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成廢除死刑嗎?

「死刑存廢」是社會上一個被熱烈辯論的課題,世界大部份國家已經廢除或停止執行死刑,只有小部份國家仍然實施。雖然如此,這個問題仍在世界上被廣泛討論,辯論的正反雙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也在深刻地思考着這個題目。身為基督徒,我當然不能只從社會管理的層面去考慮,而更應該從《聖經》及基督的角度去看問題。然而,當我搜集資料時,發現基督徒群體內對死刑存廢議題也存在着兩大陣營,也是公婆各執一詞,也都言之有理。

各方的主張及其論據都詳細地擺在互聯網絡上供大衆查閲,有興趣了解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因此在這裏我就不列舉也不評論他人的觀點了,只想談談我自己的真實想法。

要在錯綜複雜的元素中理出一個沒有破綻的觀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直覺告訴我:我不贊成死刑。這是目前我心底裏存在着的一個想法。經過細心梳理,我發現支撐自己這個想法的是以下兩個基本因素:

1)綜合有關研究,顯示廢除死刑與否跟嚴重犯罪率沒有必然關係。然而,因法庭誤判錯判令無辜者蒙冤受屈的個案(包括死刑)在世界各地都時有發生,平時有留意新聞的朋友對這種情況不會陌生。試想想:一個人因政府犯錯而被無辜地公開剝奪了生命,這對受害人及其家人來說是何等悲慘的事情!這種不能挽回的錯案一宗也嫌多。因此,就基於「存在誤判的可能性」這一點,我不贊成死刑。

2)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令所有人包括干犯重罪者都能因在今世篤信耶穌基督、誠心向天主認罪懺悔而得蒙救恩,永生天國。當然,這是指靈魂的得救,犯罪者今世的身體還是必須按受法律制裁的。然而,死刑塗抹了未信主基督的罪犯所有未来改過遷善、信主得救的可能性,剝奪了耶穌分施給他的救恩,因為人一旦死亡,便不再可能自主地選擇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了,這比判處罪犯肉身的死刑更可怕,是我反對死刑的主要依據。

對於社會,死刑未必是最好的懲治措施,更不是唯一的選擇。
终身或长期重刑監禁,對犯罪者及受害人來說,可能比死刑更能達到教育和安撫的目的。伯多祿曾經問耶穌:「『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竇福音18:21-22)原諒他人,給他人改過遷善的機會,是建樹自己建樹他人的一劑良藥。耶穌開的這個「原諒」藥方令我想起了兩件事:

1)教宗約望·保祿二世1981被開槍行刺致重傷,他傷愈後就前往監獄探望被判終身監禁的土耳其兇手阿里阿賈,跟他足膝交談並表示原諒了他。阿里阿賈後來獲減刑釋放,返回土耳其。2014年他重臨當年案發地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在若望保祿二世墓寢所在的聖伯多祿大教堂默哀了數分鐘,並在墓前獻上兩束白玫瑰。

2)2006年10月,32歲的查爾斯.羅伯茨闖進位於美國一所阿米什人社區小學,槍擊十名七至十三歲的女學童,導致五死五傷,隨後,該槍手在與警方對峙時飲彈自盡。此事件震驚美國社會及整個世界。讓人更驚訝的是,這起槍擊案的受害者家屬在失去至親的痛苦時刻,仍集體前往探訪兇手的家,向查爾斯的妻子表示他們原諒了其丈夫,還出席了兇手查爾斯的葬禮。這些遭逢不幸的阿米什人以「我們大家都失去了至親」這樣的說話去安慰槍手的母親和妻子,跟她們擁抱以撫平彼此心中的傷痕。

通過以上兩宗事件,我們是否感覺到「原諒」這劑良藥在建樹人和撫慰受創心靈方面的功效?

