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中国人希望澳洲能够疑罪从有,将孙维驱逐出境,是不是一种支性?
我个人觉得这说明支人对于何为西方法治社会毫无理解。
本着属地原则和疑罪从无,在其拿到澳洲合法身份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就因为莫须有的”铊案”将孙维驱逐出境,这完全是藐视法律的。
澳洲没有任何义务也没有任何理由驱逐孙维,支人为何如此自作多情?
本着属地原则和疑罪从无,在其拿到澳洲合法身份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就因为莫须有的”铊案”将孙维驱逐出境,这完全是藐视法律的。
澳洲没有任何义务也没有任何理由驱逐孙维,支人为何如此自作多情?
岂止孙维居澳大利亚一事,朱令案本身就是个逻辑上经不起推敲的炒作。
众所周知,土共中国冤情多如牛毛。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的欺压良善、夺财害命,如家常便饭一般。别的不说,你去北京信访办门口和上访户聊聊,绝对能找到无数比朱令惨得多的受害人,无数象孙小果那样有靠山的恶霸,无数证据比朱令案充分得多的例子。有人去关注他们了吗?没有。为什么一个朱令从九十年代炒到今天?特别是18年,这个二十多年前的案子居然上了电视。要知道,土共中国的电视和网络不同,后者多多少少还有些言论的空间;电视,那绝对是100%无死角控制起来的。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尚未有官方正式结论的陈年旧案,能得到上电视的待遇,没有幕后势力的运作,可能吗?联想到江泽民给孙维家作的保证,这回轮轮的万金油“理论”还真的撞了大运——事关“江习斗”,是习派在“清算江派”,或者是江派已过气,墙倒众人推。哈哈。
平心而论,朱令的案子和孙小果之类不同,朱令案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孙维下的毒。
如果在美国,检察院会用间接证据起诉,胜负取决于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煽情大比拼。谁有本事让陪审团“感动”得掏出手帕擦泪水,谁就赢定了。
本朝当然没有这么个煽情机制。遇上此类所有间接证据都指向某人的案件,若嫌疑人没有家庭背景,公安就会实施刑讯,逼嫌犯交代出犯罪细节和直接证据,案子也就破了。以孙维家的身份,公安绝不敢对她用刑,因此这种案子只能不了了之。
那些鼓噪朱令案的人,其实是想说:你们能对平民用刑,为什么就不能刑讯孙维?要平等对待嘛。可这种话太摆不上台面,于是只能支吾其词,嚷嚷半天也说不出案子到底该怎么办,只能除了炒作还是炒作,国内炒够了,就再炒澳洲。
众所周知,土共中国冤情多如牛毛。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的欺压良善、夺财害命,如家常便饭一般。别的不说,你去北京信访办门口和上访户聊聊,绝对能找到无数比朱令惨得多的受害人,无数象孙小果那样有靠山的恶霸,无数证据比朱令案充分得多的例子。有人去关注他们了吗?没有。为什么一个朱令从九十年代炒到今天?特别是18年,这个二十多年前的案子居然上了电视。要知道,土共中国的电视和网络不同,后者多多少少还有些言论的空间;电视,那绝对是100%无死角控制起来的。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尚未有官方正式结论的陈年旧案,能得到上电视的待遇,没有幕后势力的运作,可能吗?联想到江泽民给孙维家作的保证,这回轮轮的万金油“理论”还真的撞了大运——事关“江习斗”,是习派在“清算江派”,或者是江派已过气,墙倒众人推。哈哈。
平心而论,朱令的案子和孙小果之类不同,朱令案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孙维下的毒。
如果在美国,检察院会用间接证据起诉,胜负取决于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煽情大比拼。谁有本事让陪审团“感动”得掏出手帕擦泪水,谁就赢定了。
本朝当然没有这么个煽情机制。遇上此类所有间接证据都指向某人的案件,若嫌疑人没有家庭背景,公安就会实施刑讯,逼嫌犯交代出犯罪细节和直接证据,案子也就破了。以孙维家的身份,公安绝不敢对她用刑,因此这种案子只能不了了之。
那些鼓噪朱令案的人,其实是想说:你们能对平民用刑,为什么就不能刑讯孙维?要平等对待嘛。可这种话太摆不上台面,于是只能支吾其词,嚷嚷半天也说不出案子到底该怎么办,只能除了炒作还是炒作,国内炒够了,就再炒澳洲。
编辑一下,楼主你在混淆概念。
疑罪从无是值得信赖的司法体系调查后得出结论说证据不充分,而强国的司法体系显然不是值得信赖的。强国的官员,哪个表面上不是伟光正,背地里下三滥,他们是否应该在自由国家畅行无阻?
