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对强奸犯进行“化学阉割”甚至“物理阉割”?

在新浪微博看到一条新闻,原文如下

据星岛网消息,7月11日,泰国参议院以145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通过《防止性犯罪和暴力犯罪法》法案,其中规定性犯罪者可以通过接受化学阉割来获得减刑。

新法案将在众议院和王室同意后生效,若法案通过,在性犯罪者本人同意下, 经过至少2名心理医生、内科学医生认可后,可接受抑睾酮素药物注射(即化学阉割),之后可获得减刑、缓刑或提前释放。不过仍要接受超过10年的监视,继续佩戴电子监视手环,跟进其是否有潜在作案可能。

报道称,从2013年到2020年,泰国监狱共释放16413名被定罪的性犯罪者,而其中有多达4848人再次犯罪。

化学阉割并非让罪犯一次性永久丧失性功能,需要根据药物和剂量,每几个月注射一次。目前为止,韩国、巴基斯坦、波兰和美国部分州已经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而丹麦、挪威和德国已选择对严重性犯罪者实施手术阉割。


因为对最后一段存疑,所以查了下,虽然北欧和德国好像并没有物理阉割(我也不是特别确定),但好像确实还有国家,比如捷克会对极端性犯罪分子(奸杀)进行物理阉割。


另外查了一下维基百科,如下
化学阉割,又称化学去势,是一种药物控制法,注射药物,以减少男性荷尔蒙,抑制性冲动。与切除睾丸或卵巢的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该人,也不会使其绝育。

化学阉割被部分国家采用来处遇性侵犯,以降低性冲动的方式,试图达到降低性犯罪再犯的效果;但有一些关于人权方面和可能的副作用上的争议。

化学阉割涉及服用抗雄性激素药物,比如醋酸环丙孕酮或避孕药醋酸甲羟孕酮,为方便服药控制,每三个月注射一次。

目前在德国、美国、印度、意大利、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共和国部分地区、阿根廷西部曼多萨省[2]、波兰[3]、韩国[4]及哈萨克斯坦,对强奸犯实施这种药物控制法。


不知葱油如何看待对强奸犯进行阉割呢?我看国内支持的呼声还挺高的。
nwo 你们对忠国人还是太宽容了。
物理阉割纯纯的野蛮暴行,暴力犯罪是否可以通过截肢来防患未然?女性强奸是否又要摘除子宫?有些纳粹法西斯和极左余孽或许可以装作有了人文精神认可普世价值,但却在做着毁坏人道主义人文关怀的一切。
至于化学阉割,说句难听话,对长久的健康影响你能否保证,其次就是犯人恢复了正道后在社会上的个人尊严无疑是打上一个类似奴隶时代才有的烙印,对罪犯实行的应该是精神上的改良向善,而不是身体改造,如果身体改造有用,不论他是不是软性的,身体改造就是身体改造,那么何不撕下"化学"的遮羞布名正言顺恢复肉刑?
如果化学阉割的理由就是人的雄性激素的影响下产生强奸,其实呢,不少强奸犯根本不是在什么什么激素影响下犯罪,导致他们犯强奸罪行的是酒精,一部分强奸犯在酒精影响下产生的无理性冲动,有些人喝了大量酒精之后无法克制自己的行为,说句难听话,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上了什么,我们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终生购买酒的权力,或者我们可以放肆的改造一个人的身体,让他一辈子无法摄取酒精。
最后,在一个婚前必须没有性行为都成了笑话的性开放年代,有些人还在一种执着偏执的传统道德的影响下把性行为神圣化。我个人以为,强奸罪是另类的人身伤害,是和殴打与暴力伤害他人的等级相同的。而说破天的罪行也不是让法律诱导或许可肆意改造他人身体的理由,强奸是一种罪恶,但比起被政府和法律强奸、侵害人体强制改造?
對真正的變態色魔強姦犯當然同意。


但世界各國無論文化背景,起碼70%以上的強姦案是雙方關係是朋友/本身認識的/情侶/夫妻,也就是說70%以上的強姦犯,實際上只是誤判了女性同意性交的男性。而不是普遍印象中那種尾隨女性的變態色魔。
问题在于事件发生是否是真的强奸。会不会存在诬陷之类的问题,如果事后平反,这种不可逆的惩罚如何挽回呢。提高惩罚力度简单,提高查明事件真相的能力才是关键。
至于我蝈的强奸案,能发出来的都是内部斗争,真正的强奸案想什么大学生保研之类基本不会爆出来,所以这种阉割还是别加了。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https://www.teepr.com/1547302/chloeyang/%E5%8C%96%E5%AD%B8%E9%96%B9%E5%89%B2/

據說化學閹割痛到強姦兒童的變態都變得可教化
長痛不如短痛,浪子回頭金不換,我支持化學閹割
按照法律条款的设想和实际执行来看,

以后可能会变成,

16岁的男孩和15岁的女友发生性行为,女孩的父母觉得要报复要挟女儿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报仇.......