人犯了罪,傷害了他人及社會,就必須要受到相應的制裁,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我是十分肯定的。然而,我更希望相關法律能夠更多地給予犯罪者省悟及懺悔的空間,更少冤冤相報的復仇元素。耶穌教導説:「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瑪竇福音10:28)。我希望每個人在今世的肉身死亡前,其靈魂都因相信基督而得到救贖。這是撒殫最不願見到的,因為牠希望所有人的「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基於此,我主張廢除死刑,你同意嗎?
老問題,刑罰的核心目的是阻嚇未犯罪者

所以要看當地文化,看是死刑較有阻嚇力 還是終身監禁較有



在人死如燈滅的無神論國家,或者重視「活著」本身多於生命的意義的東亞國家   無疑是死刑比較可怕。
(東方人尤其是中國人普遍認為活著就是好的了,而且終身監禁對底層人來說不過是換了個地方當奴隸而已)

對一些更重視生命意義的社會來說,終身監禁無疑是更折磨。
(西方社會重視生命意義,或者這輩子爽不爽,終身監禁把他關到死對於他們來說是很可怕的)

對一些信仰虔誠的人,例如極端瓦哈比主義者 死刑是0阻嚇力的,只是趕快送他去操72處女的直通車。

還有就是一些政局動盪的地區,終身監禁阻嚇力很低,因為他在其一生中很有機會趁亂逃獄/變天被放出來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反對廢除死刑

1. 首先支持廢除死刑一方的說辭讓我看不出支持廢除的必要性
『復仇不好』?不要講空大道理,講實際的。為什麼復仇不好,先說服我這點?
『死刑也是殺人,和殺人犯沒兩樣』?有兩樣。在死刑犯犯下死罪之前他就知道自己要是這麼做就是死罪,但他還是去做,所以這是合意上的死刑。就像遊戲會像玩家要求符合使用條約,不符合就封號一樣。遊戲公司要封一個違規賬號,和一個玩家去盜另一個玩家的號,一樣是讓人不能登入遊戲,但不一樣
『死人不能複活,冤案怎麼辦』?那在監獄裡失去的青春年華能回來嗎?失去的名譽和人際關係能回來嗎?能回來的只有錢,所以按照這個邏輯,只有罰款才是唯一合理的刑罰

2. 從權利的角度來說,人出生到世界上就有完全的人權,包括生存權和其他一堆東西。假設有個殺人犯好了,他剝奪了別人的生存權,那要求他拿他自己的生存權來換也完全合理
你說用自由權來換別人的生存權?不管你是相信自由大於生命還是生命大於自由,這兩者都一定是不等價的
地球联合国 We will take control of the entire Galaxy!
使用死刑然后发现是冤假错案你怎么办?找死灵法师把人复活吗?
天下无贼 你想多了…………
我是这么想的。

反对死刑就是觉得无论凶手多么罪大恶极,都可以原谅,都可以改造好。所以这种人的亲属如果被害,凶手可以不被判死刑,毕竟他们选择原谅凶手。

而支持死刑的人,如果他们的亲人被害,依法判处凶手死刑吧,因为这些人选择绝不原谅凶手。


如果是别人被害,我选择原谅凶手,我反对死刑,这不是慷他人之慨吗??我有什么资格替被害人家属原谅凶手?
我不赞成废死,赞成少杀慎杀,类似日本那样。只有危害巨大的,如连环杀人,恐怖袭击这种,判死刑。判决也要慎重。提倡采用注射死刑。
不赞成
上帝他老人家都知道要用大洪水灭绝罪人,而不是把他们拉到伊甸园关起来。
凡人比上帝更懂吗?
Kongepingvin Mit Fædreland, min Kærlighed
在罗斯巴德主张的自由意志主义社会里,只有具体的个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社会”,才能作为谋杀罪受害的主体;只有谋杀受害者的遗族才有权利按照以眼还眼的对等原则要求杀人凶手偿命。为了避免遗族间的争议,罗斯巴德建议所有人都在遗嘱里写好自己被谋杀的话凶手应该赔钱还是偿命。

而在理想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世界里,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切司法服务都应该是自由交易的商品,只要有人愿意出价就存在提供死刑的市场,废除死刑就无从谈起。
anjanin_blues das Unbeschriftete
人命天授, 没人/政府有权剥夺另一个人命. 
而且剥夺了人的改恶从善的机会——根本违反了法律的目的.
法律的目的在于防止而非以恶制恶
而且以现行法律的局限性,一个时代/地方视为死罪的,另一个却可能免于处罚 —死刑的公正性是很大的问题
更不用说误判了.

