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让民主生效
美国是一个有着数百年历史的民主国家,而南非在大约20年前从种族隔离向民主过渡,两国都在其宪法中赋予了出版自由权。两国的“开国元勋”都强调了新闻自由的必要性: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坚称,“我们的自由建立在新闻的自由的基础上,而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意味着失去自由。”、南非第一位民选总统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解释说:“批判、独立、调查性的新闻是所有民主的命脉。它必须享受宪法的保护,以便可以保护我们作为公民的权利。”
自由之家是致力于人权和公民自由的独立组织,它将自由新闻媒体定义为一种媒体环境:“在该媒体环境中,政治新闻的报道范围广,新闻记者的安全得到保证,国家对媒体事务的干预程度最小,而新闻界不受繁重的法律或经济压力。”
"When the press is free and every man able to read, all is safe. "(1799)——Thomas Jefferson
“当新闻能够自由出版并且每个人都能够阅读时,一切都是安全的。”——托马斯-杰斐逊
新闻自由,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的权利,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这一概念包含很多民主政治的基石,因此新闻自由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联邦最高法院布兰代斯大法官(Louis Brandeis)指出过:一个充分知情的公民集体(informed citizenry)是民主的基础。如果人民有渠道获得正确的、真实的信息,有时间理解、分析这些信息,人民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如今,西方主流的新闻学学术界认为,新闻自由的传统理论基础包括:天赋人权理论、观点市场理论及人民主权理论。较新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则为第四权理论。
天赋人权,不言而喻,它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天赋人权」也是人们在争取新闻自由的最有力的理论武器之一。
观点市场的自由,也是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观点市场的自由,也就没有新闻自由,当下我们可以用几个国家证明这一点。在新闻自由指数当中,中国与朝鲜、越南等国家一并被评为「不自由」。
我们都知道,在上述国家当中是没有「观点市场」这样的概念的。在这些国家当中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观点会被抹杀,一切新闻的发布都要经过审查,而经过审查的新闻,通常不能够代表人民真实的声音。正如杰弗逊所说的那样,如果观点市场是自由的,新闻出版是自由的,“一切都是安全的”。试想一下,如果政府为了降低公民对其的不满而选择把一切不同于官方的意见噤声,那么其合法性就应当受到质疑:这个政府并不能很好的代表公民的意愿,而是政府的意愿。而这就是发生在当今中国的事情。当政府并未获得公民的授权时,它的所作所为是不受公民社会所监管的;而公民由于没有投票权,也不能参与政府的决策。生活在没有新闻自由的环境当中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得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有了新闻的自由,那么我们也就有了获取真实信息的自由,可以对未来将会到来的风险进行规避,也可以在自由的观点市场中获取较为客观的判断。
从天赋人权理论延伸出了人民主权论,它也是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的理论基石。其理论要点就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的政府。那些不以广大人民的民意作为执政基础的国家绝不会允许「新闻自由」,因为其畏惧自由的新闻中所挟带的真实的民意会将其否定、推翻。
人民主权论衍生出了“三权分立”原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又提出了第四权理论。第四权理论作为新闻自由的理论,使得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有所区别,此区别在于强调新闻媒体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系作为一种政府三权(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用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因此第四权理论又称为“监督功能理论”。
史提瓦大法官从历年最高法院判决中分析,认为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是为使新闻媒体成为一种制度性的组织,使其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具有自主性、免受政府的干预。根据第四权理论,新闻自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形成一个意见或言论的自由市场;也非将媒体视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中立讯息沟通管道;更非为完成个人表达自我。从这个理论基础观之,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在本质上有相当大的差距。
需要使杰斐逊所说“一切都是安全的”成为现实,「新闻自由」要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观点市场的自由」,它同样也要发挥「监督」的作用。新闻应该紧跟时事热点,紧盯着政府的一举一动,防止政府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入侵我们的生活。没有新闻自由,政府就可以发表不客观的,偏颇的新闻报道。没有新闻自由,水门事件不会被曝光,邮件门也不会存在,其他类似的无论是政治上的不公义的事情发生,也不会得到足够的注意力。
可如果人们迫于政府的压力不敢发声、不敢揭露事实的真相怎么办?这个问题是我认为「新闻自由」不同于「言论自由」的地方。言论自由,是表达的自由,是观点市场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是用于保障公民不用担心因言获罪。而新闻自由牵涉到的范围就更多了,这其中包含了对于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的保障。新闻记者得不到保护,也就没有人会愿意把社会的不公义现象记录下来,不会有人愿意发声。而保障新闻记者的安全也需要一个独立、不受政治干扰的司法系统。这样才可以真正意义上的保证他们的安全,使他们在记录真相的时候免于被起诉的恐惧。
人们需要明确认识到这一点:「新闻自由」光写在纸上是不够的。如果媒体和政府联合起来欺骗人们怎么办呢?这样的环境并不自由。随着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兴起与传媒行业的垄断,新闻自由的衰退正在成为我们全球的问题。根据自由之家的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新闻自由度正在降低。而新闻自由所保障的权利,正是民主政治所保障的权利。为了避免人类重新回到一个没有基本人权的年代,我们需要为新闻自由作出自己的贡献。
随思:
1什么样的信息可被称为「新闻」并受保护?
2「天赋人权」与「新闻自由」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3为了从新闻中找到高质量信息和分析,除了「阅读」之外,我们还需要掌握什么知识?
4.杰斐逊所说的“一切的安全”指的可能是什么?
