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崩了,中国毛左会怎么办?

当社会秩序奔溃的时候,毛左当然也蠢蠢欲动,要回到毛泽东的正确路线上去
怎么办?

很显然,让毛左重新掌握政权绝对是一件人人自危的事情,如果放任不管,那些毛左哪会老实,上蹿下跳的,拿着小红书到处飞舞,唯恐天下不乱

只要有什么社会问题,他们立刻把毛选翻出来,念念有词,意思是只有他们才能解决中国所有问题,中国得有他们领导

或者干脆来个大屠杀,把中国的毛左杀的精光,以资国库,就像李自成屠朱那样

或者来个类似纽伦堡大审判,宣判毛贼的罪行,并颁布法律,禁止所有关于毛贼的书籍,组织,活动,以及政治团体

当然,最可能的是很多野心家,打着毛贼的旗号,想要称帝

大家想怎么搞
乌拉乌拉 本人爱国爱人民但是不爱共,我只把他当做是一个组织(带点黑
我不担心会发生文革
1.开倒车可能,但是明目张胆的恢复帝制这是不可能的,体制内的抵制比体制外还大
2.我比较担心我们的民主进程会很困难,中共的见光死怎么破?公务员财产公开弄了几年了,哪个真正公开了?
3.有一个不是很全面的民主改革计划,既可以缓解民怨,又可以避免见光死。真普选就成全了屁民吧,这个仅限于到省长一级别,中央就那样吧,毕竟开国是人家老子的功劳,就当人家是皇族。只要他们牢牢控制军权,不发生动乱老百姓就不至于太苦。
4.还有一个方法实现普选,用满意度调查来避免民怨,满意度达不到一半的直接免职换人。一个一个的选,不是要选票么?给你,这样就会避免来回甩锅了。
5.这样势必会丢一些特权阶级的利益,不过民心这东西就赢回来了,避免了血雨腥风
你喒啊提厄 但纽各色,给扭曲后儿啊
第6次遭暗殺:1980年3月某日,鄧小平到濟南軍區視察部隊建設,在軍區的會議上作了報告後返回座位時,會場值勤警衛邊呼「捍衛毛主席革命路線,打倒鄧小平,為江青報仇!」的口號,邊朝鄧小平座位連發多槍。鄧小平被身邊警衛遮蔽,避過一劫。槍手其後被制服了。

第7次遭暗殺:1988年2月某日,鄧小平、陳雲、楊尚昆等人,在上海西郊賓館過中國新年。當時有4名自稱是「毛澤東主義戰鬥隊」的持槍武裝分子混入西郊賓館,與值勤武警駁火,3人被當場擊斃,一人被捕,並從他身上搜出準備暗殺鄧小平用的住處地圖、烈性炸藥、無聲手槍、縱火燃燒器材等。


可见毛左男儿即使到了最后关头也会拼个鱼死网破,哪是改开肥宅废物能比的,哼(迫真)
品新葱 大葱鸭进化————蔥遊兵!
我姨已经分析过了,毛左最大的问题,在于毛本人不是左派,而是利用左派达成自己目的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要在毛左当中选出一名毛的替代者是十分困难的。
让他们建党,给他们议席呗,如果议会中多数人都是毛左,那也只能说是人民的选择,当你准备干涉异见人士参政的时候,你就已经和恶龙没区别了
Ganondorf 塞尔达传说玩家
毛左可能比民主小清新更能生存下去。毛左有组织性的活动,大洪水来了,反而可以照应。反倒是一盘散沙的民主小清新,如果不投靠一方,多半是会被吃掉的。中国最好划出一些地方给毛左让他们搞个毛泽东国比较好。
熊熊 本熊暫時退蔥一陣子…等咱滿血復活「熊熊波動炮(閉鎖中)」Σ( ° △ °|||) .:∴冬眠のくまクマ熊ベアー様!
我是比較不喜歡毛左這個團體的,倒不如說共產黨員我都不喜歡。
但是大屠殺真的不太好,不如給他們一個小島,把他們丟上去,給他們自治權,
繼續讓他們做他們的皇帝忠臣夢吧…
已隐藏
和平活动,愿意遵守民主程序通过的法律,在框架内活动,没问题,甚至支持。

武装暴力活动,就与之对抗。
佐助 公民的素质是民主的结果,而不是民主的前提。实行民主选举,老百姓参与这个过程,就会逐步提高素质。如果没有这个机会,他永远不会有这方面的素质。所以,以公民素质来说中国不能搞民主选举,是本末倒置的。
这年代已经没有行动派毛左了,毛左只停留在键盘论政层面。

政治书里只保留了毛泽东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关阶级斗争、毛语录、革命、封资修的内容早就被审查得一干二净。
年轻人对毛泽东政治思想一无所知,而且毫无敬畏。