任何人为的死刑是对神权的僭越.
如果杀人是一种过错,那么用死刑惩罚这种过错,岂不是以错纠错?

即便不考虑死刑本身的正义与否,但就死刑的惩罚功能来看,也未必大于终生监禁。

目前很多人支持死刑,仍然还是一种朴素原始的复仇观念,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MichaelLewen 被疫情所困的旅人,成為宅男
若是沒有再判死刑,我認為廢除也可以,因為遏止犯罪的是犯罪後是否會被抓到以及法律是否會判,就算有死刑,總是有人會賭自己不被抓到與會不會判,在台灣原本性犯罪判死刑的時代遍地姦殺案, 或是槍擊要犯造成更大傷亡
另外,法官若是面對死刑與無期徒刑因為有心理壓力,多是選擇無期,因此台灣現在致人死亡的案件大部分是無期徒刑,不過會造成社會負擔,所以我腦洞大開想出一個方案是死刑自願化,無期與死刑是一體,讓人犯選擇繼續服刑或執行死刑
对无神论者当然是死刑好,因为他们不相信轮回转世,只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让他们灰飞烟灭最好。
復仇是正確的。我就是想他死,你憑什麼要求我原諒別人?我又不是耶穌,我的工作就是送他去見耶穌,反正基督教不是相信靈魂不死嗎,反正上帝肯定會做出公正的判決,就算他是個變態強姦犯只要悔改了,上帝都能讓他進天堂。喔得了吧。聖經的上帝是不存在的。沒有哪個基督徒能說明精神病的問題,為什麼有的人生下來就是不會愛?難道嬰兒不應該是無辜的嗎?

不過咱們妥協一下,政府不應該有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力,這不正確也很危險。只有受害者及其親屬有資格復仇,死刑應該由他們執行。
我其实是没什么态度的,不支持也不反对。

任何生命的消逝都不是盛宴,可有些实在太夸张的确实需要考虑被害者家属以及社会的朴素情感,所以最好的折中大概是只杀有过多命案且证据确实确凿的。
死刑从来不是问题,能否抓到你的仇人才是问题。费拉明明是搭秩序的便车,最爱做的就是在乘客的位置指挥方向盘该往哪里打,也注定了翻车时他们一定全部死在车上。
巧克力與牛奶 黑名单 世界是一面鏡子,你若傷害世界,世界亦傷害你,虛僞創造敵人,真實消除敵人,一切取決於你,你可以成爲自己,也可以成爲鏡子。
成本問題,死刑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減少犯罪,如果沒有死刑,監視的成本,逃獄的風險,這些社會極可能無法承受。如果不照顧罪犯的食宿,强迫罪犯勞動,那麽就會變成奴隸制被譴責。如果支持廢除死刑的人願意自己去照顧罪犯,我覺得也未嘗不可。
RudBo 台灣
死刑就是殺人。你贊成在某種情境下,殺人是可被接受、適當的嗎?
我贊成。
人權、公理、正義都是次要的,我們只是需要殺人而已。有這個需求。
F2402C7A 努力脱支中
我觉得无期比死刑更痛苦。至少在我看来,关监狱一辈子还不如速死。所以作为惩罚的话,我反而更希望罪孽深重的囚犯判无期。当然可能西方的监狱不行,中国的监狱惩罚力度肯定够大。
圣经里面不是说了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吗?搞不懂为什么民主国家很多基督徒都要用圣经的规矩立法。更有甚者,德国有基督教民主党
Heil_Xitler 我亲自观看,亲自评论
可以學習羅馬尼亞,槍斃共產黨匪首之後即刻廢除死刑
茴字有幾種寫法 收拾完共產黨和俄羅斯後趕緊滾蛋是美國最後的責任,要不然就反過來,中俄把全世界都蹂躪過一遍看看這群賤種會不會像東歐一樣打自心底反共反俄反華
某些罪犯就是抱著死刑不虧的心理去犯罪的,你要真給他死刑了恐怕還真是便宜了他呢(笑)

不過有一些特別罪犯是確實是應該死刑的,比如邪教首領或其高層,還是高智商連環殺人狂什麼的。這類人留著對社會的不確定性和危險性太大,應盡快無害化處理
HEHEDEMON 台灣嘿嘿
理性上贊成



感性上........

