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下令阻止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与中国禁止tiktok被收购有什么异同?
如题。先补充信息。
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兑现了他数月来公开反对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Nippon Steel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的承诺,周五(1月3日)宣布他将阻止这笔价值149亿美元的收购案。
他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收购将“使美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商之一受到外国控制,并对我们的国家安全和关键供应链造成风险。”他没有详细说明这笔交易将如何危及国家安全。
根据联邦法律,总统有权根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建议阻止交易。该委员会由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担任主席,其他内阁成员也参与其中。上个月,该委员会未能就该交易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达成共识。
将于1月20日就职的候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也反对这项收购。他在去年11月的一个社交媒体帖子中誓言要阻止这笔交易,并利用税收优惠和关税来发展美国钢铁公司。
新日铁和美国钢铁公司都表示将采取法律行动,称美国政府在考虑此次收购时未能遵循适当的程序。
两家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总统的声明和命令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可靠证据,这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政治决定。”
“根据拜登总统的决定,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一切适当行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回顾一下中国政府禁售tiktok的事情。
2020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发起拆分TikTok行动时,中国政府更新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将“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列为禁止出口技术。这意味着,如果字节跳动想要出售TikTok美国业务,可能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尤其是当交易涉及到TikTok的核心算法技术时。
中国方面此次也已展示出强硬姿态。在回应美众议院最新投票结果时,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说,美国方面“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1.上述两个案例在性质上是否一致?
2.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3.收购外国公司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障自由贸易?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较少被探讨,同时又是非常值得被探讨的话题。期待高质量回答。
PS:为了辅助大家提供更高质量的回答,让chatgpt想了一下思路,可以从如下角度回答,仅供参考。
1. 关于性质的疑问
- 拜登政府阻止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是否存在对外国企业歧视的成分?
- 中国禁止TikTok被收购的行为是否更多地涉及技术主权,而非单纯的经济安全?
- 两个案例是否都反映了国家利益优先于市场自由原则的倾向?
2. 关于相同点的疑问
- 两个案例中,政府对交易干预的依据是否都足够透明和合法?
- 是否都涉及对“关键领域”或“核心技术”的保护?
- 在这些干预行为中,是否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政治因素干扰市场行为?
3. 关于不同点的疑问
- 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新日铁收购的理由是否可以明确量化?
- 中国对TikTok算法的保护是否更侧重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
- 两国政府的干预行为是否存在不同的法律和决策机制?
4. 关于自由贸易的疑问
- 政府干预此类交易是否会对自由贸易原则造成长期损害?
- 在全球化经济中,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自由市场之间的关系?
- 针对跨国收购,是否需要建立更加透明的国际规范或协议?
5. 关于利益相关方的疑问
- 新日铁和美国钢铁公司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挑战拜登政府的决定?
- 如果TikTok被强制拆分或收购,中国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国际法律依据反击?
- 政府干预是否充分考虑到了企业股东、员工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6. 关于国际影响的疑问
- 美国的决定是否会影响与日本的外交关系和经贸合作?
- 中国对TikTok的保护是否会引发更多国家对中国科技企业的限制?
- 两个案例是否会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一个更加保守的经济政策风向标?
7. 关于长远影响的疑问
- 美国对新日铁的阻止是否会导致外国资本减少对美国工业领域的投资?
- 中国对TikTok的保护是否会进一步强化“技术脱钩”的趋势?
- 在未来的跨国并购中,各国政府是否会更加频繁地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干预?
