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麽國内的人說香港游行年輕人為廢青,如是,那他們心裏,89年是不是也是一群廢青?

妙法應身 政治最容易操弄遠離它的人
“废青”一词不本来就是香港的建制派创建出来侮辱那些游行青年的吗。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E5%BB%A2%E9%9D%92
"廢青"作為一個盲目而且籠統的稱號,在大陸的網路和宣傳上被大量使用,這是不好的。因為任何盲目地給對方貼label的行為,都是在製造群體的對立,消滅了共同討論達成共識的可能性。這跟前幾年香港有人喜歡叫別人“強國人”一樣,都是同樣等級的不好的行為。


如果要問,在所有針對香港示威青年的侮辱性標籤(包括“黃尸”、“香蕉人”、“港毒”等等……)裡面,為什麼大陸的普通人最喜歡用“廢青”


因為絕大多數的大陸人,都是以 賺錢和社會地位提升,作為人生目標的


所有的事情,都要用 是否最終能讓自己賺錢,是否能讓自己的社會地位提升 這個標準,來衡量的


只要賺不到錢,那就是無意義的事情;只要社會地位無法提升,那就是無意義的事情


整天做“無意義的事情”的人,在他們看來,那就是“廢物”


香港的青年,失業率很高,大陸的普通人是不懂為什麼這樣的,他們覺得有手有腳就要去做工,只要是做工就一定能賺到錢,就一定能向上爬。他們看不到香港的上升通道已經被堵死,相比之下,大陸現在的上升通道還沒有完全堵死,所以他們一邊自己在做“有意義的事情”,另一邊在用“廢物青年”,也就是“廢青”來形同現在這些示威的香港青年


但其實,如果有朝一日,當大陸的上升通道也被堵死時,他們也會淪為他們今天看不起的“廢物”的


我們現在如果回頭拿這個標準看89年的64事件的話,當時的中國,大學生和社會人士的上升通道,也幾乎是被完全堵死了(“官倒” “高幹子弟” “畢業分配黑幕”等等都是症狀),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學生和社會各界人士走上街頭,去做“沒有意義的事情”

所以如果按現在大陸普通人的標準,那時的青年,確實也是他們口中的“廢青”
burleigh 好好说话
以我身边的听闻,他们确实就是这样认为的。

神奇的是其中一些他们的爹还参与过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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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民共和國|了解真相,何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201

暴行,以法律的名义 ——《失踪人民共和国》序(未删节版)

作者/腾彪

掌握权力的作恶者常常用一些轻描淡写的或者中立的命名来掩饰背后的残暴:“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字面上完全看不出血腥屠杀的暴虐。“三年自然灾害”、“六四反革命暴乱”,则是无耻地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法制教育中心”,其实跟法制和教育没有一毛钱关系,那是遍布全国的任意关押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是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名字。一位良心犯的妻子在丈夫被强迫失踪后心急如焚,但不久后听说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以为是好消息;其实那比“刑事拘留”要可怕得多。这本《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讲述的就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背后那鲜为人知的真相。

从立法沿革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1997刑诉法第57条就有规定,作为监视居住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适用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中国警察权力过大、司法制度弊端重重的情况下,这种规定被警察部门、尤其是国保、国安等特务系统所滥用,也就在所难免。中国最知名的民主人士、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因《08宪章》被捕之后,就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且六个月期满继续关押。刘晓波显然不属于“无固定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而且监视居住应该与家人在一起生活,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是在被监视居住的7个月期间,刘晓波却处在完全失踪的状态。后来据律师透露,刘晓波被监视居住的房间“没有窗户,只有卫生间里有一个小天窗,又不能放风,这7个月过得很压抑。”

