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米高空摔死16岁女孩,仅3天就“达成和解”:景区到底有多着急?

5月7日,博主“Scalers”发文质疑一起高空坠亡事件的和解速度。一起16岁女孩从168米高空坠落的悲剧发生后,双方仅用3天时间就达成了和解协议。

博主指出,景区比死者家属更为急迫。协议在舆论尚未完全发酵时迅速签订,通过民事和解的方式,很大程度上阻断了后续刑事追责的可能性。对外只要宣布“已与家属达成一致”,公众的怒火马上泄掉三成。

你以为和解是两边坐下来对等地谈。实际上呢?一边是法务团队、危机公关、标准化赔偿流程,三天之内全部到位。另一边,是刚失去女儿的父母,可能连律师的电话都没来得及拨。 这不叫谈判。这叫趁你没回过神,把事定了。

0万够不够?说实话我没有资格评。博主强调,在当事人最崩溃的72小时内签下的协议,很难说是最有利的选择。它只是“最快”的选择,而“最快”永远对强势一方更加有利。下次再看到“双方已达成和解”这几个字时,或许我们应该多想想:那个签字的人,当时到底有没有别的选择?

弱势一方在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被迫签字,这根本不是和解,而是趁火打劫。在支国,底层人的命从来就只有定价权,没有议价权;生命从来不是被尊重的对象,而是可以被快速定价、快速摆平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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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个评论

益清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主要是不允許家屬發聲、籌款。根本是給錢了事。正如支人在香港所言:我給錢不就行了嗎?
你这里的假设是家属和解是被迫的,这没有任何根据。

在中国,蹦极等高危游乐项目导致身故的赔偿金额通常在 100万元至180万元人民币左右。赔偿金并非固定数额,而是由多个项目组成,受事故发生地、死者年龄、家庭负担以及责任认定(景区全责或游客部分担责)的影响。


说不定是家属问了一下律师或者AI,一看210万还算赚的,签了就签了吧。拖着不签没有任何意义,和解不了就是民事法庭上诉,费时费力,210万这么有诚意的金额,家属不接受,博主替人家去打官司?还什么有没有别的选择,别的选择是什么,把尸体抬到景区门口敲锣打鼓玩碰瓷?

最傻逼的是刑事追责云云,以中国的黑暗程度,就算家属不认同赔偿,景区能摆平就能摆平,不能摆平就被摆平,刑事追责根本就更民事和解没啥关系。我觉得原作者根本就是个傻逼,帮这种傻逼搬屎也得有点责任。
你小老百姓能斗过大景区,像这种景区背后都有中共的背景,你现在不合解以后连赔偿款都拿不到,还得找社会上的人收拾你一顿。
不和解,还能怎么样?
只要有大陸共匪領導的和諧介入,韭菜想法感受算什麼?即使是全家滅族之仇當然一秒就可以和解了,一律情緒穩定,連殯儀館也可以不去了。
这微博真是蠢傻逼博眼球的垃圾玩意

全是废话,核心就一句话:签字那么快,一定是被迫的。连一点蛛丝马迹的证据都没有。三天签了就是被迫的,这支那逻辑狠不狠?
>> 这微博真是蠢傻逼博眼球的垃圾玩意全是废话,核心就一句话:签字那么快,一定是被迫的。连一点蛛丝马...

那你也不用那麼緊張,對於有共匪國以來出現重要的大型死亡案件,中國法醫化驗速度和庭外和解從來都是世界最快的,燒尸體也是,充分體現了唯物主義者的高尚情操。
>> 那你也不用那麼緊張,對於有共匪國以來出現重要的大型死亡案件,中國法醫化驗速度和庭外和解從來都是...


你这就能瞧出我紧张了?接下来就能看出我是网警了吧?
我是看不下去你们反共的质量。反共没问题,但是能不能别把活干得那么糙?什么垃圾只要是反共的就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提升一下自己的质量,好不好?
>> 只要有大陸共匪領導的和諧介入,韭菜想法感受算什麼?即使是全家滅族之仇當然一秒就可以和解了。



所以还想搞民小式反共,搞各路献忠屠城袭击核电厂还能把反共搞得比民小民运支纳粹快多了,还想搞民主与大一统?多杀一点支那猪吧,不过这些反共支那猪就是不舍得支那被彻底的打烂掉,要反共又不把洼地化成废土区就是注定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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