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兑现了他数月来公开反对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Nippon Steel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的承诺,周五(1月3日)宣布他将阻止这笔价值149亿美元的收购案。
他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收购将“使美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商之一受到外国控制,并对我们的国家安全和关键供应链造成风险。”他没有详细说明这笔交易将如何危及国家安全。
根据联邦法律,总统有权根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建议阻止交易。该委员会由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担任主席,其他内阁成员也参与其中。上个月,该委员会未能就该交易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达成共识。
将于1月20日就职的候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也反对这项收购。他在去年11月的一个社交媒体帖子中誓言要阻止这笔交易,并利用税收优惠和关税来发展美国钢铁公司。
新日铁和美国钢铁公司都表示将采取法律行动,称美国政府在考虑此次收购时未能遵循适当的程序。
两家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总统的声明和命令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国家安全问题的可靠证据,这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政治决定。”
“根据拜登总统的决定,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一切适当行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回顾一下中国政府禁售tiktok的事情。
2020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发起拆分TikTok行动时,中国政府更新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将“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列为禁止出口技术。这意味着,如果字节跳动想要出售TikTok美国业务,可能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尤其是当交易涉及到TikTok的核心算法技术时。
中国方面此次也已展示出强硬姿态。在回应美众议院最新投票结果时,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说,美国方面“看到别人的好东西就要想方设法据为己有”,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1.上述两个案例在性质上是否一致?
2.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3.收购外国公司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保障自由贸易?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较少被探讨,同时又是非常值得被探讨的话题。期待高质量回答。
PS:为了辅助大家提供更高质量的回答,让chatgpt想了一下思路,可以从如下角度回答,仅供参考。
1. 关于性质的疑问
- 拜登政府阻止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是否存在对外国企业歧视的成分?
- 中国禁止TikTok被收购的行为是否更多地涉及技术主权,而非单纯的经济安全?
- 两个案例是否都反映了国家利益优先于市场自由原则的倾向?
2. 关于相同点的疑问
- 两个案例中,政府对交易干预的依据是否都足够透明和合法?
- 是否都涉及对“关键领域”或“核心技术”的保护?
- 在这些干预行为中,是否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政治因素干扰市场行为?
3. 关于不同点的疑问
- 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新日铁收购的理由是否可以明确量化?
- 中国对TikTok算法的保护是否更侧重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
- 两国政府的干预行为是否存在不同的法律和决策机制?
4. 关于自由贸易的疑问
- 政府干预此类交易是否会对自由贸易原则造成长期损害?
- 在全球化经济中,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自由市场之间的关系?
- 针对跨国收购,是否需要建立更加透明的国际规范或协议?
5. 关于利益相关方的疑问
- 新日铁和美国钢铁公司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挑战拜登政府的决定?
- 如果TikTok被强制拆分或收购,中国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国际法律依据反击?
- 政府干预是否充分考虑到了企业股东、员工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6. 关于国际影响的疑问
- 美国的决定是否会影响与日本的外交关系和经贸合作?
- 中国对TikTok的保护是否会引发更多国家对中国科技企业的限制?
- 两个案例是否会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一个更加保守的经济政策风向标?
7. 关于长远影响的疑问
- 美国对新日铁的阻止是否会导致外国资本减少对美国工业领域的投资?
- 中国对TikTok的保护是否会进一步强化“技术脱钩”的趋势?
- 在未来的跨国并购中,各国政府是否会更加频繁地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干预?
日美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中美矛盾是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推演的表象看似没有差别,本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充当血袋暗地里支援俄罗斯联邦侵略乌克兰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直接出武器出炮灰虽然表象迥异,但是都是人民共和国尽孝道,属于殊途同归。颜色革命成功从苏联的尸体猥琐发育的俄罗斯联邦重塑欧亚大陆新秩序的意识形态是形而上学的,受境外教师爷影响的汉奸也纷纷丢弃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越发地幼稚了。
美钢收购案的细节是这样的:其实美钢一直财政状况不佳,一直想找下家出售,其中日钢给出的条件最好;财政部、国务院和五角大楼审查后也都说日钢收购没有安全风险。但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游说拜登,想让他把日钢排除出局,由出价第二的Cleveland-Cliffs公司收购,表面上的原因是声称国安风险,实际原因不明,估计是收了黑钱,然后因为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是民主党的长期盟友,拜登倾向于屈服。
在我来看是不一样的
就是 交涉对象是谁?