毕竟在法律面前这没啥具体的区分办法,而依赖法官的良心也是靠不住的,

所以,万事如俄国一样,想得很好,真的做出来注定很恐怖一团糟
杯中窥人 小熊维尼
如果我犯了某种罪,没有死刑而是化学阉割,我应该会力所能及带走一些人,然后自杀。

性功能对全世界男性来说应该都是个很敏感的话题,尤其是中国社会,一个男人下面不行,成就再高也免不了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泰国这种阉割换减刑感觉比较合理,给人选择的余地。如果强制物理阉割感觉还不如五百年监禁呢。
同一個林霖 林琳霖小號,乾!大號忘了密碼==馬來西亞人嘿
在我的理解裏,不管是化學閹割,還是物理閹割,有些人就是以凌虐他人爲樂,所以這類閹割也不一定能斷絕所有的强奸犯。不一定會是用自己的東西,用其他東西强奸,看著受害者痛苦也是享樂的一種,別小看那些變態的心理層面....
決不再做奴隸 ♩黎明來到 要光復 這香港 同行兒女 為正義 時代革命 祈求 民主與自由 萬世都不朽
程序必須正義,由公允的公民陪審團判斷被告是否有刑事犯罪。不能像中共國那樣,由黨國的法官擅自亂判。
匀近平 我觉得对任何一个政府或国家陷入崇拜都是一件很傻逼的事
举双手赞成。
你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别人就可以侵犯你的自由。
你用屌插了别人,别人就有权把你的屌砍掉,我觉得没什么问题。
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Treat others how you want to be treated.

如果所有人都明白这一点且社会规则践行这一点,人类社会会比现在好一万倍。
Scipio 悲观主义者
不赞成物理阉割或是事实上的物理阉割(比如永久性失去性功能)。肉刑在中国古代尚且被认为是落后野蛮的,难道现在连中国古代都不如?况且强奸罪由于其特殊性质,本来就是最可能出现误判的,如果割错了怎么办?
这事分地区看,就泰国这地方有要性犯罪的需要?也是没救了,化學閹割,我不会反对
TIAN_KUAI_HUO 井中瞭望西朝鲜
只要真的有效,我觉得没问题,毕竟只是"抑制"那些变态的性激素,而非彻底清除,如果纵虎归山造成更多人被强奸,更多人会有心理问题
天下无贼 你想多了…………
打完药不能勃起那还有点意义,如果只是性欲减退感觉意义不大
化學閹割 這個詞本身有點問題 一聽閹割 好像就是多大的事情 實際上就是藥物控制性慾 這算是一種治療吧 防止精蟲重腦 只要對身體沒有大的傷害 就還好

物理閹割 這個比較恐怖 西方連死刑都在廢除 物理閹割不就是酷刑了?國際大赦組織沒意見? 這都差不多是活摘器官了 新加坡的鞭刑都被撻伐 這個好像不太現實
那要看性犯罪是行为罪还是思想罪了

性冲动是本能 有的人控制力强 有的人控制力弱 有的人有性释放的渠道 有的人没有
因为人跟人的标准不一样 所以才会有按照行为来裁判的准则 否则就像PSYCHO-PASS那样用犯罪指数来衡量一个人是否该被处决了

这就得问一个问题 性犯罪者本身是否有犯罪感

比如性癖这种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所以恋童癖这种性取向很难说是犯罪 就好像残疾人一样
但是一个有道德的恋童癖是不会真的去辉 因为他知道想想可以 真去做是他自己都会鄙视的行为

如果性犯罪的由头只是因为弱控制力以及没有性释放渠道而产生 那么化学阉割可以解决问题 毕竟男性无法控制自己睾丸酮的含量

这些大前提就是需要一个统一的社会道德标准 即性的发生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之上
这是学澳大利亚的 不过澳大利亚的这个好像只对付性侵童犯
如果是自愿可以 但是强制是肯定不可行的 法律的惩罚不是泄愤 是以期望犯罪人重归社会秩序的 
只是自愿也许有一天会走向强制
以及 这种法律不能构成性别歧视,也应对女性性犯罪实行化学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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