!樊某撞完人就抹脖子自杀,法律确实限制不了他,但是你希望的自杀就是时不时就有人开车撞人或者拿枪对人群扫射?都非法自杀了,我tm还在乎公德法律?有本事你当面跟我说,看我杀不杀你就完了
所以安乐死,实际上是给了生活难以为继的人一个和平的出路,起码你走的很安详,社会也愿意提供这种服务
任何能在西方国家通过的方案都不太可能是单纯什么“白左煞笔异想天开”,往往是部分极右分子异想天开发明一些惊世骇俗的理论再扣上白左的帽子虚空打靶。毕竟讲理他们是肯定输的,所以他们就做起了自己最擅长的事:发明一个暴论
天赋人权包括自杀权?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好好读读圣经马可福音3章
>> 其实自杀这个应该归结为技术性的问题即应该由正规医学院毕业的医生去执行自杀的问题法律可以许可 但...

第一位遇到性别认知障碍病人的医生肯定天真的以为这是技术性问题,但事情的发展从来都和技术性无关,你看不到我们关于未来的剧本都已经画好了

我开通tiktok直播,名为「自杀倒计时100天」

第一天我讲1984,人的自由不是1+1=2的自由,人的自由是自由选择来彰显的,不是由政府给予的

第二天我讲康德,自由是根据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等不是自我意志能够操控的因素

第三天我讲叔本华,人能证明自己拥有自由意志的方法唯有二途,禁欲和自杀

第四天我讲海德格尔,人在面对这么一个孤独局面时采取决断的态度,并且敢于承担自己的唯一性和个体性,那么此人就可说是进入了真诚的生存状态,当人与死亡遭遇时,真实的属己的自我才会显露出来

第五天我讲尼采,上帝已死

第九十九天,我会有多少粉丝?

人类是狡猾的生物,人使用技术和使用权利的方式从来不是基于诚实
>> 一般输出暴论的人脑子都比较差你满嘴法律是现实问题,我就乐了,安乐死更是一种现实问题啊!你居然想...

安乐死和自杀的关系,别说正常人,野人都可以分清楚,只有认为法律是纯粹的形而上的人分不清。现实里,安乐死并不是自杀,他只是快要死了而已

你觉得你是不是挺无聊的,别人论述「自由意志」允许自杀,我反对他们「由自由意志得出法律中的自杀权」的论述。你呢,用「安乐死」来反对我,你再次表演了我上文中的话,人类是狡猾的泥鳅,钻满所有的缝隙

按照我的非泥鳅定理,你根本不该反对我,你应该反对的是原贴中我反对的人,否则你从侧面反对我就是在从正面反对你自己。如果你不反对他们,那你说的话就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暴论,已经没人能说清现在的世界到底什么是暴论,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你都可以清晰的把反对自杀鉴定为暴论,未来的世界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 有什麼笑話的?本來就該如此那不叫自殺就像被逼著說fuck me也還是強姦一樣那叫發病。就現在不...

说白了,为什么?
为什么世界是你说的这样,为什么要有法律,为什么法律该给你权利,为什么天赋人权,天是谁,它是怎么给你权利的?
老中辩经本来就是没什么意思的事情,人家美国人辩经还说的走,人家是知行合一,白左是真的相信他的那一套理论,白右就不说了,本来就是信仰基督教的,按照教义来辩论也是非常正常的,而老中本质上是什么都不信,无论是民小还是粉红还是反贼还是什么玩意,真正信自由主义、信基督教、信共产主义还是信儒家文化的都是极少数,他们今天可以信共产主义,明天就可以信自由主义,你要问他们真的信什么,答,什么对自己有益就信什么。
>> 说白了,为什么?为什么世界是你说的这样,为什么要有法律,为什么法律该给你权利,为什么天赋人权,...


不是法律給你權利,是你本來就有權利,然後才發明了法律去具體規定如何保護大家的權利
天,如果你信上帝,就是上帝。你不信上帝,那就是大自然。一個人,如果沒有人去阻撓他,他能做的所有事都是自然允許他做的事,也就是他的權利。比方說他可以說話,除非你去摀住他的嘴,所以『摀住他人嘴』這個行為就是侵害了他人『說話』的權利
而你說的,『法律無法禁止自殺,因為沒有可操作性』這一點,恰恰就是自殺權是天賦人權的最好證明。就像再怎麼獨裁也無法真正爬到人腦子裡去管思想一樣,真正天賦的,以人的智慧是奪不走的
避免给人贴标签 就是逃出信息茧房的第一步。

否则在这里指责什么信息茧房 实际自己还浑然不觉自己就是傻子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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