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对MAPs群体去污名化吗?

MAPs,全称Minor Attracted Persons,代表所有被法定同意年龄以下的儿童或未成年人感到性吸引的人群。他们并不等于二次元正太萝莉控,而是对于现实的低龄人群有长期广泛的性交冲动或主张。

有人说应该为这些人去污名化,不再用Pedophile这一语气强烈的表达来称呼他们,转用MAPs(我这次只是介绍这个词语,不是站在这个立场)。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性需求,因此应该像正当化一切性取向一样包容他们。

有人说他们有着犯罪的冲动,虽然我们不应该因为这种想法惩罚他们,但这些想法终究上不了台面,不能满足社会对道德和礼仪的要求。一旦他们付出任何一点行动,就应该施以严惩;即使没有付出行动,他们应该看看心理医生。

你怎么看?
吃包子的小學生 來玩遊戲~ zerotolerancegame.com 不是反共遊戲,晶哥就別看了🙄
孌童定罪的必要性本身是出於對未成年人在身心上的保護,污名化更類似一個結果。因此我認為不應該支持對孌童的去污名化(像樓主所提到的這種是否能夠去污名化是另一回事了)。這不是說戀童本身是心理疾病或者什麼扭曲的問題,這是一種慾望,但支持這種慾望的表達與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有衝突,此時社會選擇保護未成年人我認為無可厚非。

而所說的“看心理醫生”,我認為並不是說這是一種“病”所以要去做治療,而應做一些引導,使其能適應這種矛盾,從而減少長期處於心理/生理壓抑下產生的(自身的)其他問題。

二次元內容倒是可以區別對待一些,需要更詳細的分類。這與低齡真人影視作品不同,並沒有未成年人出演/實際行為。我看待的角度是,只是因為二次元某些看似低齡的就定義為戀童,聽上去很像“我還不知道你想說/做什麼嗎?”,這有點過了。

當然據我所知,有一些二次元作品是標榜著低齡的,這類作品不在上述範圍之內,但讓二次元作品均因此被視為戀童,有些一刀切的感覺。
作为一个有Pedophilia、Hebephilia、Ephebophilia的人,我觉得改名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伪善。

当一个症状在人群中足够地少见且有一定的危害性,人们自然会将其视为一种可怕的病症,和病名没有关系。
但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歧视、责怪患有先天疾病的病人,甚至暗示他们是因“(上辈子)造孽”等“不值得同情”的原因才得病。
Personally,我也没感到需要被包容,大家互不干涉、各过各的就好。如果不相信理智能克服冲动,那互相保持距离就好。
如果某人得知别人患有某病就不受控制地感到恶心,甚至不受控制地恶言恶行相向,那某人应该也是一个病人--患有某病恐惧症。

疾病需不需要被“治疗”,除了看是不是能够被治愈,绝大部分还要以病人是否自愿为前提,除了极个别危害程度严重且危害发生概率极大的才有必要被强制治疗或隔离。
当病人没有造成危害,或没有证据证明其有极大概率要立刻造成严重危害,那么疑罪从无,任何个人团体政府都不得干涉其人身自由、不得对其进行人身攻击。
去污名化之后呢?他们出柜,然后不会被歧视,就像LGBT,群交polyamory一样?

我认为不是不可能,但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LGBT混到今天这步,努力pride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历史的挤姨遇,正好赶上了经济全球化,政治进步化的快车。2020年前后,很难说进步主义还有之前的势头,马斯克收购推特,川普回归说不定就是个转折点。中期选举也会是个民意风向标。

不说重归保守化,就算是进步主义保守主义拉锯,对多人婚姻,恋童癖也是大不利。说句不好听的,保守主义进步主义自由主义阵营大概都已经定了,都找到了自己的同温层,一直进步下去只是左人一厢情愿,我这个自由主义都对保守主义好感更大。

