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专制基因

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爱好之一是搞社会工程或社会运动。也有人叫这个为运动式政治。
搞社会工程的原因是政治、经济目标形态的不自然,即需要进行运动式的社会改造来达成某种设想中的社会形态。运动式的进行社会改造就需要个体出让权利才能进行,甚至需要个体出让根本利益才能进行某些方面的改造,个体对自身根本利益的主动出让是不可能的,那就只能对个体的根本利益进行强制剥夺了。故此,社会主义国家是决不可能自我实现宪制民主的,这是刻在社会主义这种制度形态的基因中的,这就是中国的专制基因。中国的专制基因有文化历史因素,但文化历史因素不是直接和根本的。

社会主义不可能解决剥削问题,也决不可能有平等。我们称现在的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其本质是处于集中剥削阶段,在共产主义设想中,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而共产主义的实现条件之一是所谓的“极大物质丰富”,用人话说其实就是“无限的物资供应”,因此尽管马恩发表共产主义宣言后的共产主义被认为进入了“科学共产主义”阶段,但并没有改变其空想的本质。政治、经济目标形态的不自然永远不可能变为自然的,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永远不可能超越初级阶段,中国的集中剥削阶段在其灭亡之前是不可能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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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6-07

11 个评论

>> 专制不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先天宿命, 是权力为了自保, 党国一体的暴力机器不断自我强化逐渐成形并高...

我讲这些就是看了任剑涛的“权力本质说”并认为这种“权力本质说”不究竟。我认为权力形态受政治、经济形态所决定而不是反过来。上边我提到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的目标形态是不自然的,那么我们可以演绎一下在宪制民主的政体下趋向于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的目标形态会是什么结果——国家对政治、经济形态的改造需要不会变,因此,对个人权利和根本利益的剥夺趋势不会改变,剥夺个体权利和利益意味着权力和利益的集中,进而形成专制。要让个体服从改造必须垄断权力,要垄断权力必须垄断军事,要维持前两者的垄断必须垄断经济,若要解扣前三者的垄断就必须让个体成为愿意出让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个体,这就需要洗脑,但洗脑却进一步又造成对真理的垄断,对真理的垄断只会加剧前三者的垄断。权力分配制度反倒是可以改造的,世界上所有宪制民主国家就是通过权力分配制度改造实现的,那么要问的是为什么中国的权力分配制度无法改造,若认为及历史专制传统是根本原因,那么宪制民主体制就不会出现,因为所有国家的原本都是专制传统的,美、澳作为英殖民地,原本也是作为英国罪犯的流放地,英国在美澳原本施行的是农奴的、奴隶的和专制的制度,因此我们知道中国的权力分配制度无法改造就是因为中国是现行的社会主义,这才是直接原因,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专制的,这是社会主义的基因。要么土共选择退出历史舞台,要么灭掉这个国家,除此以外别无他法,绝无改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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