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地弹对独裁者有威慑力吗?
懂的人说一下
有。对于习少佐这类出行要封锁几公里的怕死贱货绝对是很有威慑力的。
从对哈马斯的效果来看,没有直接威胁和威慑,只有真正的实际效果
对大国没有。
因为大国之间的战争,除非是世界大战的级别,必须彻底消灭一方的政权。否则,根本不会采取对敌方首脑进行斩首的方案。
换言之,一般性战争中,大国之间不会对敌方首脑使用这类武器。
因为大国之间的战争,除非是世界大战的级别,必须彻底消灭一方的政权。否则,根本不会采取对敌方首脑进行斩首的方案。
换言之,一般性战争中,大国之间不会对敌方首脑使用这类武器。
当然没有。
你见人家阿亚图拉怕过拜书记手上的什么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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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换个人拿着。
你见人家阿亚图拉怕过拜书记手上的什么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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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换个人拿着。
对于有信仰的穆斯林来说,威慑力不大。但对于没有信仰的蜘蛛,威慑力还是很大的。
沒有
股民都是以為自己會賺的才會進場,強姦犯都是以為自己能逃過才會犯案,獨裁者也都是以為自己可以獨裁終身才會去獨裁
不管實際上風險多大,有的人就是以為風險不會降到自己頭上
股民都是以為自己會賺的才會進場,強姦犯都是以為自己能逃過才會犯案,獨裁者也都是以為自己可以獨裁終身才會去獨裁
不管實際上風險多大,有的人就是以為風險不會降到自己頭上
威胁性不大,因为现在的探测技术还不足以做到准确定位。
首腦會被炸死.都是有人洩密
為何有人洩密
因為你不死.我怎樣上位當老大
很多暗殺
搞不好都是內部.與外部利益的交換條件
為何有人洩密
因為你不死.我怎樣上位當老大
很多暗殺
搞不好都是內部.與外部利益的交換條件
其实你都不用杀它,向习包子这种,美国只要把他所有财产全部冻结,家属全部遣返中国去,他就害怕。
独裁国家怕斩首,民主国家怕屠城,我一直觉得只要支那用几千年来的老传统:屠城,可以反制斩首。
在被斩首前,或者斩首失败后、或者被斩首后的继任者,
用导弹炸敌方城市平民区,燃烧弹火烧整座城,民主国家很在乎民意的,把他们炸到废墟之下,还活着的体验过生死之后纷纷表示不打了投降,当然你也可以屠支那人,反正统治者不在乎。
别瞎比比,有种互核对方的城市,面对面坐着,先让你核平我方10座二线城市,然后再一人摁一下核按钮互核对方一座城市,看看谁先被迫停手就完事了。
在被斩首前,或者斩首失败后、或者被斩首后的继任者,
用导弹炸敌方城市平民区,燃烧弹火烧整座城,民主国家很在乎民意的,把他们炸到废墟之下,还活着的体验过生死之后纷纷表示不打了投降,当然你也可以屠支那人,反正统治者不在乎。
别瞎比比,有种互核对方的城市,面对面坐着,先让你核平我方10座二线城市,然后再一人摁一下核按钮互核对方一座城市,看看谁先被迫停手就完事了。
没有直接威胁, 只有潜在威慑.
有 "大不了拼到底" 这种想法的独裁者, 例如金小三就会没有 "拼到底" 的底气了. 各独裁者都有潜在威慑, 只是教大国家或霸权之一效果大减. 金正恩是少数受过正规教育的独裁者, 在一众独裁者里算教育完善的, 只是越有能的独裁者危害也越大.
有 "大不了拼到底" 这种想法的独裁者, 例如金小三就会没有 "拼到底" 的底气了. 各独裁者都有潜在威慑, 只是教大国家或霸权之一效果大减. 金正恩是少数受过正规教育的独裁者, 在一众独裁者里算教育完善的, 只是越有能的独裁者危害也越大.
最近完蛋那几个有名的都不是炸弹搞死
习主席和普京修什么防空洞都用处不大
习主席和普京修什么防空洞都用处不大
中美对于钻地攻击弹药的不同思路
1990年,美军为了开发对伊拉克地下目标的攻击手段,快速改装203毫米炮管变为了4000磅级别的GBU-28激光制导钻地炸弹。此型炸弹也发展出了衍生GBU-28C/D型号,改为使用5000磅级别的BLU-122炸弹弹体。
在GBU-28C/D的基础上,继续更换激光制导为GPS卫星制导变为了GBU-37钻地炸弹。
GBU-28/37的侵彻能力大概是对混凝土结构5-6米左右,侵彻比(弹径/深度)为25-30。
而美军B-2轰炸机投掷的巨型钻地炸弹GBU-57的对混凝土结构侵彻比也差不多是25-30左右,能够击穿20-25米级别的混凝土层,或者击穿60-80米的正常土层。
受限于战机投掷条件,无动力航弹类钻地弹的着地速度一般为300-400米每秒,速度被限制死了,所以要提升侵彻能力就只能继续扩大弹体直径,这存在较为明显的边际效应,需要很大的飞机才能携带高性能的钻地弹。
而我军则走了不同的思路,利用东风导弹的高速特性,通过前置实心的合金钻地杆,增强弹体强度的方式适应高速冲击环境,从而在弹径无明显增长前提下大幅度提高钻地侵彻能力。
根据侵彻公式与论文估算计算,早十年前展示的DF-15钻地弹侵彻能力便强于GBU-28/37,仅比GBU-57稍弱。
如果DF-26携带钻地弹头,那么其侵彻能力将会远强于GBU-57,并且得益于弹道导弹的强突防能力,是射程内所有地下高价值目标真正的噩梦。
当然,也不是所有地下目标都是那么高价值,存在大量次级地下目标需要毁伤的情况,那就需要类似GBU-37的此类廉价航空钻地弹去执行摧毁任务,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关系。
1990年,美军为了开发对伊拉克地下目标的攻击手段,快速改装203毫米炮管变为了4000磅级别的GBU-28激光制导钻地炸弹。此型炸弹也发展出了衍生GBU-28C/D型号,改为使用5000磅级别的BLU-122炸弹弹体。
在GBU-28C/D的基础上,继续更换激光制导为GPS卫星制导变为了GBU-37钻地炸弹。
GBU-28/37的侵彻能力大概是对混凝土结构5-6米左右,侵彻比(弹径/深度)为25-30。
而美军B-2轰炸机投掷的巨型钻地炸弹GBU-57的对混凝土结构侵彻比也差不多是25-30左右,能够击穿20-25米级别的混凝土层,或者击穿60-80米的正常土层。
受限于战机投掷条件,无动力航弹类钻地弹的着地速度一般为300-400米每秒,速度被限制死了,所以要提升侵彻能力就只能继续扩大弹体直径,这存在较为明显的边际效应,需要很大的飞机才能携带高性能的钻地弹。
而我军则走了不同的思路,利用东风导弹的高速特性,通过前置实心的合金钻地杆,增强弹体强度的方式适应高速冲击环境,从而在弹径无明显增长前提下大幅度提高钻地侵彻能力。
根据侵彻公式与论文估算计算,早十年前展示的DF-15钻地弹侵彻能力便强于GBU-28/37,仅比GBU-57稍弱。
如果DF-26携带钻地弹头,那么其侵彻能力将会远强于GBU-57,并且得益于弹道导弹的强突防能力,是射程内所有地下高价值目标真正的噩梦。
当然,也不是所有地下目标都是那么高价值,存在大量次级地下目标需要毁伤的情况,那就需要类似GBU-37的此类廉价航空钻地弹去执行摧毁任务,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