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退休养老阶段医疗负担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退休养老阶段医疗负担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 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就医。

2. 不得提供和传播养生保健等不良信息或方法。

3. 严禁提供境外药品和器械,严禁聘请境外外籍医生。

4. 严禁医护人员在医院以外的场所行医或提供任何医疗服务。

5. 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上市,上市公司不得从事医疗,严格控制资本进入医疗机构。

6.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加强医疗资金监管。

7. 不再审批新的医疗机构,已有机构转为非营利性机构。

8. 医疗机构全面排查,重新按新标准从严审批。

9. 医疗机构不得在媒体打广告,也不得在药房变相发布广告。

10. 严禁超标超前医疗,严禁提供境外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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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7-29

1 个评论

希望中國人把教育養老上的花銷省下刺激消費

少吃多干早出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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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曾经躺平加拿大,现已入关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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