極端零容忍社會制度

一、不可饒恕之罪與刑罰

社會將「對公共秩序、環境、經濟誠信與市容破壞」視為不可容忍之惡行,唯一刑罰為死刑,不設罰金或其他替代方案。

罪行包括但不限於:
  • 環境破壞:工廠廢水、廢氣等排放污染。
  • 交通違規:違規停車、酒駕、肇事逃逸。
  • 詐騙行為:任何以謊言營利之行業,從電話詐騙到假投資。
  • 政治貪腐:收賄、圖利、權力濫用。
  • 不實廣告:誇大功效、醫療詐欺、誤導性資訊。
  • 市容破壞:興建醜陋或嚴重破壞景觀之建築。


二、政府與權力監督

  • 防止濫用死刑:政府或政黨若利用死刑打壓異己,決策者及其家屬一律死刑。行刑過程必須公開並同步直播至所有政府單位。
  • 獨立執行機關:死刑審理與執行由獨立於政府之外之機關負責,不受行政、立法、司法及政黨干預。機關必須接受全民監督,並公開所有審理程序。
  • 影響審理之罪:任何官員或個人若干預執行機關,例如誣陷異己或指使錯誤定罪,則干預者與被干預者皆死刑。


三、群眾參與與責任擴張
  • 檢舉不當之罪:檢舉若屬虛假、不實或因私怨誤導,檢舉人即死刑。
  • 言責連帶:若有人替涉案者辯護,但後經證實其確有罪,辯護者亦死刑。


四、執行機關之獨立與監督機制

1. 獨立性保障
  • 組織地位:執行機關為獨立於三權之外的「第四權力體系」,具憲法地位。
  • 人員任用:成員由全民票選或隨機抽籤產生,任期有限且不得連任;若被發現受政黨或財團影響,立即處死。


2. 公平公正之維護
  • 公開審理:所有案件全程公開,並同步播送;文件與證據永久保存並開放查閱。
  • 集體決策:判決須經集體表決通過,避免個人獨斷;若表決受外部勢力影響,相關成員與干預者皆死刑。
  • 隨機審理小組:每案由系統隨機抽籤組成審判小組,杜絕暗箱操作。


3. 人民監督
  • 公民可隨時檢視審理進度,並透過公開平台補充證據或提出質疑。
  • 若發現執行機關不公,可立即發起全民檢舉。
  • 檢舉屬實,涉案成員即死刑;檢舉不實,檢舉人同樣死刑。


4. 反干預與防弊
  • 干預必死:任何政黨、官員、企業或個人若試圖影響判決,不論成功與否,干預者與受影響者一律死刑。
  • 科技保障:所有程序以去中心化技術(如區塊鏈)保存,確保不可竄改;所有通訊紀錄公開化,防止暗中操縱。


