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被告赔偿69.6万元?
请问这判决合法合理吗?国际上对这样的情况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处理的?个人是觉得很不理解的,这居然也告的赢?
还有借此想问一下,大家对此案一直以来墙内网络对刘鑫一面倒的辱骂责问是怎么看的呢?
还有借此想问一下,大家对此案一直以来墙内网络对刘鑫一面倒的辱骂责问是怎么看的呢?
我看了刘鑫和江歌母亲双方提供的材料和说辞,现在倾向于认为刘鑫只是一个受害者和证人,只是在后期和江母纠缠导致发出了很多恶毒词汇并且处理事情十分愚蠢,但其实她本身就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网上或江母说的那么恶毒。
这次判决几乎是完全采信了江母和其律师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的证据都是经过掐头去尾或是断章取义,没有考虑当时混乱的具体情况的。特别是说刘鑫先一步到达房门,江歌一脚踏入房间但是被刘鑫推了出去继而锁了门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这个说法的依据竟然是从陈世峰的陈述里面直接拿来的,要知道陈世峰在这个陈述之后说了刀是刘鑫递给江歌自卫的,但证据显示这个刀根本是陈世峰自己带去杀人的。陈世峰的这套说辞是为了说明自己是激情杀人而非蓄意谋杀以减轻罪行的谎言,日本法庭根本不予采信,但是中国法庭竟然信了。我看到刘鑫方提供的说法中提到了在门上挂的很好的伞,以此说明一直到在开门的时候二人都是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否则不会不慌不忙地把伞挂好再去找钥匙开门。不仅如此,刘鑫的说法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细节支撑,而且从案发到后来几次的作证和发声都是一致的,所以我更加倾向于相信这种说法。
我倾向于认为,江歌直爽的脾气是惹怒了陈世峰的,并不能确定陈世峰那天要杀的是谁,有可能是刘鑫但是没抓到机会就杀了他认为刘鑫言听计从的江歌,有可能是两个都杀,甚至有可能是江歌。那天晚上,陈世峰埋伏在楼道伺机作案,刘鑫虽然意识到早先被跟踪了,但后来没看见陈世峰,所以虽然害怕但没有预料到恶性事件的发生,请求江歌等自己一起从车站走回家。二人走到楼下后,江歌要取信箱信件,刘鑫说自己来了例假先上去换裤子,到了房间后换好裤子听到一声尖叫,急忙去看猫眼但是发现什么东西堵住了,试图往外开门但是被外力堵了回来,她意识到有可能发生不好的事情于是开始报警。报警的时候因为自己处于巨大恐惧下而且日语不是自己的母语,说得并不清楚。其实这个时候她并不能确定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要知道陈世峰是上来就捅了十几下脖子的,根本没有什么发出声音的机会,邻居也描述只听到了经过的脚步声和一声类似猫叫声的尖叫。所以在混乱的情况下,刘鑫一边担心害怕,一边却又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发生了危险,害怕自己报假警犯法。她打给了自己的日本朋友询问如果报假警的话会不会犯法,应该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挂断电话后又报了一次警,并且为了警察能快点来试图夸大了她所见到的情况(姐姐倒下了)。后来她在房门内待到了警察来,出房门后看到血迹,整个案发现场被警方控制,她也随后被带走控制,然后才得知江歌去世的消息。她得知了杀人事件后,马上就怀疑是变态的陈世峰,但是她和警官都没有证据,警方虽然从刘鑫这里得知嫌疑对象后很快去搜了陈世峰家,但是血衣被洗了需要血液鉴定,陈世峰也撒谎说自己并不在场,所以他很快就被放了。要知道如果刘鑫说目击到了陈世峰,陈世峰是不可能被放走的。刘鑫和警方只能以恐吓罪为名先把陈世峰抓起来,这也是刘鑫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才得以进行的。后来就是警方查证,以及案发不久后江母得到消息就认为是刘鑫害了江歌,传播刘鑫照片和她的闺蜜挡刀说了。刘鑫和江母的纠缠也就此开始。
其实我第一次关注这个事情是看了局面当时对二人的采访,当时十分同情痛失爱女的江母,并且留下了刘鑫是个恶毒的人的印象。之后并没有怎么关注过,直到最近这个纠纷案判决出来大家纷纷转发,我一开始看到也为江母感到开心,虽然实际上对判决书的陈述和最终判决江母胜诉感到有些讶异。直到我偶然看到了刘鑫方的说法并查了许多资料才终于觉得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有了原因。我认为大家还是需要一些理性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吧。