刘晓波在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11年监禁,在被关押八年半之后被告知罹患肝癌,并于2017年7月13日在监禁中逝世,如果不是秘密关押场所和监狱的糟糕环境,他很有可能不得上这种病或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他的妻子刘霞也不时的被失踪,被软禁在家,在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断绝她与外界的联系。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当局大规模绑架、秘密关押维权律师和活动人士,这种黑社会式的犯罪手段,同样是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并披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合法外衣。人权律师刘士辉(第二章)回忆说:“被特务指令打伤缝针、肋骨剧痛的我,连续五天五夜遭禁眠,所以想进看守所竟然成为我那个时候一厢情愿的奢望。”唐荆陵更是被禁止睡觉长达十天,最后直到他“浑身发抖、双手麻木、心脏感觉不好,生命出现严重危险时,警方才允许每天睡一至两小时。”异议作家野渡野渡曾被关押在广州民警培训中心九十六天,与本书中律师隋牧青(第十章)的关押地点一样,野渡 回忆道:“足足一个月没见过阳光。每天审讯二十二小时,一小时吃饭,一小时是睡觉,这样审到第七天,胃大出血,才停止了此方式。”

华泽编辑的《茉莉花在中國:鎮壓與迫害實錄》记录了47名活动人士的遭遇。我也是其中之一。我被绑架后,秘密关押70天,口头告知是“监视居住”,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们是什么名字,什么单位,什么职务,也没有给我看过工作证、搜查证或其他任何法律文书。我被打耳光、剥夺睡眠、固定姿势、每天24小时被强迫带手铐持续36天、威胁辱骂、强迫写认罪书,种种虐待,一言难尽。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立法上明确属于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事实上,它不但成了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成了比刑事拘留和逮捕更为严厉、更可怕的羁押措施。它大大地方便了警察、特务机构对被监禁者使用酷刑和施加非法压力,事实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酷刑极为普遍和严重,而且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当局大概从滥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践中发现这是一种更方便、更有效的对付民主维权人士的手段,于是在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中将其扩大化,合法化。2013年施行的刑诉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制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因此,警方可以任意决定将任何人指定监视居住,警方决定谁将被失踪。这就是目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它是立法讨论过程中争议最大的条文之一,民间有人直接称之为“茉莉花条款”。它把茉莉花镇压期间的强迫失踪合法化,把臭名昭著的党内“双规”扩大化,把私设公堂、黑监狱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实际上都是在公安、安全、检察系统专门办案的“培训中心”、“预防基地”、“警示 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或者是经过侦查机关进行安全改造过后的宾馆和招待所等。法律允许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予通知家属以及不予律师会见,而在实践中,这些特殊情况已经成为常态,导致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实上就意味着强迫失踪。“强迫失踪”,正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想要达到的效果。

我在2011年被关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因为每次转换关押地点都被戴上黑头套,无法知道自己所处位置,但释放后根据同时被关的其他维权者的综合信息,第二个地方应该是位于密云的某处武警培训中心;而第三个地方,根据我掌握的信息,可以完全确定是位于北京昌平十三陵镇的卧虎山庄。这些地方远离市中心,数十名看守轮班随时监控,外界完全无法知晓,对于亲人朋友来说,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完全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这对家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2011年的茉莉花镇压、2015年709大抓捕,维权人士经历的就是这种强迫失踪的恐怖。严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8月被绑架后两年多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时,仍没有任何一丝消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野蛮可见一斑,中共当局的残暴可见一斑。2010年中国政府拒绝加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已经是不负责任;实践中针对民主人士、人权活动家、宗教人士的强迫失踪大量存在,公然践踏本国法律(有名的例子包括达赖喇嘛确认的班禅喇嘛从1995年5月17日起失踪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大量的维族人被强迫失踪等等);此后竟在刑事诉讼法中把强迫失踪合法化,可谓无耻之尤。

从立法条文和立法本意出发,“指定居所”只能作为监视场所而不能成为讯问场所和羁押场所,但实际上,这些地方不但成为专门的讯问场所,成为比监狱和看守所更严密的“超羁押场所”,更成为恐怖的酷刑中心。长时间剥夺睡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长时间戴手铐脚镣、老虎凳、长时间坐吊吊椅、用烟熏眼睛、长时间固定姿势、扇耳光、不给食物和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连续审讯、侮辱谩骂、暴力威胁、单独监禁、“包夹”……等等,都是在2011年“茉莉花镇压”和2015年“709大抓捕”中反反复复发生的。