至于你问我支持不支持,我答你一句无可奉告。我记得九十年代的心理疾病书籍里,我还看到过同性恋的厌恶疗法,就是看到同性裸体图片勃起,就用橡皮圈弹阴茎造成疼痛这种事。只要心理医生的手册里,把一种与生俱来,没法治疗的现象当作疾病来看待,那就不要去看心理医生。我没看过最新版的手册,去看心理医生之前,自己看看手册吧,心理医生会劝你的话大概也就能猜到了。如果要释放性欲,就靠二次元吧。
Olivert 首先做个人
欧美很多曾今的禁忌现在都已经逐渐被社会所接受了,二十年前,异装癖进女厕所可能是被认为是猥亵女性,要进psychiatric ward的,现在不过是骄傲的queer。但是某种意义上,这样的行为也损害了女性的权益(比如identify成女性的囚犯进入女子监狱强奸),所以(极端)女权主义者也有很反LGBTQIA的,毕竟每个人主张的权利并不一致。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舆论和适用的法律也完全不一样。比如未成年人有没有能力consent是有争议的(性行为不行但是变性就可以)。我不认为未成年有足够成熟的心智去做出这些选择(即便他们觉得自己可以),他们的权利需要法律和社会的额外保护。污名化恋童癖(可能真的是两情相悦)和禁止未成年变性或者在没有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使用puberty blocker(可能的确有性别认知紊乱)都属于此类,两害取其轻,宁可错杀不能放过。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線要劃清
我認為,只有行為才能入罪
現代歐美很多人只是發現別人有pedo傾向,哪怕沒有言論行動都視為罪犯,這個風氣我覺得是非常糟糕的。正如在座喜歡成熟異性的各位,大多也沒強姦過你們喜歡的成熟異性一樣。哪怕你在床上一邊幻想自己強姦對方一邊自慰,這也不犯法
同理,戀獸、戀屍、戀物……止於性癖的範圍,不嘗試實際行動的,我覺得都不該入罪
但是,要是要付諸行動,就是另一回事了。有的性癖付諸行動就必定造成對自由的侵害,這種情況下就該入罪
比方說戀獸,或戀嬰。因為無法得到同意,所以這些行為必定是強姦。你可以心裡幻想自己強姦嬰兒或小狗,但就不能實施
至於青少年這樣可以進行意識溝通、可以得到同意的人,我認為應該比照成人、以同意與否標準處理。當然什麼時候為止是無法溝通的嬰童,什麼時候開始是有決定權的小大人,這是要參照當地性教育普及程度決定的。但這都是細枝末節
作为一个接触过同性恋的人
表示同性恋≠滥交
就是你作为异性恋也不会说大街上任何一个女性都可以上的

同性恋也一样

至于恋童癖是不是这样我就不知道了
不支持,因为他们的性冲动一旦得到满足,会严重损害低龄群体的人身安全。因此,正如你提到的,合理的应对措施是「一旦他们付出任何一点行动,就应该施以严惩;即使没有付出行动,他们应该看看心理医生。」
异性恋中的强奸犯不少,同性恋中的强奸犯同样也是有的,这说明犯罪的原因不是取向,而是有的人天生像禽兽一样没有道德没有底线控制不住自己欲望
但如果要这么说的话,这个观点是不是也可以套用到恋童癖身上?
fhl3456 不是小熊
如果 说 同性恋 可以定义为 跟 同性 的 同龄人 长期 存续 类似婚姻 关系。

那么,这种 MAPs 是没有办法 成立 长期 存续 的  类似婚姻 关系的。

因为,MAPs的前提 是 只被 法定 年龄 以下 者 吸引, 法定 年龄 以下 大概 不超过 10 多年,
所以这种 关系 如何 长期 存续?


婚姻 不 只有 性。 否则 一方年龄 大了 失去了能力,另一方是否 必须 离婚?

所以这里 存在 年龄歧视 的 逻辑

如果 可以 随意 定义特殊人群 制造 特有 名词,并 加以 合法化,
那么 是否 可以 接受 一种 只对 有妇之夫 或 有妇之夫 感兴趣 的人群?
邪见中国 🤬不友善用户
已隐藏
Holder_gym 弘道健身支持自由中国
支持,因为如果真爱是不分性别的,那么为什么要分年龄呢
nononsense 喜歡討論哲學支持民主社會主義有法律及政治背景對自然科學以及人文學科都略有涉獵
我覺得這方面本來就是個spectrum。有人戀童,有人戀老,只不過多數人喜歡跟自己差不多年紀。我對小孩沒有興趣,喜歡一般年輕人,那可能是因為剛好我的大腦發育比較正常,而那些被汙名化的pedo,可能只是先天性地大腦發育有些許特別讓他們對小孩容易有吸引力。但這不是罪,只是先天發育。

只要沒有強迫性行為,你喜歡怎麼意淫我並不在乎。就好像,男生可能會幻想自己強姦某個A片女星,卻不代表他們真的會這樣做。一個人的思想上有什麼奇怪、邪惡的想法是很正常,但我覺得真正讓一個人變得道德的關鍵在於他能不能操控自己的行為,不要想到什麼就做什麼,而是會思考做了會對自己和別人帶來什麼影響,才決定要不要去做。正常而言,戀童傾向的人應該是能夠操縱自己的行為,就好像一般男性能夠操縱自己不去強姦一般女性一樣。只要沒有作出性侵犯行為,就不應該作有罪推定。

有時看見有戀童傾向的人能夠克制自己的慾望,我會覺得很佩服。一塊石頭根本不會思考,一個嬰兒也不會有什麼作惡的慾望,他們根本不用克制自身,但是一個有慾望的成年人會有慾望,而他們能夠克制,這才值得佩服。我們又有什麼理由懲罰一個願意一生約束自己慾望的戀童傾向者呢?

反過來說,如果說戀童傾向者對兒童有潛在危險,那麼是不是所有異性戀男性對女性都有潛在危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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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 taught you guys all I got, next it's the matter if you learn, at 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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