这次判决几乎是完全采信了江母和其律师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的证据都是经过掐头去尾或是断章取义,没有考虑当时混乱的具体情况的。特别是说刘鑫先一步到达房门,江歌一脚踏入房间但是被刘鑫推了出去继而锁了门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这个说法的依据竟然是从陈世峰的陈述里面直接拿来的,要知道陈世峰在这个陈述之后说了刀是刘鑫递给江歌自卫的,但证据显示这个刀根本是陈世峰自己带去杀人的。陈世峰的这套说辞是为了说明自己是激情杀人而非蓄意谋杀以减轻罪行的谎言,日本法庭根本不予采信,但是中国法庭竟然信了。我看到刘鑫方提供的说法中提到了在门上挂的很好的伞,以此说明一直到在开门的时候二人都是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否则不会不慌不忙地把伞挂好再去找钥匙开门。不仅如此,刘鑫的说法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细节支撑,而且从案发到后来几次的作证和发声都是一致的,所以我更加倾向于相信这种说法。
我倾向于认为,江歌直爽的脾气是惹怒了陈世峰的,并不能确定陈世峰那天要杀的是谁,有可能是刘鑫但是没抓到机会就杀了他认为刘鑫言听计从的江歌,有可能是两个都杀,甚至有可能是江歌。那天晚上,陈世峰埋伏在楼道伺机作案,刘鑫虽然意识到早先被跟踪了,但后来没看见陈世峰,所以虽然害怕但没有预料到恶性事件的发生,请求江歌等自己一起从车站走回家。二人走到楼下后,江歌要取信箱信件,刘鑫说自己来了例假先上去换裤子,到了房间后换好裤子听到一声尖叫,急忙去看猫眼但是发现什么东西堵住了,试图往外开门但是被外力堵了回来,她意识到有可能发生不好的事情于是开始报警。报警的时候因为自己处于巨大恐惧下而且日语不是自己的母语,说得并不清楚。其实这个时候她并不能确定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要知道陈世峰是上来就捅了十几下脖子的,根本没有什么发出声音的机会,邻居也描述只听到了经过的脚步声和一声类似猫叫声的尖叫。所以在混乱的情况下,刘鑫一边担心害怕,一边却又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发生了危险,害怕自己报假警犯法。她打给了自己的日本朋友询问如果报假警的话会不会犯法,应该是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挂断电话后又报了一次警,并且为了警察能快点来试图夸大了她所见到的情况(姐姐倒下了)。后来她在房门内待到了警察来,出房门后看到血迹,整个案发现场被警方控制,她也随后被带走控制,然后才得知江歌去世的消息。她得知了杀人事件后,马上就怀疑是变态的陈世峰,但是她和警官都没有证据,警方虽然从刘鑫这里得知嫌疑对象后很快去搜了陈世峰家,但是血衣被洗了需要血液鉴定,陈世峰也撒谎说自己并不在场,所以他很快就被放了。要知道如果刘鑫说目击到了陈世峰,陈世峰是不可能被放走的。刘鑫和警方只能以恐吓罪为名先把陈世峰抓起来,这也是刘鑫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才得以进行的。后来就是警方查证,以及案发不久后江母得到消息就认为是刘鑫害了江歌,传播刘鑫照片和她的闺蜜挡刀说了。刘鑫和江母的纠缠也就此开始。
其实我第一次关注这个事情是看了局面当时对二人的采访,当时十分同情痛失爱女的江母,并且留下了刘鑫是个恶毒的人的印象。之后并没有怎么关注过,直到最近这个纠纷案判决出来大家纷纷转发,我一开始看到也为江母感到开心,虽然实际上对判决书的陈述和最终判决江母胜诉感到有些讶异。直到我偶然看到了刘鑫方的说法并查了许多资料才终于觉得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有了原因。我认为大家还是需要一些理性思考独立判断的能力吧。
这个案子是典型的中式无赖责任认定。“我闺女是被你刘鑫前男友杀的所以你刘鑫有责任”
去看一下日本的判决就知道陈世峰本来主观意图就是要杀江歌,特地选的江歌在家而刘鑫不在家的时候,只是当日刘鑫来月经提早回了家。他主观认为江歌在他们情侣之间使绊子所以痛下杀手,也不存在什么“刀架江歌脖子上逼刘鑫开门”之类的脑补。法庭也已经认定没有什么故意锁门,并且刘鑫在门后报警时警方也会建议“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除非保证自身安全否则千万不要开门”。而这种逻辑是中国人不大能接受的,就好比飞机上氧气罩得先给自己佩戴好才能给儿童戴,我听过很多国人把这条竟归咎于洋人贪生怕死很自私(???)