已经披露出来的唐吉田、江天勇、李海、唐荆陵、野渡、谢阳、屠夫吴淦、李和平、李春富等人在失踪期间所受到的种种酷刑,有时候让人不忍卒读。让人尤其愤怒的是强迫喂药,包括李和平、李春富、谢燕益、李姝云、勾洪国在内的等许多709案当事人表示,在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服药后出现程度不同的四肢无力、视力模糊等症状,部分709律师家属在一篇公开信中控诉到:“李春富律师、谢燕益律师、谢阳律师、李和平律师都折磨得和被抓前判若两人,四十几岁的年纪都象六十多岁的老人!李春富律师甚至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意识恍惚,与人接触充满了恐惧!一个心理素质极好、身体健康的律师被折磨成这个样子!709被抓的人几乎全都被强迫服药,服药后肌肉酸痛,头晕目眩,意识不清……给健康人乱吃药,居心何在?”

曾因组织中国民主党而入狱八年的何德普,曾在2002年11月4日至2003年1月27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八十五天:“国保警察把我扒光了衣服按在一张木床上(木板上只有一层塑料布和一块白布单)对我说,按照国家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我们能把你按在床上躺半年,没人知道。国保警察把我交给了他们的二十七名看守看管,他们四人一组,每两小时一换岗,四个看守站立在木床的两侧,各看管我的手腕和脚腕。看守的领导对我说,按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手腕和脚腕应在看管人员的视线之内,被监视人只准躺在床上,不准下床。……每天我都要遭受看守的谩骂、殴打,每天夜里都被四个看守各拉住我的手腕和脚腕,一起用力将我的身体拉成一个大字十几次。由于长时间一个固定姿势躺在木板床上不准动,肩部、背部、胯部与木板接触时间过长,其皮肤处都被硌破了,身下的白布单上留下了许多血迹。”

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暴行的残忍”,而且更是“暴行被实施时的轻率”。我从失去自由的那一瞬间,就立即能感受到。不由分说蒙头绑架、饭还没吃完就被夺走、随手的殴打、随口的威胁谩骂、随随便便地立下一个规矩,都让我痛苦万分。我整日被强迫面壁而坐,有一次一个看守竟然盯着我,不让我闭眼睛。暴政不仅仅体现在屠杀、恶法、腐败和大抓捕上,更体现在琐碎的细节中。本书大量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中共政权的反人类面目。

直到现在,我们所知道的大部分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信息都来自于家属的公开信,以及分散性的报道,本书是第一个以更完整的画面呈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所遭受的痛苦。

本书的作者之一江孝宇,一位NGO工作者,在第八章中写到:

胖子狞笑着说:“你要不配合就不给你吃的。现在开始就不给你饭吃。你要是继续不配合,连水也不给。”“我们可以让你消失好几年,你老婆孩子也根本找不到你。”“我们可以合法地一直把你关下去!”


另一位受害者陈志修律师(第四章)的遭遇:

“房间很冷,尽管他给了我一条毯子。我仍然不能抵制那种寒冷。我光着身子,一个守卫会进入我的房间,掀起毯子,检查我是否睡觉。他把我推开,打我的脸,……窗帘总是拉着遮住了阳光。 在关我的期间,他们只拉开一次透透气。”

“头三天我的审讯是连续的。……我没有任何休息或食物。 直到第三天他们才给我两个小馒头和一些蔬菜。 两个馒头的大小加在一起也没有我手掌大。我觉得我会失去意识。 由于缺乏食物和睡眠,我总是感到头晕,但我仍然必须接受审讯。如果我坐不稳,在椅子上晃,他们会发出可怕的声音来震醒我。”


另一个作者写到:

“有时我要求喝一瓶水。我会紧紧抓住瓶子在手里,盯着标签看。至少这样可以读到东西。”


我在被关押期间对此也很有体会。因为被剥夺通信、阅读、写作、看电视、听音乐、说话等一切接触人类信息的机会,我有意识地用回忆、自言自语、构思文学作品等方法不让自己疯掉。有一次偶然看到包裹食物的一角报纸,我都很兴奋,终于可以看到一些文字!后来他们给我播放洗脑的纪录片,我听到片中好听的配乐,喜悦之极。

无论是肉体的酷刑还是精神的虐待,都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和传达。然而最令人痛苦的往往不是酷刑本身。对与被关在黑监狱的良心犯来说,有两件事是更大的折磨:

一个是被迫认罪。本书一个作者描述的认罪过程:

“整个认罪过程是有明确步骤的。首先,他们给了我一个他们已写好的草稿,并要求我手抄一遍。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小学生,抄整本书,好像那是你应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他们不仅让我浪费时间抄供词,当我们开始录音时,还有人站在相机背后,举着大白纸,上面有我要读出的内容。如果我说错了,他们会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每一句话,我说话的速度,我的声音,措辞,一切都必须完全按照他们的需要。如果我说错了,我们会重新再来一次。总而言之,大概用了七个小时。”


民主人士、维权人士是为了捍卫人权、追求自由而走上这条光荣的荆棘路的。但是在巨大的压力——生不如死的酷刑、重刑的威胁、对家人的威胁——之下,一些人被迫认罪,而当局会拿着这些认罪视频到官方电视台上公开播放,以此来混淆视听、打击反抗者的士气、贬低形象、分化支持者,这大概是一个政治犯最难受的时刻。当局的这种企图并不是总能达到目的,但多多少少有其效果。不少人因此承受着被误解、被疏远的痛苦,不少人自觉羞愧而退出维权活动。

另一个是威胁和迫害家人。一般来说,在专制体制下选择成为一名民主人士或人权捍卫者,应该清楚从事这一事业的风险,并且对此有所准备。当喝茶、软禁、劳教、关押和酷刑都无法让我们屈服、无法让我们停止抗争的时候,为了达到最大的威慑目的,将种种痛苦施加到我们的亲人身上,就成为专制当局常常采用、熟练运用的一种手段了。在我的经验里,争取自由的公民们最难以平衡的,就是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种种酷刑在持续,一切虐待都有可能,一切信息被剥夺,一丝希望都看不到,软硬兼施之下,威胁家人的做法往往能给被关押者施加最大的压力。很多妥协、屈服、沉默,甚至放弃,是在父母、配偶、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威胁或者已经遭到迫害之后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中共也自然清楚这一点。我在香港苹果日报上发表的《中共的政治株连》一文中有专门的列举和论述。

和臭名昭著的中共“双规”制度一样,“指定场所监视居住制度”也是一种“超羁押手段”,因为实践中的异化、并且严重侵犯人权,明显与现代法治文明背道而驰,法学界一直有人呼吁彻底废除之。饱受酷刑的民主人士何德普认为,“中国的监视居住制度是最残忍的酷刑制度之一。”但在一党专制体制之下,缺少司法独立、缺少反映民意的渠道,当局在“维稳”的名义之下明显加强对维权运动的镇压和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这种呼吁得不到任何回声。但本书的出版自然有其重要意义:揭露真相,记录苦难,见证罪恶,将是通往正义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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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人权律师,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目前为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他在北京联合创立了两个NGO——分别是2003年的公盟和2010年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由于他活跃的人权工作,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遭到中国秘密警察绑架和拘留。
沒說五四是廢青就不錯了,現在洗腦就是這個程度
Silence 沉默的大多数中的喧嚣的一小撮
至少我身边的听说过六四的人几乎都是这么认为的。当然,大多数甚至都没听说六四这事儿。
80%的人不会思考只会判断,他们被灌输了什么标签,就相信什么标签。“为什么是这样”超出他们脑容量了。
关于8964,我自己看了很多资料,我的母亲跟我说看到坦克压学生的,黑夜里也在开枪,我相信我的母亲。她对这些学生表示同情,站在母亲的角度她是很痛心的,这么多的家庭破裂,这么多生命逝去,代价太大了。我不觉得他们是废青,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只是血肉之躯挡不住坦克和子弹。悲剧!

