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友怎麼看海棠事件?覺得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我是台灣人,這幾天在Threads 上看到有關「海棠作者被抓」的消息
老實說,非常震驚,也覺得很難過......
聽說有好幾位作者因為創作了BL劇情,就被判了非常重的刑?
甚至比實際性侵或猥褻還要嚴重?
這讓我完全無法理解
我自己也是一個創作者,在台灣也有寫書,看到這樣同為熱愛文字的人角度來說,真的感到非常心寒
只是寫小說、寫虛構的故事,怎麼在中國會被判這麼多年?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我有看到有些人說,判得這麼重是因為內容涉及「兒童色情」
我很想知道,到底是寫了什麼樣的內容?
嚴重到必須判這麼久的刑期嗎?
有人有看過那些作品嗎?
那所謂的「兒童色情」是什麼樣的形式?
是像《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那種,以文學方式描寫未成年少女被誘導的過程嗎?
1.也很好奇,「你個人」是怎麼看待海棠事件的?
2.這件事在中國網路上,是大家都有在討論的事嗎?會覺得合理嗎?
3.如果你們身邊有人也是創作者,會擔心嗎?
希望有人願意幫我解惑,真的非常謝謝。
老實說,非常震驚,也覺得很難過......
聽說有好幾位作者因為創作了BL劇情,就被判了非常重的刑?
甚至比實際性侵或猥褻還要嚴重?
這讓我完全無法理解
我自己也是一個創作者,在台灣也有寫書,看到這樣同為熱愛文字的人角度來說,真的感到非常心寒
只是寫小說、寫虛構的故事,怎麼在中國會被判這麼多年?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我有看到有些人說,判得這麼重是因為內容涉及「兒童色情」
我很想知道,到底是寫了什麼樣的內容?
嚴重到必須判這麼久的刑期嗎?
有人有看過那些作品嗎?
那所謂的「兒童色情」是什麼樣的形式?
是像《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那種,以文學方式描寫未成年少女被誘導的過程嗎?
1.也很好奇,「你個人」是怎麼看待海棠事件的?
2.這件事在中國網路上,是大家都有在討論的事嗎?會覺得合理嗎?
3.如果你們身邊有人也是創作者,會擔心嗎?
希望有人願意幫我解惑,真的非常謝謝。
当然不合理,除了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外恐怕少有人会觉得合理
从大前提上说,是否有必要对淫秽色情内容进行整治,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这是肯定的;但是这次所谓的整治,为人所诟病的,有两点,
一是量刑标准明显过高。最严格的惩罚,就因为写小黄文这个事判刑十年,罚款一百多万,这种量刑标准很明显不合理,按照大陆的法律,嫖娼都鲜少能判这么重的。
二是远洋捕捞吃相太难看。很明显安徽和兰州对这些作者动刀,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冲着罚没收入去的,安徽警方靠“追缴”“赃款”筹款两千多万,这对于不发达的当地而言可以称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横财。其实这个事首先就会让人质疑:这个事凭什么轮到绩溪县和兰州市这两个地方来管?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它们的动机是不是出于经济上的目的。罚没的这些钱现在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左手倒右手揣进了一些私人、经办人的腰包?

性欲是人与生俱来的需求,现代社会但凡会用电脑手机的人,是个人都找过黄色资源,审理此案的警察,有几个没看过黄片、没找过黄油、没自己自慰过?自己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对别人如此苛责,这种判罚首先会让人产生“严于待人、宽裕律己”之感。
其次,这个案件引用的法律是1979年制定的,1979年邓丽君的歌曲在大陆还是“靡靡之音”,跳交谊舞还是违法行为,用当时那个刚刚脱离文革环境下的法律去审判改革开放四十年以后的今天的案件,这个法律是否足恃?
最后,打着法律之名行捞钱之实,将公权力置于何地?将良知公正置于何地?对本来并不富裕的、大部分是青年女性的作者开刀敲竹杠,颇有大清国衙役办案的遗风,丑恶的嘴脸为人不齿
从大前提上说,是否有必要对淫秽色情内容进行整治,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这是肯定的;但是这次所谓的整治,为人所诟病的,有两点,
一是量刑标准明显过高。最严格的惩罚,就因为写小黄文这个事判刑十年,罚款一百多万,这种量刑标准很明显不合理,按照大陆的法律,嫖娼都鲜少能判这么重的。
二是远洋捕捞吃相太难看。很明显安徽和兰州对这些作者动刀,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冲着罚没收入去的,安徽警方靠“追缴”“赃款”筹款两千多万,这对于不发达的当地而言可以称得上是一笔不小的横财。其实这个事首先就会让人质疑:这个事凭什么轮到绩溪县和兰州市这两个地方来管?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它们的动机是不是出于经济上的目的。罚没的这些钱现在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左手倒右手揣进了一些私人、经办人的腰包?

性欲是人与生俱来的需求,现代社会但凡会用电脑手机的人,是个人都找过黄色资源,审理此案的警察,有几个没看过黄片、没找过黄油、没自己自慰过?自己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对别人如此苛责,这种判罚首先会让人产生“严于待人、宽裕律己”之感。
其次,这个案件引用的法律是1979年制定的,1979年邓丽君的歌曲在大陆还是“靡靡之音”,跳交谊舞还是违法行为,用当时那个刚刚脱离文革环境下的法律去审判改革开放四十年以后的今天的案件,这个法律是否足恃?