网民也不会关心刘鑫家里骂的那句“短命鬼”是在刘家被江母人肉网爆了半年之后才失控在电话里说的,而且江母美其名曰找不到刘鑫家所以网爆但实则她一直都知道刘家在哪,江母主观好似有点“我女儿没了我得找你家女儿赔命”的架势,但冤有头债有主,杀人犯陈世峰在日本已经判刑20年。可惜朴素的一命换一命在日本刑事判决里达不到,她只能把所有怨气发泄在刘鑫身上。
事情分两瓣来说,刘在案发时至之后的几个月里我觉得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但往后刘鑫开始给江母发什么“人血馄饨好吃吗”我觉得是挺下作的。如果民事诉讼精神损失or骚扰我觉得是完全没有问题,但侵害生命权……呵呵 这次诉讼是一拖再拖,法官还曾称病告假一次,可知法官也知道这是个法盲烫手山芋,如果没判个江母满意的结果,可能她“背后给我撑腰的万千网友”(江母语,你品品)得把法院门槛踩破。
江母的确是个苦命的母亲,我对她的同情主要在于希望她能找一个好的心理医生疏导自己的偏执,而网民就别陪一个病人瞎胡闹了。
这件案子是中国网民的狂欢,他们就喜欢看到一个受尽苦难的受害者家属和一个无耻至极的恶人。我预言这案子除非刘鑫自杀以示怨忿or她亲自割肉煮汤给江秋莲,否则江也不会罢休。
去看一下日本的判决就知道陈世峰本来主观意图就是要杀江歌,特地选的江歌在家而刘鑫不在家的时候,只是当日刘鑫来月经提早回了家。他主观认为江歌在他们情侣之间使绊子所以痛下杀手,也不存在什么“刀架江歌脖子上逼刘鑫开门”之类的脑补。法庭也已经认定没有什么故意锁门,并且刘鑫在门后报警时警方也会建议“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除非保证自身安全否则千万不要开门”。而这种逻辑是中国人不大能接受的,就好比飞机上氧气罩得先给自己佩戴好才能给儿童戴,我听过很多国人把这条竟归咎于洋人贪生怕死很自私(???)