如果当事方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此人确实犯罪,那么在强国即使“被无罪”,其它国家也可以根据法律认为此人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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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疑罪从有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中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它的法是恶法。在这个背景下,在“中国”犯罪是否真正犯罪实际上是打问号的。最明显的,维权律师们的寻衅滋事、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
同时,有另外一个问题,澳洲或者其它国家对于强国内的犯罪以及定罪之类的没有管辖权,也没有什么能力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是罪犯。
以上两点,决定了其它国家在对待强国人是否犯罪这个问题上是很尴尬的。比如习猪,贪污腐败是不少的,对维吾尔种族灭绝肯定是得负责任的,香港、武汉肺炎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它出国依然是国家元首待遇,不会被当罪犯处理。再比如黎智英,在强国是罪犯,但不少西方国家是希望能把他营救出去的。
所以只能通过个案来判断,毕竟,其它国家也不能弄个法庭找证据来证明某个强国人在强国是否犯了罪不是?
疑罪从无是值得信赖的司法体系调查后得出结论说证据不充分,而强国的司法体系显然不是值得信赖的。强国的官员,哪个表面上不是伟光正,背地里下三滥,他们是否应该在自由国家畅行无阻?
如果当事方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此人确实犯罪,那么在强国即使“被无罪”,其它国家也可以根据法律认为此人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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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疑罪从有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中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它的法是恶法。在这个背景下,在“中国”犯罪是否真正犯罪实际上是打问号的。最明显的,维权律师们的寻衅滋事、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
同时,有另外一个问题,澳洲或者其它国家对于强国内的犯罪以及定罪之类的没有管辖权,也没有什么能力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是罪犯。
以上两点,决定了其它国家在对待强国人是否犯罪这个问题上是很尴尬的。比如习猪,贪污腐败是不少的,对维吾尔种族灭绝肯定是得负责任的,香港、武汉肺炎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它出国依然是国家元首待遇,不会被当罪犯处理。再比如黎智英,在强国是罪犯,但不少西方国家是希望能把他营救出去的。
所以只能通过个案来判断,毕竟,其它国家也不能弄个法庭找证据来证明某个强国人在强国是否犯了罪不是?
有理由,因为孙维被网友起底,她改过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如果坐实,澳洲方面可以以提交虚假材料为由取消其移民身份
我个人非常希望如此
我个人非常希望如此
我只觉得疑罪从有是倒退,从法治变人治了。谁都可以看别人不顺眼就以我怀疑怎样判他。
中国人普遍没有法治观念,这也没办法,不是在法治社会成长起来的。孙维并没有被定罪,虽然她的嫌疑非常大。但我们又不是上帝,谁知道真实情况呢。(这点我倒是听同意stone记说的,你不能让网友断案啊)
不要說什麼支性
這就是完全不懂現代文明社會的法律運作
反正是落後國家的人的糟糕想法
這就是完全不懂現代文明社會的法律運作
反正是落後國家的人的糟糕想法
韭國的法律那能管得了澳洲,澳洲可不會為了這幫傻缺破壞自己的規則。
就算引渡也得由韭國提出,但韭國壓根就沒有對孫維定罪也沒有通輯,就這還引你媽呢,還向澳洲政府施壓,怎麼不叫他們共爹先定罪通輯對方然後要求引渡?
想從對方入藉提供虛假信息著手?也得要他們共爹配合阿,不然澳洲查個蛋阿,就算對方改過資料,以對方的關係放在韭國也只會是"合法"修改。
挺好奇這幫韭菜操心人家紅n 代的愛恨情仇是不是有病?孫維的血統比朱令純後台更大,就是這麼簡單,當年辦案的都身居高位了會認錯重新判案?一堆韭菜冤獄屁都沒嗶一聲呢。
就算引渡也得由韭國提出,但韭國壓根就沒有對孫維定罪也沒有通輯,就這還引你媽呢,還向澳洲政府施壓,怎麼不叫他們共爹先定罪通輯對方然後要求引渡?