五、錯判之罪

  • 錯判責任:若審理機關判處無辜者死刑,該錯誤判決之主審成員與表決贊同者同樣處死。
  • 全民監督延伸:若事後由全民檢舉或新證據揭示「誤殺無辜」,執行機關涉案成員無一倖免。
  • 嚴格震懾:此規範強制執行機關在審理中極度謹慎,避免任何草率判決。
ASJT99 我是历史的奴隶
Aiwass 温和的超人主义者,把哲学著作当小说看,把学术期刊当杂志看
不赞成但不完全不赞成。无论出于报应主义还是功利主义,死亡作为惩罚都是必要的。不过,极大提高死刑的门槛和审核机制显然也是必要的。
我个人支持完全取消目前核准后七日内执行的死立执,用更严格的死缓进行代替。目前中国的死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更严格的死缓应该是不立功就会死,大概类似于秋后问斩,核准死刑后再关押一年或更长时间——为司法复核、戴罪立功以及人文关怀留一些缓冲时间。没错,我认为即使是死刑犯也应该得到人文关怀。
在适用罪名方面,我个人坚决支持缩减死刑适用罪名,尤其是未实际和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比如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投降罪和军人叛逃罪等。此外,我一定程度上反对在初次犯罪时使用死刑。这不是出于报应主义的同态复仇,我本人在法学上倾向于功利主义,而是因为刑罚需要足够的梯度才能有效起到威慑作用,以及我认为后面这几条与国安有关的罪名不应该强到可以否定公民的生命权。
当然,以上内容在当代中国都毫无意义——不仅是因为普通公民的想法对中国政府来说毫无影响,更因为中国法律的问题还处在如何真正实现法治和程序正义的阶段。现在的中国,政府想让一个人死,不需要通过法律,国安和公安就可以代劳;政府想让一个人活,即使他再罪大恶极神人共愤,也可以逃离一死。法治和程序正义才是当代中国人最需要考虑的,法的具体内容在现在的中国只是一纸空谈。
我支持罗马尼亚,把习奥塞斯库就地正法后废除死刑。
當然要看該國的實際情況,如果是民主發達國家,必定會走上廢死的道路,如果是垃圾國家,當然還是槍斃好,因為重罪犯人太多了,財政養不過來。
确实,东亚人对死亡的恐惧很大,好死不如赖活,反正活着也没多少自由,监禁没那么可怕,所以保持死刑有必要,但一定要慎重,要有完备的程序,一定要最高法最终审核,只要有一点疑点就不要杀人,毕竟杀错了无法改正。西方人觉得失去自由比死亡更可怕,就可以废除死刑。伊斯兰国家还不是现代法制社会,没有讨论的必要。
Kwantung 反极端。主流左则我右,主流右则我左。
我对于那种没有确凿证据的,支持废死,改为终身监禁直到死去或翻案。要知道逼供仍然是主要的断案手段。但对于证据确凿的,不支持,这种人就该杀。
Tonelowya 璗烙雅
我列出一些刑罰
砍手 砍腳 割鼻  無期徒刑  死刑  五馬分屍  凌遲到死  明朝剝皮法  夷三族   夷九族

這些刑罰有輕有重,即使不用宗教為原點來討論,也可以先這個問題簡化成:
社會中最重的刑責要訂在哪裡?

再往下打破沙鍋,更基本的問題是刑法的目的為何?
legend2020 求同存异
我个人持折中的观点.

1.和平时期禁止国家行使死刑,但是特赦合理的个人复仇.这两者在内涵上是对等的.
禁止国家行使死刑,便约束了公权力.不允许出现类似夏俊峰式的案件,即暴政杀人.禁止一个政权通过杀人来显示自己的强硬,进而维护暴政.
特赦个人复仇,比如张扣扣案,你司法机构不作为又不允许别人自己复仇,去哪里说理去?个人复仇未必都是正义,但是个人复仇可能是最后的正义.对枉法的官员也是一种最基础的震慑.

2.战争时期,对烧杀抢掠奸淫妇女的士兵和叛徒处以死刑.
古往今来都如此,不杀死违法的士兵,不足以震慑军队,不足以守护人民,必定会死更多的无辜.
COKE006 一起加入战斗!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
不赞成,要是废除死刑,那么受害者的权益谁来维护。假如一个人杀了人,他还能潇洒活着,多不公平!而且以后社会会很混乱,杀人不用偿命,以后发生命案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被害者支持死刑,害人者不支持死刑。旁觀者無權干涉別人復仇,如果要干涉,請公正。
       不管什麼宗教,但凡教化受害者原諒兇手,都是為了奴化信徒,讓信徒甘願受苦。
        印度的種性制度,以及中國的天命思維都是教化眾生安于現狀,接受命運安排。
        基督教可不要太雙標,一邊叫囂天火焚城,一邊叫人原諒罪惡。
         讓罪犯去向上帝懺悔吧,那裡有的是時間給他懺悔和贖罪,因為上帝是最公義的
对于那些主流没有公道的国家,我是不支持死刑的。
邓丽婷是茉露 青年作家,人权捍卫者,书写永恒,自由快乐,反共反独裁,2021年发表<<失魂世界>>,2022年在美国出版
政府或者有组织的犯罪:
对待实施大屠杀、种族灭绝、反人类罪的独裁者、策划者、集团领导人,要严格执行死刑。一个政府作恶多端,是被撒旦魔鬼控制,耶稣只救人,不救魔鬼。