网民也不会关心刘鑫家里骂的那句“短命鬼”是在刘家被江母人肉网爆了半年之后才失控在电话里说的,而且江母美其名曰找不到刘鑫家所以网爆但实则她一直都知道刘家在哪,江母主观好似有点“我女儿没了我得找你家女儿赔命”的架势,但冤有头债有主,杀人犯陈世峰在日本已经判刑20年。可惜朴素的一命换一命在日本刑事判决里达不到,她只能把所有怨气发泄在刘鑫身上。
事情分两瓣来说,刘在案发时至之后的几个月里我觉得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但往后刘鑫开始给江母发什么“人血馄饨好吃吗”我觉得是挺下作的。如果民事诉讼精神损失or骚扰我觉得是完全没有问题,但侵害生命权……呵呵 这次诉讼是一拖再拖,法官还曾称病告假一次,可知法官也知道这是个法盲烫手山芋,如果没判个江母满意的结果,可能她“背后给我撑腰的万千网友”(江母语,你品品)得把法院门槛踩破。
江母的确是个苦命的母亲,我对她的同情主要在于希望她能找一个好的心理医生疏导自己的偏执,而网民就别陪一个病人瞎胡闹了。
这件案子是中国网民的狂欢,他们就喜欢看到一个受尽苦难的受害者家属和一个无耻至极的恶人。我预言这案子除非刘鑫自杀以示怨忿or她亲自割肉煮汤给江秋莲,否则江也不会罢休。
刘鑫的做法是相当典型的中国人的处理方式,我认为这些都出自本能。江歌主要的错误在于作为一个外人干涉了刘鑫与前男友的SM游戏。
因共黨極權人治, 不認可青岛城阳法院正當性, 對任何裁判結果都不接受.
2019 年判決全文, 鏈接風險提醒 https://news.ifeng.com/c/8ChBjxWBWDk
引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則>, 而對劉女士的"過錯"判斷上采用了扶危濟困傳統美德等.
衆所周知二零年才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前七十多年用的都是<通則>.
號稱基於民法的大陸法系, 最近才有民法先不論民法的問題, 單説這法律體系沒問題嗎?
這個判決是針對個人不是商業判決, 金額卻是很巨大了, 其中指態度問題.
可以說整場審判就是鬧劇, 毫無法治和法制精神, 這種判例會對之後的判決有何惡劣影響不可估量.
我無法贊成劉女士勝訴或敗訴, 只是說判決問題太多, 無法達成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應全盤否定.
2019 年判決全文, 鏈接風險提醒 https://news.ifeng.com/c/8ChBjxWBWDk
引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則>, 而對劉女士的"過錯"判斷上采用了扶危濟困傳統美德等.
衆所周知二零年才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前七十多年用的都是<通則>.
號稱基於民法的大陸法系, 最近才有民法先不論民法的問題, 單説這法律體系沒問題嗎?
這個判決是針對個人不是商業判決, 金額卻是很巨大了, 其中指態度問題.
可以說整場審判就是鬧劇, 毫無法治和法制精神, 這種判例會對之後的判決有何惡劣影響不可估量.
我無法贊成劉女士勝訴或敗訴, 只是說判決問題太多, 無法達成法律的目的和精神, 應全盤否定.
1.刘鑫十恶不赦吗?我看未必。曾经跟闺蜜理性讨论过这个问题还带入思考了一下,结果是除非是父母和孩子这种关系,其他一切关系很难去冲破本能开门。所有说大话的人不是没有设身处地的想过,就是太高看自己。
2.刘鑫一家人可以代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性格:分手后还收前男友礼物—虚荣,非要朋友等自己一起回家—巨婴,遇到事情能躲就躲,包括回国后刘鑫的父母也不愿意正面的面对—懦弱,不愿承担责任……可以说非常有代表性了。
3.个人意见,江母绝对没有那么单纯,背后有团队。最早有期访谈节目中她曾对刘鑫说我背后有中国万千网友给我撑腰……你细品,这话越品越可怕。
从最初为了来日本凑钱,到打官司,到现在直接说要直播带货。
4.其他黑料她从未正面回应过:江歌到底是不是独生女?家里有没有弟弟?她本人是否四婚?
真心劝江母看看心理医生吧。
2.刘鑫一家人可以代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性格:分手后还收前男友礼物—虚荣,非要朋友等自己一起回家—巨婴,遇到事情能躲就躲,包括回国后刘鑫的父母也不愿意正面的面对—懦弱,不愿承担责任……可以说非常有代表性了。
3.个人意见,江母绝对没有那么单纯,背后有团队。最早有期访谈节目中她曾对刘鑫说我背后有中国万千网友给我撑腰……你细品,这话越品越可怕。
从最初为了来日本凑钱,到打官司,到现在直接说要直播带货。
4.其他黑料她从未正面回应过:江歌到底是不是独生女?家里有没有弟弟?她本人是否四婚?
