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大不敬罪”是否触犯了言论自由?
像泰国、柬埔寨、沙特等君主立宪制国家就有这样的罪名,但日本在二战之后就废除了“大不敬罪”
触犯了。
但你列举的这些国家本来就没有言论自由。
但你列举的这些国家本来就没有言论自由。
君主立宪确实和民主与否没关系,尤其是君主专制转向立宪之后最有争议的部分。比如说清末预备立宪和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立宪都确立了国君的无上地位,可见在中日两国,立宪和君主制结合后并没有完成完整的宪政转型。在别的国家也是如此。
但是,我们说君主立宪,一般是以英国为范本。英国和日本的确有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君主和地方势力一直都是存在矛盾的,而且,地方势力对于中央的君权构成颠覆性的威胁。但是英日君主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日本天皇的精神影响力太大,而日本军人进入核心权力的过程中,有效利用了日本天皇的影响力。直到日本战败,美国占领的时候,1946年麦克阿瑟要求日本天皇发表《人间宣言》,告诉日本国民,天皇是人不是神,才解除了日本天皇的精神力。
所以,题主的上述例子(柬泰等国)的关键在于君主能否放弃那种余生据来的精神象征,抑或通过法律来剥夺或者限制,抑或他们自己宣布放弃。
但是,我们说君主立宪,一般是以英国为范本。英国和日本的确有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的君主和地方势力一直都是存在矛盾的,而且,地方势力对于中央的君权构成颠覆性的威胁。但是英日君主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日本天皇的精神影响力太大,而日本军人进入核心权力的过程中,有效利用了日本天皇的影响力。直到日本战败,美国占领的时候,1946年麦克阿瑟要求日本天皇发表《人间宣言》,告诉日本国民,天皇是人不是神,才解除了日本天皇的精神力。
所以,题主的上述例子(柬泰等国)的关键在于君主能否放弃那种余生据来的精神象征,抑或通过法律来剥夺或者限制,抑或他们自己宣布放弃。
你说的这些国家本身就不存在自由,罪名不过就是一句话,寻衅滋事罪了解一下?
欧洲很多国家都有这个罪。不光君主立宪制,就连某些共和制国家也有,例如德国刑法典第90条就有个侮辱总统罪。2016年时候德国刑法103条还有个侮辱外国元首罪,有人在德国电视台上嘲讽埃尔多安,埃尔多安向默克尔要求按照这一条处刑。默克尔答应了,然后这个人就被检察官立案侦查了,引起轩然大波。最后默克尔一看没办法,在2017年干脆把刑法103条给废了。
不过,欧洲国家侮辱元首罪纯粹是形式上的,处罚和侮辱普通人的处罚差不多。即使某些国家法律上规定侮辱元首加重处罚,实务中从来也不敢真的加重处罚。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对此有异议去向欧洲人权法院起诉的。
不过,欧洲国家侮辱元首罪纯粹是形式上的,处罚和侮辱普通人的处罚差不多。即使某些国家法律上规定侮辱元首加重处罚,实务中从来也不敢真的加重处罚。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对此有异议去向欧洲人权法院起诉的。
以言获罪的国家都是法西斯国家(不涉及恐怖主义和暴力、歧视的言论都应该被允许)
看實際法律內容吧!
有一些公然侮辱、誹謗罪、恐慌罪等等跟言論相關的法條,但不會妨礙 人民的言論自由。
舉例:
1.A亂停車,造成用路人危險還害鄰居進出不方便,真想檢舉他或是叫警察來拖吊。
2.A那個死白癡智缺豬腦袋!他媽死了要奔喪亂停車啊!欠幹的不知道我們要進出,真想找人砍死他。
1不犯法,2則有可能觸犯上述的言論相關罪名。言論可以客觀評論有缺失的言行,但不能使用侮辱字眼人身攻擊或是威脅性命等等。
如果大不敬罪只規範不能辱罵,那我覺得那是對君王形象的保護,還不至於限制言論自由。不過也要看實際的執行情況。
有一些公然侮辱、誹謗罪、恐慌罪等等跟言論相關的法條,但不會妨礙 人民的言論自由。
舉例:
1.A亂停車,造成用路人危險還害鄰居進出不方便,真想檢舉他或是叫警察來拖吊。
2.A那個死白癡智缺豬腦袋!他媽死了要奔喪亂停車啊!欠幹的不知道我們要進出,真想找人砍死他。
1不犯法,2則有可能觸犯上述的言論相關罪名。言論可以客觀評論有缺失的言行,但不能使用侮辱字眼人身攻擊或是威脅性命等等。
如果大不敬罪只規範不能辱罵,那我覺得那是對君王形象的保護,還不至於限制言論自由。不過也要看實際的執行情況。
人家慢慢转型,当时的情况总是要留一些尊严之类的跟君主妥协。等时间久了应该就会废除了。
或者像女巫法案,碰到情况才发现竟然还有这种东西藏在法律里,社会舆论要求废除。
或者像女巫法案,碰到情况才发现竟然还有这种东西藏在法律里,社会舆论要求废除。
我发现一个回答来自@decemeber19 的,很有意思。
是关于——Treason Act 1351(维基百科) 叛逆罪的原文
"compassed or imagined" 的翻译成
我觉得不妥当。

