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滥权与腐败,谁的危害性更大?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贪腐只是它必然存在的并且是权力阶层最末端最不入流的一种分赃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滥权是比贪腐更严重的罪恶。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滥权有几种方式:权力集体世袭,你是某某的儿子女儿,我是某某的女婿儿媳,你是某院长提拔起来的,我是某书记栽培的,你是副部级推荐的,我是省市委指导的。北大社会学系博士生冯军旗在中部某县挂职两年后就撰写博士论文中指出,"政治家族"在当地相当普遍,占据了各部门的重要职位,令人触目惊心,仅仅一个县竟然就可以梳理出21家政治"大家族",140家政治"小家族"。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普爱医院,武汉骨科医院)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在官场和财富分配上采取各阶层世袭固化手段,实行新型"种姓"管理。

医院资源帮派家族化。武汉市第四医院通过专制操作对整体医院资源实现了抢掠,然后各个帮派家族通过名义上的国有事业单位对全民资源进行分赃掌控,每个帮派家族根据权力大小对某一个领域实行垄断。尽管武汉市第四医院在他们的垄断经营之下长年"亏损",但还要通过各种补贴的方式再次从全民手里掠夺财富,而他们自己家族或帮派一个个却从中获取大量财富。这也就可以理解了"除了能力之外资本为零"的含义。

通过任命以及虚伪的选举保持下级权力对上级权力的忠诚,所以武汉市第四医院医院专制管理是无法避免和消除腐败的。权力来源于谁就必然效忠与谁,反之,对于上位者来说,谁能给他带来利益,他就给谁权力。在这种利益链条下,下级必然要向上级输送利益,而下级只有向更下面的人要利益,最终所有后果由无权者承担。也就是说,腐败和滥权是与医院专制管理结构共生的,而滥权比贪腐收益更大,安全度更高,对医院和医疗改革的危害程度也更为酷烈。

西方的自我审查破坏了普世价值的神圣性,侵蚀了自由社会的基础和道德威信。究竟类似的自我审查有多严重?避免政治敏感议题就能确保医疗改革一帆风顺?各界能采取什么新的措施?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这家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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