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的美国“司法”滥告 Frivolous Lawsuit

原文:https://www.wenxuecity.com/blog/202311/68009/4921.html

做生意遇到的敲竹竿官司

二十多年前,我们开始做保健品生意,主打一跟中药有关产品,经过在华人区集中轰炸式短广告及informacial,几个月后产品销售直线上升,这时收到一台湾人的来信,说他吃我们的产品不舒服,还拿我们的产品去台湾实验室检测,说测出我们的产品含有至少5种西药和重金属,并附上一份几十页有些模糊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要求我们赔偿他10万美金,否则他会请律师告我们,并举报给FDA。结果一个月后,他的律师真给我们来了封信,说十天之内不答复就法庭见。其实,我们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真金不怕火炼,立马给他的律师回了封信,并附上美国实验室做的有关我们产品原材料及成品分析报告(COA),说我们产品经美国著名实验室检测,产品合格,绝对不含有任何西药及重金属成分。回复信传真及邮寄给原告律师,但没再收到对方回复,这事就不了了之。

十多年前我们收到一美国律师寄给我们的法庭文件,原来他们代表顾客起诉了在卖一种壮阳药的加州几十家公司,说没有效果,是虚假广告产品。我们公司因在网上销售这种产品,也成了被告之一。成了被告,我们找律师咨询,律师说先交两千押金,他可以代表我们跟对方交涉及出庭,具体费用按每小时$250算。在我们犹豫要不要请律师时,又收到对方律师来信,说只要$25000就可以和解,把我们的名字从被告中撤掉。我们当时回信说最多我们给他们$2000和解,并告诉他们,我们卖这个产品并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网站也只列了成份及服用方法,没有claim任何功效,告我们根本没有事实根据。这封信也没有收到对方回复。2年后跟一也在网上卖保健品的朋友聊天,才知道他也在那个被告名单中,他最后交了1万五和解了。那起案子大部分商家都交钱了事,有律师朋友分析说,没再来找你,是因为你同意的和解金太少,资料是公开的,怕影响他们跟其它商家的和解金额。估计这起案子,律师敲诈了至少几十万。

也是十多年前,我们收到法庭文件,又被告。原来,我们帮朋友在网上卖一抗氧化产品,因这产品名称及成分跟北卡一大型直销公司的产品相似,被那家公司告商标侵权,我们是被告之一。这次告不是在我们加州,而是在几千哩外的那家公司所在地北卡。有律师朋友建议,这种情况最好是在北卡当地请个律师应诉。正在为此事发愁时,第一被告即做这个产品的朋友说,他在当地已经请了律师,他的律师需要跟我们了解情况。他律师随后跟我们联系,要我们查一下,一共在北卡卖了多少产品,我们查了一下,这个产品在北卡一共才有2个订单,共3瓶,其中一个订单还是原告公司的律师为了取证订了一瓶产品,朋友本身及他的经销商在北卡也没卖多少这个产品。律师了解全貌后,告诉我们此案只有在北卡有管辖权,而我们的销售主要在加州,在北卡微不足道,决定要求法庭dismiss这起案子,但需要我们提供一个affidavit。后来对方也同意撤销诉讼,条件是朋友产品改名称。

这三起官司(第一起因没起诉还不算真正的官司),我们并没有明显错误,可以说是被敲竹竿了。幸运的是,三起官司我们都没有破财却消灾了。在美国做生意这么多年,我们经历了至少十几起大小起诉的官司,让人感慨,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官司哪个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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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11-07

4 个评论

美国社会的滥用司法无端恶意起诉,比如前些时候美左持续对川普的恶意“起诉”及文学城上另一篇文章讲述的事件,是我讨厌美国的因素之一。

作生意容易被别人起诉,显然比作雇员为别人打工容易产生纠纷。我在澳洲自己经验小生意做销售时虽从未被人起诉过,但认识一位经验电脑零售店的北京人,在悉尼市中心经营商店,就经常被顾客起诉,也经常上法庭自辨。美国社会滥用司法,应该是比澳洲更严重。

澳洲多层建筑楼宇在住户与管理公司间,也经常发生无端无理起诉滥告事件,我就经历过几个,以后慢慢写出来。
其实卖保健品的多多少少都有些宣传上的模糊地带, 有点像马斯克管辅助驾驶叫auto pilot. 想法律风险小些那就在宣传上低调点.
这不是蛮好的么,

靠一天到晚拿法律敲竹杆的逼迫商家遵守法律,遵守法律了就不会被敲,不遵守法律早晚给这种人敲死
>>这不是蛮好的么,靠一天到晚拿法律敲竹杆的逼迫商家遵守法律,遵守法律了就不会被敲,不遵守法律早晚给这种...
滥告就是另一个境界了,司法其实也需要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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