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意见提出,要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如果各地尤其是北上广这种一线资源丰富的大城市真的实施了意见的内容,各种“漂”就可以相对地找到归属感,子女教育一旦解决打工的后顾之忧就去了多一半!
但是这也会引发其他问题,比如“学区房”价格一定会崩溃,人口流动放松会造成严重的外来人口对本地人的冲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