引用来源(不完全):
https://www.facinghistory.org/resource-library/free-press-makes-democracy-work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6%B0%E9%97%BB%E8%87%AA%E7%94%B1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5318492
自由之家是致力于人权和公民自由的独立组织,它将自由新闻媒体定义为一种媒体环境:“在该媒体环境中,政治新闻的报道范围广,新闻记者的安全得到保证,国家对媒体事务的干预程度最小,而新闻界不受繁重的法律或经济压力。”
"When the press is free and every man able to read, all is safe. "(1799)——Thomas Jefferson
“当新闻能够自由出版并且每个人都能够阅读时,一切都是安全的。”——托马斯-杰斐逊
新闻自由,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的权利,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这一概念包含很多民主政治的基石,因此新闻自由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联邦最高法院布兰代斯大法官(Louis Brandeis)指出过:一个充分知情的公民集体(informed citizenry)是民主的基础。如果人民有渠道获得正确的、真实的信息,有时间理解、分析这些信息,人民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如今,西方主流的新闻学学术界认为,新闻自由的传统理论基础包括:天赋人权理论、观点市场理论及人民主权理论。较新的新闻自由理论基础则为第四权理论。
天赋人权,不言而喻,它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天赋人权」也是人们在争取新闻自由的最有力的理论武器之一。
观点市场的自由,也是新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观点市场的自由,也就没有新闻自由,当下我们可以用几个国家证明这一点。在新闻自由指数当中,中国与朝鲜、越南等国家一并被评为「不自由」。
我们都知道,在上述国家当中是没有「观点市场」这样的概念的。在这些国家当中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观点会被抹杀,一切新闻的发布都要经过审查,而经过审查的新闻,通常不能够代表人民真实的声音。正如杰弗逊所说的那样,如果观点市场是自由的,新闻出版是自由的,“一切都是安全的”。试想一下,如果政府为了降低公民对其的不满而选择把一切不同于官方的意见噤声,那么其合法性就应当受到质疑:这个政府并不能很好的代表公民的意愿,而是政府的意愿。而这就是发生在当今中国的事情。当政府并未获得公民的授权时,它的所作所为是不受公民社会所监管的;而公民由于没有投票权,也不能参与政府的决策。生活在没有新闻自由的环境当中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永远无法得知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有了新闻的自由,那么我们也就有了获取真实信息的自由,可以对未来将会到来的风险进行规避,也可以在自由的观点市场中获取较为客观的判断。
从天赋人权理论延伸出了人民主权论,它也是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的理论基石。其理论要点就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新的政府。那些不以广大人民的民意作为执政基础的国家绝不会允许「新闻自由」,因为其畏惧自由的新闻中所挟带的真实的民意会将其否定、推翻。
人民主权论衍生出了“三权分立”原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又提出了第四权理论。第四权理论作为新闻自由的理论,使得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有所区别,此区别在于强调新闻媒体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系作为一种政府三权(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用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因此第四权理论又称为“监督功能理论”。
史提瓦大法官从历年最高法院判决中分析,认为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的目的是为使新闻媒体成为一种制度性的组织,使其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具有自主性、免受政府的干预。根据第四权理论,新闻自由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形成一个意见或言论的自由市场;也非将媒体视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中立讯息沟通管道;更非为完成个人表达自我。从这个理论基础观之,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在本质上有相当大的差距。
需要使杰斐逊所说“一切都是安全的”成为现实,「新闻自由」要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观点市场的自由」,它同样也要发挥「监督」的作用。新闻应该紧跟时事热点,紧盯着政府的一举一动,防止政府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入侵我们的生活。没有新闻自由,政府就可以发表不客观的,偏颇的新闻报道。没有新闻自由,水门事件不会被曝光,邮件门也不会存在,其他类似的无论是政治上的不公义的事情发生,也不会得到足够的注意力。
可如果人们迫于政府的压力不敢发声、不敢揭露事实的真相怎么办?这个问题是我认为「新闻自由」不同于「言论自由」的地方。言论自由,是表达的自由,是观点市场的自由。言论自由也是用于保障公民不用担心因言获罪。而新闻自由牵涉到的范围就更多了,这其中包含了对于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的保障。新闻记者得不到保护,也就没有人会愿意把社会的不公义现象记录下来,不会有人愿意发声。而保障新闻记者的安全也需要一个独立、不受政治干扰的司法系统。这样才可以真正意义上的保证他们的安全,使他们在记录真相的时候免于被起诉的恐惧。
人们需要明确认识到这一点:「新闻自由」光写在纸上是不够的。如果媒体和政府联合起来欺骗人们怎么办呢?这样的环境并不自由。随着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兴起与传媒行业的垄断,新闻自由的衰退正在成为我们全球的问题。根据自由之家的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新闻自由度正在降低。而新闻自由所保障的权利,正是民主政治所保障的权利。为了避免人类重新回到一个没有基本人权的年代,我们需要为新闻自由作出自己的贡献。
随思:
1什么样的信息可被称为「新闻」并受保护?
2「天赋人权」与「新闻自由」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3为了从新闻中找到高质量信息和分析,除了「阅读」之外,我们还需要掌握什么知识?
4.杰斐逊所说的“一切的安全”指的可能是什么?
引用来源(不完全):
https://www.facinghistory.org/resource-library/free-press-makes-democracy-work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6%B0%E9%97%BB%E8%87%AA%E7%94%B1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5318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