真心劝江母看看心理医生吧。
江母希望日本法庭能判杀人犯陈死刑,到处做征集签名的活动,她并不是没有最大限度地向陈世峰复仇。
中国司法没有独立性,这是事实,一是受共党领导,一是会被舆论影响左右。这个案子的判决书里提到的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东西非常不专业、可笑。
但江歌被杀案件细节前后与刘鑫有绕不过去的关系,而且实际上并不等同于有人约一个朋友去逛街朋友被车撞死了这种,这个类比不恰当。刘鑫在自己害怕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后并没有如实告知江歌具体的情况,还有关门等细节,都与江歌的死有抹不掉的关系,所以刘鑫做一定的民事赔偿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她是没有刑事责任的。
中国司法没有独立性,这是事实,一是受共党领导,一是会被舆论影响左右。这个案子的判决书里提到的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东西非常不专业、可笑。
但江歌被杀案件细节前后与刘鑫有绕不过去的关系,而且实际上并不等同于有人约一个朋友去逛街朋友被车撞死了这种,这个类比不恰当。刘鑫在自己害怕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后并没有如实告知江歌具体的情况,还有关门等细节,都与江歌的死有抹不掉的关系,所以刘鑫做一定的民事赔偿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她是没有刑事责任的。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只有当事三人才清楚,其中一个已经被杀害,而另外两人或多或少又有干系,有可能有责任,所以他们的证词可能也不太可信。
基于这个前提(当然事实可能是其他),假设刘在屋内,而屋外的陈正准备杀江,江呼救,刘应不应该开门呢?
我先不管刘,假设我自己是女性,屋外有一个持刀男性正准备杀人,我敢开门吗?
我不敢。
开了,就从杀一个变成杀一双了。
法律要求一个女性必须在男性杀人犯行凶时,承担自己付出生命的风险,为受害者提供保护?
不应该吧。
基于这个前提(当然事实可能是其他),假设刘在屋内,而屋外的陈正准备杀江,江呼救,刘应不应该开门呢?
我先不管刘,假设我自己是女性,屋外有一个持刀男性正准备杀人,我敢开门吗?
我不敢。
开了,就从杀一个变成杀一双了。
法律要求一个女性必须在男性杀人犯行凶时,承担自己付出生命的风险,为受害者提供保护?
不应该吧。
我不认同江母背后有团队操作或者买通水军或者法庭的说法,因为收入和支出不成比例。闹了6年才拿70万,打工打6年都不止70万,更不用说6年投进去了多少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如果要请团队或者买水军那投进去的只会更多,她得到了啥?
我感觉这更像是传统美式电影中的为子复仇桥段,拿把shotgun到相关人家里把人一家子给突突了,只可惜中国禁枪不然我觉得她一定会这么做。江母坚持2037年陈世峰出狱后继续起诉,更印证了我的想法。
我感觉这更像是传统美式电影中的为子复仇桥段,拿把shotgun到相关人家里把人一家子给突突了,只可惜中国禁枪不然我觉得她一定会这么做。江母坚持2037年陈世峰出狱后继续起诉,更印证了我的想法。
问题是江秋莲起诉的是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啊,这特么都能判赔偿,那我只能说在墙内果然还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谁家死人谁有理了。那以后判案也没必要参照法律了,直接看谁更能闹腾不就完了吗
這個案件讓我感到奇怪的地方是
那個母親對殺人的陳世峰異常低調(父母是否官員?)
把火力集中輸出在那個見死不救的刘鑫身上
另外橘豚的作者 就因為這個案件被找到一個政治正確(跟民運人士被嫖娼一樣)的理由被共匪逮捕
那個母親對殺人的陳世峰異常低調(父母是否官員?)