40岁以下的人都不会背语录、跳忠字舞、写大字报、批斗。
老一辈的已经完全丧失凝聚力与执行力。
以黄河为界,各自为政,北方归腊肉黄俄派,南方另起炉灶。黄河以北的西朝鲜50年后会被北朝鲜吃掉。南方可能会是第二个日本。极权的目的就是家天下,哒哒这种水平也就这样了。
总得说两句 让幽默涤荡我们生活中的苦涩和艰辛
如果不是仗着现行制度的庇护,毛左根本不敢冒头,会被人打死的。不知道我有没有言过其实。
minicat 政治立场是人的自由与理想 生活中的自由主义者 思想上的斯多葛主义者 精神盎萨人 天佑吾王!
毛左先带头上山下乡啊!不然你们怎么取信于人民群众啊…哈哈
又是这个苏联笑话“因为我真的有一头牛”
岁月神偷 新注册用户
安个颠覆国家罪直接公开审判枪决,实名反对什么“让他们建党,给他们议席呗,如果议会中多数人都是毛左,那也只能说是人民的选择”,别忘了希特勒也是依靠民选上台的啊,这种反自由民主的群体就不能给他任何形式的生存空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再说了毛左如果真的走议会路线的,大概率也会走民粹路线,民粹路线本来就是对民主的冲击!
说句实话,目前阶段中国不要谈什么民主,民智未开,老百姓选也就选择毛式的人物,因为老百姓普遍却乏公民意识,搞选举他们照样还会选择君主。
所以说中国目前最主要是打开民智,民智什么民主自由法治都是狗屁!
民智待开 诸君日贴夜贴,能写死董卓乎?
崩不了 像葱友这样的群体太弱势了又小众 还有包括我在内 也都像各位一样批这个马甲敲敲键盘 没有谁能有哪个勇气站出来说不 所以还是早日跑路别给他们添砖加瓦就得了

@minicat @基督山伯爵:怂就是怂别找借口 89的时候政府控制力减弱了?还是因为政府控制力减弱了陈秋实才上街?想革命还不想流血 牺牲 要是坐在家里等能把独裁者等死 独裁政府等下台 中共早就灭了 正是因为每个人都像你们一样 天天在家YY等别人都上街了 你们再上街 等安全了我在行动 那你们就等着吧这辈子也没有你所谓控制力减弱的那一天 控制只会越来越严格 意淫了几十年了 意淫的宪法都改了 还想等待什么时候上街?既然没有哪个魄力 没有哪个勇气 那做人就 务实一点 多努力 好好学学英语 早点移民少给这个邪恶的政党交税 不被他利用 剥削 这样才是为它的覆灭发一分光 出一份力 天天敲键盘 回到生活里就接着苟且 接着同流合污有个屁用
curiousgeorge life is worth losing
毛左数量还是不少的,比自由右派多,但是真正有实力搞军阀割据的应该都是信奉二共社达的红色贵族大佬,基本教义毛左应该搞不出自己的一个独立派系。
真要崩了的话大概毛左是会寄生在各派系里面试着搞内部蚕食。输掉的派系里面的毛左头上的冰锥会非常漂亮。赢的派系里面的毛左可能会尝试夺权,不过更有可能被招安或者整肃,最后剩下一点点基本教义派被练蛊练出来的新政权留用察看,就像现在。
至于自由民主下的毛左应该怎么安置,以你锅的德性,自由民主体系是这辈子不可能自行发展出来的,就看看崩溃以后会不会有个GHQ来处理了。
新月孤悬 小能维尼
或者干脆来个大屠杀,把中国的毛左杀的精光,以资国库,就像李自成屠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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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言论,难道就是追求自由民主的您,所要表达的你所追求的吗?必要之恶可能会在民主转型中出现,但是绝非屠杀。是否在你潜意识当中,淤积几千年的中原文化中的什么东西在召唤着您?“无毒不丈夫”or“莫持妇人之仁”还是“斩尽杀绝不留后患”呢?
我想说,现在这年代,谁还信毛左的,天下大乱了毛左出来搞事,怕会被人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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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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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他們肯定會要復興毛時代
但是又有多少中國人會像當年跟著老毛一樣跟著他們?
一來,老一代人記得毛有沒有兌現諾言,很多人就算不反賊其實并不喜歡毛
二來,毛賊東至少是一個比這群只會借死去的前領袖的威的假狐狸更有人格魅力的人。這裏説的人格魅力未必是指毛賊本人有多帥,是説「讓身邊的人信服他的Charisma式魅力」
對一個有Charisma的人而言,與其遵守前人的教誨,不如自己教誨別人,所以他不會是個毛左,更可能是一個改編現有思想並往裏面夾私貨的人
fztest000 自由意志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 无政府主义
允许GCD议会斗争
不允许GCD拥有武装 如果GCD有武装 按照恐怖组织处理
iutut5 新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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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全国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真正的陈全国
做个社会实验,以嫩江为界,把黑龙江省给他们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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