题外话,因为这次香港的问题,很多人注意到了品葱,来了一些香港人和台湾人,同时带来了很多五毛战狼,品葱还会安全吗?
我是大陆人,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因为香港年轻人还对CCP抱有幻想,天真的认为CCP会怜悯他们,会对他们的游行抗议绝食请愿心存不忍。我觉得他们简直是单纯的可爱,须知对付机枪只有用机枪,对付坦克只有用坦克。在时机不成熟,实力不具备的情况下,保存有生力量不做无谓牺牲,忍耐和等待懂吗?
巴巴罗萨 宁肯当盐柱也想有一天看着索多玛完蛋
只要不当顺民都是废青,这帮傻逼脑回路挺好玩,自己跪着舔赵老爷,还非要哔哔别人不care赵老爷是跪着的,迫真被新话洗脑了
不至于觉得89是废青,但大部分人觉得学生“被煽动了”,或者是“暴徒”。这也是比较统一的宣传口径了。而且墙内有些人过了两年好日子极怕回到动乱(至于动乱是谁引起的他们自然不会去想)对反叛者有天然的反感
还有个词,黄尸,他妈的我就纳闷了,在大陆的怎么有脸说这些嘲讽的话
丨乁一 只想简单点
大陆人,这个词已经被五毛污名化。依身边的人的认知态度看,基本都是比较倾向香港能够实现彻底民主。正如某同事所言,“香港是中国民主化的希望所在,是中国走向民主的引导者。而香港青年是我们大陆青年的榜样和表率。”

毋庸置疑,大陆的五毛已经占领几乎所有的网络空间,制造出天朝所有人都反对香港游行的假象,然而在地铁上,在各自的家中,在没有监控的角落,有着无数的人都默默祝福香港敢于抗争的同胞。
爲什麽在國内人心裏,社會穩定那麽重要?只要有社會不穩定(如地鐵停擺),就會自動觸發反感心理?是不是内心的害怕?
这是当局的污名化 到底哪样是废青不重要 只要把他和暴力 低能 游行联系起来就好


就像“公知” 在墙内也被污名化..

不过我突然想到,“小粉红”这个词在墙内是个褒义词,在品葱上是个贬义词
HenkGao 我姓高,叫高老庄
已删除
仓鹰击于殿上 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大陆年轻人没几个知道89的,大多都是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小白,上面说什么就是什么
你可以反问他们》如果一个人可以全面正确的认识世界,那便能预知未来,炒作时高点卖出,崩溃时低点买进,那样资产早就增加几百几千几万倍了,否则只是低级复读机。

最起码,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事物,不想知道ok没问题,说不知道就行了。

屁股决定脑袋,这几年房地产让占城市人口大部分的中低收入群体个个家产几百万,他们是网络发声的主体,个个做着以此狙击剥削农村新移民为其接盘做牛做马的美梦。

09年的时候贴吧发帖为中共辩解则群起攻之,十年后的现在则是截然相反。历史总是循环往复的,这次房地产泡沫一破灭,他们会变化的。
wpr2261885 新注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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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打算回中共大陆,那么就别看以下内容了