这是维基里的解释,即是 planned 。并不是望文生义的 “想象” 。而且如维基所提到,原文是Norman French 。

黑线部分。
这是现在的调整。
如图划线部分,改成了“compassing the death”——链接Treason Act 1351

综上所述,这个看起来耸人听闻的法律,其实并没有你认为的那种 “1984里思想罪” 效果。
是关于——Treason Act 1351(维基百科) 叛逆罪的原文
没错 虽然是1351年颁布的 但至今仍然是有效的哦
内容比你说的“触犯了言论自由” 还要恐怖 因为这不但限制言论 还限制思想!
其中一条是这样:
"compassed or imagined" the death of the King, his wife or his eldest son and heir (Following the coming into force of the Succession to the Crown Act 2013 on 26 March 2015, this has effect as if the reference were to the eldest child and heir)
"compassed or imagined" 的翻译成
促成或者想象
我觉得不妥当。

这是维基里的解释,即是 planned 。并不是望文生义的 “想象” 。而且如维基所提到,原文是Norman French 。

黑线部分。
这是现在的调整。
如图划线部分,改成了“compassing the death”——链接Treason Act 1351

综上所述,这个看起来耸人听闻的法律,其实并没有你认为的那种 “1984里思想罪” 效果。
你的标题是对的 但举例不合适
英国现在还有一部法律:Treason Act 1351 (1351年 大逆罪法案)
没错 虽然是1351年颁布的 但至今仍然是有效的哦
内容比你说的“触犯了言论自由” 还要恐怖 因为这不但限制言论 还限制思想!
其中一条是这样:
"compassed or imagined" the death of the King, his wife or his eldest son and heir (Following the coming into force of the Succession to the Crown Act 2013 on 26 March 2015, this has effect as if the reference were to the eldest child and heir)
促成或者想象国王、他的妻子或者是长子和继承人的死亡的。(2013年王位继承法于2015年3月26日生效后,长子修正为最年长的孩子)---都构成犯罪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是不是想起了《1984》里的思想罪?
英国现在还有一部法律:Treason Act 1351 (1351年 大逆罪法案)
没错 虽然是1351年颁布的 但至今仍然是有效的哦
内容比你说的“触犯了言论自由” 还要恐怖 因为这不但限制言论 还限制思想!
其中一条是这样:
"compassed or imagined" the death of the King, his wife or his eldest son and heir (Following the coming into force of the Succession to the Crown Act 2013 on 26 March 2015, this has effect as if the reference were to the eldest child and heir)
促成或者想象国王、他的妻子或者是长子和继承人的死亡的。(2013年王位继承法于2015年3月26日生效后,长子修正为最年长的孩子)---都构成犯罪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是不是想起了《1984》里的思想罪?