比如抖音抬出来的CEO 那个周受资 他在抖音运营上能说了算吗
而日铁则社长则是能在日铁经营上说了算的人物
也就是双方交涉对象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要把真正能决定抖音去留的社长叫出来与美国政府对话 假设这个部门是您支的国安 那么国安与美国政府开始谈判的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事实上我们只能从外界推测真正控制抖音的是什么部门 因为周受资绝对不是掌门
其他还有贸易平衡的问题
日本钢铁公司可以收购美国钢铁公司 同样美国钢铁公司也可以收购日本钢铁公司
但是反过来问 抖音能进入美国市场 请问youtube是否能进入支那市场?
就是 交涉对象是谁?
比如抖音抬出来的CEO 那个周受资 他在抖音运营上能说了算吗
而日铁则社长则是能在日铁经营上说了算的人物
也就是双方交涉对象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要把真正能决定抖音去留的社长叫出来与美国政府对话 假设这个部门是您支的国安 那么国安与美国政府开始谈判的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事实上我们只能从外界推测真正控制抖音的是什么部门 因为周受资绝对不是掌门
其他还有贸易平衡的问题
日本钢铁公司可以收购美国钢铁公司 同样美国钢铁公司也可以收购日本钢铁公司
但是反过来问 抖音能进入美国市场 请问youtube是否能进入支那市场?
虽然我觉得两件事拿来比较没什么意义,但是如果楼主真想问的话,大概还是法律框架吧。美国总统的权力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商业公司可以进行诉讼而不担心打击报复。中国的话比如当初蚂蚁上市被阻止,你觉得阿里有可能敢发起对国务院的诉讼吗?更何况TikTok是总部在新加坡的国际化公司,中国是随便发明个法规就行。
如果你看过中美法律,会发现美国对政府的授权非常明确,而中国则是赋予国务院,公安部之类的政府部门近乎无限的立法权。他们发布的法规跟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所以说楼主的话题没什么意义,因为其实没什么可比性。
如果你看过中美法律,会发现美国对政府的授权非常明确,而中国则是赋予国务院,公安部之类的政府部门近乎无限的立法权。他们发布的法规跟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所以说楼主的话题没什么意义,因为其实没什么可比性。
现有的国际法律体系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
所以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公司是在美国的领土上发生的,美国司法机构有管辖权
美国禁止抖音是针对抖音在美国的活动的,美国司法机构也有管辖权
中国只能强迫字节跳动放弃tiktok公司的股权
所以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公司是在美国的领土上发生的,美国司法机构有管辖权
美国禁止抖音是针对抖音在美国的活动的,美国司法机构也有管辖权
中国只能强迫字节跳动放弃tiktok公司的股权
如果拜登不放行收购,我们就指控拜登大搞经济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
拜登政府过于强调保护美国国内企业,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可能损害国际经济合作,与自由市场原则背道而驰,甚至可能引发贸易摩擦。
拜登企图迎合中共,破坏美国与日本之间的经济和外交关系,导致日本企业对美国市场信心下降,使得美钢难以获得急需的资本和技术支持,阻碍企业复苏和增长。
如果拜登放行收购,迎合中共,出卖国家利益,将美国的战略性产业拱手让给外国公司,蓄意破坏美国工业产能,削弱美国在关键产业链中的自主性,威胁美国的经济安全。
拜登故意让美国技术外流,危及美国的竞争力,忽视国内就业和产业链安全,忽视美国钢铁行业工人的利益,可能导致裁员和工人权益受损。
拜登政府过于强调保护美国国内企业,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可能损害国际经济合作,与自由市场原则背道而驰,甚至可能引发贸易摩擦。
拜登企图迎合中共,破坏美国与日本之间的经济和外交关系,导致日本企业对美国市场信心下降,使得美钢难以获得急需的资本和技术支持,阻碍企业复苏和增长。
如果拜登放行收购,迎合中共,出卖国家利益,将美国的战略性产业拱手让给外国公司,蓄意破坏美国工业产能,削弱美国在关键产业链中的自主性,威胁美国的经济安全。
拜登故意让美国技术外流,危及美国的竞争力,忽视国内就业和产业链安全,忽视美国钢铁行业工人的利益,可能导致裁员和工人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