如果打算移民,那么就读完我下面的话,千万不要当中共傀儡

现在我来给你补课
1.活摘器官,你必须去了解和面对,这个是人性问题了
2.新疆集中营,你也需要了解
3.抗美援朝,中共污蔑美国使用生化武器的事情,你需要了解
4.1979年,越南去柬埔寨攻打红色高棉,中共趁越南本土只有老弱妇孺,侵略越南,丧尽天良的事我不细说
5.8023部队,你了解一下
6.8000天女上天山,你了解一下
7.伊拉克战争,萨达姆的军火是中共制造
8.叙利亚战争,叙利亚政府使用了生化武器,中共在联合国连续6次使用一票否决,拒绝联合国去调查
9.卢旺达大屠杀,中共以主权高于人权为由,拒绝联合国干预,还卖刀给卢旺达
10.中共多次邀请塔利班访华
11.ISIS的军火43.5%来自中共制造
12.以国家力量多次帮助华为打压西方公司,包括nokia,爱立信,摩托罗拉,等等
13.中共和哈马斯这样的恐怖主义为伍,在国内严禁讨论哈马斯为恐怖主义
14.当年的红色高棉就是中共扶持的
15.三年大饥荒
16.文化大革命
等等

中共罪行,罄竹难书,泯灭人性,令人发指
所以,完全不知道你的困惑是什么?

中共,全球最大的恐怖组织,自己国内胡作非为不算,还输出恐怖主义
赋值了萨达姆,卡扎菲,波尔波特,等反人类政权
包括但不限于伊朗,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古巴,埃及等

你居然需要出国才知道64,让我感叹墙一代,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想给墙一代一句话:
今天你们觉得祖国强大了,没人敢欺负你们了
明天你们觉得中共强大了,没人敢帮助你们了
蛋蛋8964 观察 已停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对于粉红来说,除了他们的共匪野爹,其余都是废青,不用在意。
恩..没错 89年那波应该也算废青.
中国大陆今日的发展证明当年那些学生娃娃确实判断错误。实际上很多学生缺乏对社会实际的了解,太过理想化了。脑子里都是些纸上谈兵的想法,想的很美好,却完全忽视了实际操作中会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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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香港实行的制度下目前的法律和制度保护所有人的言论自由, 包括港独及极端分子在内的言论自由。 虽然所有的反送中言论与游行,我并不认同,但我依然尊重他们的权利。送不送中 全是看香港人民自己是不是乐意的事情,香港人民如果选择为了避免送中法律将来被利用破坏香港反对派的言论自由的可能性而最终在香港的制度下选择了宁可无法惩处部分危险犯罪,那也是香港人民自己的选择,无可厚非,我觉得完全没问题。


但是这个尊重他们的言论自由和游行自由的前提是他们不能扰乱正常市民的生活秩序,不能违反法律滥用暴力,把其他正常想好好继续过生活的市民拖下水。暴力违法破坏公共秩序的,只能称之为废青。

自古以来古今中外,贫富差距 贫困 剥削等 就是极端思想滋生的土壤,香港本身就是由于不小的一部分市民被既得利益的资本集团操控的舆论裹挟而反对港府的民生政策,结果过去十多年里多次错过了产业革命与升级的发展机遇,才沦落到今天民生问题愈发严重,阶级晋升途径愈发狭窄的地步,才产生了滋生极端思想与极端行为的土壤(当然也有外部势力的推波助澜的因素)

但这些极端行为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帮助反送中,而只是把一般市民推下水并导致沉默的大多数被推向反送中的对立面而已。

看看youtube香港游行直播视频下的评论吧,把一般市民都逼到反对派的对立面将来会是什么后果?在我看来愚蠢的极端反对派现在正在疯狂给大陆和港府送助攻,这种人不是废青是什么?搞成现在这局面用不了多久反对派就会被大陆名正言顺的大清洗,真是让人恨铁不成钢啊。


希望事件过后,一般市民能多支持政府民生政策,抓住产业革命机遇,让香港的经济焕发新的活力,从而减少极端分子的产生,避免再次被其拖累。

至于送不送中。。讲真。。就算真要抓政治犯去大陆,那最终目的也只是为了能团结香港大部分市民 从而搞经济建设提升香港一般市民的生活水平而已。。。。。只要市民能认识部分媒体的真实面目,支持港府实行真正利于民生的工程,那达到了这个最终目的,那时候,送不送中大陆根本就无所谓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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