想從對方入藉提供虛假信息著手?也得要他們共爹配合阿,不然澳洲查個蛋阿,就算對方改過資料,以對方的關係放在韭國也只會是"合法"修改。
挺好奇這幫韭菜操心人家紅n 代的愛恨情仇是不是有病?孫維的血統比朱令純後台更大,就是這麼簡單,當年辦案的都身居高位了會認錯重新判案?一堆韭菜冤獄屁都沒嗶一聲呢。
如果他真入籍了,还能驱逐?听过驱逐非法居留的,还没听过驱逐合法公民的
这件事有前提条件的,就是中共国她是靠复杂关系网络免于法律制裁的,所以并不属于嫌疑,而事实上就是罪犯。所以你套用法治社会的规则,就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她就是利用非法治社会来逃脱法律制裁在先,然后跑到国外去避祸的。
民智未开就是如此。不知道法律为何物。反而相信互联网法庭。其实就是一种民粹 网络暴力。
不过你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不过你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还有很多说林生斌烧死自己妻儿的呢
疑罪从有就是非法治的典型特征
谁都觉得自己是青天大老爷
疑罪从有就是非法治的典型特征
谁都觉得自己是青天大老爷
入籍可以取消,但是原因应该是虚假信息,而不是朱令案,如果因为朱令案就驱逐,古典了,直接陶片流放了,民间压力,媒体关注都是在游戏规则内。中国人很大问题不尊重规则。
只不过是一种朴素的情感表达
谁都知道不可能遣返
谁都知道不可能遣返
1.孙维应该不是澳洲公民,所以不管她的合法身份是什么,肯定是一种签证。
2.移民局有权以各种理由撤销签证,比如美国撤销国防七子毕业生的留学签证,或是边境临时找到问题拒绝入境。
3.疑罪从无是司法原则,签证问题不是司法问题,从来没见过疑罪从无,签证拒签的最常见理由就是“疑似有移民倾向”。
4.个人愿望不是法律,也不是政府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个人可以践行任何原则,素质差道德低也不关别人的事。用约束政府和法律的原则来要求个人是一种支性。
2.移民局有权以各种理由撤销签证,比如美国撤销国防七子毕业生的留学签证,或是边境临时找到问题拒绝入境。
3.疑罪从无是司法原则,签证问题不是司法问题,从来没见过疑罪从无,签证拒签的最常见理由就是“疑似有移民倾向”。
4.个人愿望不是法律,也不是政府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个人可以践行任何原则,素质差道德低也不关别人的事。用约束政府和法律的原则来要求个人是一种支性。
你这个小同志 要不也来和你同志一起给年轻反贼当训练样本?
只要身份不是at birth 都能清出去的
再雞巴一點at birth也能搞一搞清掉 當然會比較困難就是
這件事跟支不支沒什麼關係 跨國司法本來就沒有內國法這麼簡單
而且還是殘酷的案件
那最有效率就是陳情了
也沒有違反當地法律
再雞巴一點at birth也能搞一搞清掉 當然會比較困難就是
這件事跟支不支沒什麼關係 跨國司法本來就沒有內國法這麼簡單
而且還是殘酷的案件
那最有效率就是陳情了
也沒有違反當地法律
清华压根就没给这个面相可憎的既得利益者发放毕业证。这还没说明问题吗?难倒清华的校董们是网络愤青?
支人沒有搞清楚的一個問題是:法律是人定的。
法律沒有這麼寫,但人們覺得應該這麼做時,修改法律就行了。
當人們覺得舊法律不能解決新問題時,修改法律就行了。
把法律當廁紙隨意踐踏,或者把法律當成是"皇帝的規矩"無腦遵守不容質疑阻礙批評,都是有問題的。
法律沒有這麼寫,但人們覺得應該這麼做時,修改法律就行了。
當人們覺得舊法律不能解決新問題時,修改法律就行了。
把法律當廁紙隨意踐踏,或者把法律當成是"皇帝的規矩"無腦遵守不容質疑阻礙批評,都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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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学古巴流亡者 物理消除 卡斯特罗的隐秘贸易站和里面的匪谍
亲手杀两个共产党 然后做工作打官司 证明自己杀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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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网友又没说她犯了中国的法律所以要赶她出境,是说他入境手续不合规,所以应该赶出境。
朱令是不是自杀或误食还两说呢,我觉得孙维根本就是无辜的,咬着不放只能说是支那人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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