把火力集中輸出在那個見死不救的刘鑫身上
另外橘豚的作者 就因為這個案件被找到一個政治正確(跟民運人士被嫖娼一樣)的理由被共匪逮捕
民事赔偿我觉得没问题,又不是抓她去坐牢。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发经过、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法院对江秋莲主张的有证据支持的各项经济损失1240279元,酌情支持496000元。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不予支持。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当然合理合法,符合国际惯例。除了引用判决书的那位,都是一帮法盲。
民事诉讼全世界都只有一个原则,就是被告行为和原告损失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按比例赔偿损失。刘鑫从男友到关门,江歌的死跟刘鑫一系列行为都有关系,没民事责任才怪。
民事诉讼全世界都只有一个原则,就是被告行为和原告损失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按比例赔偿损失。刘鑫从男友到关门,江歌的死跟刘鑫一系列行为都有关系,没民事责任才怪。
江母就是利用了自己的女儿,还卖起了货,这个事情都好久了,一直热度不减,很明显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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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仅仅是观点,或者说感觉,并没有什么证据。那个江歌母亲,背后一直有团队在运作这个事情,一直咬着不放,为了啥,不言而喻。
各个国家估计不一样。
我个人觉得,在中国,主要看刘鑫把江歌关在门外的行为是不是“紧急避险”。
如果是被认定是“紧急避险”行为,赔钱没问题——江歌的生命权因为你的“紧急避险”行为受到侵害,你进行赔偿在中国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刘鑫只是现场目击者,她就没任何责任——比如刘鑫的男朋友就是准备去杀江歌的——这要看他男朋友的证词,但是这样他男朋友就是很严重的谋杀罪了,不知道愿不愿意替刘鑫作证。
我个人觉得,在中国,主要看刘鑫把江歌关在门外的行为是不是“紧急避险”。
如果是被认定是“紧急避险”行为,赔钱没问题——江歌的生命权因为你的“紧急避险”行为受到侵害,你进行赔偿在中国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刘鑫只是现场目击者,她就没任何责任——比如刘鑫的男朋友就是准备去杀江歌的——这要看他男朋友的证词,但是这样他男朋友就是很严重的谋杀罪了,不知道愿不愿意替刘鑫作证。
就当是70万买一条命吧,你的命是江歌的命换来的
从高赞回答可以看出,品葱葱友已经养成了逢支必反的习惯,更加凸显了“支性难移”。
江歌妈为什么不找陈世峰?因为陈世峰已经坐牢了,2037年放出来江歌妈会接着起诉陈世峰。
刘鑫将门反锁,把自己的好友推出去挡刀,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要被追究民事责任,起诉她有错吗?放在美国爱子复仇心切的父母直接拿枪崩了刘鑫都有可能,甚至崩了还会获得陪审团无罪判决(有先例,父亲机场处决强奸女儿的嫌疑犯)。
真是搞不懂有些葱油支性怎么一个个这么强,到了墙外是要讲道理讲逻辑的,不是让你做逢支必反的复读机的。
江歌妈为什么不找陈世峰?因为陈世峰已经坐牢了,2037年放出来江歌妈会接着起诉陈世峰。
刘鑫将门反锁,把自己的好友推出去挡刀,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要被追究民事责任,起诉她有错吗?放在美国爱子复仇心切的父母直接拿枪崩了刘鑫都有可能,甚至崩了还会获得陪审团无罪判决(有先例,父亲机场处决强奸女儿的嫌疑犯)。
真是搞不懂有些葱油支性怎么一个个这么强,到了墙外是要讲道理讲逻辑的,不是让你做逢支必反的复读机的。
感觉江秋莲就是在吃自己女儿的人血馒头。看YouTube那边基本都是大外宣和五毛在讲这事,都在骂刘鑫全家。
从回复中,看出,葱网友的恶毒和卑劣并不比微博或其他国内网站稍好。
这个事件网络舆论明显被操纵了。
无论是偏向刘鑫还是偏江母的。
判决书从头到位都没有引用什么法律,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不能拿来判案的东西。
法官指责刘鑫没有道德,更是违背了职业准则,
整个法庭辩论给我的感觉是瞎扯一通,
