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拟废除最高大法官终身制以及总统豁免权?
昨天,拜登政府呼吁国会立法对最高法院进行改革,包括废除大法官的终身任期制,改为任期18年,拜登称,此举减少现总统对未来几代人施加不当影响的机会。
拜登还提议对大法官制定操守准则,要求大法官披露礼物、不参与公开政治活动,并回避他们或其配偶存在经济或其他方面存在利益冲突的案件。
同时,拜登还呼吁通过宪法修正案以限制总统豁免权。本月初,最高法院裁定前总统特朗普豁免“国会山骚乱案”的刑事责任,最高法院认为,总统的官方行为可享有刑事豁免权,非官方行为则不享有。据悉,美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宪法或者法律规定这一权力。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大法官的终身制,很大程度上的确可以保证大法官的独立性,总统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就是终身任职,除非去世,自愿退休或被定罪。国会可以罢免,但总统只有提名权。如此看来,只要能确保另外两权的制约,废除终身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18年也够长了。而至于总统豁免权,美国目前居然没有明文法规定,这个确实有点危险,但最高法的裁决也还算合理。
拜登还提议对大法官制定操守准则,要求大法官披露礼物、不参与公开政治活动,并回避他们或其配偶存在经济或其他方面存在利益冲突的案件。
同时,拜登还呼吁通过宪法修正案以限制总统豁免权。本月初,最高法院裁定前总统特朗普豁免“国会山骚乱案”的刑事责任,最高法院认为,总统的官方行为可享有刑事豁免权,非官方行为则不享有。据悉,美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宪法或者法律规定这一权力。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大法官的终身制,很大程度上的确可以保证大法官的独立性,总统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就是终身任职,除非去世,自愿退休或被定罪。国会可以罢免,但总统只有提名权。如此看来,只要能确保另外两权的制约,废除终身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18年也够长了。而至于总统豁免权,美国目前居然没有明文法规定,这个确实有点危险,但最高法的裁决也还算合理。
政治玩到这个程度也只能说让人无语了
拜登提出最高法改革的动议之一就是“最高法取消了韦德诉讼中所确立的 宪法保护的堕胎权”
事实上在美国 堕胎权从来就不是宪法权利
最高法在韦德诉讼中裁决的是隐私权为宪法权
那个案子是一个女子在德州还是什么 只有因为强奸或者生育会影响妇女生命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于是乎该妇女宣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要求医院堕胎
医院就反过来问该女子询问强奸的证据 至少你得有个警方的立案记录吧?总不见得你说是就是
事后证明压根就不是强奸 所以根本就拿不出证明
但是该女子用 被强奸的记录是隐私为由 而隐私权是宪法权利 所以她不需要像医院出具强奸记录就可以被认定为因为强奸所导致的怀孕
之后最高法认定为这个案子里 强奸记录是隐私权 女子不需要出示记录
于是乎所有美国女性获得了“堕胎权” 说白了就是医院都假定你是被强奸 且不需要出示记录的情况下执行的堕胎
你可以看到整个案子过程中根就没有把堕胎权纳入宪法权利 而且这也不是最高法的职能
就如禁酒令一样 拥有修改宪法权利的是国会而不是最高法
时隔多年拜登宣称堕胎是宪法权 实在是令人发笑
拜登提出最高法改革的动议之一就是“最高法取消了韦德诉讼中所确立的 宪法保护的堕胎权”
事实上在美国 堕胎权从来就不是宪法权利
最高法在韦德诉讼中裁决的是隐私权为宪法权
那个案子是一个女子在德州还是什么 只有因为强奸或者生育会影响妇女生命的情况下才允许堕胎
于是乎该妇女宣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要求医院堕胎
医院就反过来问该女子询问强奸的证据 至少你得有个警方的立案记录吧?总不见得你说是就是
事后证明压根就不是强奸 所以根本就拿不出证明
但是该女子用 被强奸的记录是隐私为由 而隐私权是宪法权利 所以她不需要像医院出具强奸记录就可以被认定为因为强奸所导致的怀孕
之后最高法认定为这个案子里 强奸记录是隐私权 女子不需要出示记录
于是乎所有美国女性获得了“堕胎权” 说白了就是医院都假定你是被强奸 且不需要出示记录的情况下执行的堕胎
你可以看到整个案子过程中根就没有把堕胎权纳入宪法权利 而且这也不是最高法的职能
就如禁酒令一样 拥有修改宪法权利的是国会而不是最高法
时隔多年拜登宣称堕胎是宪法权 实在是令人发笑
为什么是18年呢?
因为美国最高大法官里面任期已经超过18年的三位法官全都是共和党任命的!
把这三位换掉民主党就能把自己人提上去,向一党专政迈上重要一步。
因为美国最高大法官里面任期已经超过18年的三位法官全都是共和党任命的!
把这三位换掉民主党就能把自己人提上去,向一党专政迈上重要一步。
某些党派装都不装了。要提这个可以,这个时候提出来大家都懂什么意思。
可以直接取消自己的总统豁免权以显示高风亮节嘛,没理由只改别人不改自己。三权平衡,行政不应该干预司法。
之前最高法院通过同性婚姻合法的时候,怎么没见到拜登出来说大法官终身制不合理?玩不起罢了。
哈哈哈哈,还怕民调不够惨吗?奥巴马不要老让拜登背黑锅啊
千万不要.大法官终身制是美国宪法确定下来的,美帝要修宪,会动摇国本的.
这个不是“拟”是根本不可能通过,拜登只是通过喊这个口号激发左翼选民站出来投票
就是想做大官僚集团损害司法系统最终的结果就是滑向专制,和你习大大重提枫桥经验是一个道理。能否得逞就看你美利坚人民还有没有以前的水准是个未知数(引进大量非法移民,无身份验证投票)再好的体制也只是为成熟的公民而设置的不然照样被小人钻空子
感觉不如刺杀川普好,不行再试几次吧,还好几个月呢。
但凡能有一点点底线左逼也不是左逼了。
但凡能有一点点底线左逼也不是左逼了。
漂亮国的我不知道,但人家至少民主啊!
在洼地,你有什么权利?
在洼地,你有什么权利?
为了党的选票,动员出票仓
拜大统领称得上鞠躬尽瘁了
拜大统领称得上鞠躬尽瘁了
我同意大法官在80歲就應該退休了,但讓biden這不得民心的道德虧欠者這樣搞,就純粹是讓他玩一票政治打擊美國司法界中的保守法官了。
美国可以学习她的北方邻居加拿大,法官虽然不设任职时间限制,但是75岁强制退休。
我认为这是件好事,至于时机就要看您自己怎么想了
喊个口号而已,品葱能不能提高一下知识水平,看看美国要修宪(增加宪法修正案)有多麻烦,真以为美国和中国一样,宪法就是老大的一句话?
美狗最近一次修宪是1971年,半个多世纪了,确立年龄18岁以上之人的投票权。
美狗最近一次修宪是1971年,半个多世纪了,确立年龄18岁以上之人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