连环杀手:
背负三条以上人命的罪犯,放纵人性恶的一面,称为穷凶极恶,可判处终身监禁,也可判处死缓,最高死刑。

个体犯罪:
单条人命或者三条以下人命的罪犯,相对前两个犯罪,性质没那么严重,可完全废除死刑,如果性质太恶劣,以终身监禁取代。
习近平会连任吗 我觉得会!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死刑了那个人就赎罪了?你不觉得对那个人是一种解脱吗?把他关在芝麻的监狱,那才是一种折磨,当然了,在美国的监狱就算了,那是天堂。
赞成废除一切国家刑罚,恢复私刑。按照天赋人权的原则,法律并不能替代上帝的公义,只是公义的执行者。刑法的处罚对象应该是犯罪的人,而认定为犯罪必须有明确的受害人。因此颠覆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并不是犯罪,烧杀抢掠才是犯罪。而法律机构对犯罪的人进行处罚,这一权力只能是来自于受害者,而不是法律授予(法律承认人权而不授予人权,人权天授)。不论是死刑,或不死刑,都应该由受害者来决定,而不是法官。

由上述推论,没有受害者的同意,国家无权给罪犯免死,也无权执行死刑。法院只能判处罪犯罪名成立,交给受害人处置。
自由与革命 去游行,为什么?这是我的责任
原则上支持废除死刑,但执行的过程应该符合当地的习惯法,比如对于重罪采取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对于少数特殊的严重罪行,比如连环杀人,反人类等,则应该酌情特殊考虑。
比起废除死刑,我更支持在长期和平的民主社会冻结死刑的执行,哪怕在战时,对于死刑也要慎之又慎。
Reborn 参组东亚大陆北方公民政党. 还被奴役吗? 请斥骂那个奴隶主. 烂川、忘八习近平与战犯普京都是人渣. 还有主魔李洪志也是人渣. 我说的世界简单解释请谨慎参考.
为何要授权政府杀人? 死刑必须被废除应以可纠正的长刑期, 确保恶人被永远隔离出社会.
billchan 無聊無聊
我覺得有一點矛盾就是
監督制度越差的越獨裁的國家越應該廢除死刑
監督制度越好的越民主的國家越應該保留死刑
然而現實卻是
監督越為完善的國家反而把死刑廢除
越是獨裁的國家卻愛使用栽贓手段找出根本不是犯人的犯人然後吸引仇恨後殺掉
然後用執行死刑當作自己有在做事的星星
wasaminn 要点踩的内容太多,总感觉游戏币不够用
不知道。
如果早一点问我,我会支持,当然不是出于什么惩戒之类的功利性理由,这些理由和死刑的正义性无关。单纯是因为,被害人和家属有复仇的权利。
但是最近我发现这一理由有不能自洽之处,因为有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连环杀手,或者虐杀犯,简单的枪毙,或其他任何现代死刑方式,并不能实现同态复仇,在被害人和家属看来反而是便宜了犯人,正义仍然未能得到充分伸张。但是我们要因此将犯人同样地虐杀吗,这又是严重违背现代司法文明的。
所以关于死刑我个人目前处于混乱状态。希望有高人解惑。
真实姓名 激进自由意志主义者,反国家主义,个体主权信奉者,国家主权虚幻论者。本质上非川粉,而是把川普看成自己的工具人。由于反左是当前第一要务,所以容忍川普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做法。
当然赞成,理由就是:失去自由,被囚一生,远比直接 杀了更狠。
多思考多了解 🤬不友善用户
废除死刑,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难道要关押一辈子吗?问题是,如果这么做,那么一个国家的监狱一定会有很多长时间关押的囚犯。这些人的关押以及一切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普通公民吗?凭什么?A是一个杀了10个人的重罪犯,理当死刑,现在废除死刑,改判终生监禁。那么就注定了公民们得花钱养这个人直到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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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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