显然是法官被江母买通了。
网络上明白人很多,但是没有人提出这次判决的严重不合法不合理性质,
显然是江母买了水军,再买通法庭。
这种事明显不是普通百姓能办到的。
注意,江歌和刘鑫事发时都是24,25岁的日本留学生,我一个邻居02年底去日本留学三年,花费100万,
十几年后这个费用肯定又暴涨很多。
她们的家庭不是普通家庭。
因此,买通水军法庭这种事不难理解
无论是偏向刘鑫还是偏江母的。
判决书从头到位都没有引用什么法律,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不能拿来判案的东西。
法官指责刘鑫没有道德,更是违背了职业准则,
整个法庭辩论给我的感觉是瞎扯一通,
显然是法官被江母买通了。
网络上明白人很多,但是没有人提出这次判决的严重不合法不合理性质,
显然是江母买了水军,再买通法庭。
这种事明显不是普通百姓能办到的。
注意,江歌和刘鑫事发时都是24,25岁的日本留学生,我一个邻居02年底去日本留学三年,花费100万,
十几年后这个费用肯定又暴涨很多。
她们的家庭不是普通家庭。
因此,买通水军法庭这种事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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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很多舆论说江秋莲和一个村长什么什么吧,这次起诉是没有起诉刘鑫造谣是吧?支那网络倒是很多人说刘鑫请水军造谣,为什么没有提到刘鑫请水军造谣的事
不过刘鑫这人确实够恶毒,赔偿70万也算她活该,虽然我觉得之前互联网说的江秋莲那些事既然没起诉那大概是真的
不过刘鑫这人确实够恶毒,赔偿70万也算她活该,虽然我觉得之前互联网说的江秋莲那些事既然没起诉那大概是真的
先不讨论舆论影响司法这个事应不应该和对不对,舆论影响司法这个事实就是存在的。那明知这个事实,为何还要嘚瑟?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前有无罪OJ辛普森写书细描杀妻终入狱,后有轻受害者刘鑫辱骂死去受害者的母亲终赔钱。
不过也能看出来,她所有的这些攻击行为都不太合理,也并没有为自己争取到什么利益,所以很可能是PTSD的症状吧,如果得到妥善的治疗双方都能免去很多的痛苦。可是墙国人根本不关心理健康,而且以围观心理疾病患者公开发作为乐。
不过也能看出来,她所有的这些攻击行为都不太合理,也并没有为自己争取到什么利益,所以很可能是PTSD的症状吧,如果得到妥善的治疗双方都能免去很多的痛苦。可是墙国人根本不关心理健康,而且以围观心理疾病患者公开发作为乐。
看她那样也挺凶狠的,挺让人害怕的
看她引起了多大的骚动
看她引起了多大的骚动
感情上我当然比较同情江秋莲,但让一个受害者赔偿另一个受害者,而且数额巨大,这个好像又有哪里不太对。
是啊,粉丝不少呢,收入应该很客观了,不是还没走出来吗?还有心思卖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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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刘鑫人品有多么败坏,江歌案已经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舆论导向操纵法律的典型案例。只要掀起舆论风暴和挑起不明真相网友的怒火,就能掌控一个法律案件的导向。这不仅粉红以及支共会使,也是全世界极左惯用的伎俩。拿公众舆论压倒法律,满足一撮人的心中所谓的正义感,想想也是挺可悲的。在现在这个越来越左的世界,法律的公正在公众舆论的影响下不断被冲击,好好的遵守法律规则却被人当罔顾弱势群体、伤害弱势群体。总之你弱你有理,你死你最大这种极左逻辑的根在,这世界将会变得无法无天,所有人都变成江母
我觉得这个赔偿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法院的判决书确很有意思的,依据主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不是法律规定,判决书里有很多煽情的东西,看上去并不是理性客观。
而且有很多现象表明江歌母亲江秋莲在花钱买通媒体和雇佣水军在炒作这个案件。
而且有很多现象表明江歌母亲江秋莲在花钱买通媒体和雇佣水军在炒作这个案件。
已隐藏
江自作自受被杀活该
江母就为了钱一哭二闹三上吊愿望成就
真是太有意思了
归结起来,这就是支那
江母就为了钱一哭二闹三上吊愿望成就
真是太有意思了
归结起来,这就是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