最后,打着法律之名行捞钱之实,将公权力置于何地?将良知公正置于何地?对本来并不富裕的、大部分是青年女性的作者开刀敲竹杠,颇有大清国衙役办案的遗风,丑恶的嘴脸为人不齿
台灣來的小朋友請不要訝異,中文的世界,你習慣的言論自由(包括出版自由)只存在2,300萬人這個小島,而且時間沒有很久,1985年著作權法修法前,你在台灣一樣沒有這些自由。
台灣作者羅森2023年就在中國被捉了。對中文創作者而言,中國市場很大但很毒,要嘛你拗著本意自我閹割賺錢,要嘛你就放棄那片市場,想要自由創作又能賺錢,這情境在那片土地並不存在。
台灣作者羅森2023年就在中國被捉了。對中文創作者而言,中國市場很大但很毒,要嘛你拗著本意自我閹割賺錢,要嘛你就放棄那片市場,想要自由創作又能賺錢,這情境在那片土地並不存在。
我老婆有爱看那种。
我老婆就说‘写小黄书的判得比强奸犯,诈骗犯,卖假货的,诱拐儿童的都重www,优秀的法治制度
我老婆就说‘写小黄书的判得比强奸犯,诈骗犯,卖假货的,诱拐儿童的都重www,优秀的法治制度
当然合理,JM帝国的作者被重判,母人的收集130页证据去举报的,现在只不过是反噬罢了。支持这些黑皮狠狠拷打这些母人
以我對中共的了解,懲罰大是因為TA賺了很多錢但沒沒讓共產黨分一杯羹,但普通的性侵案和中共利益無關。
你在台湾还不懂儿童瑟琴啊。那边对于这个近年来管的越来越严,不少台湾同人游戏团体要么集体换风格要么就直接弃坑。
因为中国法庭的判罚就是随心所欲看法官心情,这种例子多的是,同样一个罪判罚都能天差地别,不要指望这里的法律能够公平
洼地的问题是法律的来源不民主,他不是一个大众认同的法律,在此之上的所有合理与否的讨论都是不合理的。
合法不合理,中国法律对色情零容忍,但是实际上估计涉及色情的普通人大概占到八九成(男性恐怕接近百分之百,女性高于五成),所以就跟寻衅滋事一样,想抓就抓,想放就放。
反过来说,在中国大陆做涉黄生意,就要有被抓的觉悟。黄文作者完全可以肉身在印尼菲律宾的度假岛,非留在中国,有一半算是自找的。
反过来说,在中国大陆做涉黄生意,就要有被抓的觉悟。黄文作者完全可以肉身在印尼菲律宾的度假岛,非留在中国,有一半算是自找的。
很不合理。
不管她创造的是什么,毕竟不是行为犯,最多也就是拘留几天的事。
至于虚拟儿童色情,特别是涉及暴力血腥,甚至极端犯罪行为的r18g类作品,应该怎么管理,这又是令一个问题了。
在确保分级的状态下,我个人的意见是,只要在小圈子里圈地自萌,没有煽动极端仇恨,种族歧视,极权主义,极端主义,没有涉及到现实中的犯罪和煽动犯罪行为,都是不需要政府的过度管辖的。
不管她创造的是什么,毕竟不是行为犯,最多也就是拘留几天的事。
至于虚拟儿童色情,特别是涉及暴力血腥,甚至极端犯罪行为的r18g类作品,应该怎么管理,这又是令一个问题了。
在确保分级的状态下,我个人的意见是,只要在小圈子里圈地自萌,没有煽动极端仇恨,种族歧视,极权主义,极端主义,没有涉及到现实中的犯罪和煽动犯罪行为,都是不需要政府的过度管辖的。
不合理,按照你鳖的逻辑,台湾是鳖国的一个省,鳖国的固有领土,这个在台湾的叫什么海棠的成人文学平台罪大恶极,坏事做尽!要说违反鳖国法律,肯定是平台罪过最大!所以建议我大鳖军开着航母武装登岛,掩护鳖国公安直扑海棠总部,清剿黄色遗毒,拔网线,缴获服务器,拘捕海棠网管,还鳖国台湾省一个干净世界。苍茫大地,朗朗乾坤,腐女成人文学只会堕落台湾人,要想和鳖国大陆人民一样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毛滴虫语录,包子治国理政才是台湾人最该读的洗涤其肮脏灵魂的著作!
中国政府长期压迫女性的又一证据。当然反女权的看到这人是个女性作家,肯定会拍手叫好。这时候“反贼”又支持共产党了。
只是介绍大陆青年男子的社会群体:
厌恶女性的意识形态,加上之前女性举报男性创作者的事件,支持了政府对女性创作者和读者的逮捕和敌视。
楼上某层的言论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思想所占的比例并不小。
性别二元对立才是焦点,而不是权力与人民的二元对立。
厌恶女性的意识形态,加上之前女性举报男性创作者的事件,支持了政府对女性创作者和读者的逮捕和敌视。
楼上某层的言论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思想所占的比例并不小。
性别二元对立才是焦点,而不是权力与人民的二元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